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资源保护规划中若干定量化问题的分析
2015-10-21刘荣波王晓光
刘荣波 王晓光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资源极度匮乏、水环境严重污染已经成为影响人类生存的主要问题。所以,需要能够结合水资源具体状况制定合理、科学的保护规划,从而保证水资源能够实现有效利用。但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现阶段水资源保护工作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水库、湖泊、河网等水域在保护工作的准确、科学定量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需要能够加大对基础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护水资源,创造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水资源保护;规划;定量化问题
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社会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污染物的排放量也开始增加,水污染或者水污染事故发生率开始增加。[1]较为严重的水环境污染和水资源匮乏对我国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构成了较为显著的威胁,怎样更加合理、科学地对水资源保护规划加以制定,从而达到水资源高效利用以及保护的目的,成为区域水利部门日常工作中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一级功能区划中存在的缓冲区范围相关问题
水功能区划作为水资源保护工作中较为重要的环节之一,其任务如下所示,首先结合流域可持续发展的各种要求对内部水体进行不同功能的划分;其次,针对功能区的不同来制定各种水环境保护的目标,合理、科学的水功能区划分是制定水资源保护措施,确定水环境承载力的基础工作。
我国现阶段水功能区划选择的是二级体系,也就是所谓的流域级和省/市级别。其中一级功能区划中设置缓冲区主要是为了能够对省际或者矛盾较为突出地区的水关系加以缓冲,或者为了能够达到保护区水质要求而在开发利用区和保护区划定的水域。[2]结合水功能区划分技术导则相关规定来分析,缓冲区范围是根据行政区协商加以划定,功能区和省际区差异较大时,则可以将缓冲区加长处理,相反则可以稍微缩短。
从理论来分析,完成一级或者二级区划工作之后,需要结合开发利用区的实际水环境承载力来对不同功能区的环境容量加以计算,并对不同功能区的范围加以调整以及核算。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必要的调整以及核算受到经费、技术、操作的影响,往往难以实现。为了能够尽可能避免水资源保护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现象,在对水资源保护规划加以制定时,要能够对水功能区划的实际可行性分析做出更加科学的规定。
二、水环境容量与水体纳污能力分析
水环境容量和水体纳污能力定义并非一样,所谓的水环境容量和水体纳污能力存在较大的差异,前者主要是表示根据特定水环境保护的目标、设计水文条件以及自然背景来让得出水域能够容纳的污染物最大数值;水体纳污能力则是根据污染控制区的实际状况,也是给定水域的水动力条件水文、水质标准、水动力条件、排污方式和排污位置等指标,水域能够容纳的最大量污染物。[3]
水体纳污能力和水环境容量作為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对水体纳污能力和水环境容量进行准确定量是保证水污染控制规划合理制定的基础所在,也是对水功能区划进行核对的主要依据。不同的计算方法计算得到的环境容量使用在不同的目的之上,但是,因为计算方法的差异导致得到的水体纳污能力和水环境容量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特殊水域水资源保护规划
对于我国常规性的河流而言,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相对成熟,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水库、湖泊、感潮河网等水域较为特殊的水资源保护规划缺乏相对系统的经验以及理论指导,和常规性合理相比较,其自然特性以及社会性质较为特殊,污染特征以及水动力特征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而这些水域需要尽早做好基础研究工作。[4]
例如滇池、太湖等以下常规的潜水湖泊,要想把整个区域作为保护区来贯彻相关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可能性,把整个湖泊当成利用开发区也不大可能,因为风生湖流占据主导地位,在不同风况下形成的湖泊流动形态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不同的污染物迁移和分布状态也不相同。因此,要在水域功能区划过程中考虑到湖泊自净能力以及环流形态。
潮汐影响下的感潮河网因为河道较为宽阔,在径流、潮汐的作用下,导致河流流向不够统一,所以,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制定存在较大的难度,在进行水功能区保护标准、范围、污染排放区的实际大小、允许排放量加以定量化时,要能够掌握河网的实际水动力特性,从而对不同水文条件下的污染物实际分布特征以及流动去向加以把握,水体纳污能力需要通过有效的河网数学手段来做好计算工作,但是,在实际计算过程中要能够对边界污染物通量做好处理。
四、水功能区划可行性以及基础资料监测
水功能区划划分制定了不同功能的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功能区范围的合理性以及环境保护目标是否能够实现需要对水体纳污能力以及水环境容量加以计算之后对其可行性加以论证和分析。
水功能区划的可行性分析包括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及水体纳污能力控制规划、水功能区划方案调整等。在经济或者污染源控制技术不占优势、难以达到水功能区划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时,需要对初步确定的水功能区划方案加以调整,并修正水功能区的实际范围。[5]在进行水体那无能力、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时,需要能够对计算方法的适用性进行论证,保证通过核算的水功能区划分具有显著的科学依据,对于那些因为缺乏基础数据,需要使用简单模型时,需要对安全富裕度加以考虑。
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中最敏感、最复杂以及最核心的工作就是计算环境容量以及水体纳污能力,这对于水功能区划中的混合区、缓冲区、过渡区的范围大小、开发区内部污染物的实际允许排放量大小有着直接的关系。但是,因为缺乏相应的基础资料,导致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无法通过有效的方式来计算水环境容量以及水体纳污能力,让整个水功能区环境无法得到保护。[6]所以,在对水资源保护管理规划加以制定时,在做好数量监测、水质监测工作的基础之上,利用数学模型来做好专项监测工作,做好水质监测以及水文监测工作。
结语:
水资源保护规划是保证水资源达到保护目标的前提,水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水体纳污能力作为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中的基础性内容,因为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对于水库、湖泊、赶潮网等水域在水资源保护以及规划中要想能对相应内容进行准确、科学地定量存在较大的困难。为了能够保证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利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要进一步提升对基础问题的研究工作力度,选择有效的定量化工作手段,做好基础资料监测工作,从而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出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王方清. 浅谈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思路[J]. 人民长江,2011,02:32-34.
[2]刘兆孝,陈蕾,童波.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历程与思考[J]. 人民长江,2011,02:35-38+41.
[3]朱党生,张建永,史晓新,尹炜. 现代水资源保护规划技术体系[J]. 水资源保护,2011,05:28-31+38.
[4]王国永. 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在立法上的关系探析[J].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08,04:22-25.
[5]潘成忠,丁爱中,袁建平,许新宜. 我国流域水资源保护框架浅析[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Z1:187-192.
[6]王方清,刘兆孝,童波. 长流规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特点[J]. 中国水利,2013,13:17-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