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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中的家长主体缺失及对策

2015-10-21郭中凯章亚希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15年8期
关键词:家校合作

郭中凯+章亚希

摘要 家校合作,是大教育观念的必然产物,是可持续发展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我国各学校在开展这项活动的过程中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家长主体缺失的问题,其具体表现为显性的“数量缺失”、隐性的“质量缺失”和角色“结构缺失”,导致家校合作主体局限于学校一方,合作成效不尽如人意。为解决家长主体缺失的问题,我们不仅要合理安排活动的时间地点,还要实现合作形式由单向传输向双向交流的转换;既要转变教师的观念和态度,还应提高家长参与合作的意识和能力,并鼓励更多父亲融入到家校合作中,从而实现家长和学校双方优势互补与互惠互利,有效提高合作效率。

关键词 家校合作  家长主体  数量缺失  质量缺失  结构缺失

目前“家校合作”尚未形成一个确切的、被广泛接纳的定义,英语中表述“家校合作”的词最常见的是“家长参与”、“家长干预”(parent participation/parental involvement)、“家长—教师配合”(parent-teacher collaboration)、“教育介入”(educational intervention)[1]。我国研究家校合作的专家马忠虎认为,家校合作就是指对学生最具影响的两个社会结构——家庭和学校形成合力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校在教育学生时能得到更多的来自家庭方面的支持,而家长在教育子女时也能得到更多的来自学校方面的指导[1]。虽然国内外的教育学者与专家对“家校合作”概念的界定存在着争议,但都毫无例外地认同和强调教师和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不可或缺性。然而我国部分学校在“家校合作”实践过程中,学校和教师凭借其权威及主导地位,遮蔽和湮没了家长的声音,取代和抹杀了家长的主体性,导致家长在合作活动中不能发挥或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本文以广州市S小学为例,具体分析家长主体性缺失的现状及出现的原因,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及途径,以期为家校合作深入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一、家长主体缺失现状分析

1.家长参与显性的“数量缺失”

家长主体数量缺失主要是指家长未能参加合作活动或缺乏与教师的沟通和交流。显性缺失主要通过两个方面体现出来:其一是部分家长出席合作活动的次数不足,根据统计结果,只有23%的家长会参加学校组织的全部活动,55%的家长有过缺席合作活动的经历,还有7%的家长从未参加合作活动;其二是家长与教师联系和沟通的频率较低,每学期家长与教师沟通交流的次数多集中于3次,且时间多分布于开学前后与考试前后。尽管随着家长文化素质的提高以及对子女教育的日益重视,家长主体数量缺失的现象逐渐减少,但因为家长普遍参与是家校合作活动顺利开展的自然基础和潜在前提,这一问题依旧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2.家长参与隐性的“质量缺失”

家长主体质量缺失是指虽然家长参与到家校合作中,但并没有在其中发挥或充分发挥作用。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其一是家长在家校合作中扮演“旁观者”或“听众”的角色,主观上不愿发表意见或提出建议。由统计结果可知,42.7%的家长在家校合作中选择沉默,积极参与合作互动的家长比例只有11.3%。其次,家校合作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导致家长的意见不被重视,客观上阻碍了家长作用和功能的发挥。高达70.4%的家长认为,在家校合作活动中学校处于主导地位,学校相关领导或教师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敷衍塞责或置若罔闻。由于家长参与质量往往是家校合作能否取得成效以及多大程度上取得成效的决定因素和关键环节,因此,如何提高家长参与质量是目前家校合作亟待解决的难题。

3.家长参与角色的“结构缺失”

家长主体结构缺失即家校合作活动中家长参与角色分布失衡,也就是说参加合作活动的主体是母亲,而父亲参与度过低,有的甚至基本淡出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母亲参与合作活动的比例高达47.6%,几乎占据参与者总数的一半,而父亲所占比例尚不足20%,甚至低于祖父辈的参与比例(25.3%)。这一数据表明,父亲在家校合作活动中“缺位”的现象十分严重。

