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育维度管窥《大学语文》教学
2015-10-26王正刚江朝辉
王正刚 江朝辉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美育又称审美教育,是以培养个体的审美情感,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提高人们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为目的。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美育是实现个体“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语文》是高职类院校开设的公共课,在大学语文课堂进行美育就是借助语文教材及语文美育活动中客观存在的美的因素,教育学生怎样感知、理解、鉴赏、评价美、进行美的创造,陶冶学生的情感,形成他们正确、高尚的审美情感和审美能力,培养学生完善的人格和高尚的品德。
一、美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谈到现代美育体系,就离不开席勒和王国维。在西方,1795年,席勒第一次提出“美育”概念,他在《美育书简》中对其性质、特征和社会作用作了系统阐述,形成相对独立的美育理论体系。在中国,王国维是第一个从席勒那里引入“美育”概念,并结合中国文化的特点对美育的独立性及独特功能加以阐释。
席勒在《美育书简》中说:“在现象中所能出现的一切事物可以分为四种不同的关系来考虑。一种是事物可以直接涉及我们的感性状态 (我们的存在及健康),这是它的自然属性;或者它可以涉及知性,为我们提供一种认识,这是它的逻辑属性;或者它可以涉及我们的意志,作为一个选择的对象可以被看做是理性的存在,这是它的道德属性;最后或者它可以涉及我们不同能力的整体,而个别的能力不是规定的对象,这是它的审美属性。”席勒的上述观点来自康德,他把事物的不同关系区分为感性、认识、理性和审美四种形态,而审美的特点就在于它所涉及的所有“个别的能力不是规定的对象”,“不根据任何法则又不考虑任何目的”。上述事物四种不同的关系便构成了席勒四种不同的教育类型,以此为基点,席勒把审美教育与其他教育区分开来,确立起其独立价值。他说:“有促进健康的教育,有促进认识的教育,有促进道德的教育,还有促进鉴赏力和美的教育。这最后一种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我们感性和精神力量的整体达到尽可能和谐。”[1]在席勒看来,审美境界乃人生的最高境界,审美教育之所以必要,就在于它能“培养我们感性和精神力量的整体达到尽可能和谐”,这正是其独立价值之所在。
与席勒一样,王国维也把教育分为四个类型。他认为教育之宗旨就在于培养“完全之人物”。所谓“完全之人物”,乃指各种能力无不发达而又相互调和之人。他把人的能力分为“身体之能力”和“精神之能力”,而“精神”又包括知力、感情和意志,与此对应的则是“真”“善”“美”。在他看来,身体之能力的培养离不开“体育”,而精神之能力的培养则离不开“心育”——智育、德育、美育。在德、智、体、美四种教育类型中,王国维刻意突出了美育的作用。因为德育与智育的必要性尽人皆知,从小学到大学对此二者都非常重视,唯有美育则知之者甚少,甚至有人对此不屑一顾,所以他觉得有必要加以强调:“至于美育有不得不一言者。盖人心之动,无不束缚于一己之利害;独美之为物,使人忘一己之利害而入高尚纯洁之域,此最纯粹之快乐也……希腊古代之以音乐为普通学之一科,及近世希痕林、希尔列尔等之重美育学,实非偶然也。”[2]王国维以培养“完全之人物”为前提确立了美育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重要地位,而美之“使人忘一己之利害而入高尚纯洁之域”的特性无疑是美育获得这种独立地位的内在依据。
二、从语文的人文性和工具性之争看《大学语文》美育的必要性
对于语文教育,长期以来存在着工具性和人文性之争,二者有时甚至势同水火。其实二者是相互联系,可以偏重,不可偏废的。从词源上来说,“语”和“文”组成语文,那么天生就注定了语文教育是“语”的教育和“文”的教育。从语言的工具性维度看,语文是运用语言来达到认知世界、传播文化、交流思想的工具。“语”的教育就是通过语言文字的学习和 “听”“说”“读”“写”能力的训练,提高人们认知、交流、交际的水平。从“文”的教育维度看,语文在语言的工具性之上还有文化生命、人格精神存在,语文教育应该以美育为手段,传承民族文化、人文精神,达到对人潜移默化的审美效果。“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情操为目的者也。”[3]也就是说语文教育承载着传承、发展人文精神和养成人格、陶冶情操、提高修养的“育人”功能。所以,对于语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我们应该在面对不同教育阶段的不同教育对象,在教学的重点和难点的设置有所不同。在初级语文教育中,应对语文的“听”“说”“读”“写”付诸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至于语言背后的人文情怀和文化精魂,就只能期待学生们“熟读唐诗三百,不会写诗也会呤”了。可随着学习者掌握了初级语文的“听”“说”“读”“写”等方面技能,大学语文教育就应该在另一方面——美育上有所偏重了。因此在《大学语文》教育中,要超越初级语文教育的专门知识训练,致力于培养美育、德育、智育“三者并行”的“完人”。
