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土文献看《诗经·墙有茨》“冓”字的训诂
2015-11-05常燕娜
常燕娜
(西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诗经》成书早,影响大,保留了上古汉语文字、音韵、训诂的珍贵材料,在语言学史上地位重要。春秋时期,《诗经》已然成为贵族阶层的必读书目。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人们使用《诗经》,已存在“赋诗断章,余取所求”①的倾向。随着时代变迁、语言嬗变,本就语词晦涩的《诗经》更不易于准确把握,其中不少字句的训诂异说纷呈,汉人家董仲舒称:“诗无达诂,易无达占,春秋无达辞。”②
《诗经》中部分字句的训诂,已具讼2000余年,前贤先儒精见迭出,然大都没有定论。今天,许多古人见不到的古文献、古文字材料纷纷出土,仅与《诗经》有关的古文献,即有上海博物馆藏楚简《孔子诗论》、清华大学藏战国楚简、阜阳双古堆汉简等,至于甲金文字和战国秦汉简牍古文字材料更是洋洋大观。我们在解决《诗经》字句训诂问题时,如能借助这些材料,当有收获。如《诗经·鄘风·墙有茨》,即是异说较多的一首诗,从汉儒到现代学者,对其训诂、理解莫衷一是。
一
《墙有茨》共3章,章6句,计18句、69字。为讨论方便,引证如下:
墙有茨,不可埽也。
中冓之言,不可道也。
所可道也,言之丑也。
墙有茨,不可襄也。
中冓之言,不可详也。
所可详也,言之长也。
墙有茨,不可束也。
中冓之言,不可读也。
所可读也,言之辱也。
关于此诗的意指,前人所述较多。《毛诗序》谓:“《墙有茨》,卫人刺其上也,公子顽通乎君母,国人疾之,而不可道也。”郑玄《笺》补充:“宣公卒,惠公幼,其庶兄顽烝于惠公之母,生子五人。”孔颖达《疏》引《左传·闵公二年》载:“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强之。”③皆认为这是一首揭露、讽刺卫国统治阶级荒淫无耻的诗。汉代的齐、鲁、韩三家今文诗皆已散佚,故他们对此诗意旨的理解,今天不能完整看到,但通过《易林·小过》“墙茨之言,三世不安”等记载,王先谦推断“三家皆以为刺宣公”,④看来也是将此诗视为有实指的讽刺诗。宋代朱熹对《毛诗》诗说多有反驳,但关于此诗却基本赞同毛说,并进一步引杨时之说予以发挥:“盖自古淫乱之君,自以谓密于闺阁之中、世无得而知者,故自肆而不反。圣人所以著之于经、使后世为恶者,知虽闺中之言,亦无隐而不彰也。其为训诫深矣。”⑤认为此诗主旨与“密言于闺阁之中”有关。此后,清代学者方玉润《诗经原始》及近代林义光《诗经通解》、程俊英《诗经注析》等基本以《毛序》为据,肯定这是一首讽刺统治者荒淫无耻的讽喻诗。然而,近代以来对诗义的理解也有不同意见。如顾颉刚认为汉儒之说多为“深文周纳”,对讽刺宣姜淫乱之说不以为意,氏著《由“烝”、“报”等婚姻方式看社会制度的变迁》更对公子顽“烝”宣姜一事予以解释,认为是时俗使然,不涉及道德批判。晁福林也认为这只是一首“民歌风的小诗”,其意是指“夫妻间的枕席辞语,只应室中言,而不可传扬于外”。⑥
诗义的理解受字句训诂的影响,把握此诗,关键在于对“中冓之言”的训诂。诗中以“墙有茨”起兴,抨击“不可道”、“不可详”、“不可读”的“中冓之言”。其中“中”同于“内”,《毛传》称:“中冓,内冓也。”⑦各家基本没有争议,故对“冓”字的训诂无疑是诗义理解的关键。
二
关于“冓”以及“中冓之言”的解释,至少有五种观点。
