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模型的思考
2015-11-03付存智
【摘 要】在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行动进行灭火救援,跨区域实行灭火救援的资源配置情况差异较大,对灭火救援活动的整体灭火效率和火灾成本影响较大,而建立合理的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模式,能够准确的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对火灾现场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对消灭火灾具有重要作用,直接决定了整个灭火救援活动的成功与否,是消灭火灾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本文从跨区域灭火救援的重要作用入手,分析了我国目前灭火救援的现状,提出了具体的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模式。
【关键词】灭火救援 基本原则 调集模型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火灾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灭火资源的需求和使用也大大增加,为了适应当下快速发展的社会趋势,应该对目前我国的灭火资源配置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建立科学的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模式,有效解决我国消防工作中现存的主要问题,例如消防人员和消防设备短缺、危险源需求不断增加、消防站建设不够健全,特别是县城乡镇等地区,消防保护面积大,但消防站设置较少。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消防设备不断改进,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配置也得到很大的进步。
1 我国跨区域灭火救援的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方法主要有两种,分别是传统消防力量调集模式和根据火灾严重程度进行灭火救援力量调集。其中传统消防力量调集模式主要是根据灭火救援预案或者火灾报警情况对第一出动力量进行调集,然后针对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调派一定的增援力量。而根据火灾等级对灭火救援力量进行调集是一种新型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模式,根据火灾的实际规模大小将火灾分为四种等级,分别是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而不同的火灾等级采用不同的出动力量,只要明确火灾的具体等级和规模大小,就能确定相应的出动力量,合理的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这两种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方式基本符合我国目前调集消防力量的基本需求,但是在灭火救援力量调集的准确性方面看,上述两种调集方式的主观性较强,容易导致实际出动的消防力量过多或者过少,不能准确匹配消防力量的调集类型,对灭火救援行动具有严重影响,加剧了火灾现场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程度。针对当下存在的消防力量调集问题,国家出台了《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度和组织的指挥技术研究》,创新解决我国目前的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问题,根据我国灭火救援力量的实际配置情况,坚持动态灭火救援的科学理论,在对跨区域重大危险源的灭火救援力量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建立新型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模型[1]。
2 新型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模型
当重大危险源发生火灾事故时,应该针对实际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全面分析此次火灾的实际灭火救援力量需求,根据具体分析结果,准确调集消防力量的类型和数量。在对火灾现场灭火救援力量进行分析的过程中,首先应该判断该区域的消防力量能否满足实际灭火救援的需求,当该区域能够满足救援需求时,则没必要进行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应该自行停止;当该区域的消防力量不能满足实际灭火救援需求时,应该根据跨区域消防力量调集模型,坚持灭火救援圈的理论指导,准确制定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的调集范围,同时应该考虑通过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是否能够满足实际救援需求,若仍然不满足的话,则需要重新分析并制定消防力量调集模型。最终能够实时、动态性的进行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2]。
3 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的基本原则
3.1 时间和距离最短
消防重大危险源力量需求主要包括各种具体的分项需求,例如泡沫编程、水罐编程等等,而不同的需求力量都是由不同的资源供给地提供的,因此每一种需求力量单元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到达火灾现场,而需求力量单元的运输速度和到达火灾现场的距离直接决定了时间的长短,也就是时间距离,指的是时间维度的距离。为了使灭火救援活动能够准确快速的实行,应该根据消防力量调集的时间距离,按照就近原则对消防人员、应急物资和消防车辆等进行合理调集,严谨舍近求远的进行灭火救援力量调集。为了提高灭火救援力量到达火灾现场的速度,应该坚持动态灭火救援圈的基本理论,将重大灾害发生地区作为救援中心,采用辐射型救援,坚持时间距离最短的原则,从附近的消防站调集相应的灭火救援力量。其中时间距离主要包括集结时间距离和出动时间距离两种,集结时间距离指的是火灾发生后,火灾现场指挥中心或者调度指挥中心立即发出增援指令,增援消防队受理指令、对消防力量进行调度、集结到位所用的时间、而出动时间距离指的是所有需求力量从集结位置出发到达火灾现场所用的时间。
