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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经济视阈下中国模式的范式重建与解构

2015-11-05罗海平叶祥松

江汉论坛 2015年1期
关键词:道路自信中国模式

罗海平 叶祥松

摘要:我国的经济转型本质上是市场经济的形成过程即市场化过程,其中伴随着现代化过程,因市场化和现代化道路的独特和成功而被冠以“中国模式”。我国转型经济的首要特征是市场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意识形态的“内生性”,以及“内生性”与“移植性”的有机结合,结合方式是建立在学习基础上的制度适应性试验。相对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中国模式存在范式“缺失”和“综合”的双重属性。从科学纲领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转型和发展模式的硬核,具有不可辩驳性;构成中国转型模式研究纲领除了硬核外,还有保护硬核不受攻击或不被“证伪”的保护带,以及因保护带而生的正反启示法。

关键词:中国模式;转型经济;新古典经济学;范式批判:道路自信

中图分类号:F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5)01-0026-06

一、转型经济与道路自信

“转型经济”又称“过渡经济”,对应英文中的“Transformation Economy”和“Transition Economy”,指经济体从一个成熟经济形态向另一个成熟经济形态转换的特定阶段性经济发展形态;转型期则特指处于两个成熟经济发展阶段的中间时段。正是基于这样广义的内涵,A·布兹加林等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向后工业化社会的过渡以及前社会主义国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都纳入“过渡经济学”理论框架中。而在我国.转型经济则特指改革开放后我国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过渡期的经济形态,其实质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鉴于市场经济形成路径和市场属性的差异,历史上的市场化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别:一是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代表的市场经济自然演化,此类市场经济形成是以市场的自我发育为主要特征,遵循自然演化路径;二是以二战后拉丁美洲等新独立国家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资本主义市场化运动.这类市场经济形成表现为在市场自然进化的基础上对西方发达市场制度模式的移植,多表现为经济自由化;三是社会主义国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转型路径,尽管我国改革取向是对外开放和逐渐市场化,但相当长时间内并未明确提出转型目标.而是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逐步推进转型。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我国才正式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目标。自此我国学者开始从转型经济视阈对改革开放路径进行研究,并很快迎来转型或过渡经济学发展的黄金期。盛洪(1994)第一个正式提出“中国的过渡经济学”概念;樊纲(1994)提出“渐进式改革”的转型路径新观点;宋承先(1994)、谷书堂(1995)主张通过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西方经济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建立一种全面和具有普遍意义的、能反映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过渡经济学,并希望能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转型经济学理论范式。尽管学术界较早就提出了构建转型经济学范式的设想,但截止目前,仅孙景宇、胡健、王永兴等对转型经济学研究范式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远未形成统一的具有中国模式属性的研究范式。且随着中国道路、中国模式、北京共识、中国奇迹、中国经验等概念的广泛使用,转型经济及转型经济范式的研究逐渐被中国模式等相关研究所取代。

从实践来看。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经济总量先后超过英国、法国、德国和日本,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个巨大成就体现了中国发展模式的优越性,证明中国发展模式的道路是正确的,理论是科学的,制度是合理的,这是我国30多年来最大的道路自信。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并要求在“三个自信”基础上,增强理论自觉、强化理论创新。基于此,从转型经济视阈对中国模式进行范式构建和解构,有助于为中国模式提供系统科学的理论支撑。进一步增强中国发展模式和路径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理论自觉。

