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师工程:惠师与强师并重
2015-10-28
长期以来,农村教师流动性大、教师素质参差不齐、高水平师资匮乏等制约着广东教育可持续发展。如何走活师资队伍建设这盘“棋”,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大手笔推出“强师工程”,省财政五年间总计投入25亿元补广东教育发展中的这一“短板”。通过“强师工程”项目的示范引领,各地、各高校加大了教师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形成了上下联动、分工合作,共同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新格局。
围绕基础教育“创强争先”和高等教育“创新强校”的中心工作,我省在强师队伍的打造上取得了可喜成效:截至2014年底,粤东西北地区教师月平均工资比2010年同期增长80%;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水平明显提升,其中本科院校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从15.2%提高到31.4%……
“强师工程”各个项目的推进,悄然改变教师的工作条件、生活质量,正助力广东教育加速实现“创强争先建高地”目标,为我省“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持续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加大支持力度,共安排资金近5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落实“两相当”(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目前,“两相当”的目标已在全省各县(市、区)基本实现。
与此同时,2013年,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还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对我省山区县(非县城镇街)和非山区县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给予人均500元/月的津贴补助。而到了2014年,该补助标准已提高到人均700元/月。
据统计,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71个县区所需资金分档予以补助(省扶贫县、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省生态县按80%,其他有关县区50%),2013年以来已投入48.7亿资金。截至2014年底,全省有33.6万山区和农村教师享受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人均岗位津贴达720元/月。
值得一提的是,为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我省近年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学费”政策,由省财政设立专项,对自愿到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欠发达地区农村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任教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每年给予6000元退费,本科生退4年,专科生退3年。
据悉,该政策实施以来已为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补充合格教师超过4.1万名,其中2010年以来补充2.5万人,省财政已安排“退费”资金约7.2亿元。
一系列“惠师”政策的实施,不仅让农村教师向城市流动明显减少,部分地方更出现了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回流”的现象。截至2014年底,全省农村中小学专任教师50.2万人,对比2010年底,各学段生师比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