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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数据库建设研究

2015-10-21韦胡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21期
关键词:所有权数据库

韦胡

摘要: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存在权属不清等历史难题,成为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障土地所有权人权益的瓶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及登记发证工作的第一部分。本文确定设计了合理完善的建库技术路线,选择了合适的建库软件,对外业数据采集和数据库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

1 引言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土地调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目前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新农村的发展,意义重大。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数据库建立工作正在全国各地开展,需要完成数据的搜集及整理工作,并要进行相关的检查以及后续的入库发证工作。目前,很多发达国家都已将地籍数据库作为国家基础空间资源数据集,并探索和制定地籍数据标准和模型,纳入到国家地理空间基础信息标准体系之中。我国的地籍数据库建设与国外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但也已经开始从过去为国土资源部门和政府管理服务为主要目的的传统地籍向以服务于全社会为目的、以现代科技手段为主的现代地籍转变。

2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

2.1 工作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流程图如图1所示。

图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流程图

2.2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主要包括:

2.2.1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划分

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依次划分地籍区和地籍子区,主要依据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界线,结合地形特征要素和明显地物划分地籍区。地籍区的划分应无缝衔接,不重、不漏。在地籍区内主要依据行政村或街坊界线,结合地形特征要素和明显地物,划分地籍子区。地籍子区的划分应无缝衔接,不重、不漏。当采用线性地物作为地籍区或地籍子区界线时,界线尽可能定位在线性地物的边线上,尽量不要定位在线性地物的中心线上。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定后尽量保持稳定,原则上不随行政或管理界线调整而调整。

2.2.2 权属调查

(1)通知指界及确定指界人

各级人民政府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分区、分片发布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告,按照调查工作计划,送达土地权属界址调查通知,通知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按规定时间到场指界。调查人员携带外业调查底图和相关文件资料,每天由乡镇国土资源所人员带队到达该天需要进行权属调查的村委会,通知双方指界人共同到现场指界。

(2)界线调查认定

调查时由相邻两指界人现场指界,经双方认定的界线,调查人员现场将界线绘制在底图上,界址线采用相应符号表示界址线,当界址线与行政界线重合时,采用行政界线符号代替权属界线,用相应的行政界线表示,核查无误,外业人员在工作底图上标注临时界址点号,用加点圆圈表示界址点,再填写界址点、线说明,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3)界址点设置

界址点的设置应能准确表达界址线的走向。

(4)界址点编号

土地所有权宗地界址点以地籍子区为单位,由上至下、由左到右按自然数顺序统一编号。

(5)宗地草图绘制

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记录,是处理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

(6)记载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应在现场记录。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结果记录于所有权地籍调查表上。

(7)宗地编码

宗地编码采用五层 19 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权属类型、宗地号。

2.2.3 地籍测量

调查时,影像难以判读或地物发生变化时,则需要进行实地测量。

2.2.4 变更权属调查

变更地籍调查是指宗地登记的内容(权属、用途、界线等)发生变更时,根据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实地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并对地籍图及数据库进行变更。

(1)变更权属调查

根据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发送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涉及界址变更的,必须由变更宗地申请者及相邻宗地权利人按指定的时间到场共同指界认定,并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申请者和相邻宗地权利人届时不到场或不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名盖章的,按违约缺席指界处理。因宗地的权属类型、界址点发生变化,变更后的宗地必须重新编码。

(2)变更地籍测量

根据变更权属调查情况,以地籍调查成果为依据,核实本宗地与临宗地界址点、线的关系,确认无误后采用不低于原地籍测量的精度,实地对变更宗地进行地籍测量。依据变更地籍调查结果,对原地籍图进行修改,并对原数据库进行变更。变更测量过程中,发现原图地籍要素或地物要素有明显错误,应予以纠正。

3 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库分

3.1 数据库建设目标

农村地籍调查成果数据库建设是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调查及登记发证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数据库标准的要求,建立集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库。为以后土地的管理和分配,登记发证做好保障。

3.2 数据库建设标准

数据库建设应严格遵循数据库标准,建库标准是数据库建设对数据合法性判断的依据,也是数据监理的依据,因此,建库工作的开展建库标准规范必须先行。对数据进行分析并收集与数据建库有关的规范,制定合适的数据建库标准意义重大,它决定了地籍数据库是否具有共享性、扩展性、可维护性、可升级性,也是数据各项功能实现的重要保障。

3.3 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流程

图2 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流程

3.4 数据库建设平台的选择

数据库建设平台的选择会很直接的影响到数据库成果的管理和数据库建设的进程。所以平台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此数据库数据量较大,首先要保证所选软件具有海量数据处理能力和大型数据库管理能力,而且要有较为灵活的数据编辑处理能力和强大的空间数据分析能力。 综上所述 ArcGIS 在综合考虑情况下拥有较强的优势,因此,使用基于 ArcGIS 的弘图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建库的软件平台。以 Oracle 为数据库平台,以 ArcSDE 为空间数据库引擎,有机的将 GIS、MIS、OA 相结合,实现图形和属性的一体化管理,实现了地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智能化,同时系统所具有的强大的海量数据管理、查询和分析功能也为建库工作和以后的资源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3.5 数据库的建立

建库软件能够提供数据库模版以及各项参数设置,可以达到方便快捷建立数据库的方法:

(1)利用建库软件提供的数据库模板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权属图形库,利用建库软件提供的标准业务数据库模板建立农村土地权属属性库;

(2)地类字典设置;

(3)权属系统设置;

(4)管理区、行政区设置;

(5)数据库系统参数设置,主要包括计算面积、计算单位、小数字数、结点半径等参数置。

数据库创建完成后,进入数据入库阶段。利用数据建库软件既可以實现对标准二调数据库的导入,也可以通过数据转换将此次调查数据录入数据库。

4 结语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数据库的建立是农村地籍调查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农村地籍调查的质量和以后的应用。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权属数据库是三权确权发证的主要任务之一,必须正确处理好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建库录入环节。因此,在建立系统时必须正确认识到系统数据组织的重要性,应通过良好的数据组织形式来确保建立一个安全、可靠、高效、实用的管理系统,以实现土地信息的快速查询、检索、修改更新、统计制表、分析预测和辅助决策。

参考文献:

[1]宗地代码编制规则[S].(国土资厅发[2011]57 号).2011

[2]汪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北京:中国地质大学,2013.05

[3]戚长梦.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系统的建设和实现[硕士学位论文].东华理工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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