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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体系 强化监管 主动服务 务实发展全面推进首都食品药品监管的现代化
——在2015年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节选)

2015-10-30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宽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5年3期
关键词:食品药品监管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宽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宽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是机构改革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总局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机构改革为动力,围绕“让首都市民享受更高水准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根本目标,遵循安全和服务“两个至上”基本准则,按照“完善体系、实现共治,严格执法、确保安全,便捷准入、优化服务,营造环境、促进发展”总体思路,坚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戒,强化食品药品统一监管,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圆满实现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按照年初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计划,全年完成食品抽样监测14万个样本,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抽验1.2万个样本。经检测,65大类食品统一监测抽检合格率为97.46%,同比提高0.05个百分点;其中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猪肉、蔬菜、豆制品等6类重点食品总体合格率为98.39%,同比提高0.04个百分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合格率分别为99.82%、96.3%和100%,同比分别提高0.02、1.3和2.71个百分点;基本药物和社区零差率药物抽验合格率连续5年达到100%。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2014年9月26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来京调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对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给予充分肯定,称北京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行动快,力度大,体制改革一步到位,监管力量延到基层,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体现了北京速度、北京效率,发挥了表率作用,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机构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积极完善体系,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一)政府主导,搭建了共治体系。一是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中长期整改任务,列入为民拟办重要实事和折子工程,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为食品药品统一监管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将食品药品安全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监管部门班子建设纳入辖区绩效考核,全部作为硬性指标强化督查落实。三是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科学界定食品药品监管与卫生计生、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和衔接程序,强化了食品药品的全链条无缝监管。四是由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通过市级和16个区县公安机关食品药品案件侦查队伍,强化执法的联动性、影响面和威慑力,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顺利衔接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五是专门制定下发文件,明确界定市局、区县局、街乡所三级职能,科学划分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安全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处、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的事权,形成了统一高效的组织运行体系。六是完善稽查执法体系。

(二)各方协作,拓展了社会监督。一是创新设置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队伍,由区县政府统一招录、监管部门统一管理,1300余名监察员全部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奠定了社会共治基础。二是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中聘请近百名特约监督员,在社区、村聘用8200余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初步构建了社会监督网络。三是成立由51名国内知名专家、10家顾问单位组成的首都食品药品专家委员会,提升了科学监管能力。四是制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意见》,强化对违法失信企业的社会惩戒和对依法守信企业的保护,推动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五是依托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联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质量安全承诺和企业培训,进一步强化了行业自律和企业主体责任。六是制定《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调动了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公众参与,促进了良性互动。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宣传协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完善投诉举报三级体系,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在打击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实施最严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严格准入标准,明确了主体责任。针对统一监管后市场和产品准入面临的新情况,完善标准,强化准入。一是加强食品生产准入监管。二是完善食品经营准入制度。三是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管。四是全面推进药械质量管理规范体系认证。五是加强药品零售环节规范化管理。六是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相关准入管理。

(二)统一风险监测,强化了市场控制。一是加强安全监测。二是加强不良反应监测。三是加强互联网监测。四是开展舆情监测。五是拓展未知风险监测评估。六是加强医药物资储备管理。

(三)加强监督执法,守住了安全底线。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四是完善执法协作机制。五是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坚持全市执法力量集中调度指挥,风险管理与防控统一组织实施,重大事件快速应急处置。

(四)完成重大保障,确保了万无一失。组织动员全系统力量,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新中国成立65周年庆祝活动等一系列重大会议活动和春节、元旦、国庆等重大节日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全力保障APEC会议,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零事件”,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市政府的表扬。

三、主动转变职能,公共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一)行政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一是抓好清理规范工作。二是抓好职能整合工作。三是抓好建章立制工作。

(二)公共服务更加高效便捷。一是优化许可事项。二是优化窗口服务。三是优化受理系统。

(三)产业发展环境逐步优化。一是按照市政府支持三元乳业做优、做强、做大整体部署,提升京企核心竞争力。二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京津冀地区产业一体化建设。三是推进北京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和中关村开放实验室,提供了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四是调研思考北京食品药品产业发展问题,积极争取国家总局政策支持,为首都食品药品产业发展营造更好的政策环境。

