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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1933年中英藏两国三方围绕康藏青藏冲突的争论与交涉

2015-11-05张皓

社会科学 2015年3期

张皓

摘 要:l932年至1933年,中英藏两国三方围绕西藏与西康、青海的冲突展开一场争论与交涉。针对青康军队准备会攻昌都,十三世达赖喇嘛在要求国民政府下令中止的同时却又要求英国政府居间“调解”。英国政府乘机要求“调解”。国民政府把冲突当作中华民族内部矛盾和地方冲突来处理,一方面要求冲突各方中止冲突,一方面拒绝英方“调解”。英国政府最终以中国内部缓和为条件而不再坚持“调解”。这样,康藏双方和青藏双方各自议和,签订了《岗托协定》和《青藏和约》。虽然这两个协定多少受到了英国的影响,但在西藏地方与中央的政治关系恢复进程中具有一定的意义,因为康藏双方和青藏双方将之作为内战来谈判并达成了停战协定,表明西藏当局仍然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

关键词:康藏冲突;青藏冲突;《岗托协定》;《青藏和约》

中图分类号:K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5) 03-0141--15

1930年6月,位于西康甘孜县的大金寺(又称达结寺)与白利寺(又称白茹寺)“因争夺寺产酿成战争”,川康边防总指挥刘文辉派军支援白利寺,“藏方亦调动部队为大金寺声援,两寺纠纷遂转而为康藏战局”。国民政府特派唐柯三为“调解康藏事宜专员”前往调解。虽然唐柯三与噶厦即西藏地方政府代表琼让商定了解决两寺纠纷的条件即甘孜议定,但因反对声太大而未正式签订。于是,康藏冲突再次爆发并扩大为青藏冲突。青康军队反攻,不但恢复1918年第一次康藏冲突停止后的原状,而且准备会攻藏军重镇昌都。对中国内部各方来说,“西藏系中国领土,藏人系中国国民,内部鹬蚌之争,徒授外人以渔翁之利”。英国认为可以乘机发挥两方面的作用:“其一,一旦战争爆发,藏军需要英国进一步的武器和军火援助。其二,英国可以通过驻华外交代表进行干预。”因此,中英藏两国三方自1932年至1933年展开了国民政府成立以来的第一场争论与交涉。虽然一些学者曾阐述了整个康藏冲突的演变情况,也探讨了其中一些微观问题,但对这场争论与交涉则缺乏进一步的分析。因此,本文就来做一探讨。

一、康藏、青藏局势的变化与英国政府决定“调解”

与唐柯三协商时,琼让就强调“汉藏边界,应以泸定桥为界,让步亦当划至泰宁为限”,此举在于一鼓作气攻占打箭炉,将西姆拉会议上提出的所谓“内藏”囊括在手。甘孜议定未获批准后,康藏战事于1932年4月1日再次爆发,并扩大为青藏冲突。刘文辉1931年12月报告国民政府:藏军以玉树方面“有骑兵千余,将嘎登、毒则两喇嘛寺占据,距昌都不过三日程”为由,“已调德格及巴里边境两代本布防”,并“即有攻占大小苏莽及囊谦之举”。马步芳1932年4月报告:“藏军故意挑衅,于3月24日,攻占大小苏莽,4月4日又攻占囊谦。刻下我军全数退驻界古(又称结古,即玉树),藏军四面云集界古附近。”蒙藏委员会官员孔庆宗指责“达赖梦想实现‘大西藏,侵占青海边界之计划,已与占领甘瞻之军事行动,同时并进矣”。

刘文辉在重新奉命负责解决康藏冲突后“决计收复失地,对藏作战”,以4月28日“为开始攻击之期”。他报告国民政府:5月1日“占领朱倭”,7日“收复瞻化”,9日“攻入甘孜县城”。7月9日攻下大金寺,进占绒坝岔,恢复1930年7月第三次康藏冲突发生时的态势。接着,进驻玉龙,1932年7月29日进占德格。藏军曾计划反攻甘孜、瞻化,未能实现,只得陆续退出邓柯、石渠、白玉等县,撤守金沙江西岸与川军隔江对峙。接着,青军也发起反攻,马步芳报告:8月27日克复小苏莽,9月2日克复大苏莽,9月4日克复囊谦,藏军退向昌都嘉藏卡(嘉桑卡)、类乌齐一带,“青海南部现已无藏兵踪迹矣”。

本来在1932年上半年,藏军“占有甘孜、瞻化两县,与炉霍县之朱俄一区,及理化县之穹、霞、噶三村。与康军相持于道孚瞻化界上,及炉霍理化县境内者”。青、川军队的反攻,使局势逆转,英国驻华代办应歌兰(Ingram)惊呼:在西康方面,“中国人从甘孜推进,占领了自1913年以来就在藏军手中的大金寺,6月占领江坝(Jungpa)。根据最新报告,他们占领了玉龙和白玉,仍在追赶藏军。藏军撤到位于甘孜以西150英里的德格岗托”。在青海方面,“青军打败了结古附近的藏军,抵达囊谦( Nangchen)”。蒙藏委员会对反攻予以肯定,孔庆宗即认为:一方面,“西康收复江东之邓柯、德格、白玉、石渠四县,扼守金沙江,使1918年以来,残破分裂之川边较为安稳”;另一方面,“两藏急图东进,扩展疆域,遭受此次重大打击,认识了川青部队仍未可轻视,较知警惧”,而“英帝国主义策动康藏相争,企图从中渔利的阴谋未逞”。