二、中国模式的转型路径及道路属性

1.在转型路径的“起点”与“终点”上。我国与其他转型国家存在传统计划经济的起点共性以及不同市场经济制度的目标差异

现阶段我国仍属转型经济期,且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攻坚阶段。从转型路径“起点”来看.我国与其他转型国家均具有传统社会主义的共性.即存在转型经济“起点共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科尔奈式“短缺经济”,其中包括纵向短缺和横向短缺,纵向短缺特指中央机关所能分配的物资总量不能满足下级政府或部门的需要,而横向短缺指普遍存在的卖方供给不能满足买方需求:二是存在导致“短缺”的“软预算约束”。软预算约束与短缺现象相生相伴,预算软化导致企业不重视经营业绩,不注重内部资金积累,对价格感应迟钝;三是导致“软约束”的“父爱主义”。传统社会主义国家中政府对国有企业(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存在一种极强的“父爱主义”,“父爱主义”意味着企业面临经营困境时,总能得到政府的帮助,使企业能在不负任何经营责任的基础上摆脱困境:四是导致企业和地方缺乏生产激励的“棘轮效应”或“鞭打快牛”现象。在计划体制下企业越好,必须完成的生产指标也越高,导致好企业会隐瞒自己真实的生产能力。而转型目标的最大共性在于都引入了“市场经济”,差别在于我国所要建立的是世界上前所未有的“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苏联和东欧等国家则是建成当前发达西方国家早已存在的“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2.在转型路径设计和道路选择上,我国采取的是局部地区先行先试、重点突破然后渐进推进的非均衡路径

我国转型模式的路径特征主要表现为:(1)特许改革与试验推广模式。首先将市场化改革限定在较小的范围内(如某地区、某个产业,甚至某个企业)进行改革试点,积累改革的经验,然后在更大的范围推广改革;(2)体制外或增量改革。由于原有的制度安排如计划经济在空间上的扩张性被限定了,为此需要重建新的制度安排,确保新经济活动的发展与自动扩张,如乡镇企业的发展、非公有经济的发展、新产品的出现以及经济特区的崛起等等都反映出“体制外”改革的路径设计。先从“体制外”进行改革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可以减少由于旧制度的惯性带来的对新制度安排的排斥,另一方面体制外改革不需要考虑“沉没成本”;(3)局部改革、边际改革和渐进性转型的结合,即将市场化改革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分解为较小的单位,然后逐步在空间和时间上扩展。这样的改革便于充分利用已有的组织资源尤其是政府资源,保持制度创新过程中制度的相对稳定和有效衔接,相对于“休克疗法”渐进式改革更能增加过渡过程的可控性@。尽管如此,杰弗里·萨克斯、胡永泰、杨小凯等(2003)则认为转型的核心是大规模的宪政制度的转变,如果考虑到长期因素,中国现行改革制造的长期宪政转型的成本可能会超过在短期内而取得的收益。

3.在转型积累和动员的策略上,较好保留了中央政府计划体制下就具有的强大政府积累和动员能力

邓小平曾说:“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中央政府强大的积累和动员能力直接源于对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权的公有资本积累方式的保留和继承,如自我剥夺型的国家工业化积累、低工资福利制度的实行、保障国家工业化积累的价格管制、产权共有普遍分享的分配制度、低成本积累的配套管制以及诸如劳动力二元管制、指令性的购销方式、管制公共服务等制度的甄别使用。这些传统的积累方式能以较低的组织成本实现资源和生产要素的迅速集中,这为肩负“先行先试”职能的经济特区在短期内汇聚全国发展资源和要素、创造增长奇迹提供了条件。为此,厉以宁(2008)认为,经济特区的建立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乡镇企业的兴起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是经济特区是政府有意识和强力推进的结果。没有政府的主导是不可能在计划经济体制与行政权力牢固结合的条件下,使某一个地区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按市场经济的规则来发展经济的。

4.在转型组织及治理结构上,我国采取了便于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协调互补的“条条+块块”M型结构

自上而下部门管理的U型组织结构中,部门间必须协作分工才能作业,使得“条条”间具有很高的依赖度。一旦某个“条条”出现外部冲击,将波及整个经济。但对M型组织来说,由于地区之间相对独立,且自成体系,所以任何一个或几个地区的冲击并不会波及整个经济。为此,M型结构便于设立经济特区等“试验田”进行分散试验,特区试验成功后再向“非特”地区推广试验经验。尽管M型组织中“块块”之间相互独立且具有相对自主性.但区域间的发展依然存在着很多共通性.从而地区之间可相互学习,比如落后地区向发达地区学习.“非特”地区向特区学习,内地向沿海学习等。通过学习达到经验和制度的迅速扩散和推广,加快整个经济体的转型进程。

5.在转型体发展属性上,我国集“发展中国家+转型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三重属性于一体

