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慢性心力衰竭行个体化药物治疗的效果及经济性
2015-10-28何云宏
何云宏
(辽宁省丹东市第一医院,辽宁 丹东 118000)
重症慢性心力衰竭行个体化药物治疗的效果及经济性
何云宏
(辽宁省丹东市第一医院,辽宁 丹东 118000)
目的 探讨重症慢性心力衰竭行个体化药物治疗的效果及经济性。方法 从本院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收治的重症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随机选择72例进行研究,随机分为对照组(36例)和观察组(36 例),分别给予常规治疗和常规治疗联合个体化药物治疗。观察记录两组的治疗效果和人均日费用以及人均住院费用,并进行比较。结果 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1.7%,显著高于对照组的75.0%;且观察组的人均日费用以及人均住院费用均显著低于对照组,经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结论 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根据重症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的具体情况给予针对性治疗可以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并提高治疗的经济性。
重症慢性心力衰竭;个体化药物治疗;效果;经济性
重症慢性心力衰竭的一种常见的心血管疾病,严重影响到人体健康。且治疗过程患者的依从性差,经济负担较重[1]。为此,积极的对患者进行个体化的治疗以提高治疗效果和治疗的经济性至关重要。本研究中,笔者从本院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收治的重症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随机选择72例进行研究,探讨重症慢性心力衰竭行个体化药物治疗的效果及经济性。现将结果介绍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病例资料:从本院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收治的重症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随机选择72例进行研究,其中男40例,女32例,年龄10~81岁,平均年龄(55.1±2.3 )岁。所有患者均经临床诊断,确诊为重症慢性心力衰竭。将所有研究对象按照数字表随机法分为观察组(36例)和对照组(36例)两组,比较两组患者的各项临床资料,可得均P>0.05,即说明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具有均衡性。研究方案获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1.2治疗方法:对照组给予所有患者常规基础治疗,包括卧床休息和及时吸氧,以及扩张血管和利尿、强心治疗等。观察组在对照组常规治疗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患者的实际情况,按照不同患者的个体差异,对使用的药物类型和剂量等进行调整。两组均连续治疗14 d,治疗结束后,对两组的治疗效果以及治疗所花费的人均日费用以及人均住院费用进行分析。
1.3观察指标:①治疗效果。参考《内科学》[2]中的相关标准对治疗效果进行评估[2]。其中:①显效:患者的临床症状和各项体征均明显改善,心功能经检测改善Ⅱ级或以上。②有效:患者的临床症状和各项体征均得到一定的改善,心功能经检测改善Ⅰ级。③无效:患者的临床症状和各项体征较之治疗前均为出现明显改善甚至加重,心功能经检测改善不足Ⅰ级。最终统计时,显效以及有效均计入总有效率中。②治疗经济性。包括人均日费用以及人均住院费用。
1.4统计学处理:研究中得到的所有数据均完整导入表格中,并利用SPSS 16.0软件予以统一处理。人均日费用以及人均住院费用均予以t检验,并利用均数标准差()予以表示,治疗总有效率予以χ2检验。如果经过比较两组数据之间存在显著差异时,即P<0.05的时候,即认为两组数据之间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两组治疗效果分析:观察组的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经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分析[n(%)]
2.2两组治疗经济学分析:经不同的治疗,观察组的人均日费用以及人均住院费用均显著低于对照组,经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分析(,元)
表2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分析(,元)
组别 n 人均日费用 人均住院费用观察组 36 307±112 2005±855对照组 36 523±158 4018±794 t值 - 8.12 9.27 P值 - <0.05 <0.05
3 讨 论
目前,临床治疗重症慢性心力衰竭大多采取常规基础治疗的方式,包括卧床休息、吸氧、扩张血管和利尿、强心治疗等。为提高治疗的针对性,尽可能的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预后,可以积极的根据不同患者的实际情况和个体差异,给予个体化的药物治疗。即按照患者的实际情况,对治疗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药物类型和剂量等进行合理的调整。于是,药物治疗 可以更加贴合患者的实际情况,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条件下,最大程度减少各种药物的使用等,从而有效降低患者的治疗费用。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在利用利尿剂、醛固酮拮抗剂、洋地黄类正性肌力药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及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等对重症慢性心力衰竭患者进行治疗的基础上,联合予以卡维地洛治疗临床疗效好,可有效改善患者的心功能。国内其他一些学者也通过研究报道,在常规严重慢性心力衰竭治疗的基础上,联合给予患者价格便宜的醛固酮拮抗剂螺内酯、β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并合理的对药物剂量进行调整,可以使患者的心脏缩小,并明显改善患者的心功能,增加运动耐量。本研究中,对观察组患者,即在对照组常规剂量的基础上,结合不同患者的实际情况,合理的调整药物类型和剂量等。最终的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1.7%,显著高于对照组的75.0%;且观察组的人均日费用以及人均住院费用均显著低于对照组,经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即表明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根据重症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的具体情况给予针对性治疗可以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并提高治疗的经济性。但是,受到研究时间以及样本容量等因素的限制,最终的研究结果和结论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准确和片面性。且关于治疗过程中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等,并没有予以分析。因此,本研究还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还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不断扩大样本容量,增加观察指标,延长观察时间,予以进一步分析。
综上所述,临床对重症慢性心力衰竭患者进行治疗的时候,可以积极的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给予针对性的个体化药物治疗,以提高治疗效果,并尽可能的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1] 谢红,张雅卫.米力农辅助治疗重症慢性心衰的成本-效果分析[J].山东医药,2012,52(43):55-56.
[2] 籍振国,郭恒信,刘刚,等.重症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的个体化药物治疗与经济性分析[J].河北医药,2007,29(5):433-435.
R541.6
B
1671-8194(2015)33-017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