浅谈建筑市场招投标的规范化
2015-11-08杨珣
杨珣
(安徽省装饰工程公司 安徽合肥 230051)
浅谈建筑市场招投标的规范化
杨珣
(安徽省装饰工程公司 安徽合肥 230051)
建筑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基础市场,其承担着地区基础设施、交通设施等的建设工作。招投标是确定建筑施工方的主要手段,但目前我国国内建筑市场内部环境较为复杂,招标秩序存在一定的问题,必须对现行的围标情况进行分析,完善管理和惩处规范,避免投标方之间产生合谋情况,稳定建筑市场发展。本文即是对建筑市场招投标的规范化进行研究,探讨了目前我国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围标情况,阐述了如何规范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的策略,以期能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建筑市场;招投标;围标博弈;规范化措施
招投标工作是建筑市场重要的交易形式之一,也是工程建筑行业开展工作的首要环节之一,该项工作的规范性有助于建筑市场工作标准化的形成,同时能够更好地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建筑市场当中,使其能够良性发展。但目前我国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部分企业钻制度的空子,产生了围标的情况,制约我国建筑市场正常发展。
1 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
1.1 行政干预问题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在开展招投标工作过程中行政干预情况较为明显,部分行政主管人员为谋求个人利益,与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人员和施工方人员进行接触,导致腐败问题滋生,严重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正常开展,导致了行业内部不正当竞争情况。
1.2 挂靠投标问题
在招投标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要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核,对于无资格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进行剔除,降低后期工作时的工作量。但是部分资格较低或信用度较低的企业则采用不法手段,与能够达到资格的企业或多家企业进行挂靠报名,这样就能够满足资格审查的要求,使得各企业之间的竞争出现不正当行为,严重影响了行业内部的信誉。
1.3 人员意识问题
招投标工作开始前,需要对项目招标的底价进行编制,而在底价编制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人员进行研究,而这些人员或可以了解底价的人员如果规范化意识不强,就有可能做出违法行为,通过与投标方接触,利用泄露底价的方式谋取个人利益,导致政府单位内部腐败问题。还有部分人员会通过向投标方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和相关信息的方式,使其他投标方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2 投标人合谋围标博弈的问题概述
围标博弈是现代我国建筑市场内部比较常见的违规投标行为之一,其主要是多个投标人之间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参与投标的策划工作,并从中获得相应的利益。但是开展这一活动时,参与者均需要承担被发现和追责的风险,同时还要承受风险发生时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因此会大大降低围标参与者的期望收益。在进行工作前必须要对期望收益进行计算,其具体如下:
首先假设投标者未参与围标活动,设其中标的几率为∂,参与投标过程中所消耗的费用设为A,如中标,则所获得的利益设为R。假设投标者参与到了围标博弈当中,设其中标的几率为△∂,投标者支付的围标费用设为C,投标者参与围标未被发现的几率设为p,如果发现,则设惩处费用为Np。围标参与者被查出后罚款设为Nq,则根据实际情况得出如图1所示。
图1 围标博弈示意图
根据图1可以得到投标者期望收益为:U∂=(∂+△∂)[p(R-A-nC)+(1-p)(-A-nC-Np)]+(1-∂-△∂)[-p(A+nC)+(1-P)(-A-nCNp)]由此得出:U∂=(∂+△∂)pR-A-nC-(1-p)Np,而参与围标者所能够获得的期望收入为:Uq=(∂+△∂)[pC-(1-p)Nq]+(1-∂-△∂)([1-p)(-Nq)],由此得出:Uq=(∂+△∂)pC-(1-p)Nq。如果投标者不参与到围标博弈当中,则其期望收益为:U~=∂R-A。
根据以上公式可以看出,如果投标者参与围标后所获得的期望收入远大于不参与所获得的期望收入(U∂>U~∂),则投标者才会有意向与其它围标者共同谋划;而如果当参与围标者所获得的期望收入大于不参与围标的期望收入(Uq>U~q)时,则其它参与者才能够有意向寻找投标者进行围标,只要这些因素当中有一项不能够成立,则双方都不会参与到围标合谋当中,因为所获得的利益没有风险损伤大,还会影响企业在行业内部的声誉。
同时,在实际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全部投标者共同参与到围标当中,各参与者达成了已有默契,并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利用轮流承包的方式使各投标者之间能够形成最佳的利益均衡,各投标企业共同合作,根据长期参与招投标工作的经验,准确预估出合理的报价表,并选定适合的投标者参与竞标。或者不论是由那一家获得项目施工权,都转包给已经内定的投标者来进行实际施工,等到下一个竞标项目开始时,各投标者再次开展围标活动,并根据已定的顺序确定中标者,如此往复循环下去。这种行为严重的干扰了建筑市场行业内部的稳定性和公平性,给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恶性循环,并极大可能滋生腐败现象,直接影响当地经济、政治以及民生事业的发展。
3 完善我国建筑市场招投标规范化的措施
3.1 强化法律法规的约束
在招投标工作开展过程中,所有工作环节都必须要按照我国《招投标法》规定进行,但目前我国所实施的法律法规当中仍然存在着一定漏洞,需要采取相关措施才能够弥补。首先一点就要对法规当中的细节部分进行明确,避免法律当中出现空白领域,同时降低法规当中所包含的隐性弹性问题。同时,在法规当中应该引入更大力度的惩罚条令,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当中规定,如项目招投标底价设定为1亿人民币,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违法单位则要承担100万人民币的惩罚,也就是1%的惩处。由此可以看出,现行规定当中的惩处金额与投标所获得的利益收入和底价金额存在较大的差距,无法在行业内部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导致不法企业“顶风作案”。因此应该将经济惩处力度不断极大,特别是强制执行惩处法规的制定,能够使招投标法规形成一个完备的体系,使各企业畏惧惩罚而遵守法律。
3.2 建立评标档案库
评标工作是整个招投标工作当中重要的审核阶段,其与招投标资格审核的地位同等重要,而其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制约评标工作的重要因素。建立评标档案库能够有效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经验等进行考核,并且方便招投标工作开展过程中培训和考核的进行,同时在我国各地均可以建立以中央评标档案库为中心的地方档案库,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实现各地信息的共享,从而改变评标委员会成员不足的问题,为评标工作的良性发展提供稳定的前提。另外,对于部分地区在开展招投标过程中不适用评标委员会的情况给予严厉的惩处,出台相应的管理和监督细则,从根本上完善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度,提高专家审核的力度。
3.3 加强引导社会监督力量
社会舆论的监督是我国现代各行业开展监督工作当中的重要方式,由于现代新闻媒体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国民对于国内社会焦点问题越来越关注,关注的途径也越来越多。而工程招投标工作直接影响了地区民生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因此有必要让群众力量和媒体力量参与到监督工作当中。同时,社会舆论监督力量相对于政府监督更加的灵活和独立,还具有极强的公开性,能够获得群众更多的认可。但目前我国社会舆论监督力量还没有形成完成的体系,政府在其中的角色不稳定。为了提升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应该加大政府对社会舆论监督力量的引导工作,促进规范化的发展。
4 结语
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有助于我国国内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更加有助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因此必须完善法规,消除监管漏洞,减少行业内违法行为,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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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84
A
1673-0038(2015)35-0171-02
2015-8-13
杨珣(1978-),女,本科,主要从事项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