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之吊篮管理
2015-10-21付强
付强
随着房屋建筑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规模的日趋扩大,建筑市场规范管理及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责的矛盾日渐突出,建筑起重机械事故频发,特别对施工吊篮的管理模式尚不完备,为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的施工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笔者经过归纳总结,站在施工单位的角度希在此为施工现场吊篮管理管理工作提出一些有用的建议。
吊篮租赁
选择的吊篮租赁单位,应依法取得对外出租的营业执照。吊篮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属于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及有关要求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不得租赁。承租双方需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租赁单位应建立健全吊篮的安全技术档案,并派专业人员负责吊篮设备日常使用的维修保养和检查工作,确保吊篮的安全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吊篮安拆
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应当由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负责装拆。无安装资质的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不得安装、拆卸吊篮。吊篮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应持有《登高架设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吊篮安装单位应当在吊篮安装、拆卸前,安装单位应当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并报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时应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采用高处作业吊篮的,应将吊篮安装、拆卸方案纳入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方可实施。安装和拆卸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安装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防坠安全锁,应灵敏有效,不应超过标定期限,安装上限位装置,并应保证限位装置灵敏可靠。悬挂机构前支架不得支撑在女儿墙及建筑物外挑檐边缘等非承重结构上,悬挂机构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前支架应与支撑面垂直,且脚轮不应受力,上支架应固定在前支架调节杆与悬挑梁连接的节点处,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其他代替物且配重块应固定可靠,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钢丝绳不应存断丝、断股、松股、锈蚀、硬弯及油污和附着物,安全钢丝绳应单独设置,型号规格应与工作钢丝绳一致,吊篮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张紧悬垂,电焊作业时应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吊篮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吊篮施工荷载应均匀分布安装作业,吊篮平台的组装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和规范要求,构配件应为同一厂家的产品。
吊篮安装完毕,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表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吊篮安装完毕并自验合格后,报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之后方可使用。
吊篮使用作业管理
吊篮在同一施工现场进行二次移位安装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验收表》,存现场备查。制定吊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吊篮使用的操作规程,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督促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专业人员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每班作业前,使用单位人员应对吊篮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对吊篮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操作安全技术交底。并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吊篮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吊篮操作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吊篮使用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吊篮作业时,严禁超载。吊篮上宜设置超载保护装置。严禁使用与说明书规格不符的超长吊篮。作业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在每班作业前,应当对吊篮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告知维修人员立即处理,排除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后,方可使用。吊篮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内使用,有效标定期不大于一年。应由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标识应粘贴在安全锁的明显位置处,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檔。吊篮操作人员应当配备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装置。安全绳应当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将安全绳、安全带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等易燃易爆品。在外墙上施焊、打玻璃胶等作业,应对吊篮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实施隔离防护,对使用中粘附到钢丝绳上的玻璃胶带纸、涂料、水泥等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上下交叉作业时吊篮应设置顶部防护板,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悬吊平台,严禁作业人员从窗口出入,严禁从一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配重有质量标记,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悬挂机构的配重穿杆上,并具有防挪移措施。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的尾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应设置安全环,绳夹数量为4只。间距、固定方式应符合GB/T 5976-2006钢丝绳夹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GB/T 5972-2009钢丝绳报废规定。吊篮用电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05要求,设置开关箱。维修和拆卸吊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牌,并指派专人值守。升降作业时,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吊篮升降,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作业时应采取防止摆动的措施,吊篮与作业面距离应在规定要求范围内,篮内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使用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作业人员应从地面进出吊篮,作业环境需符合《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要求。
笔者认为,吊篮的管理只是施工管理中的一小部分,面对目前市场的大环境,一个生产事故,就可能毁灭一个企业,对于施工现场的管理者,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安全有序的生产能反应出一个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每个从事生产工作的人员都应对现场安全有序的管理具有足够的认识。
参考文献: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87号部令 规定
[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指南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