二、家长主体缺失归因

家校合作中家长主体缺失不是单一因素造成的,而是多种因素综合相互作用的结果。既涉及合作中双方地位不平等,也包括合作形式不恰当,既有家长自身的原因,也有来自教师等其他方面因素的影响。

1.时间“冲突”及教师“不欢迎”态度致使家长主体“数量缺失”

随着国民的受教育比例与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家长大多意识到教育是家长和学校双方共同的责任,家长的教育观念不再是制约其参与合作的因素之一[2]。时间的冲突及教师的“不欢迎”态度演化为家长数量缺失的主要原因。首先,由于家校合作中部分活动的开展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某日上午或下午,这与家长的工作时间产生矛盾与冲突,家长很难以参加学校活动为由向所在单位请假,从而导致合作活动中部分家长的缺席。

其次,部分教师对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动机和能力充满了怀疑和不信任[4],认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工作是为了监督和挑毛病。在这种先入为主偏见的影响与作用下,部分教师保持职业冷漠和自我封闭,对家长参与学校教育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排斥与抗拒。即使他们抵触的情感并非总是外露,但是与家长交流过程中有意或无意表达出的否定措辞,流露出的不耐烦神情,甚至是一个轻视或不悦的眼神,都会向家长暗示和传递教师“不欢迎”的态度,家长一旦感受到教师的拒绝和排斥,自尊心与情感就会受到伤害,参与学校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自然会受到打击,导致部分家长选择“自我淘汰”,不再参与合作活动。

2.家长参与意识和能力不足及不平等、单向交流的合作形式导致家长主体“质量缺失”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目前,民众的民主意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不强。广大家长缺乏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意识,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参与学校管理的合法权益[2],虽然家长出于关心孩子及与教师搞好关系的考虑,能够参与到家校合作中来,但是缺乏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及进行信息反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习惯于保持沉默,甘愿成为“倾听者”和“旁观者”。此外,由于学校教育是一种专门的育人活动,而大多数家长缺乏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的相关知识,不熟悉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家长即使有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意向,但由于自身知识结构和能力的限制,也很难在合作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不平等的单向交流合作形式是导致家长主体“质量缺失”的又一主要原因。家校合作在教育实践中越来越异化为学校教育对家庭教育的僭越,家庭教育开始沦为学校教育的附庸,丧失了“地位平等”这一合作的真正内涵[3]。家校合作活动的时间、地点的安排、内容的选择往往只考虑学校的需求和教师的便利而不照顾家长的实际情况,学校还远没有把家长看作是儿童教育过程中平等的合作伙伴。教师动辄采用近乎命令的口吻要求家长执行学校的决策,以不容置疑的语气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工作,学校教师的强势使家长在话语权博弈空间中处于劣势。学校和家长双方地位的悬殊,使学校常常“居高临下”地“俯视”家长的意见,自然不能及时、认真、充分地考虑家长的建议,从而限制了家长主体作用的发挥。

除此之外,我国当前家校合作活动中,学校单向传输多,双向交流少。“家长会”沦为孩子学习成绩、道德发展状况的“报告会”以及孩子失范行为的“告状会”;学校开设的“科学讲座”异化为脱离家长实际需求的“知识灌输课堂”;信息单向传输的合作形式使家长缺乏强有力的利益表达渠道和信息反馈途径,难以实现家长参与由低层次的相互沟通和了解过渡到高层次的参与管理和决策。

3.传统文化影响及较高的机会成本造成父亲角色“结构缺失”

一位著名的人类学家曾经说过:从生物角度讲,父亲是必不可少的,但从社会角度看,父亲却被描绘成养儿育女的“局外人”,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里,自母系社会以后,我们的文化就是与此观点亦步亦趋的[4]。受传统儒家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母亲往往被赋予“相夫教子”的使命,父亲大多承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使父亲将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界定为赚钱养家的顶梁柱,主要为孩子提供物质上的支持,除非孩子出现较严重的道德过错和失范行为,否则一般很少参与到教育过程中来。尽管近年来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家务分担与权力分配渐趋公平[4],但是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父亲角色缺失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父亲相对于母亲参与合作活动的较高机会成本是造成“结构缺失”的另一原因。所谓机会成本就是把一定资源投入某一用途后所放弃的在其他用途中所能获得的利益[5],家校合作的机会成本也就是因参与学校活动而放弃的在同等时间内工作而赚取的报酬。由于人力资本存量、边际生产能力的差异,父亲的工作弹性时间相对于母亲往往较少,相同单位时间内赚取的货币报酬相对于母亲较高,因此,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父亲往往做出不参与学校活动的行为选择。

