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钢琴入门教育中的教师法则
2015-11-03卜莉
卜莉
摘要:教师是学生入门的引路人,教师的艺术修养、练琴及演奏水平的不断提高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本文通过钢琴教师在钢琴教育中如何完善角色的诸多问题,从理论及实践的角度阐述合格钢琴教师的基本要求。
关键词:钢琴 教师法则
入门课程是一切的基础,就像只有基础坚实稳固,楼房盖起来才能更高更稳。这就是强调高质量的入门课程对后续深入学习的意义。教师是学生入门的引路人,钢琴教师通过其艺术上的修养,在精神人格和教学方法上所起到的示范作用对学生教学中无不产生极其重大的作用。因而,对担任钢琴入门教育的钢琴教师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就是钢琴入门教育中要求的教师法则。
一、教师的实践法则
教师不必是一个高超的演奏大师,但入门课程的教师应该努力成为一个有很高文化造诣,很强组织能力的音乐家和教育家。只有当一个人自己也会的时候他才能教学。通过自己的艺术实践,或者在一定范围内讲,通过进行长期的音乐方面的工作,才能让教师始终保持对音乐的热情。如果一个教师长时间仅仅是简单地坐在钢琴旁教学,那么他就会在学生面前丧失自己对音乐的激情。
二、教学理论法则
不能忽略演奏者在生理学或者解剖学上的知识对其演奏技能的影响。由于音乐以外的因素,诸如某些生理过程等导致的在演奏过程中的注意力转移也常常会对演奏过程产生干扰,并在某种情况下导致精神上或者身体上的抑制。熟悉生理学对于正在学习的演奏者来说也很重要。演奏者应该能够排除在运动过程中的这种抑制,保持在演奏过程中的清醒并培养高度集中的注意力。他必须做好准备,克服那些能够导致分心、错误或者在自然运动过程中产生问题的心理。所有由感受神经传导到大脑的知觉,虽然原则上不能形成意识,但是某些情况也可能由潜意识里产生出来,所有的听觉或者其他的知觉都可以在演奏的时候进行这样的纠正分析。
对于钢琴演奏来说,都是由精神产生意图,然后发出音响。
学生首先听到一段音节,然后产生相应的肌肉运动。运动能量的强度是在遵循某些生理学及心理学定理的情况下由引发的预想决定的。这样一个内在过程的前提下,学生的学习就是要掌握那些音响是由什么样的演奏动作产生的。教师明白了这些生理、心理才能确定正确的指导方向。
三、演奏技巧法则
虽然在入门课程里仅仅涉及简单的演奏技巧和完成简单形式的演奏,但是课程里也必须包含多方面发展的核心元素。所以在入门课程里面应该避免下面的单一性,比如:教师只是注意手臂的运动而忽视手指的运动,或者刚好相反。教师必须注意更多的东西,比如在演奏时手指、手和手臂的同时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为将来技巧的表达打下良好的基础。
良好演奏预期具备的三个条件:
(一)从音乐的角度对演奏的作品有正确的,或者说好的风格上的准确认识;(所谓的认识是指作品的精神内涵,就是在演奏时的音响表达,它必须与听觉意愿以及创造意愿相结合。)
(二)通过演奏的技巧,在各个细节上表达出对作品的认识的能力;
(三)自控能力,无论弹奏的作品是否与认识相符。
特别是第三点,自我控制能力,通常在节奏、强度、缓急以及踏板等方面出现的严重错误都是由于缺乏自控造成的。目前学生在演奏时出现的问题通常不是因为缺乏乐感或者对音乐的理解,而是因为缺乏自控的能力。
四、读谱教学法则
从表达和理解的角度对音乐作品的在精神上进行领会。首先要对曲谱进行体会和理解:韵律、旋律上结构组成和器乐组成的区别以及钢琴乐谱隐藏的复调、和声概要、缓急、踏板、必要例子等。学生应该培养这样的能力:“读出所听到的”。倾听自己的演奏是全部音乐的学习过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重要的是注意表达声音的长度、音强和音质。通过极其认真的琢磨乐谱的基本内容来培养自控能力。不仅给学生作出指导,还要让他们自己找出错误,这样来培养学生的主动性。
五、听力教学法则
经常性的听力训练在入门课程里面占据中心位置,即使没有进行专业的听力训练也一样。听力教学不应该仅限于试唱、伴唱、音程等内容。从开始就培养辨别音质的进一步的听力能力。只有当教师完全确信学生具有通过听力进行演奏的能力的时候,才能在入门或者钢琴课程开始乐谱学习。进一步的要求:只有当对音响的预想-运动的意念-演奏之间建立起来非常紧密的联系之后(自发的),才可以开始按照乐谱来演奏,演奏来自于对音响的预感(而不是相反)。
一个有意识的弹奏应该和一个有意识的预想音调非常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对于一个音节的正确预想以及按照这个预想弹奏的音调应该一致,在弹奏的过程中運动应该准确无误。首先控制是通过耳朵,或者准确地说是通过声音——运动。在这个控制过程中还可以用视觉进行补偿,因为通过对弹奏的观察也可以进行控制。声音的预想,运动的意念和运动的画面(怎样动作)应该在最开始就作为一个整体的预想融为一体。在弹奏的过程中应该使视觉的和运动的控制逐渐消除,直到最后让弹奏完全通过听觉来进行控制。
六、结语
钢琴老师能够给予学生最重要的东西是:健康又真实的音乐观念及良好的演奏习惯。授之予鱼,不如授之予渔。对于一位钢琴教师而言,是否充分地掌握了钢琴教学的基本法则与钢琴教学原理,对教学效果的直接影响要远远大于钢琴教师的自身演奏水平。有一定的演奏水平、听辨能力、良好的音乐理论水平、艺术鉴赏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以及人格魅力才是合格钢琴教师追求之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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