南于藏军溃败,不仅军事重镇昌都受到极大威胁,整个西藏地方也“皆谓川康青联军将直捣拉萨,一时大为恐慌”。英国政府研究藏军失败原因,应歌兰和驻重庆代理总领事斯达克·托勒(W.Stark Toller)在几份报告中说:冲突再次爆发诱因之一无非是“中藏之间的边界争端”。在甘孜议定后,虽然甘孜与打箭炉间商旅往来逐渐正常。但是,“中国与西藏之间的又一场敌对冲突会爆发”。虽然“藏军首先越过1918年台克曼之线,因此是侵略者”,但“很难说哪方应受谴责”,而青川方面要为此次冲突爆发负责,因为“中国人妄自尊大、傲慢,企图占领整个藏族居住的地区.即占领嘎达(泰宁)、巴塘和理塘。马骕1932年2月15日被部下暗杀,“表面上并无什么特别政治意义”,但他是在唐柯三的客厅里被杀的,刘文辉派出了新指挥官余松林,余松林接任后发起攻势,占领甘孜、瞻化。

英国曾认为“谁先获得援助,谁就会占上风”,因而力图通过援助武器阻止青川军队的反攻,十三世达赖喇嘛也于5月初要求提供:6门山炮、1500发榴霰弹和同样数额的HE型炮弹、配备5000000发子弹的4挺路易斯( lewis)机枪、4挺马克秀姆(Maxium)机枪及3500发子弹。英印政府基本上同意了他的要求,决定提供:4挺马克秀姆和4挺路易斯机枪、1500枝来复枪及1500000发303型弹药、4门山炮及2000发炮弹。7月22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密咨蒙藏委员会:“达赖曾亲函印度英政府,请售与军器子弹;英已提前借与炮弹五十箱及枪弹等由邦达吕手运回拉萨。”在藏军7月29日从德格败退时,十三世达赖喇嘛“将前两日自外购入之大批新式武器转运前方,以备续战”。虽然应歌兰认为“藏军不得不撤出西康,或许是因为缺乏武器,但是中国人的武器装备也很糟糕,但英方还是有人懊悔地称“所援助的武器弹药人藏时间过迟,对藏军包围巴塘未起什么作用”。

十三世达赖喇嘛8月10日致电英国驻锡金政治专员威尔( Leslie Weir),邀请前来“讨论中藏关系问题和班禅喇嘛的地位”。威尔9月初抵达拉萨,12月初离藏。他抵达拉萨的时机耐人寻味,英方宣称,当时“拉萨街头盛传中国在西藏东部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人们普遍相信察木多已经失守,两个星期后中国人就会进入拉萨”,英国“使团”此时入藏“毫无疑问起到了镇静效果”。他原计划停留6周,“却因需要而翻倍”。英国政府要应歌兰在“适当”时机非正式地告知国民政府威尔在拉萨“利用其影响恢复(康藏)和平”,同时避免暗示英国政府要以中国政府如何处理康藏冲突来“决定威尔入藏访问时间的长短”。

威尔认为:在藏军极大失利情况下,达赖喇嘛“准备采取行动同英属印度签署一项条约,确定英藏关系。此关系非常类似于20年前英国确立的与不丹的关系”。他和英印政府均认为,如果签署这样的条约,不仅有悖于英国政府向中国承诺的“宗主权”,而且会使英国“承担对藏的严重的军事责任”,英国对华外交与在华商业利益毫无疑问会遭到巨大损失。因此,英国政府不宜公开插手康藏战事,所能做的就是利用此机会“就中藏边界达成某种解决”。他强调:这样“帮助西藏人对英国具有极大的利益”,因为“印藏边界线长达1800英里”,“必须永远牢记一个和平和令人满意的西藏对于印度东北边境的防卫来说,花销最少,最有效”。

英印政府虽然认为中国政府不会接受调解,但仍采纳了威尔的建议。应歌兰认为:“就中英关系的利益来说,我们应尽可能地避免留下口实,说我们支持西藏反对其宗主国(suzerain)中国.”他认为“调解”的性质有二,是“调解永远解决冲突,还是解决中国军队进一步深入到西藏的问题”。他建议采纳后者,并立即抗议中国政府,强调“我们有志于维持外藏的完整和自治和一个有效的西藏政府,使之能维持印度边界和毗邻地区的和平与安宁”,要使中国政府“知道如果挑战外藏的自治,或者以进军察木多或其他方式威胁这个‘国家(countr)的完整,陛下政府不能不极其认真地对待”。“陛下政府相信,达赖喇嘛和西藏政府极其渴望和平和永久解决康藏冲突问题。陛下政府准备友好地发挥自己的影响,召开中国政府和西藏政府代表会议,谈判解决此问题。”这样,英国政府在藏军失利的情况下决定“调解”解决康藏、青藏冲突。

二、青川军队会攻昌都与所谓“外藏的完整与自治”问题

英国政府发现,藏军8月8日撤出巴塘标志着西康地区所有军事冲突停止,但是,青军的反攻尚未停止。十三世达赖喇嘛一方面要求国民政府下令青、川军队中止进攻,一方面要求英国政府向国民政府施压。英国政府乃出面干涉,反对青、川军队会攻昌都。于是,中英藏两国三方之间的争论与交涉就此展开。