第一,认为“中冓”即“中夜”,“冓”有夜晚、晦暗之意。陆德明《经典释文》引《韩诗》云:“中冓,中夜。谓淫僻之言也。”⑧《汉书》卷47《文三王传·梁怀王刘辑附刘立传》引成帝时谷永奏言:“臣闻‘礼,天子外屏,不欲见外也’,是故帝王之意,不窥人闺门之私,听闻中冓之言。”颜师古注引晋灼云:“冓,《鲁诗》以为夜也。”可见汉代今文三家诗中至少韩、鲁两家皆训“冓”为“夜”。此外,魏晋字书受汉代今文经学影响,也多作此解释。《玉篇·宀部》释曰:“,夜也。《诗》曰‘中冓之言’,中夜之言也。本亦作冓。”⑨《广雅·释诂》曰:“、昔、闇、暮,夜也。”⑩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也同意此观点:“《桑柔》‘征以中垢’,《传》:‘中垢,言闇冥也。’”⑪这些意见认为“冓”与“垢”同,表夜晚。“中冓之言”即夜中私密之言,可引申为闇昧之言、淫僻之言。
第二,认为“冓”用作动词,作“構成”解。郑玄《笺》曰:“内冓之言,谓宫中所冓成顽与夫人淫昏之语。”⑫将“冓”理解为“冓成”,用作动词。但是郑玄对“中冓”的解释也有矛盾之处,他在《周礼注》中提到:“阴讼,争中冓之事以触法者……就之以听阴讼之情,明不当宣露。”这里的“冓”不是“冓成”之义,“中冓之事”为不宜对外宣露之事。孙诒让认为郑玄为《周礼》作注时,“未见《毛诗》,当用鲁韩义也”。⑪
第三,认为“冓”用作“诟”,有耻辱之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称:“《桑柔》诗‘维彼不顺,征以中垢’,《传》:‘中垢,言闇冥也。’王尚书曰:‘中,得也。垢当为诟,耻辱也。谓行不顺以得耻辱。’今按此诗内冓亦当读为内诟,谓内室诟耻之言。宣十五年,《左传》‘国君含垢’,杜注‘:忍垢耻。’《释文》‘:垢,本作诟。’是垢、诟通也。”輲訛輥
第四,认为“冓”用作“媾”。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除认同“冓”有夜晚之义外,还认为“冓”有“媾合”之义:“《传》‘中冓,内冓也’,《笺》‘谓宫中所冓成淫昏之语’,《疏》云‘冓合淫昏之事’,皆读‘冓’为‘媾’,析‘中冓’为二义,与《释文》‘本又作中遘’者合,不同三家而与韩说‘淫僻之言’意不相远。”⑮近代以来,从“媾合”角度解释“冓”义者较多闻一多认为,“冓”、“媾”、“觏”等字“指女阴的作用,及和性交相近的各种意义”,“中冓”之“冓”,当读若媾,指性交,交媾之事。⑮房振三也认为“冓”与“媾”声韵均同,“中冓之言”就是“媾中之言”,意谓“公子顽与惠公之母媾合中之言”,并强调只有如此解释,“方能与诗意、序意密合无间”。⑫
第五,认为是交积材之意,意指材木堆积、搭建的房屋,引申为内室。《说文解字》云:“冓,交积材也。象对交之形。”⑬《汉书》卷 47《文三王传·梁怀王刘辑附刘立传》“中冓之言”,应劭注曰:“中冓,材构在堂之中也。”颜师古同意应劭之说:“冓谓舍之交积材木也。应说近之。”朱熹《诗集传》也释“中冓”为“舍之交积材木也”。⑭这种观点认为“冓”是架积的材木,用作名词指代屋、室。胡承珙《毛诗后笺》称:“传云‘内冓’,犹言‘内室’……《玉篇·宀部》引《诗》作‘’。从宀者,亦取交覆深屋之义。”陈奂《诗毛氏传疏》称:“‘中冓’与‘墙’对,称‘墙’为宫墙,则‘中冓’当为宫中之室。《说文》:‘冓,交积材也’,‘構,盖也’。应劭注《汉书》云:‘中冓,材構在堂之中也。’構与冓同,堂当作室。凡室必积材盖屋,故室内谓之内冓,毛意或当如是。”㉑
三
以上文献对“冓”字的理解不尽相同,但根据传世文献,结合近来出土的文字材料来看,“冓”字应为“屋室”之义。对此,笔者从文字、文献学角度加以阐明。
(一)从字形演变看《墙有茨》中的“冓”字
《说文解字》卷4下:“冓,交积材也。象对交之形。凡冓之属皆从冓。”段玉裁注:“高注《淮南》曰:‘構,架也,木材相乘架也。’按:结冓当作此。今字構行而冓废矣。木部曰‘構’,盖也。义别。”㉒《说文》认为“冓”是材木堆积。段注更明确指出后世用“構”代替“冓”,使“冓”的“盖”房屋之义更为凸显。