四、持续夯实基础,统一监管根基日益稳固

(一)基层建设工作成效明显。按照基层体制设置和市局关于加强基层所建设的意见,一年来,全系统持续抓基层、打基础,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发挥体制优势。在垂直和属地双重领导下,基层人员配备和办公用房、预算经费、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资源配置得到了重点保障,322个基层所全部具备了履职的基本条件,奠定了基层工作的重要基础。二是加强基层履职培训。三是统一配备快检设备。通过市政府为民拟办重要实事项目,为322个街乡配备1142套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设备,确保每个基层所都有1套数字化食品药品快检设备,提升了基层风险监测能力,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四是抓好示范所创建工作。市局基层工作处组织制订《基层所示范化建设标准》,在全系统开展示范所创建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基层全面建设。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实地考察西城区局广外街道监管所、丰台区局卢沟桥乡监管所后,称“所见所闻,感到北京市的改革确实名不虚传”,对基层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二)技术支撑体系更加完备。一是构建了以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龙头,以16个区县监控中心为依托,以322个街乡实验室为基站,以全市340余家企业自检实验室为补充的风险监控体系。二是完善了以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市药检所、市器检所、市药包材所为主体,以市药检所、市器检所新所建设项目和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为牵引的检验检测体系。三是强化了以市药审中心、市器审中心、市保化审评中心、市药品认证中心和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为核心的审评认证体系。四是新建了以市局信息中心、网监中心和稽查总队网监大队为纽带,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支撑的科技信息体系。五是拓展了以12331投诉举报中心和市局、区县局受理机构为网络的公共服务体系。

(三)信息化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建成食品药品数据中心,构建了覆盖市、区县、街乡的业务内网、政务外网、互联网和移动网“三级四网”业务平台。

五、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抓思想建设。二是抓组织建设。三是抓制度建设。四是抓作风建设。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融合统一。在全系统统一了标志标识、执法服装、执法装备和制度规则,统一组织开展了干部培训、职业价值观大讨论、“岗位大练兵、专业大比武”活动和培训成果集中展示,加速队伍融合,形成爱岗敬业、阳光向上、宽容厚德、团结和谐、胸怀大局、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无私奉献的统一职业价值理念。二是完善用人机制。三是加强考核管理。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召开全系统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一岗双责”,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二是在全系统开展“两规范一提高”工作,规范了执法行为、政务服务,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局财务处研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大额资金管理办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四是强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市局监察处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等实施了效能监察,对食品药品安全开展了专项执法监察。五是强化执纪监督,对党员干部违纪苗头及时进行函询和诫勉谈话,对查实的违纪问题予以执纪问责,维护了党纪的严肃性。

机构改革成效及当前形势

一、机构改革的特点和成效

(一)抓住机遇,实现了高效转身。2013年是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年。市委宣布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命后,我们紧紧抓住机构改革窗口期,全力以赴整合职能和组建机构,用了不到100天时间,完成市、区县、街乡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监管机构的组建工作,机构改革一步到位,监管力量延到基层,三级机构全面履职,实现了由过去分段、多头监管向集中统一监管的重大转变,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高效转身,体现了北京速度、北京效率。顺义、海淀区局机构改革进展顺利,整合组建速度较快,各项措施落实较好,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二)理清思路,完善了监管体系。机构改革完成后,迅速构建了行政运行、稽查执法、地区监管、检验检测、审评认证、投诉举报、受理和网监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及信息员、食品药品专家委员会等1 0大体系,并保持各大体系互为支撑、高效运行,形成了符合首都实际、具有首都特色的食品药品监管新体系。

(三)实现了监管统一、权威、高效。划转整合各类技术机构,构成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一体化、全覆盖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实现执法力量统一组织管理、执法资源统一协调配置、执法行动统一调度指挥,既有效保持了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系统性,也大大增强了对首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控制力,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建立统一权威高效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精神。

(四)充分调动三级政府积极性,落实了属地责任。市、区县、街乡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分级设置,市、区县、街乡三级监管机构垂直管理;区县局领导干部实行市局党组和区县党委双重管理;基层所既是区县局派出机构,也是街乡政府内设机构,所长由街乡政府主管领导兼任。