十三世达赖喇嘛于9月11日致电蒋介石,要求制止刘文辉、马步芳的进攻。9月13日,蒋介石告知噶厦驻京代表贡觉仲尼“业经电令川青军事当局停止作战行动”,并强调:“惟查此事自发生以来,川省迭告藏兵大举攻袭,藏方则谓川启衅,端各执一词。鄙意汉藏原是一家骨肉,何事不可开诚磋商。达赖喇嘛果有罢战敷好之诚意,最好藏方先行停止军事,一切战斗人员概行向后撤退,俾两军防线距离较远,则误会冲突无自而生,然后彼此再商解决纠纷之根本办法。凡鄙力所及,决当赞助其成。此实永息纠纷重赓旧好之唯一途径。否则,仅仅空言停止军事,恐终无裨于实际也。希以此意转电达赖喇嘛,请其从速决定见复为荷。”次日,9月14日,蒋介石下令刘文辉:“西藏达赖喇嘛迭次表示倾诚内向,极愿释兵修好。顷又来电,声称若承中央制止青川不起衅端,藏方决无军事行动等语。查我川青两军出动康境,原为收复失地并防止藏兵内犯,本无所谓启衅。但既据达赖屡次电请,除严电达赖先行停止军事,一切战斗人员概行向后撤退,毋使双方军队过于接近,以免引起误会冲突外,请兄就近缜密观察达赖是否确有悔祸修好之诚意。如所请别无作用,则我方为怀柔边服起见,不妨严阵戒备,相机暂停进攻,以观藏方能否实践所言,一切请兄妥筹应付,最近战况并希详复为盼。”9月23日,参谋本部一面“电令川康两军停止军事行动,为和平之先声”;一面要求蒙藏委员会转商十三世达赖喇嘛“亦应停止其军事行动,先将金沙江沿岸各渡口之部队撤回,并以同普、武城、江卡等县为缓冲地带,双方暂不驻兵,使前线均无藉口余地而归平静,然后再谋和平解决之方法”。

应歌兰报告英国政府:青军“致函嘉藏卡(Jazamka)和类乌齐的西藏官员,威胁称如果不从这些地区撤走,就会继续前进至察木多”,噶厦“渴求陛下政府向中国政府坚决施压,停止冲突,以待谈判”。9月29日,外务大臣西蒙(John Simon)致电应歌兰:“我们能做些什么,回答西藏政府的请求,阻止中国军队进入外藏地区,并在中国军队有可能进军察木多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抗议。”他指示应歌兰“毫不迟疑地”按照下列原则同国民政府交涉:“清楚地表明我们对为西藏合理解决目前争端很感兴趣,需要提醒中国注意英国在藏利益的实质,就是维持外蒇地区的完整和自治,维持一个有能力的西藏政府,使之维持印度边界临近地区和西藏毗邻地区的和平与秩序,并免除受到任何列强(该词不包括中国)……你须严肃向中国指出,如果中国挑战外藏的自治,或者以进军察木多或其他方式威胁西藏(此处西蒙未用‘Tibet而用‘countr一词)的完整,陛下政府不得不严重加以对待。”10月5日,西蒙又指示应歌兰:“据报,中国军队向嘉藏卡和类乌齐方向前进,西藏官员接到了这两地受到威胁的信函,而这两地均在两藏境内,这是对外藏领土的威胁。在此局势恶化并导致和平遭到破坏面前,陛下政府不能不表示关切。因此,你必须要求中国政府紧急下令停止前进;如果中国军队进入外藏领土,要求撤走。并要求中国军队不要采取敌对行动,等候谈判解决冲突。”

根据西蒙的指示,应歌兰先同外长罗文干、继与欧洲司司长刘世山(Liu Shih-shan,其他文件中写为Liu Shih-shun)争论。10月6日,他抗议罗文十“中国军队入侵外藏”,声称“印度政府和陛下政府对此极为关心”,国民政府“应即设法劝令双方停止军事行动”。他进而以西姆拉草约为据声称:“此次青军逼近昌都,与民国三年前北京外交部派员与英藏两方在印度森姆拉(即西姆拉)地方会议条约第二条载有尊重外藏疆界之完全之原则不符,该原则已于是年五月一日外交部致英使之节略中承认。现在川青军队准备会攻之商【昌】都,即包括外藏范围以内。”罗文干指出:“该条约未经签订,自不能发生效力,民三外交部节略对于界务一端未予承认,是外藏究以何处为界,殊难确定,因此森姆拉条约第二条之原则无从适用。”

10月7日,应歌兰对刘世山称:“中国自己向我们允诺承认西藏的自治和完整,并向我们表明准备接受1919年之线为外藏边界线,而目前中国正在破坏此线。”他一方面提出“第一步是停止冲突,因此中国须向其前线指挥发出中止冲突的明令”,一方面称“如果中国同意停止冲突,则我们几乎肯定能得到拉萨一方不再进攻的担保”。10月10、11两日,他又提出:“虽然双方军队在某些地方如邓柯(Tengko)都渡过扬子江进行对峙,但是中国军队全部位于江东,藏军全部位于江西。”因此,“双方最好达成谅解,规定西康地区无论哪方不应渡过扬子江”。至于青海地区,“青军应撤到结古,西藏则保证不前进到结古”。他威胁如果不接受此提议,则“即使中国军队停止前进,也不能保证两藏军队不进攻呢”。尽管罗文十和刘世山均批评英国无理干涉,并强调“边界问题属于巾国内部政治问题”,但在英国的压力下,国民党中央决定:“如果达赖诚意悔悟,归附巾央,自应先行停止军事,令饬川康军事长官严守现有阵地,暂勿进攻,一切悉听中央处理,以免影响外交。”

