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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民族和声中的独特之处

2015-11-03陈遥

艺术评鉴 2015年20期

陈遥

摘要:中国民族调式的风格特色是淡雅、柔和,调式功能倾向性不强,不强调和声进行的力度感、动力感。正是这种色调音响的特点,给了音乐更多自由展现的空间,形成了“中国五声性”风格。如果站在中国传统音乐的立场上说可能我们根本不需要和声思维。但现在由于西方音乐体系在国内的普及,我们的音乐思维也开始西方化了,并开始思考我们中国民族的和声问题。那么,如何体现这种五声性风格特征呢?笔者认为主要是调式中偏音的处理。

关键词:民族和声 民族调式 偏音处理

我国“民族调式”是“五声音阶”和“以五声调式为基础的七声音阶”构成的,而能体现我国民族特色的和声叫做“民族调式和声”。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偏音的地位和走向。在民族调式中清角、变徵、变宫、闰被称作“偏音”,居次要地位,他们是在我国民族调式中早就存在的。但是,如果把调式中的各音按照三度叠置的和声化处理,就出现了“冲突”。民族调式中的偏音在和弦中的进行手法,不需要半音倾解决。旋律的走向也与我们熟知的西洋大小调中的Ⅳ、Ⅶ的进行方向相反,否则就没有民族音乐的色彩。而12356被称为“正音”,即:宫商角徵羽五声音阶,这五个音最能体现民族调式的风格特征,可任意使用,不需要考虑功能性。那么,怎样使音乐既有五声性的旋律风格,又能获得特定调式色彩与和声效果呢?

近一个世纪以来,无数音乐家在这一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也创作了大量民族风格的音乐作品。在作品中探索各种手法来表现民族特色。使我国民族音乐既有和声性又能与民族五声调式相融。经过无数音乐家的尝试,这种相融主要是对偏音的处理。

具体怎样处理偏音呢?有人提出“回避、弱化偏音”。也有人提出“偏音的阴阳化处理”。整理了几位学者的处理方法(其中东北师范大学王日昌副教授给予笔者很大的指导),同时也赏析了大量音乐作品,总结得出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来处理偏音。纵向,指的是在“和弦结构”上处理偏音;横向,是指在“和声进行”“声部进行与旋法”上处理偏音。

一、在和弦结构上处理偏音

在“和弦结构”上处理偏音,就是通过改变和弦结构来避免偏音的生硬感,主要手法有省略法、代替法、内藏法、附加音法、特色偏音不处理、及五度相融偏音不处理,用二四来代替三音,避免洋叠置之感。

省略法,就是把偏音省略掉,不让其出现。例如:商和弦246把4省略掉,只出现2 6两个音。徵和弦572把7省略掉,只出现52两个音。

代替法,用偏音最近的‘正音来代替偏音。例如:商和弦246用3或5来代替4,成为236或256和弦。徵和弦572用6或1代替7,成为562或512和弦。

内藏法,就是把偏音摆在内声部,使它不像外声部那样明显、突出。也有人把这种方法叫做弱化偏音。

附加音法,就是在和弦的五音上方加上一个大二度的音,也有人称这种方法为加六音。或在三音上方加上一个大二度的音,有人称加四音。或在根音上方加上一个大二度的音,有人称加二音,也可在三音的上方下方都加上一个大二度,偏音的生硬感被二度碰撞的音所掩盖,同时也被附加音所形成的四五度音程的协和感所融合。

有的和弦不能使用省略法、代替法,例如:清角和弦、变宫和弦。如果省略、替代偏音的话就失去了和弦的意义。可以用内藏法和附加音法。比如:461和弦可以写成4612或4561和弦(附加音法)。比如:724和弦可以写成7124或7234和弦(附加音法)。

另外,还可以把以上和弦处理成非三度叠置和弦,例如:处理成“空四度和弦”“空五度和弦”“四度叠置和弦”“五度叠置和弦”“琶音和弦”“自由叠置和弦等。例如:商和弦246可以按照上方的顺序依次为2 5;2 6;251;263;2562;267和弦。

二、从和声进行上处理偏音、声部进行‘旋法上处理偏音

在和声进行上减少功能性的进行,亦可减轻偏音的生硬感。例如:徵和弦前面若用角和弦做准备,就能使偏音7先现于徵和弦。减弱徵和弦中三音的生硬感。

在徵和弦——宫和弦的过程中,加上某些“经过和弦”或“和弦外音”,例如:形成徵——羽——宫的进行。使Ⅴ级不会直接到Ⅰ级。使Ⅶ级不会直接到Ⅰ级,这样就避免了西洋和声中的进行的强硬。另外,避免使用Ⅰ-Ⅳ-Ⅴ-Ⅰ的进行。

从旋法上,偏音若平稳进行则要以级进的形式出现。偏音不易做强拍音、高潮音、重复的音、长音。若偏音要强调,曾可以是偏音转调成为其他调式中的“正音”。

越是突出的旋律声部,越要注意五声调式的旋法,少出现三度叠置和弦,即使出现也要以分解和弦出现,多用大二度、纯四度就有五声调式感。

关于中国民族和声的问题,早在20世纪50年代有一批音乐家在这个领域内做了不少研究,如樊祖荫、张肖虎、刘烈武等等都有著作来讲述这个问题,但他们的研究结果并没有一统天下,但是研究的重点都涉及了偏音处理问题,怎样对待功能和声与五声性旋律结合的问题。

由于功能和声是建立在西洋大小调基础上的和声体系,而我国的五声性旋律在调式上与之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体系,所以当应用功能体系和声为五声性旋律配和声时,必然导致两者调式上及声部进行、音的倾向与解决、和声材料、和声风格等方面的矛盾,这些矛盾大多与偏音问题有关,也就是说在应用功能体系和声为五声性旋律配和声时,我们不能全盘采用功能和声理论,要对五声性旋律中的偏音采取一些积极的方法加以解决,无论是省略偏音还是替代偏音,无论是强调偏音还是淡化偏音,始终都是从我们本民族音乐特点出发,与功能体系和声相结合,并对之进行“有限”的“改造”,使两者共同为音乐创作服务。创作出具有浓郁的中国民族风格的多声部音乐作品。

参考文献:

[1]王日昌.和声写作指导[M].长春:吉林音像出版社,2005.

[2]黎英海.汉族调式及其和声[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59.

[3]王安国.现代和声与中国作品研究[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

[4]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

[5]翟继峰.为中国民族音乐事业奋斗终生的音乐家——悼念著名的音乐教育家、音乐理论家、作曲家黎英海教授[J].音乐创作,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