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模式研究
2015-11-03贺方志
贺方志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建立科学、合理、规范、严格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制,确保工程项目建设优质、高效、廉洁、安全,在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时,应创新投资监管模式
一、实行联席会议制,组建建设管理班子
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规范、监督和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政府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从建设单位、住建、发改、财政、审计、设计院、国土等有关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门建设管理班子,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工作。职责是:一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使监督落实到实处;二是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监督的范围,避免多头监督,重复监督的现象,而且能够突出重点;三是所有建设手续均由项目建设管理班子办理,避免互相扯皮;四是监督项目管理公司是否履职尽责,监督监理公司是否履行监理职责。此制度能有效地促进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防止高估冒算,加强廉政建设。
二、实行代建制,聘请项目管理公司
聘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项目管理公司代建设单位行使职责。为保证建设项目目标实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管理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受托代理合同,参与管理,行使建设单位职责。一是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二是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可行;三是审查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四是对施工的质量、进度和费用支出进行控制;五是对确需设计变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和签证,对重大变更要及时提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报发改、财政、审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变更;六是协调各方搞好隐蔽工程的现场签证;七是核查已完工程量,签署进度款支付凭据;八是定期召开项目管理周例会,现场解决施工问题。
三、实行“双审核、双监督、全跟踪”制度,创新审计监督新机制
建立“财政评审—审计监督—社会中介参与”三位一体的全跟踪监管模式。“双审核”,即:通过财政评审和审计监督对重大项目同时进行监督,确保重大项目规范运作。一是财政评审审核,财政评审作为重大项目监管的第一道关口,对重大项目实行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全过程评审,对立项、概(预)算、设计方案、招标控制价、工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和工程竣工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等环节进行重点评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谁评审谁负责”,确保重大项目评审结论的科学、可靠、精确。二是审计监督审核,对重大项目概(预)算执行、工程变更、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资金管理和投资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立项、环评、用地、招投标、合同、拆迁等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对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建设项目投资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严把施工签证审核、工程量审核、工程定额审核、工程材料审核和取费标准审核关口;对与重大建设项目有直接关系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等,审计结果作为财政部门或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双监督”,即:政府聘请两家社会中介机构同时对重大项目的工程造价实施“一主一辅、相互监督”核算,确保工程造价真实可靠。“全跟踪”,即:财政、审计、社会中介全过程跟踪重大工程项目,突出关注重大项目招投标、施工合同重要条款、工程量计量审核、工程重大设计变更、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核实、暂估材料定价、隐蔽工程验收等重点环节。此机制有利于进一步规范重大工程建设行为,堵塞管理漏洞,遏制腐败行为,化解结算矛盾与风险。
四、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完善资金拨付程序
严格政府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依工程进度办理拨款手续,建设单位提交拨款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查,财政、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国库支付中心直接向设计、施工、监理或设备供应等单位拨付建设资金。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资金管理程序,要做到“先审计、后拨款”,对重大项目必须在审计工程进度的基础上拨付财政资金,确保资金拨付的科学性、合理性;重大项目竣工后必须由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作为竣工财务决算、拨付工程尾款的依据,从而把好项目最后一道关口,控制投资额,节约财政资金。
五、实行变更联合审查制度,控制投资额
项目管理公司在收到施工单位书面变更申请后,及时组织项目建设单位、财政、审计和相关专家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对变更方案形成审批意见,经现场勘察审核不符合工程变更条件的,不得变更并支付相关费用;经现场勘察审核符合工程变更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增加投资额在合同价10%以内的,须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财政、审计部门评审、审计认定;增加投资额在合同价10%(含)以上的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建设单位报发改、财政、审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变更,否则不予列入结算。对隐蔽工程在隐蔽前,项目管理公司、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审计、财政等单位应在同一时间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签证手续,作为确认的隐蔽工程量。隐蔽工程项目未经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审计人员检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不得将其覆盖,更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六、实行暂估价联合询价制,控制工程造价
项目管理公司和项目建设单位确定材料暂估价定价程序,对确需二次招标的必须由建设单位采用二次招标的形式确定暂估材料价格;对不需要二次招标的重点,对暂估材料价格的确定进行联合询价。联合询价小组由项目管理公司、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审计、财政和施工单位组成,对暂估材料的价格进行市场询价,最终确定暂估材料价格,并分别签字确认,避免人为定价,确保暂估材料价格的真实性。
七、实行廉洁制度,确保廉洁工程建设
对所有参建人员(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班子、监理、施工等)签订廉洁责任书,到检察院等廉洁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每月组织一次建筑法律法规学习,时刻提醒每位参建人员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反腐倡廉牢记心头,确保廉洁工程建设。
(作者单位:山东省莒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