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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阿蕾的小说《嫂子》

2015-11-08沈小玲

戏剧之家 2015年22期
关键词:玛拉伦理道德嫂子

沈小玲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贵州 毕节 551700)

浅析阿蕾的小说《嫂子》

沈小玲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贵州 毕节 551700)

当代彝族女性作家中,阿蕾以彝汉双语创作方面的凸显成绩较为引人瞩目。其小说主要反映了彝族妇女的婚姻以及家庭悲剧等,并揭示了彝族妇女悲剧背后所蕴藏的深意。其小说《嫂子》也鲜明的体现了这一特征,本文试着对嫂子的心理行为、人物形象以及悲剧意蕴三个方面来进行浅析。

小说;嫂子;彝族女性

当代彝族女性作家中,阿蕾以彝汉双语创作方面的凸显成绩较为引人瞩目,其短篇小说集《嫂子》于1999年获凉山州第一届文学艺术山鹰奖。阿蕾从小在彝族村寨长大,因而深受彝族文化的熏陶。而她小说的一个特点就是善于把人物放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来表现,并揭示了导致彝族女性悲惨命运的罪魁祸首。《嫂子》》将这一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嫂子”尔果是一个勤劳、善良、美丽、朴实的典型的彝族传统社会农村妇女形象。在姑舅表优先婚的支配下,嫂子未成年就嫁给了比她还要小的表弟阿蕾柯惹。不久公婆相继去世,嫂子承担着繁重的家事和事务,在森林里遭到阿蕾家的女婿沙玛拉惹强暴后并有了身孕,他们请求邱莫乡长让他们结婚,在遭到指责和拒绝后,“嫂子”随姐夫一起双双殉情。嫂子的命运是悲惨的,在其悲惨后面有许多我们可以挖掘的内涵。

一、嫂子与无意识

在20世纪文学理论里,无意识是一个重要概念,它来源于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弗洛伊德把人的意识层次分为有意识和无意识,并且认为其实人的大多数意识都是无意识,并且在某一时刻,无意识可能起着决定作用。无意识里存储着各种各样被压抑的欲望,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性本能。他还把人体结构分为三层:最底层的是“本我”,这一部分大多是与现实世界的伦理道德规范相违背的;而后是“自我”,起着调节规范作用;“超我”则是道德感、荣誉感和良心。他主要强调的是许多人的成长都是压抑的历史,并且通常童年都是有过痛苦经历的,他们压抑在心底的欲望不断受到理性的压制。然而,这些被压抑的欲望并未真正消亡,他们潜伏在无意识深处,成为主体内部奔涌不息的能量,人们的意识稍有松懈,他们就会乘机凸显出来,成为主导力量。而嫂子一生的成长其实也是压抑的历史,在三岁的时候父母相继去世,与奶奶相依为命,在童年时代就尝尽了心酸,童年对于嫂子来说是痛苦的回忆。而后在彝族传统的姑舅表优先婚的制度下,“嫂子”就这样被主宰了婚姻,毫无自己选择的可能。他的丈夫根本不可能给她带来幸福的婚姻生活,每天只会和单身汉混在一起。对于嫂子来说,只能默默忍受,压抑着心中的欲望。《嫂子》中有这样一段话:“而最终从那天以后,沙玛拉惹又接连撬开了三四晚嫂子家的门,再后来不知是嫂子先就留门了,还是沙玛拉惹来了才开的门,反正沙玛拉惹进出嫂子家就像进出自己家那么方便了。”表面看来,这是越轨行为和不道德的举措,其实却让我们看到了潜伏在嫂子无意识中被压抑的欲望,这是性本能得以释放的结果。

二、嫂子的“反抗型”形象

前文我们提到阿蕾的小说善于将人物放在特定的环境中来表现,“嫂子”就被放置在悲惨的环境之中来表现其女性形象。有人将“嫂子”的形象界定为彝族旧文化和思想的牺牲品,是生产和生育的工具。其实不然,嫂子是一个反抗型的女性形象,从最终“像一只小母鸡领着一群鸡”到她对沙玛拉惹由“无爱”发展为“情爱”,最后双双殉情以示反抗。正如邱紫华先生所说:“美学悲剧性是指主体为了实现对自身现实的超越,或为了抗拒外力的摧残而陷入尖锐的冲突之中,他们往往处于无从选择的‘两难’或‘动机与结果完全持反’的灾难里,但是面对灾难他们敢于殊死抗争,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去超越苦难和死亡,从而显示出超强的生命力,把全体自身的精神岁月和超人的意志力提升到崭新的高度,展示出人生的全部价值。”[1]嫂子和沙玛拉惹这种以生命为代价而进行的抗争给我们所带来的感受是震撼的,同时其反抗形象也很突出。可见,如果只停留在表层来分析“嫂子”的形象,会造成曲解。

