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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旧精神的“青花瓷”

2015-10-26敬文东

星星·散文诗 2015年20期
关键词:神性青花瓷安静

敬文东

古旧精神的“青花瓷”

敬文东

或许,我们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曾年少轻狂过,都曾睥睨万物,或自以为睥睨过万物。但又有多少人在成年后,还会为此感到稍许不安或惭愧呢?曾蒙是这些不多之人中的一个。他以大彻大悟的心绪,以卡尔维诺称颂过的轻捷语调如是说:

那时我年轻得看不起州河,

还有金沙江,看不起对面的楼房。

即使是桥梁,也看不起,

即使是高山,也看不起。

我就是那个心高气傲的狂人。

(曾蒙:《狂野》)

汉语原本是一种倡导谦逊(但不奴性和自卑)的语言,在更多的时候,它倾向于低音量,反对嘈杂和喧嚷。有人考证,华兹华斯在《序曲》中喜欢使用的“喧嚷”(hubbub)一词,正是弥尔顿在《失乐园》里专门用来描写地狱的词汇。有热情的文学观察家认为:华兹华斯偷师学艺于弥尔顿,就是想借用这个词,斥责现代文明生产的噪音对世道人心造成的伤害。在传统诗文中,我们圆润的汉语更信任安静带来的力量;或者,它更相信安静自有其力量,胜过了地狱中看似孔武有力的喧嚷。上引曾蒙的诗行似乎表明:傲慢或年少气盛一旦跟青春合盟,将变得没有边界,也没有止境,又岂是区区喧嚷可以相提并论的呢。或许,唯有雪莱的吼声才差堪比拟:“跟人生相比,宇宙星辰又算得了什么!”

有记忆的人差不多都很清楚,曾蒙那一代中国诗人,在其成长期,刚好赶上了汉语被糟蹋和蹂躏得最为不堪的时间段落,至少也是这个段落的尾巴部分(俗称末班车)。依照海德格尔之见,语言的本质就是“语言说”——似乎有自动的成分暗含其间。被糟蹋、被蹂躏的汉语,因此被逼迫着去“说”一些喧嚷着的大话、蠢话和胡话。在此等汉语自以为滋润听众的心田时,刚好在不折不扣地败坏世道人心。但正是这种变态的汉语,才是曾蒙那代诗人的胎教;受这种语言的教诲,秉承着某种虚脱、浮肿的幻觉,曾蒙那代诗人不把山海湖泊放在眼里,似乎就是必然的事情,早就把“狂妄者必遭天谴”的戒律置诸于脑后——这也不是喧嚷可以相比拟的。

对于在心性上从来不曾打瞌睡的人来说,写作就是修行;修行就是获知自己的限度;获知限度就是获取本真之我;本真之我就是跟生命之源依偎在一起。依汉语之见,或依汉语表达出来的华夏思想之见,生命之源不仅是安静的,它在自强不息和生生不已中,还必然是谦逊的。以山崩海裂之势生出一只老鼠,这不应该是生命的故事,但华夏文化推崇的“静”也不等同于死寂,混同于枯木,或一闹情绪就拒绝开花的铁树,反倒体态饱满地意味着“木头的中心是火”(西渡:《微神》)。而“火”是活跃,是跳动,是轻盈向上的事物。宛若一动不动的玉米生长于风平浪静之夜,宛若“雪隐鹭鸶”或“柳藏鹦鹉”,“静”也不可能是蜷缩于床而一动不动的酣眠。曾蒙在漫长的写作(即修行)中,明白了这个看似简单的道理,因此,他更愿意回归于汉语的本性,也听命于汉语的本性——

……你的到来虚无缥缈,

像那靠墙望天的夕光,

习惯在沉默的颜色中折回走来。

一如你,在镜面中看到白发、头屑。

我平望过去,将迟到的爱,幸福,

统统深藏在桥头那片葱茏的山头。

(曾蒙:《我和你》)

语句平实,吐气若兰,汉语的从容呼吸寄居其间,为大如“夕光”、“山头”,小若“桥头”、“白发”、“头屑”一类逐级递减的日常事物,加添了语词性的装饰物,像少妇的头饰,有一种素朴之美,或安静之美。事实上,汉语的安静与谦逊通过曾蒙,曾蒙则听命于汉语的谦逊与安静,两者配合无间,终于生产出舒缓、步态从容、情绪温和的诗行。以自然节律进行的呼吸吐纳组建出来的诗歌氛围,是如此的精确、安详,如此的态度雍容;词与词之间的关系,句子与句子之间的关系,乃至前一个呼吸和后一个呼吸之间的关系,都被曾蒙拿捏得极为精确。因此,在曾蒙的操持下,汉语本有的安静和谦逊终于有机会给“爱”与“幸福”一种饱满、祥和的面孔,藏中有露,露中有藏,含蓄、内敛,没有丝毫的夸张或剑拔弩张。与此相较,年少轻狂时的吵吵闹闹,少年意气时的喧嚷嘈杂,就显得尤其浅薄浮泛,还格外的不知天高地厚。这是曾蒙后退着前进,以回归为方式的诗歌方法论取得的阶段性胜利,真是可喜可贺。