在转型启动时,我国是工业化、城市化以及人均收入水平都很低的发展中国家,而苏联以及东欧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就已实现了高度的工业化。我国不仅仅要实现市场化,还需解决实现工业化、城市化以及人均收入大幅度提高等发展经济学上的问题,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既是中国转型时期的任务,更是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四大支撑力量,其中市场化是最根本的制度性支撑。与其他转型国家相比,我国最大的区别是转型中依然保留了原有的政治框架和意识形态,转型目的在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其它转型国家所建立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此,“社会主义”属性依然是中国市场化的“宪法”注脚。中国、越南与其它转型国家的根本区别“不是渐进还是激进等速度问题,而是转型的方向问题”,正是“社会主义”属性的保留确保了中国市场化中取得了相对于东欧和苏联等完全“资本主义化”转型经济体更高的经济增长和福利绩效。

三、转型的中国模式的话语差异和范式属性

1.中国模式的话语差异

国内外学术界对转型时期我国独特的发展经验和路径具有不同的称谓,常见的如中国经验、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以及与华盛顿共识相对应的“北京共识”等。单就中国模式而言,往往因比较对象不同其概念和内涵均略有差异。如相对于欧美模式、拉美模式等特定模式而言,“中国模式”则专指中国独具特色的现代化道路和发展模式,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模式等同于“北京共识”。在官方文本和语境中“中国模式”则是对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道路的简称,“中国模式”被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范畴中,以区别于苏联模式。尽管中国模式在理解上存在较大差异,但本质内涵却是一致的,均被用以表示中国由传统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落后走向现代化的独特路径和发展模式,差别仅在于话语体系的不同。

中国模式存在两个话语体系,一个是我国官方话语体系下的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注脚的“中国模式”。1988年5月18日,邓小平明确指出:“世界上的问题不可能都用一个模式解决。中国有中国自己的模式。”“中国搞现代化,只能靠社会主义,不能靠资本主义。”邓小平同志预言“我们的改革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国际范围内也是一种试验,我们相信会成功,如果成功了,可以对世界上的社会主义事业和不发达国家的发展提供某些经验。”俄罗斯学者米哈伊尔·季塔连科(2004)认为,“邓小平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避免了社会主义被撤出历史舞台的危险,提出了用社会主义来代替自由派的‘历史末日的模式”,“它既保持了继承性,又总结了全球化条件下进行政治改革和开放的新经验”。中国依靠自己独特模式实现发展的有益经验的确值得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借鉴。世界银行盖保德(AlbertKerdel)指出,如果承认中国经济在过去30年的不断扩张和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那么就得承认中国模式的存在。美国学者马丁·哈特.兰兹伯格等(2005)也认为中国“后改革时代”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许多进步主义者视中国为一种发展模式。

在西方话语体系下“中国模式”被概括为“北京共识”,2002年卡瓦吉特·辛格(Kavaljit Singh)将中国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称为“北京共识”。2004年5月乔舒亚·库珀·雷默(Joshua CooperRamo)认为“北京共识”的核心思想是国家应该根据自己的特点寻求发展,并特别指出“北京共识”已经取代了“华盛顿共识”。但正是由于西方将“北京共识”放在了与“华盛顿共识”相对抗的位置,导致这一概念在主流学界引起很大争议,但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成功以及模式和路径的独特性的确有目共睹。为此,学界开始用“中国模式”概念取代“北京共识”,希望通过中国模式内涵的拓展实现两个话语体系的融合。“中国模式”是在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制度内生,即内生性的制度安排,在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中国市场经济制度主要不是依靠从外部“引进的”政策和规则,而是根据自身国情,在改革进程中形成的政策、规则、路径和方式,进而逐步实现国家新的制度安排。弗拉基米尔·亚库宁(2011)认为,中国改革模式的本质特点是“谨慎、渐进、坚韧”,是国家主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验,渐进性、自主性和强政府是其基本要义,可以概括为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尽管学术界在中国模式的概念和内涵上争议很大,但建成完善的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模式”最核心要求却是不争的学术共识。