其实处于教学一线的语文教育工作者也是这样实施的。可想而知,小学语文讲授“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时,必然要先从字、词“听”“说”入手,小学生连“离离”二字都不熟,何谈体会其中的旺盛的生命力。但到了大学阶段,大学语文教学中的美育以其独具的形象性、情感性、体验性和审美性成为高校实施美育最有效、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快速跳过字、词“听”“说”环节,偏重于作品对于整个人生的某种体验和感受,引导学生进入美丽的文学世界,体悟其中语言的音乐美、语句的含蓄美、思想的哲理美等等。“《大学语文》是否为中学语文的补充?我一直认为不宜这样说。自有补充的作用,但更多的是发展和提高……大学生都是未来为国家承担各种建设任务的主要力量,知识、技术之外必须要有高尚的品德修养和人文精神素质,而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包括《大学语文》课程在内,即是培养他们成为具有这类品质的人才所必要的条件。”[4]因此,《大学语文》审美教育应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在打通基本语文知识的前提下重视美学和美育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普及,系统地接触一点美学知识和美育理论,灵活地运用这些知识于教学实际,可以满足学生心灵上对审美的需要,澄清他们在审美活动中的种种困惑,并勾起学生审美的冲动和欲望,通过美的熏陶和感染,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在带给学生精神愉悦和满足的同时培养他们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趣味,达到养成人格、陶冶情操、提高修养的“育人”目的。
三、《大学语文》的美育任务
朱自清先生在谈到语文教学的目的、任务时曾说:国文教学的目的,只需这样说明:一是养成读书、思想和表现的习惯或能力;二是发展思想,涵育情感。这两点都是基于美育而提出的。对于《大学语文》美育的最基本的任务,在《语文课程标准》中说得很清楚,一是审美情感的养成,即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审美趣味;二是审美能力的养成,即通过美育,让学生在美的熏陶中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不断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苏珊·朗格说得更为直接,“艺术是创造出来的表现情感概念的表现性形式”。[5]这些话无论全面与否,它们都包含有一个共同的命题,即“审美判断就是一种情感判断”,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审美就是情感,语文美育就是情感教育。在这里,情感教育是指审美过程中的情感体验与情感反应的情感活动,这就决定了《大学语文》教学要从初、高中语文强调学生的记忆、理解、归纳概括等智力因素培养转向相应的情感、意志、兴趣、性格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把对诸如背景、年代、人物、情节、结构、艺术特色、影响等进行条分缕析、面面俱到的技术性“解剖”转向为着重从文化角度对语文进行诠释,用哲学、史学、美学、语言学、文学等知识全方位透视和剖析范文,让学生从丰厚的文化中得到陶冶,开发性灵,从而提高人文底蕴和道德修养。
但是现在的《大学语文》教学本身就存在着很多人文缺失,根本无法满足这个要求,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变革。
一是在教学内容上的变革。教学内容包括教材内容、素材编排、方法论指导、价值判断、规范概念等。教学内容必须有深度、有启发性,通过课堂知识的辐射,学生对中国语言文学和文化会有一个感性的、系统的了解,进而以点带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是在教学方法上的变革。《大学语文》教学应着重于作品的分析、欣赏而不是听说读写能力的培养,让学生辨别出文学的趣味,领悟人文的意蕴,尽情观赏中国文学之美景,使学生领略作品丰富的思想性、奇妙的艺术性和高超的技巧性,逐渐形成一种对人生价值自觉追问的人文精神。
三是在教学考核上的变革。现在的《大学语文》考试还是沿用中小学的考试形式,大多采用闭卷笔试,考核内容以语言文学常识和相关知识为主,和以前高中所学语文都有惊人的相似。《大学语文》没有高考的升学压力,完全可以采用更灵活自由、非标准化的考核方式。
四是把课堂内外结合起来。把《大学语文》教学延伸到课外,可以开展以培养人文素质为中心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以各种各样的学生文学社团为核心,定期举办人文社会科学讲座,开展文化艺术节,邀请名人举办人文知识讲座,开办文学沙龙活动等。
[1](德)席勒.美育书简[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108.
[2]王国维.论教育之宗旨[A]//王国维文集(第三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58.
[3]蔡元培.蔡元培美育文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174.
[4]徐中玉.大学语文·修订版前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5]苏珊·朗格.艺术问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