三、建议及对策

虽然家长和学校有着共同的教育目标和教育对象,有着广泛和良好的合作基础,但家长与学校并非天然的合作者。面对合作过程中暴露出的家长主体缺失问题,我们应采取多种措施和途径积极应对,实现家长和学校双方优势互补与互惠互利,营造一种充满爱与信任的氛围,使孩子在这种氛围中自由、健康地全面发展。

1.合理安排活动时间,转变教师态度,增加家长参与数量

协调学校活动与家长工作时间,避免因为时间冲突导致家长无法参与合作活动,学校活动时间的安排不能只考虑学校和教师的便利,还应遵循家长的意愿和需求。根据调查内容,80%的家长希望将家长会和科学讲座的时间安排在自由时间充裕的周末,那些离不开学校真实教育情境的家校活动(如家长开放日、家长进课堂等)开展的具体时间,可经家长商议后由家长委员会最终决定。

此外,学校在鼓励和支持家长积极参与的同时,还应加强对教师进行家校合作价值和意义的宣传和教育,转变教师封闭保守的教育观念。首先,使教师意识到家长参与合作活动具有合理性,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和纳税人享有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6],这是家长的应有权利。其次,家长参与合作活动的开展和良好家校合作关系的建立不仅对教师专业发展和职业继续社会化有着重要意义,而且有助于减少或克服教师的职业倦怠感。教师通过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可以加深对学生的兴趣爱好、性格特点、成长历程及家庭背景的理解和认识,避免因不熟悉情况而造成对学生的误解,有利于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做到因材施教[1],提高教学和工作效率。此外,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架起家长与教师的沟通桥梁,密切了家长与教师的联系,加深了彼此感情,使家长了解教师工作的辛苦和教学工作的不易,感受和体验教师的良苦用心,从而自觉理解和尊重教师,支持和配合教师工作。

2.提升家长参与意识和能力,转换合作形式,提高家长参与质量

首先,通过学校的宣传和引导使家长明确意识到参与子女的学校教育是自己的权利与责任,家长一旦有了这种意识,便会自觉地参与学校教育,并向学校要求知情权、咨询权、监督权和决策权[3],实现“旁观者”向“参与者”的角色转变。此外,由于教育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特征,学校还应努力提高家长参与的知识与技能,积极开展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家长参与各项活动及学校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学校可以通过讲座、专题培训及家长经验介绍交流会等方式,使家长了解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的相关知识,掌握组织管理、决策制定的技能和技巧。使家长不仅能够主动参加,而且能高质量地参加到家校合作中来,从而不断提高合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其次,学校在家校合作开展过程中,应将家长视作地位平等的“合作伙伴”,而不是其下属的“教育助手”和“通讯员”。学校应该尊重家长参与管理与决策的权利,信任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能力;教师在合作过程中多用商量的语气而不是以命令的口吻与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在家长面前评价学生时要注意语言艺术的运用,避免“非教育性话语”的出现;对于家长反映的意见或建议应给予及时、充分和认真的考虑,积极采纳富有意义和建设性的建议,在舍弃不合时宜的意见的同时向家长作出解释与说明,使家长感受到来自“合作伙伴”的尊重。与此同时,学校应努力实现合作形式由单向传输向双向交流转变,家校合作不仅包括学校教师向家长的信息传递和宣传教育,还应包括家长的信息反馈和利益表达。学校应突破教师唱主角的传统家长会模式,不断创新家长会形式,凸显家长主体性地位,给予家长发表意见以及与教师交流的机会;科学讲座的内容应切合家长的实际需要和兴趣,以他们的切身经历和实际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作为主题素材[7],避免空洞抽象的知识灌输,并使家长有时间现场提出自己的困惑并参与问题的讨论。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的双向沟通合作形式,客观上为家长高质量参与合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3.重塑父亲职责和使命,提高其对合作活动意义和价值的认识,调动父亲参与合作活动的积极性

