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设备合同培训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5-11-05饶仲群
饶仲群
摘 要:设备合同培训在核电站人员培训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受到重视。文章以海南昌江核电项目为例,介绍了EPC模式下设备合同培训计划的执行与跟踪协调,探讨了计划执行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和原因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对的核电设备合同培训工作开展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核电站 设备合同培训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TM6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9(a)-0164-02
培训是人才获得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有效实施质保大纲的根本保证[1]。为了保证核电厂安全、可靠运行重要条件之一是要使核电厂的运行、检修、管理和技术人员获得并保持工作能力,要求足够的人员,并具有相应的资格和满足工作要求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核电厂设备合同培训是电厂调试和生产准备技术人员重要培训之一。培训包含在相应的设备采购合同条款中,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已做了相关规定,厂家将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履行设备合同培训内容。设备合同培训为核电厂检修、运行、管理、调试、设备采购等工作人员熟悉设备、加深理解,提高技能水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如何将设备合同培训计划与采购计划、现场施工计划有机结合,促进人才的培养,是设备合同培训计划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
1 设备合同培训管理概述
在EPC模式下核电设备采购项目管理中,设备培训是重要的一环,电站生产、调试等各部门都非常重视,针对不同的设备提出了相关的培训需求。公司培训处是培训归口管理部门。设备采购管理部门跟踪监督设备培训计划的实施,分析、发现管理中的问题,不断创新、改进管理方法,积累相关管理经验,保证设备培训计划的有效执行,为核电站未来的运行、维护打下基础。
设备合同培训计划从形成到执行完毕的过程中,围绕着着四个重要的环节展开:计划的编制、计划的实施、计划的跟踪协调、计划的调整。四个环节有机结合,闭环式管理,保证计划进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达到设备合同培训的目的,满足培训要求。
1.1 培训计划及实施
设备合同培训计划的编制是培训工作的是起点,生效后的设备合同培训计划也是培训进度控制的依据。核电厂涉及设备数量大、种类多、分布在不同的采购包中,且随着工程进度计划,验收、到货、出厂进度各不相同。因此,编制设备合同培训计划时,需要考虑采购三级进度计划、设备采购合同、各生产单位的培训需求、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设备制造进度以及安装调试工程进度等。根据工程生产准备及设备采购项目对设备安装、调试培训需要,保证安装调试和生产准备技术负责人尽早熟悉设备制造及测试性能,提高技术水平和能力,编制设备合同培训计划。核电厂设备可分为国产设备和国外设备,培训计划也包含了国内和国外两部分培训内容。对于重大的采购包,如DCS设备培训,编制计划时另行专项讨论、商定,形成专项培训计划进行管理。
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是有机结合体,不可分割开来,实施过程中发挥计划的龙头作用,指导设备合同培训活动的有序开展。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两者基本流程相同:厂家、供应商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发出培训通知,设备采购管理人员接到通知后通知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根据设备合同培训计划对培训通知进行审查,确定参训人数和受训人员,指定培训项目负责人,并将信息通过设备采购负责人反馈给供应商。在培训过程中,采购负责人需跟踪培训执行情况,为培训项目的供应商人员提供便利。而国外的培训因为涉及人员出国审批问题,增加了出国审批手续。
1.2 培训跟踪协调
计划的跟踪协调是对已经生效发布的设备合同培训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的管理,是促进计划执行的关键。设备合同培训计划是对培训的预期和要求,在实际执行过程,由于各种因素的干扰,可能出现偏离,因此,需要对计划进行跟踪协调,实施闭环式信息反馈和动态的管理,以保证计划的有效实施。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应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完整的进度跟踪,定期收集整理培训执行情况,使得采购项目负责人、培训工程师和相关的管理者准确掌握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计划和实际实施过程中的偏离状态,进一步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因素采取纠正措施或者进行必要的计划调整。如对进度落后的需进行关注协调,督促培训的实施;而对现场工程进展需要提前的培训进行协调提前实施等。
计划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培训内容和参训单位的需求,确认培训项目的级别,重点项目重点跟踪,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2 设备合同培训常见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计划调整变动
通过制定计划实施培训项目,是使相关参训人员得到有效培训,达到提高人员全面工作能力的过程。计划一经发布生效后,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但由于培训计划编制完成后,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如生产处室的人力资源状况,设备的到货情况,厂家的准备情况等等都将导致计划的调整变动。而且,随着工程的进展,设备采购合同的变更、增补和修改也将导致培训计划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增补和修改。