在国民党中央作出此决定的同时,马步芳于10月11、12日向国民政府报告“职与川军现取联络形势,并似候马旅长纭抵昂谦后,即协同川军会攻昌都”,强调“此地若克,康境占地亦完全恢复”。10月13日,蒋介石致电马步芳和青海省主席马麟强调:“康藏纠纷迁延日久,我军出动两康,原为收复失地,本属正当。但近月以来,达赖喇嘛迭次表示倾诚内向,极愿释兵修好。中意值此国难当前之时,藏民又为五族共和之一体,若长此兵争不已,终非国家与人民之福,故电复达赖,告以果诚意谋和,应即先行停止军事,一切战斗人员概行向后撤退,毋使双方军队过于接近,藉以避免冲突,然后再行详商和平解决途径。望兄亦转令人康各部暂各严守现有阵地,切勿轻于进攻如藏方确能遵令撤退,尤勿擅加追击,一切静候中央处置命令为要。”此外,蒋介石还下令刘文辉“亦迅即令饬人康各部暂各守现有阵地,弗必进攻”。由于马步芳“迄今多日”未回电,而贡觉仲尼又于10月23日对蒋介石表示担心,蒋介石于10月24日再次下令马步芳务必“转饬前方各部暂在现阵地,停止进攻”。接着,蒋介石于10月29日、11月7日先后指示坐镇西安的杨虎城和宁夏省主席马鸿逵分别规劝马步芳、马麟“毋得擅进,静候中央处置命令为要。在此严令下,青海停止军事行动。

此后,不断传言川军在西康南路各线尤其是巴塘采取军事行动,托勒也报告“川军在撤退时将3挺机枪、8门大炮和13门迫击炮,连同配备的弹药借给青军,便于青军进攻察木多”。十三世达赖喇嘛一方面于11月16日指示贡觉仲尼向国民政府指责青康“今犹启衅”。蒋介石于18日回答强调马步芳所部“早经遵照前令在现地停进,而川军刘文辉部则更无暇进窥康藏”,“今犹启衅”一语“绝难置信”。另一方面,十三世达赖喇嘛“再次要求英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施压”。应歌兰于11月29日致函罗文干,“要求注意关于中国军队在边界行动的令人不安的报告”。几天后,罗文干口头回答“已再次向前线军官发布布了中止冲突的命令”,“敌对行动早已中止”,相信应歌兰所得报告并不正确。青、川军队会攻昌都的计划基本上中止执行。

中国舆论认为刘文辉本计划“与青军联合约攻昌都”,但冈与刘湘、邓锡侯、田颂尧的混战爆发而不得不放弃。英方有人认为,“如果康藏冲突继续下去,西藏肯定会失去昌都”。 实际上,中英双方都认为青、川军队不可能会攻昌都。蒋介石担心“康藏纠纷迁延太久,如专倚兵力解决,恐益将不易收拾”,认为既然十三世达赖喇嘛表示“倾诚内向”,宜当中止冲突。英国政府注意到“即使中国人能越过德格以两,也不会进攻昌都”: 一则马步芳的日的是消除藏军对青海南部重镇玉树的威胁,并不想卷入康藏冲突;二则刘文辉的前线指挥官余松林反对进攻昌都,因为会导致英国干涉;三则川军无力进攻,托勒就报告了川军在撤退途巾死伤严重,应歌兰也注意到“刘文辉在致中央政府电中陈述了渡过扬子江的因难”。因此,中英藏两国三方争论的真正问题并非进攻昌都,而是所谓“外藏的完整与自治”。英国政府担心国民政府利用会攻昌都之机一举解决西藏问题,因而声称“不能坐视”。 国民政府则认为时机并不成熟,决定先中止康藏冲突,康藏边界的解决留待将来。

三、岗托协议的签订:川藏军队再次沿金沙江一线对峙

既然要中止冲突,如何中止,就成为有关各方关注的问题1932年初,国民政府曾计划另派人前往解决,托勒注意到此点,于4月30日向英国驻华公使兰普森(Miles Lampson)报告:“巾央政府已任命四川人黄儒义( Huang Ju-i)继唐柯三为特别专员,前往康藏边界,,我在1月25日信函第2段中报告,关于张义波( Chang I-po)的任命看来已成过去 据说,黄儒义先前受雇于中央政府宣传部门,对康藏边界非常熟悉。”尽管托勒声称黄儒义“将尽早离开上海前往康藏边界”,实际上并未见有此任命。川军反攻前,十三世达赖喇嘛要求国民政府“另派公正专员前往负责办理西康大结白茹纠纷一案”。川军反攻后,他于5月18日致电石青阳:“藏兵进占苏(莽)、囊(谦),可能调停,命刘自乾(即刘文辉)办案,藏方前有恶感之仇,恐中藏和好间必起衅端。”虽然“该电对于青海事件表示可以调停”,但对于康藏问题“措词强硬”。随后,他虽仍然强调“中央若将川藏事件仍由刘文辉办理,深恐调解无望,纠纷益大,藏方不能负其责任也”,但提出“藏方并不先启衅端,尤绝对不能违背中藏和好之旨趣”。蒙藏委员会认为“达赖似已具有希望和平解决之动机”,因而“宜趁此机会,力求和平解决康藏纠纷之途径”。于是,行政院6月4日训令石青阳“赴西康查办事件”。

石青阳奉令后对贡觉仲尼表示“康藏事件,本系节外枝节,最大只能认为兄弟阋墙,平心静气,决易和平了结”,强调“康藏同为国家领域”,“(中央)主张一贯,毫无偏私”,希望团结一致,“勿使朝夕谋我者窃笑于旁,予以侵略之机会”。7月26日,他针对“外报近传藏方已与英国缔结密约”,强调“恐非事实。虽英藏地域相接,西藏物产丰盈,未必不为英人所重视,但达赖平素反英最力,即其所倚为心腹之亲信人等亦均反英,殆未必遽然出此”,但是,由于西藏与中央“交通阻滞,消息阻隔,遇事易滋误会,授外人以可窥之隙”。接着,他于7月29日询问十三世达赖喇嘛:可否由贡觉仲尼“负责磋商,或另派大员来京,抑由政府派员赴藏”,开诚协商“中藏一切悬案”?8月2日,十三世达赖喇嘛回电拒绝:既然唐柯三与琼让达成的甘孜议定未获批准而“以致决裂”,“此间对中央碍难表现”。这样,石青阳以委员长身份人康查办只能作罢。他只能回电解释“欢迎藏使与前无异。唐委员调解无效,由琼让宣布中止”,并“甚望大师提出和平方法”。