2.中国模式的范式属性

正是鉴于中国模式争歧较大,中国模式的范式形成和构建长期受阻。一方面,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在解释“中国奇迹”上存在不争的理论瓶颈和现实困境,另一方面,由于长时间的制度装置和意识形态差异,导致我国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形态既有别于西方自由市场经济又有别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故我国转型经济范式是“缺失”的。尽管目前新古典主义、新制度主义和演进主义等西方流行研究范式被广泛用于研究中国经济,但从本质上看,这些单一范式的简单“综合”并不完全切合我国转型时期经济问题的研究。新古典主义承袭了古典主义的“自由”之风即强调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而我国作为转型国家在整个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不能作为预设前提,故以自由市场经济为基础构建起来的新古典主义研究范式不能解释中国现象。新制度经济学派由于在国家理论、制度变迁理论、产权理论以及作为“新制度经济学”基石的“交易成本”理论在将“市场”作为一种“制度”时,表现出了强大而独特的解释能力,但很难将中国市场化改革中的设计意识或制度变迁的自觉意识纳入分析框架。同样,演进主义或演化经济学亦不需要有“自我设计”的“人为”东西渗入。所以,以上学科范式在解释中国模式时都有看似合理的部分,但由于中国转型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最终都表现为“范式缺失”。尽管如此,实际上发展经济学、转型经济学、新古典主义、新制度经济学等都被广泛用于中国经济的分析。其中,最重要的范式工具性启示来源于转型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而非均衡理论、新制度经济学、演化经济学、实验经济学以及行为经济学亦应视为有益工具。所以,“范式缺失”同时亦意味着“范式综合”,但“范式综合”并不意味中国模式的新范式的诞生。

四、中国模式的范式构建与解构

1.硬核形成:制度的内生与移植

我国转型经济是市场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意识形态的“内生性”。以及“内生性”与“移植性”的有机结合,二者结合方式是建立在学习基础上的制度适应性试验。对我国来说,“内生性”说明市场制度的形成依赖于转型体自身行为及其政策、规则和行为方式,不是主要靠“引进”外部现成政策和制度规则;“移植性”则强调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或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市场规则、政策和(正式)制度的移植和引进。我国经济转型集制度的内生性和移植性于一体,原因在于,一方面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新制度与转型国家的民族传统和历史惯性难以割裂,另一方面转型国家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所“移植”的成熟市场制度和规则,从适应性和实用性看需要对“外人性”制度进行不断修正和适应性调整,而对被移植制度的调整和适应过程本身就是制度的“内化”和“内生”过程。

我国作为—个发展中国家,中央政府具有较强的发展目的性以及发展的决心和意志,为此,我国政府是具有强大“国家能力”的强政府。托马斯·海贝勒(2005)研究认为,这样的强政府善于运用政治权力积极有效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服务,一方面政府极力推动转型,另一方面政府努力确保原政治体制合法并被人民接受。也正是由于民众对转型和改革的支持以及中央政府主导下的自我纠错纠偏,使得我国成为少有保留原有行政体制和社会意识形态的转型国家。在我国中央政府具有宪法赋予的强制性配置行政资源的权力和能力,为此能有效促进区域与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在转型期,政府的协调能力需要通过具有强大社会调节与社会控制的组织团队来实现,政党组织、行政组织以及各种具有党政依附性的群众组织和社团确保了政府在转型时期依然能有效控制和调节社会事务。在转型时期,中央政府主导下的学习能力是发展中国家能力的重要体现,而改革开放初期,经济特区正是我国转型学习的重要场所和市场经济的试验田。

中国模式硬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社会主义属性的保留,为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同构成了中国转型和发展模式的硬核,且具有不可辩驳性。社会主义性质的保留表现为原有的政府组织体系以及组织形式、规则没变,依然强调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国家能力”,这样能较好地保证转型的可控性,避免了政治上的分裂和动荡。另外,将“计划经济”从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剥离出来.并赋予其工具意义,“计划性”与转型目标确定的“市场性”共同决定了转型的整个阶段特征即“计划+市场”,并逐步也向转型目标规定的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演变。

