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发行首期大额存革:利率较基准利率上浮42%
2015-10-22
金融周刊 2015年32期
日前,宁波银行开始发行该行第一期大额存单,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发行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据了解,本次宁波银行发行的个人和单位大额存单发行规模分别为3亿元、7亿元。期限则较为丰富,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四档期限,各档利率均较基准利率上浮42%。其中,个人大额存单包括3个月、6个月和1年期三款,对应利率分别为2.2776、2.55%和2.84%;单位大额存单增加了1个月品种,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和1年期四款,对应利率分别为2.20%、2.27%、2.55%、2.84%。
据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宁波银行大额存单可用于质押业务。付息时,个人大额存单利随本清,到期后自动转存为1年期定期。单位大额存单如未办理质押业务,利随本清,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本金和利息划入投资者存入时资金转出的活期账户;如办理质押业务,存款人应到经办行营业网点申请开具实物存单,存单到期后自动为客户转存为三个月期限的定期存单,利率以当时宁波银行挂牌价格为准。
大额存单属于一般性存款,受存款保险保障。同时,一般情况下支持提前支取,宁波银行大额存单在存单到期前,可提前支取3次,其中部分提前支取个人大额存单时,支取金额应为1万的整数倍且剩余金额不低于30万元。部分提前支取单位大额存单时,支取金额应为100万的整数倍且剩余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文/丁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