于是,十三世达赖喇嘛8月5日指示贡觉仲尼询问蒋介石“中央现对中藏问题究作如何办法,抑或援助四川”。蒋介石8月7日回电:“西藏为五族共和之一,无异一家骨肉,中央决不愿用兵力以解决各项问题。但期藏兵不进犯,和平妥商,绝无助川开衅之意。惟迭接各方报告谓,西藏正倾师犯康,添购新械,达赖且将亲出指挥。所报如确,固未谅中央对藏之好意,兵连祸结,亦徒苦川藏人民之苦。请转电达赖,有何固见,尽可倾诚见告。但属合理要求,中央无不乐于容纳,万勿轻信他人挑拨谣言,趋走极端,徒授帝国主义者侵略之机会。”十三世达赖喇嘛一方面对蒋介石“视藏人如骨肉,各项问题不用兵力解决,绝无助川开衅之意”表示“无任欣慰”,对其“俯念川藏人民”表示感戴,要求他“始终主持,免纠纷之扩大,予川藏以幸福”;一方面辩护“各方报告”“纯系四川方面为向中央请领饷械之计,故造谣言,四处散布”,要求“彻查以明虚实”。8月19日,他又致“皓电”表示拥护国民政府。蒋介石对此表示“佩慰”,认为证明了“达赖喇嘛深明大义、拥护中央之诚意”,并表示“业将来电转电行政院蒙藏委员会加意彻查虚实,秉公核办,勉副藏民之期望。但期藏方确无意犯康,则鄙人当力本和平初衷,以同我汉藏骨肉之亲也”。8月24日,蒋介石致电行政院长汪精卫和石青阳:“查西藏是否倾师犯康,自应彻查明白。藏方代表呈报中央意见可否容纳,亦应详切核复,不宜久置。吾人对于藏事,如达赖诚意内向,自当用和平方法,以期绥服边隅,亦所以使川人得以安宁。”据此,行政院8月29日作出和平解决西藏问题的决定。

如何才能和平解决呢?9月5日,贡觉仲尼转达十三世达赖喇嘛之电,要求按照“西藏民众请求各节”解决康藏纠纷,即:国民政府不能支持九世班禅喇嘛返藏,也不能任命他为西陲宣化使;康藏应以雅砻江为界。次日,蒋介石回电强调:“藏民要求各节,或因藏方未尽明嘹中央实情,或因达赖尚未切实表示真意所在,均非开诚布公彼此从长计议不可,最好请藏方再派负责大员到京恳切详商。”十三世达赖喇嘛则于9月12日要求国民政府派大员入藏商议。9月13日,蒋介石回答:“前电由藏方派大员到京磋商,原系根据中央决定,而达赖喇嘛请改由中央派员莅藏一节,亦自有理由,俟商陈中央,得复后再行电达。”但他在9月16日致行政院代理院长宋子文和石青阳电中指出:虽然十三世达赖喇嘛“请中央派大员莅藏详商一切”,但却强调“惟前由西藏民众请求各节,仍望中央俯予察纳,否则恐于藏事前途难期圆满”。言下之意,派中央大员入藏协商解决西藏问题的时机并不成熟。

在上述过程中,英国政府从两个途径力图介入。一是在拉萨,威尔要求噶厦维持金沙江一线。应歌兰向英国政府汇报了威尔和噶厦讨论康藏边界问题的情况:“西藏政府非常担忧,要求英国调解,劝说中国政府以西姆拉会议为基础进行某些修正(特别是就提议中的边界问题),达成明确的共识。威尔上校……虽然并不完全赞同西藏政府的主张,但是提议:在德里举行和平谈判;无论如何在谈判解决前,德格、瞻化和霍尔(即甘孜)各土司地( states)应非军事化,藏军撤往扬子江西岸,中国军队撤到打箭炉至巴塘一线,西藏政府保证如果中国军队撤到此线,则藏军不会渡江。”威尔“坦率地”对噶厦强调:“西藏侵入被认为是中国的领土是错误的,如果西藏政府不同意维持台克曼线,和平就无希望。”十三世达赖喇嘛于是下令“位于(康藏)边境上的藏军决不渡过扬子江,不要再对汉人发起新的进攻”。

另一是对国民政府施压,要求调解。英国政府于8月17日提出:“中藏纠纷,若中政府同意,英政府愿调解。”8月31日,英国驻华使馆官员霍尔曼( Holman)拜见国民政府外交部次长徐谟,提出:“无论是陛下政府还是印度政府都非常友好地渴望用其力量安排停火,以防止新冲突。”他强调:“中国政府如欲英政府出面斡旋,如划定疆界等事,俾战事可停,英方颇愿担任。”他还说:“在过去不同场合,陛下政府和印度政府都就中藏边界冲突提供过帮助”,并强调两藏“在这种场合依赖陛下政府和印度政府友好地处理”。徐谟“冷冷地回应”:“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因此实际上并无边界问题。”“英国和印度政府能做出的最好方式就是制止向西藏军队供给新的武器,这样西藏就会放弃作战,战斗自然停止”,康藏纠纷“系中国内政问题,应由中国自由裁定,不必第三者从中斡旋”。英国政府对此同答不甘心,两蒙于10月5日再次指示应歌兰:“你可以表明陛下政府认为达赖喇嘛和西藏政府诚恳希望和平并永久解决此问题;为此,陛下政府充分准备发挥自己的作用和影响,召集中藏两政府代表进行会议谈判。”应歌兰也认为“达赖喇嘛向中国政府做出和平姿态,提议以扬子江为界,这样会使目前局势固定下来”。由于青川军不会进攻昌都,“汉人会接受达赖喇嘛的条件”。因此,他在10月7日、11日与刘世山的交谈义提出调解问题,国民政府再次予以拒绝。