2.中国模式转型经济范式的保护带

根据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理论,构成中国模式研究范式除了硬核外,还有保护硬核不受攻击或不被“证伪”的保护带,其中保护带由初始条件和辅助假设构成(见下图)。区别于埃格特森提出的西方新古典经济学研究纲领,中国模式硬核的保护带包含:(1)“转型+发展”的阶段约束性保护带。保护带承认转型制度起点为传统计划,以及落后欠发达的经济起点,这构成了转型主体面临的特定环境约束;(2)“有向性+不确定性”的转型假设保护。对于转型经济体来讲,只有当市场经济绩效预期高于传统计划经济时,才有转型的必要性和动力。同时,这种转型预期使得转型具有了“有向性”。按照邓小平“摸着石头过河”的说法,至少说明“过河”的彼岸是相对明确的,但“有向性”反映的仅仅是方向问题,转型目标、方式以及协调机制依然因多样性而使得转型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为此,“摸着石头过河”成为中国模式一个重要策略特征,正是鉴于转型过程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需要“摸着石头”来确保“过河”安全;(3)“改革家精神+机会主义倾向”的转型主体行为假设。我国的转型总体上是由政府主导、改革家推动的,为此改革家精神是转型主体必须具备的。但改革家作为单一个体,依然具有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属性,而且具有因转型的“不确定性”而引发的转型主体“机会主义倾向”。对此,吴敬琏(2002)认为,“机会主义倾向”是中国转型道路属性决定的,在利益结构大调整中,某些拥有行政权力的人往往有方便的条件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而采取增量改革战略,双重体制并存,更增加了寻租活动的可能。(4)“计划+市场”的工具与策略假设。作为工具意义的计划经济调控手段与市场的基础性资源配置方式的结合程度所表现出来的转型阶段特征对硬核具有保护性作用,因为这样避免了转型和改革带来的意识形态争论,减少了改革阻力。总之,中国模式的保护带包含由初始条件确定的旧传统计划体制的路径依赖、发展和转型的目标模式、计划与市场调节的阶段动态变化特征以及转型主体行为假设确定的有向性和有限理性。

3.中国模式转型经济范式的启示法

中国模式的转型经济范式同样存在正反启示法。正面启示法是改善和发展中国模式的正面启示性规则,根据中国模式属性、策略与路径,正面启示法应告诉我们为何要选择非均衡的战略,如何发挥改革家精神、为何要设立经济特区等,以及如何基于转型时期的机会主义倾向和有限理性对转型主体行为进行引导和防范,如何处理“强政府”与“自由市场”的边界,如何实现“政治域”与“经济域”的互动和相互促进。反面启示法规定了保护带的工作方式和性质,指示应该避免哪些研究道路,禁止经验反驳的矛头对准硬核,使其转向辅助假说。比如,反面启示法告诉我们:我国的转型不应脱离中国的体制、环境约束,休克疗法为何在中国行不通,不要构建静态的理论来解释转型等等。

五、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转型经济是市场经济制度与意识形态的“内生性”,以及制度适应性试验基础上的“内生性”与“移植性”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同构成了中国转型和发展模式的硬核,且具有不可辩驳性。对硬核进行保护的四大辅助假设为:“转型+发展”的阶段约束性保护、“有向性+不确定性”的转型目标假设保护、“改革家精神+机会主义倾向”的转型主体行为假设保护以及“计划+市场”的工具与策略假设保护。启示法包括改善和发展中国模式的正面启示性规则以及禁止经验反驳的矛头对准硬核,使其转向辅助假说的反面启示法。保护带和启示法共同确保和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根本属性,故中国模式的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

转型经济视阈下的中国模式的范式构建与解构,是对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从苏联模式的传统计划经济向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路径的理论解构和创新。这种采用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范式框架对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成功路径和制度进行学术理论的归纳、提炼和构架,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因为只有当中国模式的转型路径具有了能被当前西方主流经济学认可的理论范式,才能使得中国模式逐步走向世界,并影响世界。而这正是中国道路的最大理论自觉和担当。而从未来实践来看,基于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理论所构建的包含有中国模式硬核、保护带和正反启示法的理论范式,对确保当前以及未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阶段和改革攻坚阶段的政策、制度以及路径的稳定性和科学性均具有重要作用。这不仅可为我国经济转型和改革提供路径导向、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更可为未来发展提供可循的规律和可借鉴的经验。

(责任编辑 陈孝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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