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反假货币长效机制的思考
2015-11-05刘瑛
【摘要】反假货币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如何建立反假货币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正常的货币流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当前反假货币工作的一个重点课题。本文针对陇南市反假货币工作现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假措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反假货币 长效机制 建议
一、陇南市反假货币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近年来,陇南中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民银行业务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辖区反假货币工作,严厉打击制贩假币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维护人民币信誉,着力推进反假货币长效机制建设。
(一)充分发挥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
陇南中支作为陇南市反假货币工作的牵头单位,有效落实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召开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对反假货币工作进行了细致的安排部署,确保全辖反假货币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进一步健全成员单位间的沟通机制、预警机制和联动机制,有效落实反假货币主要工作和任务,实现反假货币信息共享,形成反假货币工作合力,积极推动辖区反假货币工作。
(二)不断加强辖区反假货币基础工作
高度重视辖区反假货币基础工作,通过采取业务指导、现场检查等各种措施,不断促进辖区反假货币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一是保证反假货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辖内各级人民银行及金融机构收缴假币已基本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处理,假币收缴工作日趋科学化,各级行掌握假币收缴情况更加准确、及时。二是切实加强对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建立假币代保管登记簿,对假币实物进行入柜保管,按月上缴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反假货币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三是要求金融机构网点临柜人员持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上岗。按照总行编制的《反假货币培训大纲》,依据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培训规划表,组织现金从业人员开展反假货币培训、参加远程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规范各机构网点临柜人员的假币收缴行为。
(三)加大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综合治理
积极督促辖内各金融机构落实冠字号码查询工作任务,加大机具配置、查询业务办理、系统维护力度,有效维护公众持币权益。认真落实假币“零容忍”工作要求,按月对金融机构缴存人民银行发行库现金中发现假币情况进行通报,对排名倒数的金融机构采取约谈、警告、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等措施,督促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积极组织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
不断加强市区及农村地区的反假币宣传力度,督促各商业银行设立反假货币宣传栏和反假咨询台,在营业场所常年摆放反假宣传资料,促进辖区反假货币宣传工作的日常化和持续性,提高社会公众反假货币的法律意识和识别能力,维护人民币信誉和群众利益。
二、目前反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假币的活动空间由城市向农村转移
反假宣传长期在城区及繁华乡镇进行,居民的反假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且随着对假币的打击力度逐渐加大,犯罪分子在城市不易得手,为了逃避打击风险,开始将假币活动区域向更加偏远的乡镇转移。尤其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犯罪分子利用当地农民对人民币识别能力较弱的情况,在农副产品的交易中加杂使用假币,如果群众的识假辨假能力较差,防假意识不强,很容易受到假币的侵害。
(二)金融机构网点一线人员反假技能有待提高
近年来人行加强了对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培训和考试,大部分从业人员都取得了上岗证书。但是部分金融机构没有将员工的反假技能纳入到日常考核中,有些人取得证书后没有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钻研反假业务,提高技能,致使误收误付假币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柜面反假货币力度不够。
(三)反假货币宣传存在薄弱环节
尽管人民银行每年都要集中组织开展几次人民币法律法规和反假货币宣传活动,金融机构也根据自身点多面广的优势广泛开展日常宣传,但是宣传对象的接受能力、应用能力不尽相同,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部分群体不太关注传统的反假币宣传形式,社会公众对反假货币工作需求发生新变化。
(四)社会公众的反假意识不强
据调查70%以上的公众收到假币后的第一想法是如何将假币使用出去,转嫁损失,对于发现假币大多以可疑币退钱方式解决,很少有人选择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另有部分群众银行收缴自己误收的假币不理解、不支持,争辩不休,给假币收缴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反映出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不到位。
(五)反假人员配置不足
当前市场现金流通量大,人民币调拨、销毁的工作量大大增加,人民银行的货币发行部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尤其基层人行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常常一人身兼数职,难以做到配置专职的反假人员。
三、建议与对策
(一)反假宣传工作重点转向农村,消除农村反假宣传盲区
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反假宣传,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基层营业网点多、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优势,在一线窗口设立反假宣传咨询点,给农民群众提供相关咨询,并利用农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的便利条件,积极向农民传授反假知识,将反假知识真正送到农民手中,尽力做到反假宣传不留死角。
(二)强化反假货币工作管理,切实提高反假技能
金融机构要引导教育临柜人员加强法制观念,掌握假币收缴程序,发现假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鉴定、收缴业务,防止假币流入流出。同时人民银行要定期对假币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人员取消其假币收缴资格,重新参加培训考核,保证反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创新反假货币宣传工作,努力满足社会公众新需求
要在传统反假货币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宣传工作,充分考虑社会发展变化给群众带来的需求变化,适当加强电视、网络传媒渠道中的公益性反假货币宣传,可利用广播、微信等平台拓展反假货币宣传的途径和领域。
(四)提升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努力提高公众对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的支持
在宣传反假货币知识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的宣传,取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畅通柜台收缴假币渠道,防止发生“对立性”矛盾。
(五)加大设施建设投入,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一是金融机构要大力宣传和推广银行非结算方式,特别是充分发挥和利用银行卡的各类功能,减少现金使用和流通。二是增加反假货币工作的投入,为基层反假工作提供足额的经费保障。增加反假费用指标,充实和稳定反假货币工作人员,在基层人行单独设立反假货币岗位,确保反假货币工作专人抓、专人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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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易娟,张振江.吉林金融研究.2011.
[4]曹杨.构建五大体系强化人民币反假工作[J].金融经济:下半月,2014(2).
作者简介:刘瑛(1990-),女,汉族,甘肃天水人,本科,助理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