这样,英国一面要求噶厦退兵金沙江沿岸,一面建议国民政府以金沙江为康藏界线。中英双力。交涉僵持不下,刘世山强调“不能接受英国介入调解的建议,因为康藏边界问题纯属中国内部问题”,应歌兰宣称不承认属于中国内部问题,批评中国反复说此“陈词滥调”。

总而言之,无论是十三世达赖喇嘛派遣代表到京,还是中央大员人藏协商解决西藏问题,时机并不成熟。英同企图“调解”康藏冲突,这理所当然遭到国民政府坚决反对。因此,暂时中止康藏军事冲突的问题,只能由当事双方来解决。川康边防总指挥刘文辉派邓镶、姜郁文为交涉员,与十三世达赖喇嘛所派代表琼让在德格岗托协商。10月1日,刘湘向刘文辉发起进攻,二刘之战爆发。10月8日,康藏双方签订《岗托协定》 6条如下:“第一条,汉藏双方接受议和协定,弁怨修好,所有汉藏历年悬案,听候中央及达赖佛解决;第二条,汉军以金沙江上下游东岸为最前防线,藏军以金沙江上下游两岸为最前防线,双方军队不得再逾越一步;第三条,白民国二十一年十月八日至十月二十八日止,藏历八月五日至八月二十九日,其最前线汉军如对邓柯、白玉、德格,藏军如对仁达、同普、武城境内,双方每处驻军不得超过200人,并各派员互相监视撤兵;第四条,自停战撤兵日起,双方交通恢复原状,商民往来无阻,须双方官厅发给执照为凭。并本尊崇佛教,维护佛法之意义,对于在康、在藏之寺庙及住寺潜心修养与往来两地之喇嘛僧侣,双方均一律保护;第五条,白条件签订之日起,各飞报政府存案,共同遵守;第六条,此条件适用于汉藏双方,如有未尽,将来由中央会同达赖佛修改之”。

从上来看,《岗托协定》只是康藏双方巾止军事冲突的地方性协定,划界这·核心问题及其他问题由中央政府与十三世达赖喇嘛协商解决,这符合同民政府“康藏问题,当另案商办”的方针。它又是一个临时性停战协定,并未规定有效期限.它足二刘之战爆发后签订的,威尔认为并非其入藏而是二刘之战解决了藏军面临的危机,认为“如无二刘之战,中国人就会逼迫西藏‘回到以前从属于中国的状态”。因此,英方认为两藏人聪明地利用了二刘之战达成协定

当然,康藏双方各有所获。西康收同邓柯、石渠、白玉、德格四县,虽然并非全部,“仅得邓柯十分之七,德格十分之八,白玉十分之几,石渠十分之九”。藏军则占据盐井全县“与巴安河西之十三村”,而盐井“为康缅、滇藏交通之枢纽,义为康滇藏缅问纵横千里内唯一产盐之地,关系尤为重大”。国民政府亦表示认可,石青阳事先就提出“川军似应于已经恢复民七以前两康之原状,适可而止”。英方也表示赞成:“扬子江上游作为藏康的有效边界;确认西藏人1918年取得的德格大部分地区和绒坝岔给两康。非常有趣的是,台克曼个人在1917年至1918年所主张的边界线,非常适合历史实际,此规定符合台克曼的主张”。这说明,虽然国民政府反对英国介入,但中英两国政府及康藏双方实际上在沿金沙汀一线缓和冲突这一点上达成了妥协。

四、《青藏和约》的签订:青、藏、川关系的新变化

康藏冲突暂时中止后,有关各方的关注就转到青藏冲突上来。

《岗托协定》签订前后,青藏双方就在协商以何为条件解决冲突报称青藏将以玉树为界,藏军撤往玉树之南,但青海方面予以否认。十三世达赖喇嘛提出“以海南十司二十五族划归西藏为罢兵条件”,马步芳复电拒绝。10月8日又有电称:“两宁电达赖,表示班禅如不返藏,藏兵永不犯青;并希望划清青藏界限,分兵各守。此间空气对班禅来青确有问题。”如此看来,马步芳同意不欢迎几世班禅喇嘛到青海,但在划界问题上未达成一致。蒋介石支持和平解决,于10月24日指示马步芳:“查五族一家,原宜和洽,如藏方果能悔悟前非,遵令停止军事,撤兵后退,则中央自可恕其既往,改从和平解决。”

虽然尚无资料说明应歌兰是否侦知蒋介石的指示,但是,一场围绕英国是否介入的争论随之再次展开。10月25日,应歌兰对罗文干强调“英国对藏的整体利益和渴望帮助解决的心情。”罗文千指出“英国的任何干涉都会导致严重后果”,因为“中国报刊开始日益怀疑英国的企图”应歌兰辩称“英国的调解并非干涉”,而是“渴望把各方弄到一起,达成一个解决方案”。罗文干一方面说“我本人了解英国的做法,但是中国人民不了解”,一方面表示“一旦冲突停止,中国会设法解决边界问题,冈而印度政府没有必要担心”,应歌兰乃询问中国“计划采取什么措施”,罗文干回答:“中国政府将所有各方召集起来讨论边界问题,他们会尽可能派遣地位显著的代表前往康藏边界,设法一劳永逸解决问题。”应歌兰不甘心,宣称十三世达赖喇嘛“极其渴望在谈判中取得英国的外交支持”,于11月1日直接向蒋介石提出“以西姆拉会议为基础进行谈判,因为除了康藏边界外其他问题实际上均已得到中国和西藏的赞成”。

