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六大亮点
2015-11-02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15年9期
(本刊讯) 亮点一:完善丰富了统一战线基础理论。《条例》对统一战线性质作了新发展,对地位作用作了新概括,对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范围和对象作了新完善,强调要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亮点二:发展完善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理论政策。《条例》将民主党派职能完善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并对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内容、程序、形式等作了进一步规范。亮点三:明确了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方针政策。《条例》明确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的基本要求、方针政策、主要任务、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等。亮点四:明确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政策举措。《条例》用了一章的篇幅,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培养、使用、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亮点五:深化了加强党对统战工作领导的职责要求。《条例》第一次对各级党委(党组)做好统战工作的职责作出全面规定,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统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亮点六:规范了统战部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要求。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条例》将“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写入统战部门职能,完善为“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并细化了主要职责。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