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培养机制视角谈军队院校应用型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2015-10-21周师军
周师军
摘 要:对创新能力的内涵和创新能力的要素进行分析和阐释,从培养机制的视角分析了制约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的运行机制中相应制度的缺失、动力机制中相应奖励的缺少和约束机制中相应惩罚的缺失等三大因素,提出了为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提供制度支持、增添激励功能及增加责任追究等三个策略。
关键词:培养机制;研究生;创新能力;策略
研究生教育是我军院校教育中的高层次学历教育,是军队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任务是为军队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知识创新的关键在于创新型人才,没有创新型人才,就不会产生新知识,而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关键在于研究生教育。本文从培养机制这一视角,即运行机制、动力机制、约束机制,分析制约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的因素,探求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策略。
一、制约军队院校应用型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的因素
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的制约因素有很多,培养机制则是制约其培养教育的重要因素。所谓研究生“培养机制”是指为实现研究生培养目标,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管理部门共同构建的研究生培养系统内研究生与导师、研究生与培养单位、导师与培养单位及培养单位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以及研究生、导师、培养单位、管理部门之间协调运行的方式[1]。由此看出机制的优劣对培养质量影响很大。
(1)因运行机制中相应制度的缺失,致使培养缺少制度的支持。研究生培养的运行机制包括招生机制、教学和管理机制、协作机制等。由于军队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前些年的政策过松,到近两年的政策调整,使得生源紧张,都造成只要达到军队规定的入学最低标准的考生都有可能入学而没有复试淘汰的余地,使得入学的研究生综合水平参差不齐,直接导致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缺少知识基础。同时,统一的招生机制也抑制了院校在研究生选拔和培养方面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院校难以体现其特色。在教学管理机制上,研究生教育的本科化、学术研究的功利化和创新研究的形式化等现象,不同程度影响到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深入推进。反映在协作机制上,目前军队许多院校的研究生教育还没有像样的协作规划,没有固定的协作单位。少数零星的协作项目或活动靠的是导师的人脉,使得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缺乏广阔空间。
(2)因动力机制中相应奖励的缺少,致使培养缺少激励功能。研究生培养的动力机制包括研究生导师的激励机制和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激励机制。首先是研究生导师的激励机制不够健全。许多院校对于导师本身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以及导师在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中发挥的作用关注及奖励不够;其次是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激励机制不够健全,许多院校对研究生的创新素养和创新成果的关注及奖励不够。
(3)因约束机制中相应惩罚的缺失,致使培养缺乏问责追究。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约束机制包括研究生导师的责任机制和研究生的淘汰机制。目前许多军队院校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当导师缺乏创新意识,其创新水平不高或常年没有创新成果时没有约谈、警醒直至停止其指导研究生的相关规定。二是当导师没有根据研究生的能力和兴趣精心帮助其选择具有创新性的科研课题,而是让研究生完成与自己的研究项目相关的研究课题时,没有相关的检查和期限改进等措施。三是当个别导师私自承接外单位项目、让研究生为其无偿“打工”时,没有相关的惩罚制度。四是当研究生选好课题后,缺乏导师的有效指导。五是许多院校有关研究生的淘汰制度仍停留于文件而较少实施。
二、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策略
(1)以完善培养机制中相关制度为基础,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提供制度支持。一是要完善院校的研究生招生制度,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复试,达不到院校规定要求者坚决不收,把好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关,为研究生入学后循序渐进的创新能力培养开好头。二是要完善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制度,从根本上克服研究生教学的本科化、学术科研的功利化和创新研究的形式化倾向,真正按研究生的教学规律组织教学,确保研究生的教学质量,为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打好知识基础。三是要建设或完善院校研究生培养的协作制度。培养中既有任务的协作,还有要有完善的协作计划;不仅要有定点的协作单位,还要有交换听课、交流课题甚至一段时间的交换培养等深度协作。
(2)以增加动力机制中相关奖励为基础,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增添激励功能。一是要加强导师师德师风建设,使广大导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树立为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奉献精神,形成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并对具有良好师德的研究生导师实施奖励。二是要加强研究生导师考评机制的建设,制定研究生导师考评制度。研究生导师考评制度在设计上要力求合理、简洁和方便,以量化考评为主,辅之以定性考核。同时,要充分考虑学科间的差异性,要兼顾各学科或按学科大类建立不同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考评较差的研究生导师要减少其指导研究生的数量直至停止其指导研究生。三是要将研究生创新能力纳入考评机制。主要从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档次及数量、参与科研项目的档次和数量及毕业生论文的创新型结果予以考核。
(3)以补充约束机制中相关惩罚为基础,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增加责任追究。一是对研究生导师的科研成果应有量化考评制度,当研究生导师缺乏创新意识,常年没有创新成果时,有关部门应及时约谈,警告,必要时根据文件规定停止其招收研究生。二是对个别只关心自己的科研课题而没有完整的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计划的导师,院校应补充相关制度,以利及时检查并限期改进。三是对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创新成果应有相应的硬性规定,达不到要求者不准毕业论文答辩。同时,对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应有创新点审核制度,无真正创新点者一律不给予通過论文答辩。四是对淘汰的研究生应有相应的去向安排,以利于淘汰制度的严格实施。
参考文献
[1]孙建伟.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现状及问题分析[J].冶金经济与管理,2007(01):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