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哲学智慧如何影响思维决策(上)
2015-11-04朱康有
朱康有
思维是人类反映、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种高级心理活动,是对客观事物概括的、间接的反映。思维方式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作为一种思维结构模式、定势,它能够形成思维惯性,影响人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由于哲学的方法论性质,它与思维方式便有了更为紧密的关系。哲学思维方式,是人类自身从总体上把握世界的逻辑论证和理论概括方法。中国传统哲学蕴含的思维方式复杂多样,本刊将分两期介绍最重要的几种。
天人合一的整体思维方式
认识的对象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呢?它与认识主体即人自身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中国哲学史上的天人合一说,所强调的是人与世界的融合。无论道家的天人合一,儒家的天人合一,都是以此为最高理想。在天人合一这个基本观点的支配下,人们很自然地强调世界与人不可须臾分离。外在的客体世界“天”,与内在的主体世界“人”是合一的,天和人可以相互影响;认识了天道也就认识了人道,认识了人道也就认识了天道。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是有机联系、相互制约的。我们需要从整体上、全局上把握客观世界,并从中找到统一性。这种统一性,或者是“道”,或者是“气”“理”等。天地万物之所以是一个整体,就是因为它们都是由这些东西生成的,又由这些东西来统摄,并在动态中实现了平衡。
从横断面来说,天人合一思维是儒佛道三家思想的一致模式。儒家理学思想家张载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意思是说,《易经》的乾卦,表示天道创造的奥秘,称作万物之父;坤卦表示万物生成的原则,称作万物之母。我是如此的藐小,却集天地之道于一身,浑然处于天地之间。这样看来,充塞于天地之间的,就是我的形色之体;而引领统率天地万物以成其变化的,就是我的天然本性。人民百姓是我同胞的兄弟姊妹,而万物皆与我为同类。在老子思想中,“道”贯通了宇宙法则、社会规律、人生修养原则三个层次。道家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追求“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精神境界。佛家将人这样的主体完全融入世界“本体”之中,实现两者冥合,以达到对智慧的完整体认。
从纵剖面来说,古代中国的整体思维发展形态主要有对称、中庸、兼两、联系等形式,它们从不同的方面对整体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并且赋予了方法或应用的特征a。一是对称。在长期的生活中,原始人注意到自然界很多现象都是二元对称的,之后便将这种印象和观念运用到自己的创造物中,通过特有的视觉感受强化了人们对整体的认识。二是中庸。在对称思维的基础上,中庸思维又加入了对立的涵义:认为任何事物或行为都包含着两个相互对立或对应的方面。只有当这两个对立或对应的方面处于均衡状态时,事物或行为整体上才属于一种最合理、最完善的境界。三是兼两。受中庸或平衡思维的影响和启迪,并与这一思维相伴随,又发展起另一种思维方式,我们可以叫作“兼”或“兼两”,也即兼顾、兼有。《孙子兵法·九变》说:“是故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所谓“杂于利害”就是指要兼顾利害两个方面。显然,这一思维的目的就在于保持全面性,反对片面性。四是联系。整体思维走出二元结构,逐渐向普遍联系的网状结构发展,这在中医学里获得了最典型、最充分的表达。
整体思维方式倡导综合的方法论,在兵家理论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孙子兵法·始计》指出:“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吾以此知胜负矣。”这里,孙子完全是从一种综合的角度来考察作战条件的,并不把战争看成是一种简单的敌对双方之间的交手行为,而看作是一种综合因素之间的角力。孙子对于作战条件的理解是非常全面和完整的,这恰恰是进行科学决策的依据。
这种思维方式要求我们在认识和改造自然时,既考虑到人的价值目标,又要顾及宇宙的总体原则,在政治领域表现为“大一统”,在社会领域表现为个人、家庭、国家不可分割的情感,在个人修养上追求“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庄子·天下》)、与天地融合的境界。随着现代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系统学科的出现和发展,这种有机宇宙的观点愈发显现其价值。
中国传统哲学引入宇宙论,主要是为人间价值信念提供外在支撑,或者是将天地宇宙变迁的节律内化为人体结构的探索。它反映了农业文明特定生存处境下人们思想与信仰的基本特点。西方传统哲学强调的是天人区分,人作为认识的主体去研究外在的客观世界,所以比较重视自然科学;但西方现代哲学中有一股重要思潮也极力倡导主客合一、天人合一。把中国古代哲学与现代科学、哲学结合起来,可以使天人合一思想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阴阳相生的辩证思维方式
中国传统哲学认为,“物生有两”(《左传》昭公三十二年),“一物两体”(《正蒙·参两》),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阴与阳)。古人从生产生活实践中发现了大量的对立现象。在此基础上,商周时期已经形成了一些对立观念。后来,又从比较一般或广泛的角度对对立现象及概念进行了哲学思考。与此同时,对立概念也在许多具体的知识领域,如军事学、医学中加以运用。春秋末年,阴阳对立观念的抽象或概括化已经普遍形成。
对立概念的普遍形成,为辩证思维的产生与发展奠立了坚实基础。辩证思维方式具体有三种形式:依存、转化、相对。一是强调对立双方的依存或伴随关系。对立现象是普遍存在的。《老子》特别提到:当对立以隐性的方式存在时,人们往往容易疏忽。认识到对立双方的主次地位,主张差异是同一的基础,对立是统一的前提。二是最能体现辩证思维精髓的转化关系,即对立面之间的相互变化或换位。提出转化的普遍性,并解决了因处于刚强位置而带来的加速转化的问题。《孙子兵法》在军事领域中对转化问题作了深刻的思考,具有主观方法的意义。三是强调概念之间对立的相对性关系。在那些表面看来是截然相反的事物或现象背后,恰恰存在着本质上的相同之处,由此就取消了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
中国传统辩证思维方式的特征是强调和谐。在处理矛盾时,一般不主张对抗的方式。早在西周末年,周太史史伯就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不同的东西彼此和谐才能产生世间万物,如果所有东西完全一致的话,世界也就不再发展了。后来,孔子把“和”上升到一个新的原则高度,认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君子可以和他周围的人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但从不人云亦云,能够存异求同;小人不讲求原则,盲目附和,最后却翻脸无情。《易传》认为,天地和谐运行,保持“太和”状态,就能使万物各得其所,使人类都得到安宁。在《黄帝内经》所有关于阴阳问题的思考中,阴阳平衡理论最为重要。张载认为,从社会的角度看,相反就相仇,相仇就是斗争,斗争的结果必然归于和解。
在这样的思维方式熏陶之下,中国的军事思想表现出强烈的和平主义文化旨向。在价值观的层面上,它内在地规定了中国不可能走上暴力扩张的道路。中国历史上战争不少,但大多是实现或维护国家统一、推动民族融合的手段,在近代又是反抗抵御西方列强侵略的合理产物。兴灭国,继绝世,济弱扶倾,是中华民族固有的品质。
“矛盾辩证法在从古代希腊人起直到目前为止的哲学中所起的重大作用”是任何人否定不了的。西方人的观念可概括为“非此即彼”,中国人的观念可以概括为“即此即彼”或“亦此亦彼”。与西方文化注重对立、斗争相比,中国人更注重统一、和谐。在全球化时代,多元文化如何相处?大国之间如何相处?显然,强调“双赢、多赢”的哲学思想更为合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