对此,蒋介石于l1月18日致电十三世达赖喇嘛,强调指出:“须知汉藏本一家骨肉,同气之亲,一切必须泯去猜嫌,开诚布公出之。无论任何问题,皆应自行设法解决,绝不能再容第三者居间参预。达赖喇嘛主张由英国政府居中继续会议,不啻自生枝节,万难照办。”12月13日,十三世达赖喇嘛又向蒋介石提出由英国居间调解。12月29日,蒋介石复电强调:“汉藏问题纯属内部事务,现为国民政府时期,绝不允他人插手干涉。吾望一如既往,热爱祖国,忠贞不渝,团结一致。”“吾一向主张内部事务不允外人参与,对此达赖喇嘛熟知。”他还表示“达赖喇嘛乃西域边陲之主宰,深信定会安内攘外”,希望将这些旨意“向色拉、哲蚌、甘丹三大寺之所有僧众详细传达,务使维护祖国统一,不允外人插手,内部事务可经内部协商逐步解决”。他提出拟派一二人与贡觉仲尼赴藏“商讨解决汉藏之间悬而未决事宜”。1933年1月8日,十三世达赖喇嘛将蒋介石的电报告知新任英国驻锡金政治专员威廉森( Williamson),应歌兰宣称:“达赖喇嘛和西藏政府对蒋介石的回答和总的局势极为不安”,渴望“在英国作为中介的情况下早日举行和平会议;如果中国重开冲突,印度政府要提供新的武器弹药援助”。

南于国民政府反对调解,英国政府自1932年10月25日应歌兰与罗文干交谈之后至1933年2月讨论对策。综合来看,这场讨论以1933年元旦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在与罗文干交谈后的次日,应歌兰提议西蒙:“现下进一步向中国施压对英国并不利,我们确信冲突各方的敌对已经缓和。我认为为确保进一步缓和,我们只能在这里(即南京)进行外交施压,这很管用。”西蒙表示赞同,却又于1932年11月9日指示“只要有机会,就要继续向中国表明陛下政府并不认为康藏边界争端仅属中国内部问题”。12月24日又电示应歌兰:如果“中国不过分拖延解决冲突,或者冲突不再次爆发”,则英国“不希望强行介入调解”,但“须不断提醒中国政府注意陛下政府希望看到边界问题早日解决”,并“在合适场合询问是否已采取措施”。可见,英国有条件地不坚持调解,但仍然声称康藏与青藏边界问题并非属于中国内部政治问题。

英国这一政策在1933年元旦后演变为“鼓励”噶厦同马步芳直接谈判的政策。1月9日,应歌兰致电西蒙认为:“如果不就西藏地位及我们在藏利益进行令人不快的争论,如果不面临令人尴尬的供应西藏武器问题,则很难就中藏争端向中国提出有效抗议。”在2月6口致两蒙电中,兰普森首先“明确反对给予达赖喇嘛任何鼓励,说中国政府会同意我们调解,因为我相信中国政府不会同意”,如果目前同国民政府商讨此问题,“只会引起争论,这很不明智”。接着,他指出:已向罗文干提出“作为西藏的邻居,我们不能容忍任何问题引起西藏动荡或导致麻烦”,罗文干表示深知此点,因而中国政府已下令停止冲突,但并不同意英国调解。言下之意,国民政府虽然反对调解,但理解英国的利益。再接着,兰普森阐述了必须改变“调解”政策的原因,一则“除非我们像日本在满洲那样准备采取强有力的手段”;二则“中国对西藏的传统态度,犹如全神贯注的父母对待顽皮的孩子。无论是通过惩罚或是白愿,顽皮的孩子总会浪子同头。要引诱中国政府通过我们调解和拉萨达成最终解决,也不可能,因为中国政府实际上不会在意西藏或边界上发生什么,除非我们同日本占领满洲一样占领西藏”。兰普森总结认为:“我们应鼓励而非反对达赖喇嘛同中国通过直接谈判达成协议。即使这次不介入,由于地理上印度对两藏的便利,我们也相信通过提高穿越印藏边界的自由经济关系,仍然能维持对西藏的影响.”他强调:“鼓励”政策当然“并不等于说,如果中国同去年夏季一样侵略西藏边界,我们就不抗议、警告”,“我们所关心的是维持西藏的内部和平,坚决反对中国武器侵略,这种侵略只能引起印度边境的邻居长期动荡,可能引起我们采取行动”。英国政府采纳兰普森的建议,指示威廉森通知噶厦:鼓励十三世达赖喇嘛与中国直接谈判,英国愿意提供建议和支持。