三、“嫂子”的悲剧意蕴分析

(一)传统婚姻制度带来的悲剧

凉山彝族的婚姻制度有以下几种方式:等级内婚、姑舅表优先婚、族外婚等。一旦有人违反,就会受到彝族习惯法的严厉惩罚。彝族虽没有成文法,但有彝族习惯法的强大伦理道德规范作用。因此,彝族习惯法在彝族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嫂子》就是在彝族传统婚姻制度下造成的一系列悲剧的发生。在小说中,“我”的姐夫是母亲二哥的老二——沙玛拉惹,他的妻子即“嫂子”是柯惹大舅家的女儿。为了“亲上加亲”,彝区一直存在着姑舅表优先婚现象。凉山彝族谚语有“姑家的女儿,舅家的媳妇”之说,姑母的女儿,先要征求舅舅纳聘,舅家同意可以另嫁后,姑家才能自行为女儿择婚,否则必招致舅家兴师问罪。因此,在彝族传统社会里,“嫂子”和“柯惹”的婚姻是不可避免的,而这样的婚姻也埋下了悲剧的种子。

(二)严酷伦理规范的悲剧

彝族传统社会是一个伦理道德突出的社会,伦理道德在彝族社会中处于核心地位。彝族有自己一整套的伦理道德规范,并以这些道德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彝族常言道:屋檐下的“尼度”可以玩笑,但婚姻莫开玩笑。彝族的婚姻主要受两种力量的制约:一是彝族伦理道德的制约;一是彝族家族势力的制约。一般来说男女方一旦关系确立后便不得悔婚,除非女方行为不轨,否则不能退婚。彝族人常言道:不好的骏马可以退,但不好的妻子是不能退的。

在阿蕾家看来,首先,嫂子不守妇道与沙玛拉惹发生私情,会找习惯法与吉姆沙玛两个家族交涉。另外“嫂子”不要柯惹,代替了沙玛拉惹妻子的位置,是违背道德,一定要惩罚的。按照彝族习惯法来讲,违背彝族婚姻规则的两方都会死,所以沙玛拉惹和嫂子的私情被视作乱伦,他们的这种行为会被人看不起,还会时时被社会所指责,甚至发生不可思议的结果。如“我”的父亲这样说:“哭什么哭?猪嫂子狗嫂子,猪二狗二哥!别再叫嫂子二哥,那不是人,那是一对狗男狗女哪,这对天杀雷劈的狗男女!”沙玛拉惹的哥哥沙玛姆果发现“嫂子”和沙玛拉惹的合影时,也恨恨的骂道:“这对不知羞耻的狗男女”,然后一把将照片撕了丢进火塘里。这些描述都代表了彝族传统的伦理观念,也注定了他们的悲剧命运。

四、结语

在阿蕾的小说《嫂子》中,传统的婚姻制度和强大的伦理道德规范,造成了嫂子的悲剧命运。而悲剧背后,从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看,其实是潜伏在嫂子无意识中被压抑的欲望,主要是性本能得以释放的结果,释放后表现出一种悲剧美,悲剧的背后更引起我们的思考。车尔尼雪夫斯其认为:“悲剧是人们的苦难或死亡,这苦难或死亡即使不显出任何无限强大与不可战胜的力量,也已经完全使我们充满恐怖与同情。”在同情之余,我们应该认识到,要改变以嫂子为代表的女性命运,就要实现物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1]邱紫华.悲剧精神[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0-12.

[2]车尔尼雪夫斯基.生活与美学[M].人民出版社,1957.33.

[3]黑格尔.美学[M].商务出版社,1979.

[4]徐其超.少数民族女性文学之花——论彝族双语作家阿蕾创作[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7).

[5]阿牛木枝,文姑木呷.女性悲悯的情怀——阿蕾小说创作简化[J].文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报),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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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7-0125(2015)11-0285-02

沈小玲(1984-),女,彝族,四川省盐源县人,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彝族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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