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现状调查
2015-10-27胡壮利
胡壮利
(武汉大学 艺术学系,湖北 武汉 430072)
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现状调查
胡壮利
(武汉大学 艺术学系,湖北 武汉 430072)
本文对恩施州的活态传承进行调查,分析活态传承模式的特点及传承人的作用,在肯定活态传承的主体“民间大师”积极作用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完善活态传承模式进行研讨。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模式;土家族;恩施州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积淀,它作为一种“活文化”,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1]在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遗产法》中,不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了统一的标准与规范,同时加强了对传承人的保护力度。
湖北省恩施州评比认定了5个国家级,69个省级,113个州级和316个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这些民间大师为依托,尝试着活态传承的推广,逐渐形成一种行之有效的发展模式。活态传承具有传承品质高、承载性强、社会价值大等优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有较大的影响。基于此,笔者对恩施州的活态传承模式进行了调查与探讨。
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活态传承概貌
恩施州的活态传承是由民间艺术大师来完成,在2003-2011年间开展了五次“恩施州民间艺术大师”的寻访与命名活动,共命名了48位民间艺术大师。这些民间艺术大师都是在某一种传统艺术中最有声望、最有影响的传承人,囊括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艺术门类。其中年龄最大的近90岁,年龄最小的45岁,年龄跨度大,平均年龄为60多岁。[2]对于获得民间艺术大师称号的传承人,州政府按照每年1200元的标准给每位大师发放津贴补助,在当地形成了很好的影响力。
政府为了进一步发挥民间艺术大师的作用,促进民间艺术的繁荣,鼓励民间艺术大师开班招徒,培养文化传承人,这有利于壮大了民间艺术的传播队伍,形成了良好的文化氛围。民间艺术大师的传艺招徒也促成了民间艺术表演队的组建。在全州,以民间艺术大师为领头人,成立了32支民间艺术演出队,常年坚持展示与传承恩施州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他们良好的作用,让恩施州政府坚定了以民间艺术大师为主导的活态传承模式。
二、活态传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的作用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中,恩施州的活态传承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活态传承民间艺术大师在非遗传承保护中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在调查中发现,野三关镇文化站为了推动“撒叶儿嗬”队伍的发展,请民间艺术大师黄在秀等优秀民间艺人进行传授;每期“撒叶儿嗬”培训结束后,还需进行汇报展演;文化站还组织结业学员成立演出队,并鼓励和要求队长回村后办培训班。这种传承效果十分明显,截至2011年,文化站举办培训班九期,到各村指导培训33期,仅“撒叶儿嗬”的民间艺人就从2006年普查的800名上升到1300多人,表演队由1支上升到四十多支。[3]
作为“肉连响”的传承人,吴修富对利川的“肉连响”传承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1986年,在湖北省首届民运会上,吴修富带着他的“肉连响”走出了湖北。由他培养的徒弟刘守红,四次进央视表演,成为“肉连响”新的传承人。据作者调查,肉连响已经列为恩施州中小学民族文化课程的内容之一,不仅扩大其影响力,也为将来传承人的培养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民间艺术大师通过自身身先力行的艺术活动,成为了后来艺术者的引路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中发挥着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在烤转转火传承、门内师传承、跟师传承模式下,为民间艺术的繁荣、延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活态传承让非遗传承过程富有活力
活态传承与其它保护及传承方式最大的不同,是围绕着人。艺术创作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最具有价值的要素。活态传承艺术大师可以被看作是文物活的载体,是博物馆文物的复活。博物馆的文物是静态的呈示,而他们动态的展示,能够为我们提供出静态文物所不能的呈示的内容,信息更为全面、准确。如堂戏、满堂音、宣恩县高腔山歌、花灯戏,整理出的剧种、剧本、服装等等,虽然具有一定的价值,然而一旦离开了表演——活的载体,其艺术与社会历史价值将受很大影响。
(三)活态传承增强了非遗的社会内涵与价值
活态传承中的传承者通过演出、传授等社会活动来传承文化。在传承过程中,融入了当地社会的民族风俗、节日习俗、传统礼仪,反应了当地风俗特色,因而它不仅丰富了非遗的内容,也促进了非遗的发展。如摆手舞是恩施州土家族一种古老的传统舞蹈,土家语叫“舍巴”或“舍巴巴”,它集舞蹈艺术与体育健身于一体,有“东方迪斯科”之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沉淀,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
(四)活态传承在非遗传承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