正是在英国政府讨论过程中,青藏双方于1932年12月拟定停战条款,“其中以藏军侵青后凡青省人民所受之损失由藏方负责赔偿一点,达赖已表示接受;至青藏军队各撤回原防,此后互不侵犯一点,达赖亦无异议。惟于青藏交界处之寺庙内设开市一点,双方尚未同意”。显然,十三世达赖喇嘛以承担责任为条件,换取“互不侵犯”。在威廉森通知噶厦英国政府的态度后,青藏双方于1933年4月10日签订《青藏和约》8条。按照青海的汇报,青藏双方妥协点在于:第一,“以朵旦寺问题双方驻军误会,以致引起纠纷”,厘清双方在该寺的权限,规定“朵旦寺管理寺院之堪布,由该寺僧众内自行推举后,准达赖大佛加委,堪布权力照旧,以崇教为范围,毫不准干涉政治。”朵旦寺即尕丹寺(又称尕旦寺),位于囊谦县境与西藏交界处。第二,由于青科寺、当头寺一度是藏军攻打青海的重要据点,规定“青科、当头两寺宗教权,准归作巴照旧管辖。惟该两处双方均不得驻扎军队,以免因接壤而起冲突”。青科寺位于西藏江达境内金沙江西岸。当头寺在玉树巴塘,靠近江达。第三,为避免发生冲突,双方先后撤兵,并以二十五族地区为缓冲区,噶厦承认玉树地区属于青海,即:“和议条约成立后,藏方即先行撤兵,青方于藏方撤退十四日后即继续撤兵。双方除原驻军额外,其余限一月内完全撤退。兹后青藏两方各守疆土,不相侵犯。如藏兵侵略青海境界,有藏方昌都、巴宿、类乌齐、三十六族头目人等担保。青海军队侵略西藏境界,有玉树二十五族头人等担保。”

对比中英两国政府对《青藏和约》签订的反应,颇有意味。国民政府批评噶厦乘“热河失利、新疆告警、川中内斗激烈时,突向昌都增兵”之际同青方签约。蒙藏委员会一方面强调和约“系地方停止战争之局部问题”,一方面批评青方“尚未呈报中央”。在青方要求批准时,蒙藏委员会又不得不同意,认为虽然青方的处理“手续似有不合”,“惟该省政府等为免除战事维持边地治安起见,特与藏方商订和约,以息纠纷。所订条文八项,对于宗教权之限制、商民等之保护,均有详细规定。其余各条,亦均妥适”。即是说,同意青海省政府所说三点,行政院核准同意一英方在要求噶厦同青方谈判时批评藏军“1932年初不明智地”侵入青海南部。和约签订后,它认为“青藏双方都为冲突爆发而深感后悔,回族马将军的传统政策是自己不卷入拉萨和四川两当局之间争斗,马步芳再次遵循这一政策”;同时,它“应西藏进一步的要求”,同意追加提供新式李恩菲尔德(Lee-enfield)步枪(数目不详)、近3000发炮弹和3000000发子弹,这些武器在1933年7月起运。可见,英同要求噶厦签约的目的是唆使噶厦进攻西康。

这祥,青康藏三方之间的关系出现新的变化。一方面,康藏局势又紧张起来。8月23日,驻昌都的贞冬噶伦致函德格县长姜郁文,称:“前岁和议正望办妥间,川方私调军队将藏方所属朱倭、德格、瞻化等处占去,藏方文武官兵心甚不安。现青藏交涉业经办妥,藏方僧俗民众不胜愉快,川藏交涉亦应了结。”藏军陈兵金沙江沿岸,限西康11月5日至12月2日之间答复退出朱倭等地,“否则发生变故,藏方不负责任”。刘文辉详细报告了藏军的增兵情况。另一方面,青藏关系虽然缓和,但并非完全缓和,噶厦对青海“改为经济侵犯方式,在毗邻西藏之青海边境设关征税,凡青省出入货物悉行课以重税,致青省财政受莫大影响”。针对这种关系的变化,国民政府一方面要求十三世达赖喇嘛“以国家前途为重,切实停止军事行动”,强调一切问题“应候中央秉公处理,不得自由行动”;一方面“令青海主席马麟加派步队屯驻金沙江上游玉树一带,与川康边防军切实联络,以同西防”。

与此同时,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也出现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协商如何解决康藏冲突。10月下旬,贡觉仲尼晋谒蒋介石“解决康藏纠纷,以免两军长此相持,再酿争端,兼杜英俄谋藏危机”。12月七中旬,贡觉仲尼多次对蒋介石“恳请严令刘文辉制止对藏军事行动,并速派公正大员入藏,对于一切问题根本解决,藏事纠纷自可永息”。对此,蒙藏委员会于12月16日提出,“目下康藏和平暗礁厥有两点,一为大金寺僧众流离失所,四处骚动;一为德格、瞻化复原问题”。前者可以“电令康边防军就近遵办”,后者“关系康藏各界,此非地方当局所能擅断,当请中央另筹解决办法”。但是,还未及另筹办法,十三世达赖喇嘛便于12月17日圆寂。他的圆寂,标志着1932年以来的中英藏两国三方有关争论与交涉告一段落。

综合来看,康藏冲突再起并扩大为青藏冲突后,康青军队的反攻不仅恢复了沿金沙江一线对峙的原状,还一度计划会攻昌都,中英藏两国三方之间的争沦与交涉随即展开。十三世达赖喇嘛在要求国民政府下令中止的同时,却义要求英国提供武器援助并居间“调解”。英国政府乘机提供武器并要求“调解”。国民政府把康藏冲突与青藏冲突当作巾华民族的内部矛盾和地方冲突来处理,一方面要求冲突各方中止冲突,一方面反对调解。英国政府最终以中国内部缓和冲突为条件而不再坚持介入“调解”。这样,康藏、青藏各自议和,签订《岗托协定》和《青藏和约》,恢复了以金沙江一线对峙的原状。虽然这两个停战协定多多少少受到英国的影响,康、青、藏三方之间关系亦出现了新的变化,但在两藏地方与中央的政治关系恢复进程巾具有一定的意义,英国政府就此总结说:“双方平等地但将之作为‘内战来谈判并达成了停战协定,它表明西藏当局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在初期谈判中,西藏人努力让英国担任仲裁者,但中国人拒绝承认英国在这起‘内部事务中有任何地位。英国没有对休战的任何谈判表示抗议,这是默认违背两姆拉条约的又一例子。”这反过来说明,国民政府反对英国介入“调解”的立场同北洋政府相比是一大进步,十三世达赖喇嘛从行动上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