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加强建筑物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2015-10-21杨保华
杨保华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迅速,现代化建筑比比皆是,建筑物逐渐向高层、超高层并且功能综合化发展,而建筑结构的复杂性、装修装饰的多样性,导致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增大,新、奇、特火灾逐渐发生。因此,如何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功效发挥到最大,有效控制初期火灾,将是我们以后工作的一大重点。
关键词:
1、建筑物消防设施的维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对防火安全的意识也逐渐增强。据统计,我国近几年来新建建筑物92%设有消防设施,其中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占54%,一些高层建筑、综合性建筑和大型建筑的消防安全都能立足于自防自救,投入了较多的资金用于安装配置消防设施(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火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火火系统、消火栓火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系统等),而且部分大城市实现了火灾自动报警监控联网,整体提高了消防设施的维护水平,最大限度的发挥了消防设施的功效。但是,绝大多数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的建筑物消防设施的维护却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建筑消防设施自身性能方面。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存在着自然老化、使用性和耗用性老化等弊端,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等性能会随着产品本身的老化导致下降进而造成消防设施瘫痪或关闭。完善的设计、良好的施工质量和科学的技术检测,仅可以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系统进入良好的初始运行状态,并不能确保系统始终完好如初。特别是一些新建、扩建、改建单位,单纯性地为了过验收关而配备消防设施,一旦通过验收,就出现了无人管理的情况,这更加速了消防设施的老化与功效减退。
1.2建筑物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方面。建筑物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在使用管理方面往往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高。在消防设施方面,有设施,无管理,无使用成了绝大多数单位的通病,只要能通过消防验收,如何使用、会否使用那是后话。因此,发生火灾后,即便消防设施配备齐全,但初期功效只能为零。
二是人员管理不到位。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要有昼夜值班人员和专门培训合格上岗的技术管理人员,通过定期检查、试验、管理维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但目前绝大部分单位,都是依靠门卫、保安附带监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控制室,因此并不具备使用、管理、维护的能力,且缺乏应急处理的能力。
三是维护不到位。各单位为了节省资金以及减少麻烦,根本不能做到定期检查、试验、维护、清洗的要求,即便显示“故障”也无人理会,管线出现漏水就关掉总阀的现象比比皆是。
四是人员自律性不高。部分职工和群众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够重视和爱护,出于好奇或各种原因,有意或无意地对设施或设备加以破坏,妨碍其发挥正常作用。
1.3消防部门监督管理方面。消防部门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的监督往往力不从心。一方面消防监督人员监督任务过重,对建筑物的监督不能达到经常性、全面性;另一方面表现在消防监督人员的素质和监督检查的手段上,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的专业性很强,涉及到自动化系统、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建筑结构和暖通空调系统等多方面的知识,要融会贯通非一朝一夕之功夫,因此对消防监督人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所以在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中,部分监督人员往往只从消防设施外观进行分析,判断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与否,降低了消防部门的权威性。
2、消防设施维护中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导致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一是建筑物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一些消防设施维护公司将日常维护工作交给物业甚至保安去做,试问这些人员其素质有限,怎能做好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呢?建筑物的消防安全从何谈起,令人费解,发人深思。二是受经济利益驱使,制约了消防安全的发展。一些单位或业主为了片面追求节约成本,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应当按国家规范要求的维护规程及措施大量进行“简化”甚至“零化”,打所谓的规范“擦边球”,应付过关,埋下了大量火灾隐患。三是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给少数人以可乘之机。
3、如何解决消防设施维护中存在的问题,使之发挥最大功效。
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是确保该系统长期保持正常运行状态,持久有效地发挥其作用的保证,建筑物的产权单位和日常使用单位,以及专门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物业管理单位应本着为国家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常备不懈地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工作。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3.1建筑物建成之初即应成文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做到有依可循、依法办事。一是文件中应规定,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应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全部或局部转让时,应由建筑产权单位向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保证每个时期、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二是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及维修保养办法和各项工作制度,以保证消防设施长期处于可靠、准确、灵敏的运行状态。
3.1.1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日检、月检、季检、年检,并且每年必须委托专门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认定性检测。
3.1.2对自检和认定性检测中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该建筑物的拥有者或使用单位必须予以解决和整改,单位法人代表或行政负责人對此负法律责任。
3.2健全消防设施维护单位管理制度,做到软件不软。首先内部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来管消防设施。一是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定一名单位领导为责任人,管理使用者为直接责任人。二是签订责任状。主管部门同所属单位签订,法人代表与分管领导签订,分管领导与具体责任人签订,一级管一级,一层抓一层,级级负责、层层落实。三是赏罚分明。每个管理者既要承担责任又要有相应权利,尤其要明确奖惩措施,做到奖优罚劣。
3.3加强消防培训,保证持证上岗。维护管理人员不懂消防设施方面的专业技术,是导致维护保养效果差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消防监督部门在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监督的同时,还必须对相应的管理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指导,通过培训班、消防技术讲座等形式来建立一支懂管理、会操作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队伍,实现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管理持证上岗。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我们必须从规范维护中介行为、健全维护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三方面对消防设施维护现状进行改善。随着社会技术的进步,建筑消防设施本身的技术水平也必将越来越高,只要在维护建筑消防设施的过程中,做到“硬件过硬”、“软件不软”,并辅之以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培育正规健康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市场,解决建筑消防设施维护难的问题,保证建筑消防设施良好的运行状态和可靠性能,建筑消防设施必将发挥其最大功效,担负起建筑防灾的重任。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36号令).
[2]最新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配备、维护、保养与检修实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