《说文》认为“冓”象交积材,反映了汉人对“冓”字形的理解,这种理解,能否站住脚,还需古文字资料的支持。
近代以来,随着甲金文字的出土,我们对“冓”的原始字形和本义有了更深了解。甲骨文中“冓”的字形为(前 1.40.5)㉓。吴其昌《殷墟书契解诂》分析字形以为“象二物相遇之状”。李孝定《甲骨文文字集释》以为“疑象二鱼相遇”。观察字字形,确像两鱼相遇之形。由此可见,“冓”字本义应为“邂遘”,是“遘”的初文。但“冓”字形在西周以后发生讹变,金文中“冓”的字形为(叔多父盘)、(冓斝),许慎《说文解字》“冓”的小篆字形为。讹变后的“冓”,从字形上虽已看不出两鱼相遇,但仍像两物相遇或两木相构。《墙有茨》创作“冓”字形产生讹变的时代。历来《诗经》研究者都认为《墙有茨》与卫公子顽烝惠公之母宣姜有关,创作时间当在“惠公之即位也少”的春秋前期。而“冓”字字形讹变也大致在西周春秋之际。此时,“中冓之言”的“冓”字,已无两鱼相交之义,而是“两木相构”,有房屋之义。
东汉许慎没见过甲骨文,他依据稍晚的字形将“冓”字理解为“交积材”,说明当时人们已普遍将“冓”用作“構”。《说文解字》卷 6上:“構,盖也。从木,冓声。”㉔“盖”,也就是架構房屋。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极力反对释“冓”为“舍之交积材木”的看法,认为是“望文为说,失之愈远”㉕。须注意的是,王先谦虽是晚晴经史大家,但由于条件所限,其并未系统钻研古文字。他认为应劭、颜师古“望文为说”,不足取法。但事实却是,汉字作为形、音、义的结合,依据字形、字音探索字义,实为了解文字本义的重要方法,依据作品创作时代的文字形体理解文字意义更是探寻文义、理解作品的重要依据。“望文为说”有其合理性、科学性。具体到《墙有茨》中的“冓”字,春秋早期字形确是交木积材之形,时人以屋室理解创作此诗,实属自然;后人据音同之例以“构”释“冓”也属有据。近人邹晓丽《基础汉字形义释源》称“冓”字“象屋架两面对构之形,‘構造’用的是本义”,㉖可以说是把握住了“冓”、“构”两字的关系。
(二)从上博简《孔子诗论》看《墙有茨》中的“冓”字
训诂是理解文义的基础,对《诗经》关键字理解的歧异会影响对诗义的阐释。同样,对诗义的理解,也会影响对关键字的训诂。可以说,经典的早期文义对我们训诂关键字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但利用这种原则进行关键字的训诂研究,前提是有权威的、接近作品创作时代的文义可资利用。
幸运的是,我们对《墙有茨》训诂,恰有权威的、接近作品创作时代的诗义可供参考。历来学者多认为《墙有茨》是对卫国统治者的讽刺揭露。然而上博简《孔子诗论》却提示我们,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先贤对此诗还另有解释。1994年,上海博物馆收藏1200余枚战国楚简。2001年,《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出版,其中包括《孔子诗论》。《孔子诗论》由29枚竹简组成,是早期儒家学者对《诗经》部分篇目主旨的论述。《孔子诗论》的作者可能是孔子,㉗作为目前所见最早的《诗经》研究著述,其对《诗经》部分篇目的理解较之西汉今古文经说,更接近《诗》的本义。《孔子诗论》第28号简今残存17字,内容是对《墙有茨》等三首诗诗旨的讨论。
亚(恶)而不悯;《墙又(有)荠(茨)慎(缜)密而不智(知)言;《青蝇》智(知)……㉘