(五)促进了社会共治。通过强化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职能,招录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信息员,聘请特约监督员,组建专家委员会,发挥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联盟作用,完善12331投诉举报体系和新闻宣传协作机制,制定《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食品药品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意见》,有效动员社会力量,初步形成各方良性互动、有序参与、有效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当前面临形势

(一)正确认识宏观经济的复杂形势。我们要认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准确把握新常态对监管政策、行业发展和市场风险因素的内在影响,及时调整和完善监管制度,增强工作前瞻性和主动性。

(二)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

(三)科学看待社会形态的全新变化。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政府改革的无痛地带越来越少,公共政策达到社会普遍认同的可能性越来越小,面对的合理怀疑越来越多,社会情绪的容忍度降低,社会痛点更加敏感。

(四)深入研判食品药品的监管环境。从全国情况看,目前很多省的县、市机构改革还未到位,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合力尚未形成。国家已将食品类行政许可全部调整为后置审批,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成为新的课题。

(五)清醒认识目前监管的差距和不足。总体看,我们机构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工作顺利开局。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一些方面,我们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2015年重点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国家总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让首都市民享受更高水准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根本目标,继续遵循安全和服务“两个至上”的基本准则,进一步完善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在强化监管上体现“四个最严”、更加有力,在主动服务上体现高效便捷、更加透明,在务实发展上体现职能作用、更有作为,整体提升监管和服务的能力水平,全面推进首都食品药品监管的现代化。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融合队伍,凝聚起更强大的力量

(一)全系统思想要高度统一。一是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上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市委、市政府和国家总局重要部署及有关指示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市局党组的基本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思路,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严肃认真地执行市局党组确立的一系列制度规则,在全系统形成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确保上下一致、政令畅通。三是要把思想统一到这次全系统工作会精神上来。在继续坚持一项根本目标、两项基本准则、四项基本任务的同时,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清监管、服务与发展的本质联系和基本内涵,在“强化监管、主动服务、务实发展”上形成新的共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认识更统一、行动更一致、履职更有效。

(二)全系统队伍要深度融合。一是要以共同的追求进一步融合感情。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自觉把个人的理想信念、志趣喜好和发展前途,与全系统共同的价值追求统一起来,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坚决服从整体利益,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和更广的胸怀,容人、容事和融合感情。二是要以共同的规则进一步融合思维。决不能仅仅用老习惯看待新问题,也不能简单地用老套路承办新任务,更要在发展的过程中有所创新,以全市统一的制度规则为行为准则,形成谋事讲规则、议事用规则、做事靠规则的良好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并使其成为推动工作的内生动力。三是要以共同的职责进一步融合行为。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监管工作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同步考虑岗位交流问题,在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不同区域和机关与基层之间,有计划地开展岗位交流,以岗位职责互换为纽带,促进队伍的广泛融合、深度融合,真正实现人合、事合、心更合。四是要以共同的事业进一步凝聚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把队伍再融合作为当前的主责,在思想教育上,多讲大局、多讲共性、多讲集体荣誉感、多讲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打牢融合的思想基础。

(三)全系统要形成统一的职业价值观。一是强化统一的价值理念。继续在全系统大力倡导爱岗敬业、阳光向上、宽容厚德、团结和谐、胸怀大局、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无私奉献的职业价值观,努力在干部职工中形成广泛认同,进一步增强归属感、荣誉感和成就感,使其真正成为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自觉行动。二是强化统一的标志标识。认真贯彻执行市局印发的《标志标识规范》,进一步把它全面融入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成为首都食品药品监管特有的文化符号,成为共同价值理念的有效载体,成为统一对外的名片和形象。三是营造团结和谐的内部环境。

二、强化监管,坚守底线,确保首都市民饮食用药安全

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守住底线,保障安全。

(一)严格准入。要研究市场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的监管关系与监管风险点,科学、依法严格准入。