曾蒙很清楚,仅仅向汉语倡导的安静致敬还远远不够,更应该深入到汉语乐于宠幸的颓废之中,就像他已经说过的那样:“羊大为美,可是中唐以后,/ 小也是美。颓废在加深,/ 耳疾传染了后庭……”(曾蒙:《(陶罐)》)。没有人会反对,在博大精深的华夏文化内部,从很早开始,就涌动着一股根深蒂固的颓废主义暗流。庄子无疑是最大、最深刻的颓废主义者,《世说新语》则是颓废主义者最卓越的集中营,南北朝呢,恰好是文人士夫集体颓废、专心溃烂的年代,在朱姓皇室的统领下,明末江南的士子,把当时所有可能出现的性病,全部自我加冕般请到自己身上,一时间,像遥远的南北朝一样“床第之言,扬于大庭”(章太炎:《国故论衡》中卷)。所谓颓废,排开它种种不堪、不齿的部分,就其优越性那方面说,就是面对世俗性的功名利禄,还有世俗角度上的功成名就时,施以阮籍式的白眼。蔑视是颓废的基本底色和情绪基调,呼应于、对称于汉语自身的安静与谦逊,就像楚狂接舆歌唱过的:“凤兮凤兮,何如德之衰也!来世不可待,往世不可追也!天下有道,圣人成焉!天下无道,圣人生焉!”因此,宛若庄子暗示的那样,颓废就是旗帜鲜明地告诉世人:不成功和两袖清风更值得追求!和羊“大”相比,羊“小”似乎更值得信赖!这是汉语的伟大品质,但它历经无数个朝代,只存活于少数人的心中或笔下,更多的时候遭到了流放,但更主要是遭到了伪君子的冒认,领取了鸠占鹊巢的命运。通过修行性的写作,曾蒙暗暗下定了颓废的决心,向往着倪云林称颂的境界:“清夜焚香生远心,空斋对雪独鸣琴。”曾蒙写道:

秋天是养人的,那些书本

渲染每人的命运。嘉陵江的水

从来没有倒流过,

倒背如流的是那异国,那青花瓷。

(曾蒙:《这里的秋天》)

“倒流”和“倒背如流”被并置在一起,指称却刚好相反:依照世道人心,人们向往成功,似乎像嘉陵江水永远东流而不“倒流”一般自然而然,所谓人同此心;与此相反,依照汉语的颓废特质,或汉语表达出来的颓废主义精神,那遥远的“异国”,那“时间过去”(Time past)维度上的古意性空间,那代表了古旧精神的“青花瓷”,刚好是抒情主人公向往的境界,所谓“世人独醉我独醒”。在此,在拥有“远心”之人的眼里,被“倒背如流”的“异国”和“青花瓷”,才是抒情主人公意欲达到的目标,意欲践履的境界,这和雪莱的狂吼滥叫刚好相反:与宇宙星辰相比,成功的人生又算得了什么!

董仲舒说:“人之为人本于天”,世之大者,莫不“起于天至于人而毕”。像中华文化过早斩断天人之间的联系一样(其结果不是天人合一,而是天人分际),寄居于华夏中土的汉语原本是一种没有神性的语言,是一种非超验的语言。它在安静、谦逊甚至颓废中,更倾向于人间烟火,更亲近日用人伦。它雄辩、深沉、中正,同时又节制、轻盈、温润。像江海,像昆仑,像谨严的四季,像绸缎,像琥珀,像玉。这些表面上看起来相互矛盾的特性,恰好构成了汉语的特性。也许,任何一种成熟的语言,都具有这种错综复杂的个性。汉语的神性是几代传教士在翻译《圣经》时,为汉语加添新特质——这算得上汉语额外而伟大的收获。神性在让汉语拥有圣洁与光辉的同时,又平添了一种古怪特性:独断和圣洁相联系。最典型的句式是:“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通过心性上的艰苦修炼,曾蒙很难得地借用了汉语的神性,却成功地将独断抛开了:

流星没有旗袍,

山岳没有肺癌,

我活着,却没有遗传,那亘古的爱。

(曾蒙:《遗传》)

如果这里有独断(请注意最后一行:“我活着,却没有遗传,那亘古的爱”),那也仅仅是弱的独断,通过两个逗号的换气作用和降压功能,将独断降到了绸缎的地步,但又确实是独断;那也仅仅是针对自己的局限性的独断:自我是绝对有限的。这种弱的独断让抒情主人公既远离了自恋性的“自我中心主义”(egoism),也躲过了自我抚摸般的“自我学”(egology),但又刚好是对汉语神性特性的加强。应该说,曾蒙对汉语本有的心性有足够深入的认识,他潜入汉语,也顺应汉语,更乐于让汉语内敛而酣畅地用尽他的心性。因此,安静、颓废、神性等汉语的多种心性相互叠加,让曾蒙在面对嘈杂的日常生活时,有足够的底气,足够的自信。曾蒙目前所能够达到的境界,被他的一首很好的诗歌,给很好地表达了出来,汉语的优良品性尽在其间:

我思念的许多人,他们不认识我。

我思念的许多风,风却吹拂我。

我祈祷,祝福,没有多少鸟落披肩,

你默默微笑,你张望,

许多人,许多事,其实并不危险。

我席卷而来,带着胃痛,荞麦的清香,

中药的苦,人生的累,

滚滚而来。太多的好评,太多的点赞,

你一一接纳,你起身,带走美人的美,

旧人的旧,你洁身自好。

我看过更多的书,书上的字,字里的情,

悲催,怜悯,爱与恨,

丝绸的衣,小小的鞋。

在木棉的花絮里,风还是风,

阳光还是阳光,照在中午的地板,碎草间。

如果你无视这些工作,休息,睡眠,

如果你无视这些墨水,钢笔,砚台,

你款款而来,为更远的一天,

活着,并想见严肃而温暖的爱、细细的死亡。

(曾蒙:《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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