计划中的明确的各部门培训人·天数在实际实施中资源可能不能完全满足要求,需要根据实际资源进行调配。对于计划中没有包含的国内部分培训项目,经协调资源分配后作为计划外项目组织实施。
2.2 培训时间的安排问题
随着现场设备安装、调试进入高峰期,设备到货也进入高峰期,设备合同培训也进入了高峰,现场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加入到安装调试的有关工作中,工作与到厂家参加培训时间上可能有所冲突,导致培训时间不能确定。
EPC模式下,多项目考虑节约成本和资源,考虑将各工程项目相同的培训项集中一起培训。但由于各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不同,也可能造成部分项目人员不能按时参训。
培训通知时间不合理,没有预留适当的裕度,可能接到通知时,培训时间已经过期或者快到期了,导致参训部门来不及组织实施培训。
另外,法定节假日和地方性节日对培训时间的安排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较长的节假日,例如春节、国庆节等,人员休假,加上交通住宿等因素,计划推进相对有些困难。
2.3 进度滞后,计划完成率不高
按照设备合同培训计划,对每年实施的培训项目,国内、国外培训人·天数,设备厂家,培训地点,培训日期,执行状态等都进行了规划。计划培训时间考虑到生产准备处的人力资源状况,一般按照二号机组设备到货时间(国内设备到货之前三个月,国外设备到货之前四个月)组织实施。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培训进度滞后,计划完成率不高的现象。原因可能是总包商在设备合同培训方面管理项目较多,为节约成本,尽量安排多项目集中培训;另一方面对于培训重视度不够,也缺乏系统认识,对设备厂家的监管有欠缺,力度需要加强。
3 建议和对策
针对设备合同培训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业主公司加强了对总包商的监督、协调、沟通与交流,探索有效的应对措施,共同推进培训进度,促进设备培训有效性和计划性。
3.1 根据工程进度和受训需求及时调整培训计划
设备合同计划是培训工作开展的依据,计划生效后就应该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不应进行频繁的调整和升版。然而,在实际的培训计划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变动,造成了计划的变动。一般考虑在发生新的采购设备合同培训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发生变更、增补较多时进行升版。计划应设置一定的裕度,并考虑设备采购到货及安装调试的周期,完善计划,使之更合理有效。另外,合同培训项目在签订时应征求使用部门意见,使培训计划更合理,符合工程需要。
在执行的过程中,根据部门的培训实际需求,培训项目的重要程度,以及培训时间、地点的变化,对培训计划进行适度的调整。对已经失去控制、偏离计划的项目进行计划调整以适应实际情况。根据设备采购中发生的补充项目进行培训计划增补。计划中的重复或者已取消的项目应及时梳理。计划中的培训时间考虑现场培训需求的同时兼顾供应商的安排,留有裕度,保证计划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在EPC模式下,部分设备培训可根据方福设备培训计划提前组织参与。
3.2 培训时间安排充分合理,保证培训效果
建议培训时间应避开调试高峰期,尽早安排,降低现场工作和培训之间人力资源的冲突。培训时间的安排中给参训方留有裕度,保证参训方能够有时间组织参训。同一专业的培训内容时间安排上有一定的间隔,过于紧密和集中的安排在安装调试高峰期时,易造成参训方可能抽不出人员参训,阻碍培训活动的顺利执行。安排中充分考虑节假日的影响,培训时间的安排应避开较长的节假日和大型的地方性节假日,降低交通和住宿带来的不便。
建议厂家和供应商提前发出培训通知,接到培训通知后,参训单位对培训时间、地点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及时反馈协调总承包单位,变更培训时间、地点。若没有意见,则按照通知内容实施培训。
安装、调试高峰期,部分厂家培训根据实际需要变更到现场实施培训,便于参训人员及时参训。在此期间,受训人员能够看到实物,参与安装调试,理论联系实际,效果也比较好,且参训人员的数量相对不受限制。但是,也不能把全部的培训都变更到现场实施,厂家培训和现场培训的资源、师资一定程度上是有差异的,各有各的优势和缺点,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不能一概而论。
3.3 现场联合办公,专人负责,沟通渠道畅通
EPC模式下,业主在海南昌江核电厂1、2#机组设备采购管理中,派出部分人员直接参与总承包合同的设备采购管理,与工程总包方双方联合协助,共同推进现场设备采购管理工作,提高了协调、处理现场设备采购相关问题的能力[3]。每个采购包合同培训项目业主方都有专项负责人,减少了沟通环节,对设备厂家和供应商的监管力度加强,协调效率提高。
3.4 加大督促力度,提高培训的计划性和有效性
针对设备合同培训滞后,计划完成率低,给培训工作带来的风险。及时进行风险预警,督促工程总承包方协调供应商或者厂家及时开展培训活动。加大督促力度,增强培训的计划性、有效性。每月月底定期汇总各采购负责人反馈的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截止当月的完成项目并计算当月完成率,并将完成情况的分析结果反馈相关负责人和管理者,掌握计划执行进度;每月也对工程总包方提供的培训进度进行统计,对比执行情况,使进度跟踪更为准确。
培训计划进行分级管理,重点跟踪急需的培训和重要的培训。重视受训单位的培训需求,对培训项目设定限定完成期限,督促工程总包方负责人,推进培训活动,尽量使培训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必要时,提高协调级别,使工作的开展得到管理者的重视。管理者的重视和各方面的大力配合是促进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培训质量和计划性的保障。
4 结语
在核电项目总包模式下,设备合同培训是设备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生产准备人员提高工作技术和能力,为核电厂提供人员技术保障和管理支持具有重要意义。设备合同培训计划是开展培训活动的依据,在执行过程中其有效性和计划性需要业主采购部门和培训管理部门、工程总包方、设备厂家和供应商、参训部门的积极配合,大力协调监管,共同努力,实施动态管理和闭环控制。本文在设备合同培训方面所做的探讨,希望能为后续项目提供可借鉴的参考和经验。
参考文献
[1] 陈济东,主编.大亚湾核电站系统及运行[M].北京:原子能出版社,1994.
[2] 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导则HAD103/05-2013核动力厂人员的招聘、培训和授权[Z].2013.
[3] 帅月智.EPC模式下核电设备采购管理[J].中国核电,2014,7(4):365-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