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群体性事件成因及化解办法
2015-10-21王昕钰
摘 要:群体性事件是近些年来发生频率较多的一类事件。主要以某些临时形成的不特定群体,通过某些长期积压的社会矛盾为导火索,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进行宣泄,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如何防止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又有哪些方法解决这类事件。从作者的观点进行论述。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社会矛盾;解决办法
我国是从一个几千年的封建制度束缚中走出来的大国,自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的政治体制越来越民主,人们的思想也逐渐的从封建刻板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变得越来越高,民主意识也变得越来越强烈,同时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意识也变得越来越强烈。现在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在这样一个重要的时期,难免会出现一些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由于长期没有进行及时的疏导,某些社会矛盾积累到一定的阶段,以某些事件为导火索,最终爆发成为群体性事件。本文旨在以某些群体性事件为背景,分析其背后的成因以及提出一些浅显的解决办法。
一、何谓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间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负面重大影响的各种事件 。
二、基本特征
1.参与主体的类型
综合多起群体性事件来看,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主体大可分为两部分,从利益相关度来分,可分为直接相关利益参与者和非直接相关利益参与者。从参与程度来分,也可分为引发者和参与者,参与者又可分为特定参与者和不特定参与者。
(1)直接相关利益参与者,既是引发者,也是特定参与者。与相关利益有直接关系,并希望通过“闹事”来获得社会的关注,从而公开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主张,并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的利益;也或是发泄不满、制造广泛的影响。
(2)非直接相关利益参与者,即不特定参与者。与前者不同的是,他们并没有直接的利益诉求,只是借此契机来宣泄自己长期积压的不满情绪;或者是本着对相关利益者的同情,出于自身道德的认知,站在自认为是合理的立场对被同情的一种支持。
2.事件的產生原因
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统计的一组数据来看,从2000年至2013年这进13年间,发生在中国境内规模在百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大约有871起,其中维权类群体性事件站55%之多,混合类群体性事件占37%。那么,引起这些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又有什么呢?
(1)社会转型期间产生的矛盾。因为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经济,政策,文化等等都处于转轨改革的时期。再加上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导致了资源供给不均,生态环境破坏,社会保障和民主机制建设等问题不到位甚至是脱节的情况,所以导致了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比如厦门的PX项目事件,就是对生态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2)群众切身利益被侵害而导致的事件爆发。这类事件往往都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现如今老百姓的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也是导致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因素。此类事件最主要的一般有:农村建设用地征地问题,城中村旧城改造拆迁问题,原国有工厂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以及劳动争议、劳资纠纷问题等等。2015年社会蓝皮书中指出,劳动争议仍然是社会矛盾冲突数量最多的一个方面。
(3)群众的法制意识不强,产生“硬碰硬”的思想。我国法治社会进程的加快,是的群众民主意识逐步增强,对民主的需求和要求也来越高。但是由于我国民众普遍的法治基础和素养相对薄弱,所以形成了较大的思想落差,以为只要把事情闹大,向政府施压,就可以达到自己维护自己利益的目的,所以就会选择类似于围堵政府,暴力袭警,阻断交通等手段。
(4)群众被不法分子利用最终达成扰乱治安的目的。这类型的群体事件并不少见,比如在2012年9份,全国多个城市爆发反日游行示威的活动,在此期间多个城市的日资商场遭到哄抢,多个日系品牌的汽车4S店遭到打砸,路边的日系汽车也遭到烧毁,本身可以文明的进行游行宣扬主张,最终却成为了暴力事件。
(5)地方政府决策偏差以及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导致。一些基层的地方政府对当地出现的社会矛盾应对不积极,判断失误,处理不得当也是导致群体性事件出现的重要原因,最突出的事件例如“瓮安事件”。就是由于政府的决策以及判断出现失误,导致了群众的反感和不满最终爆发事件。
我国是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由于人口和范围太大,我国的政策以及制度难以满足所有的社会群体以及人员的利益,但同时,我国的诉求表达渠道相对来说也不是很通畅,有的地方体制机制建设的还不是很完全,有很多不完善和弊端暴露,与人民急切的利益诉求愿望形成冲突,最后导致类似于集体上访,冲击党政机关等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3.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方法
(1)首先,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把社会上的舆论和社会普遍意识往一个正确的,积极的方向去引导。其实生活中不难发现,很多新闻媒体在报道一些新闻事件的时候往往带着消极批判的色彩进行报道,这样潜移默化会影响到社会公民的思维模式,就像是前面举得例子,只要是出现了聚众闹事,就不自觉得认为是政府方面出现了错误,这样的固定思维模式是很危险的。所以说,正确的意识引导是一个很重要的方法。
(2)其次,是要畅通人民群众向上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通道。这就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要建立健全民意表达的机制,就是用尽一切办法,吸收多种途径,拓宽民意表达的渠道,例如建立网上的意见箱,民意留言箱等。二是,完善信访机制,信访是普通老百姓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最直接也是最方便的途径了,但是为什么还是经常会爆发一些非法上访,越级上访的问题?这就是因为我们的信访机制,还不够完善,比如有的信访工作人员接访的时候不够用心尽责的去对上访人员的问题进行解决和心理疏导,或者是有的信访单位没有就信访人员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单位进行汇报等导致。所以,民意通道的畅通,是一个很重要的解决方法,也是一个很好地预防群体性事件爆发的机制。
(3)对于恶意煽动群体性事件的不法分子要严惩。我国现在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讲求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因此,对于类似于打砸抢,以及恶意诬陷攻击政府,妨碍公务执法,恶意煽动社会恐慌,对社会安定造成严重破坏影响的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应当严惩,以维护国家社会的安定团结。
参考文献:
[1] 卓立筑.危机管理新形势下公共危机预防预处理对策[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5).
作者简介:
王昕钰(1993~ ),女,湖北武汉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院2014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