由简文可知,战国时期至少有部分儒家学者对《墙有茨》的理解是“慎(缜)密而不智(知)言”。对此,季旭升、郑玉姗认为是“宫廷秽闻,极其丑恶,为之者往往自以为行事慎密,而不知‘隔墙有耳’”。㉙这种理解显然受了朱熹《诗集传》“盖自古淫乱之君,自以谓密于闺阁之中、世无得而知者,故自肆而不反”见解的影响。其实,就《孔子诗论》的论述来看,并未体现对荒淫统治者的批判,主旨仅在戒慎“知言”,意在提醒人们即使在缜密环境里的谈话也有可能泄露,因此要求人们戒慎语言。对“知言”的强调,恰与儒家尤其是思孟学派修身哲学中对“慎独”的重视一脉相承。
从“戒慎知言”的诗义出发,我们可以知道《墙有茨》“中冓之言”的意思是在缜密、隐蔽环境中所说的隐秘的话,“中冓”就是缜密、隐蔽的环境。这一对“中冓”的理解,源于战国时期有关《诗经》的权威文献,应比遭秦火之后的西汉经学准确。前述汉代及后世经学家对“中冓”的训诂,如夜晚、污垢耻辱、构成、媾合等,多是从批判统治者荒淫无耻角度出发阐释“冓”字,并不符合隐蔽环境这一要素。唯有东汉许慎、应劭等学者从春秋战国时期“冓”字字形出发,作出的“交积材”的解释,比较符合《孔子诗论》旨意。上博简《孔子诗论》阐明战国儒家学者对《墙有茨》诗义的理解,为我们准确训诂“中冓之言”提供了重要线索。
综上所述,虽然“诗无达诂”,但将《诗经·鄘风·墙有茨》“中冓之言”的“冓”理解为积木之室,既符合“冓”字在春秋早期的字形构造,更与战国时期诗学文献《孔子诗论》关于《墙有茨》主旨的论述契合。可以说,无论从文字演变,还是从文献学角度,都有据可依。通过对“冓”的解析,我们更可进一步了解《墙有茨》的诗旨,并与儒家修身的“慎独”学说结合,这无疑延伸了我们对《墙有茨》的认识。
[注 释]
①《春秋左传》,阮校《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
②董仲舒:《春秋繁露》,中华书局1992年版。
③⑦⑧⑫《毛诗正义》阮校《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
④⑪⑮㉕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 1987年版。
⑤⑭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 1958年版。
⑥晁福林:《孔子如何评析论“言”三诗———上博简《诗论》第28简补释》,中国文化研究2010年秋之卷。
⑨顾野王:《大广益会玉篇》,中华书局1987年版。
⑩王念孙:《广雅疏证》,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⑪孙诒让:《周礼正义》,中华书局 1987年版。
⑭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中华书局 1989年版。
⑮闻一多:《诗经的性欲观》,《闻一多全集》(第 3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⑫房振三:《〈诗经·鄘风·墙有茨〉“中冓”正诂》,《东方论坛》,2008年第3期。
⑱㉔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 1963年版。
⑳胡承珙:《毛诗后笺》,黄山书社 1999年版。
㉑陈奂:《诗毛氏传疏》,商务印书馆 1933年版。
㉒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㉓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甲骨文编》,中华书局1965年版。
㉖邹晓丽:《基础汉字形义释源》,中华书局2007年版。
㉗㉘马承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㉙季旭升:《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