3.2 同一行政区域优先
同一行政区域优先指的是在相同条件下,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优先对同一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力量进行调集。火灾事故现场的同一行政区域内属于灾害单位主管的辖区范围,具有明确的隶属关系,调集程序比较简单,火灾现场指挥体系相对比较顺畅,调集到火灾现场的所有消防力量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进行灭火救援[3]。
3.3 不同类型相互适应
不同性质或者不同类型的火灾事故需要调集的消防力量和资源也不同,因此在进行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过程中,应该遵循类型适应的基本原则。通常情况下,对于易燃材料较多的区域、简易型建筑物比较密集的地区和建筑类火灾应该针对性的加强登高平台消防车和水罐消防车的调集数量;对于化工类火灾事故应该加强泡沫消防车、化学洗消车、水罐消防车和高喷消防车的调集数量;对于交通工具类的火灾事故应该加强吊车和抢险救援车的调集数量;而对于特殊天气环境下、夜间的火灾事故或者水资源严重短缺区域的火灾事故应该健全重型消防水罐车和照明车的调集数量。
3.4 优先调集战斗编成等级较高的消防力量
战斗编成等级主要通过编成的战斗力情况进行划分,而编成的战斗力主要指的是在对火灾等重大事故进行处理时,战斗编成能够承担的灭火救援任务能力和自身的消防物质力量。重大火灾事故通常情况下火场规模比较大,灭火时间长,需要供给的灭火剂数量巨大,为了尽快扑灭火灾,必须调集大量的消防力量,从而满足火灾现场实际的灭火救援需求。而火灾现场的具体救援空间有限,,灭火救援力量调集过多会造成作战空间短缺,严重影响正常救援行动实施,阻碍了救援行动的开展,大大增加了火灾现场的指挥调控难度,直接影响了灭火救援的实际效果。针对化工类火灾事故,火灾现场的危险性较高,热辐射作用强,容易发生爆炸等现象,战斗力比较弱的战斗编成不能及时靠近火场进行灭火救援,自身作用得不到发挥。由此可见,在进行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过程中,在符合实际火灾现场消防需求的基础上,应该优先选择战斗力较强的战斗编成,包括泡沫消防车、重型水罐消防车等[4]。
3.5 对力量调集比例进行限定
在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过程中,为了避免在增援支队中发生同一类型的火灾事故,充分考虑到增援支队自身的执勤备战需求,因此应该在增援地保留一定的消防力量,不能直接调空增援支队中的所有同类灭火救援战斗编成。力量调集比例指的是所调集的灭火救援力量在增援支队总体灭火救援力量中占据的比例。在进行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时,应该合理限定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比例,调集的所有灭火救援力量不能超过增援支队整体消防力量的相应比例。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过程中,应该全面考虑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时的力量调集比例、灭火救援力量类型、战斗编成的战斗力等级和灭火救援力量调集的具体时间距离,根据不同火灾事故的性质和类型,针对性的确定相应的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方式。目前我国的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模型还不够成熟,仍然存在比较多的问题,调集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较大,不能进行准确的灭火救援力量调集,容易造成火灾现场灭火救援力量过多或过少,以及消防力量类型不匹配等现象,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能够满足火灾事故现场的实际消防需求。目前我国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模型的约束条件还不够完善,大多数模型的约束条件受人工因素的影响比较严重,应该进一步对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模型进行优化和完善,提高模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从而确保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模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1] 夏登友.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模型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0(5):172-176.
[2] 戎凯,田颖.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调集模型研究[J].魅力中国,2014(19):252-252.
[3] 朱康,刘斌,周德闯等.基于博弈论石化园区火灾跨区域灭火救援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2(1):172-176.
[4] 刘忠宝.消防部队跨区域灭火救援[J].科技传播,2012(14):47,44.
作者简介:付存智(1979—),男,山东齐河人,本科,毕业于黑龙江省科技大学,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灭火救援。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