鉴于父亲在孩子个性养成与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应尽快实现父亲在家校合作中的归位和复位。首先,应重塑父亲在家庭中的职责和使命,当前我们的社会已经发生各种技术的、经济的和思想的变化,这些变化也涉及到对父亲角色的重新界定[8]。随着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由于经济原因所导致的高度民主的地理流动性,或者说举家迁往经济效益较好的地区,导致核心家庭开始日益增加,并且越来越多的母亲或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或是因为经济的原因,逐渐走出家庭从事全日制工作,这种情形下,父亲理应肩负起“养家糊口”和“孩子教育”的双重责任和使命,积极参与到家校合作中来。学校也须转变以往对父亲的角色认知与角色行为期待,以肯定和赞扬的舆论导向鼓励更多的父亲参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

近期一项实证研究表明,通过家校合作在家庭及学校内创造出来的合作力量,可以减弱家庭经济条件、社区环境对子女成长的不利影响,这种合作力量比拥有的物质及文化资本更重要[9]。因此,父亲为获得更多的经济资本而放弃参与合作的做法是得不偿失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父亲参与合作活动不单是“消费”还是种“投资”,而且是一种更直接与高效的“投资”方式,不仅有助于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学业进步,还能使自己享受家庭的天伦之乐,这种活动的收益是难以用货币衡量的。

4.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扩大家长参与合作的方式和途径

随着第五次信息传媒革命的兴起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对社会各领域产生了巨大、深刻的影响。学校也可藉此契机,利用多媒体传播技术的即时性、快捷性、开放性、灵活性的优势[10],构建集互联网技术、计算机技术、无线通讯技术于一身的家校互动支持平台。随着网络功能的逐渐强大,网上通话、网络视频、群发短信等将能引入到平台中[10],从而不断扩大家长参与合作的方式和途径,弥补传统家校合作模式暴露出的缺陷和不足。基于网络的互动支持平台不仅为因故无法参与合作的家长提供网络学习与交流的机会,还可以为家校互动提供灵活高效、简单快捷的个性化互动平台,从而在增加家长参与数量的同时有助于提高家长参与质量,还有利于解决父亲角色缺失的难题。尽管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现代家校合作方式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传统家校合作模式可以加强教师和家长之间的情感交流,使教师对孩子的家庭环境和背景有更深入的了解[1],具有现代信息技术所不可比拟的优势,应将二者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人文文化和科技文化的统一。

解决不同类型的家长主体缺失问题的各种方式和措施之间,并不是彼此独立、互不相关的,而是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家长数量的增加有助于集思广益从而提高家长参与质量,也有助于角色结构的平衡;家长参与质量的提高必然会吸引更多的家长(包括父亲)参与到家校合作中。因此,学校应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和途径,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学校对于家长的合作关系,也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因为再开放的学校也会遇到一些不太成熟或被其他问题困扰的家长,偶尔一两个不合作的家长也应被看作个别现象。即使建立了有效的家校合作关系,学校也会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考验、赞扬或批评,但此时的学校已不再是“孤家寡人”,家庭将与学校共荣辱、同发展[1]。

参考文献

[1] 马忠虎.基础教育新概念—家校合作[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

[2] 黄河清,马恒毅.家校合作价值论新探[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12).

[3] 黄河清.家校合作导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4] [美]罗斯·派克.父亲的角色[M].李维,译.辽宁:辽海出版社,2000.

[5] 范先佐.教育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社,2001.

[6] 岳瑛.基础教育新理念——家校合作[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2(2).

[7] 赵琴.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8] 伊凡.家庭教育中的中国式问题[J].现代教育管理,2014(10).

[9] 吴重涵,张俊,王梅雾.家长参与的力量——家庭资本、家园校合作与儿童成长[J].学术月刊,2014(3).

[10] 刘小溪.家校互动支持平台在家校合作中的应用[J].中国电化教育,2007(2).

【责任编辑  郑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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