(二)强力监管。要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措施,同步强化主体监管和客体监管,形成对首都食品药品市场的强大控制力。一是严格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相关法律,全面推进监管法治化,进一步完善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二是认真执行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现行法规,严格实施新版GMP、GSP质量规范体系认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依法全面规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强化创新监管。加强豆芽、即食鲜切蔬果、牛羊肉片(卷)监管及后续风险监测,强化冷链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和食品物流配送业态规范化管理,推动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做好2015版《中国药典》宣传贯彻和药品标准提升工作。

(三)严厉执法。要加大执法力度,守住安全底线。一是正确认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树立强化执法的基本思想。二是建立严格的辖区市场执法办案考核制度,完善投诉举报受理、转办、核查、立案、结案等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提升举报核查和执法办案的能力、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快案件信息化系统建设,所有案件信息和执法办案的所有程序,一律网上运行,实现内部公开透明,坚持抵制各种形式的“铲案”行为和风气。四是严格办案程序,所有案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准确适当。严格执行案审会工作规程和重大案件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执法公平、公正。五是培养一大批执法、侦查、办案的业务骨干,使其成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一支严格执法的主要力量。六是强化问责机制,对于有案不办、随意铲案和重大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七是充分发挥网监中心和稽查总队网监大队在打击互联网违法行为方面的作用,在人员配备、技术装备配置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使其成为首都食品药品监管的一支现代化执法队伍。八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协作联动,提升执法震慑力。

(四)规范行为。一是坚持法律授权和法定职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二是全面梳理涉及食品药品监管的权力清单,做到清晰、公开、透明,超越清单不可为,杜绝法外权力。三是进一步推进程序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认真解决处(科)室不执法、不办案的问题,坚持监管与许可并重,杜绝许可与监管“两张皮”和处室不监管、科室不办案的问题。五是提高执法的专业素养,提升执法装备的现代化水平。

三、主动服务,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的社会公信力

(一)许可必须公开透明。一是按照中央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总要求,承接好总局下放事项,精简好依法承担事项。二是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流程,对每一个环节严格审核把关,能取消的必须取消,能简化的必须简化,能合并的必须合并。三是整合建立市局、区县局和街乡所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许可实行统一窗口受理,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

(二)执法必须规范文明。一是认真贯彻市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取证、处罚、执行与结案等法定程序。二是出台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自由裁量权。三是正确实施行政指导,对于构不成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更多地通过行政辅导、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性行政措施予以规范。四是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五是大力倡导文明执法。

(三)队伍必须公正廉明。一是要执法守法。二是要阳光执法。三是要严格自律。

四、务实发展,积极作为,彰显监管部门在产业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坚持监管主责使命,增强产业发展意识。深刻认识监管是我们的主责,发展是我们的使命。要服务于中国经济新常态,把推动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作为我们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立足自身优势,服务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一是要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首都是特大消费型城市,食品药品消费多元、体量巨大,与之相应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空间极其广阔。我们要围绕职能任务,找准服务发展的着力点,立足于熟悉行业的优势,为政府提供更多的产业发展政策建议。二是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决策部署,以系统内技术支撑机构为核心,凝聚首都科研院所和产业集团,搭建产、学、研技术交流与成果转化信息沟通平台,推动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三是要推动部市战略协作。积极促成国家总局与北京市“部市合作战略协议”签署,争取更大政策支持。

五、继续夯实基础,切实打牢监管现代化的根基

坚持再干两年,进一步把统一监管的基础打牢固,为首都食品药品监管的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持和有力保障。

(一)推动立法立规,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一是密切关注《食品安全法》修订进程,适时启动《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切实抓好新法宣传贯彻及相关配套制度制订工作;密切关注《药品管理法》修订动态,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立法调研,争取纳入地方立法,为统一监管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二是依据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抓紧配套制度的制修订;积极参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范制修订工作,适时做好北京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推动健全法规体系。三是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的制修订及提升工作,开展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标准体系。四是推进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规程、指导原则、检查标准等制修订工作,加快制定完善覆盖食品药品各领域、各环节的规则制度。