活态传承者都有明确的师承关系学习背景,长期从事某一种传统艺术的表演,具有极高的声望与影响力,他们代表着传统艺术的最高水平。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品质传承的保证。如九十五岁的巴东堂戏艺人黄大国,从艺近八十年,能唱一百多部出堂戏。[4]老艺人蒋品三,十三岁学艺,八十多岁时还耳不聋、眼不花,舞起刀来习习生风,扮起旦角来,轻步细嗓,宛如少女。[5]这些大师,一方面有着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凝聚着民族文化的精髓,另一方面他们具有为艺术献身的牺牲精神。因而他们传承的品质、作用与价值不可替代。
(五)活态传承为非遗保护与传承探索出了新思路
活态传承模式通过活态传承者——民间艺术大师的演出、传授等活动方式,来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它是一种新的保护与传承模式。它更强调活的文物,注重发展与创新的特点,注重活态保护与传承的社会价值,因而它具有保护对象明确,保护办法易于实施,保护效果便于评价等优点。
三、活态传承发展的困境
在调研中,笔者对恩施州活态传承的形势甚为担忧。活态传承面临诸多困境。
(一)传承队伍萎缩,青黄不接。如恩施的傩戏,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始于宋代,历经千年,被誉为“中国戏剧的活化石”。傩戏至今已传弟子14代,鼎盛时期达11个坛,各坛人数12至15人不等。但如今,随着社会变革,傩戏已属于濒危艺术。老艺人谭学朝、蒋品三相续去逝,从艺人员越来越少,传承队伍青黄不接。现在恩施傩戏主要分布在红土和三岔,共三个班子,每个戏班仅十人左右,且戏班成员年龄呈老化趋势,如傩戏民间大师田玉先已75岁高龄,其艺术生涯已至暮年。
(二)国家与政府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不够。以三岔乡为例,该乡文化服务中心三个工作人员,2012年政府拨款82000元(比上年略有增加),经计算,三人工资72000元(人平24000元),保险费20000元,仅这两项就突破了财政拨款,没有余下的钱发展文化事业。[6]由于演出平台受到冲击,市场萎缩,再加上演出场地、人员等方面的局限,许多戏班资金运转艰难。
四、活态传承发展的展望
通过调研,笔者认为活态传承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起到了好的作用,但非遗保护工作形势仍然极为紧迫。活态传承模式的重点是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重点是传承人,保护好他们,是解决传承危机的关键,[7]活态传承才能发挥作用。笔者认为做好下面的工作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一)传承人法规的完善是保护传承人工作的基础
根据地方特点与不同的发展时期,制定和完善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相关法规和条例,制定合理的战略发展目标,建全活态传承人生活基本保障制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创造一个有法可依、有章可行的良性发展环境。从国外成功的经验来看,日本早在1950年就颁布了《文化财产保护法》,韩国在1962年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所以这两个国家的文化遗产得到了很好的保护。[8]而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与实施等方面都与之有很大的差距,使许多工作进行无法可依。因而在现阶段,制定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相关法规,让非遗传承人的工作有法可循、有法可依。
(二)经费保障是做好传承人工作的必备条件
国家各级政府应该根据经济增长,按比例加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工作上的资金投入力度。三岔乡工作经费困难虽是一个缩影,但它让我们了解了基层部门工作的艰难性,资金缺乏的严峻性。要让保护范围更广,受益面更全,人员、场所和物资设备等都要有可靠保证。
(三)政府应发挥活态传承模式的优势,增强扶持力度,加强艺术传承队伍的建设
恩施州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非遗形成了一个核心的传承队伍,但在许多方面也存在不足。1.传承队伍人员总数较少,且发展不均,与恩施州丰富的非物质化遗产不相适应。如傩戏、堂戏、木偶戏和皮影戏的接班人面临空缺。2.许多传承人处于高龄,传承队伍在年龄分布上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梯队队伍。如山民歌队伍中,杨富之(75岁)、牟刘奇祥(91岁),聂成(74岁)都处于高年龄,已经不能参加非遗的传承工作,急需新的传承人。因此,政府要有长远观念与全局意识,使传承队伍后继有人。
(四)提高优秀民间艺术传承人补助标准,使其安心从事传承工作
从调研中发现,恩施州从2003年开始的每年每人1200元的补助标准一直沿用至今,津贴十年没有递增,和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相比明显滞后,挫伤了艺术传承人的积极性,过低的标准也失去了奖励的实际效果与作用,最终会导致传承人的流失,形成文化传承的断层。
综上所述,活态传承模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工作的一个新举措,它能够与其它的方式形成互补,扩大影响,聚集力量,推动保护及传承工作深入开展。
[1]许林田.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载体[J].浙江工艺美术,2006(04).
[2][5][6]崔在辉.恩施傩戏现状和传承保护[A].恩施州民间艺术活态传承模式研讨会,2012.
[3]巴东县文体局.撒叶儿嗬原生态保护与活态传承模式思考[A].恩施州民间艺术活态传承模式研讨会,2012.
[4]谭绍康.巴东堂戏的保护与活态传承研究[A].恩施州民间艺术活态传承模式研讨会,2012.
[7]安学斌.民族文化传承人的历史价值与当代生境[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6).
[8]彭振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思考[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06).
G127
A
1007-0125(2015)11-0238-02
本文为武汉大学艺术学系自主科研项目研究《荆楚艺术文化研究》课题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