(二)加强基层建设,夯实统一监管的基础。要着重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继续解决业务用房问题,满足基层执法和规范化建设的需要。二是解决与执法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仪器设备问题,再为322个所各配置一套食品药品快检设备,并选择500个社区设立监测站点,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配备便携式快检设备,提升基层风险监测与防控能力。三是加强基层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持续开展专业大比武活动。四是建立完善基层所与街乡政府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在基层形成执法合力。五是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及信息员管理规范,加强管理、考核与激励,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解决好待遇问题,保持“两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严密监测患者24小时出入量,每小时记录并作为判断病情变化及补液治疗的参考,控制出入量,维持出入量平衡[7]。

(三)加强区县局及直属分局综合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指挥调度及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要理清思路。要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与辖区相关的监管与产业发展政策,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二是要建立辖区食品药品监管综合指挥调度平台。三是加快建设区县级技术保障机构,利用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重点支持建设10~13个区县实验室,争取每个实验室规模达到2000平方米左右,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四是提升区县局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学会与媒体和公众打交道,提升与媒体沟通、向大众传达的意识和能力。

六、深化社会共治,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社会治理体系

对于北京这个特大消费型城市和开放性国际化大市场,仅靠一个部门无法实现对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必须调动与其相关的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市局、区县局和直属分局、街乡所三级机构的监管主责,发挥好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信息员作用。二是强化议事协调,市、区县、街乡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履职,动员、组织和协调辖区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实现职能有效衔接、监管全面覆盖。三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扩大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联盟的行业聚合力和影响力,推动质量安全承诺,强化行业诚信自律,构筑社会治理同盟,树立北京食品药品产业良好信誉和“京字”品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四是进一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构建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平台,完善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五是完善新闻宣传协作机制,完善舆情监测,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舆论氛围。六是完善三级12331投诉举报体系,构建全市统一的投诉举报信息化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延伸监管触角,拓宽社会监督。七是推进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八是发挥专家委员会及科研、检验检测、审评认证等机构的作用,强化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七、推进现代化,把首都食品药品监管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快推进检验检测体系的现代化。在现有检验检测体系基础上,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区县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建设,利用两年时间,建成和完善区县监控中心,构建覆盖全市的监控网络体系。二是进一步推进基层快检能力建设,将基层所快检设备充实到位,将500个社区快检设备配置到位。三是对前几年政府支持建设的企业实验室进行清理整顿,对于符合检测条件、具备检测能力的,加强技术指导,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对于不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全部收回。四是解决检验检测体系的系统性问题,从市、区县到街乡,从实验室、监测站到便携式检测设备,从数字化到现代化,全面提升现代化技术和装备的应用能力。

(二)加快推进审评认证体系的现代化。

(三)加快推进风险防控体系的现代化。一是充分认识首都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让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二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各类风险的快速有效控制。三是全面提升风险防控技术能力,真正体现首都水平。

八、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奠定人力资源基础。一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三是构建各专业研究交流平台,引导和鼓励全系统各专业人员参与到平台中来,充分发挥专业领域知识和智能作用,实现专业知识和智力资源的互动共享。

(二)加强班子建设,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坚强的领导核心。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和选拔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知识专业经历结构。二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加快培养一大批优秀的年轻和后备干部。三是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强化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思维层次和决策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各项制度,严格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问题提前酝酿、充分讨论、集体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任何个人都无权擅自决定或改变集体决策的重大问题,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三)加强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高效务实、风清气正环境。一是深化“四风”整治,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纪律,强化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规矩,确保全系统集中统一、步调一致、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市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三是履行“两个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监督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完善监管、廉政“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廉洁从政。四是既要廉政,更要勤政,始终把履职尽责摆到首位,在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形成一心谋事、全心干事、尽心成事的工作局面。五是强化监督执纪,坚持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突破,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严厉追责,决不姑息。

(四)加强机关建设,确保全系统高效有序运转。一是强化表率意识。二是结合各自职责任务,研究市局党组的工作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有效指导全系统开展各项工作。三是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克服机关官僚作风。四是强化大局意识、整体意识,自觉维护机关的整体形象。五是做好机关和系统的保障工作。六是加强预算管理。七是规范各类文书,提高装备保障水平。八是发挥好机关党组织、团组织和工会组织作用。九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勇于作为、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机关文化,影响和带领全系统完成好光荣而艰巨的监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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