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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古村落文化景观恢复与营造

2015-10-21左金林

房地产导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文化景观侗族古村落

左金林

【摘要】古村落作为历史文化与自然环境融合的文化遗存,体现了当地原住民的特色文化与生存智慧,是当地经济、文化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资源。当前古村落文化景观遗产正面临着不可忽视的冲击,正确理解和保护民族村落文化景观遗产内涵与形式非常重要。以下本文就对中国民族古村落文化景观恢复与营造展开探讨。

【关键词】民族古村落文化景观;观恢复与营造

文化景观作为世界遗产的重要类型因其“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的特点,折射出人类和自然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古村落保护提供了新思路和新内涵。本文首先分析了中国民族古村落景观恢复的原则,并对古村落文化景观恢复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探讨。

1、中国民族古村落文化景观恢复原则

1.1 突出民族文化,返璞归真原则

为满足原汁原味民族风情的需求,要充分体现项目的民族风格,通过民族建筑、服饰、饮食、生产生活习俗、民俗节庆、歌舞竞技等表现出传统文化中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景观设计上,要围绕突出整体的民族文化生态景观来进行;规划空间布局与建筑形态上要以民族原生态为范本,吸取民族自身自由的布局结构与最原汁原味的建筑特征,返璞归真,全力创造一种景观乡土化与功能生态化的高品质的旅居环境。

1.2 整体开发原则

中国民族古村落文化景观资源既然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在保护开发方面,一方面,要把各种景观元素结合起来开发;另一方面,要把古村落文化景观资源的开发利用纳入地区或区域旅游开发的系统工程中去,从区域旅游的角度出发,进行统筹安排、全面规划,形成统一的区域旅游路线, 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1.3 可持续发展原则

古村落文化景观旅游开发就是在协调文化景观保护与利用关系的基础上,追求旅游的环境效益、适宜的经济效益和满意的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因此, 文化景观恢复后要加强保护,建立责任机制,做到旅游与自然、文化以及人类的生存环境融为一体。

1.4 社区参与原则

社区有效参与旅游开发,村民可以充分提出建设性意见,避免旅游负面影响,同时可以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这是实现村寨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社区居民参与旅游服务是旅游区重要的服务补充,使旅游区增强多层面的市场适应性。

1.5 改善生活条件原则

将近八成的古建筑仍在继续居住使用。因此改善古村落的居住环境 ,包括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传统建筑的居住要求是古村落保护规划中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不能光强调保护而忽视村民的生活需求。古村落的保护规划管理在进行分级保护的基础上,对大多数非文物建筑应允许村民在保留历史风貌的前提下 ,改善其内部使用条件 ,满足现代居住生活采光、通风、保暖、卫生等使用功能需求。

2、古村落文化景观恢复的问题与对策

2.1文化景观是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 16届会议时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中的新概念。文化景观的选择应基于它们自身的突出、普遍的价值,其明确划定的地理—文化区域应极具代表性且能体现此类区域的基本而具有独特文化因素的能力。中国民族古村落进行文化景观恢复,要达到高起点、高标准、高品味文化要求,使其作为具有独特模式的民族文化村。亟须解决一些制约景观恢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村民文化保护意识不强,古迹古物损毁严重,给恢复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二是现代文明对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冲击。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都市外来文化的冲击,一些绚烂古朴的人文景观、浓郁纯粹的民族风情,正面临逐渐丧失的危机。三是环境卫生状况令人忧虑。四是部分村民思想观念陈旧、文化素质不高,对本民族文化认识不深,对发展乡村民俗旅游经济、展示民族传统文化的积极性不高。五是资金问题。要达到高起点、高标准、高品味建设的目的,在传统民居的修复、古迹古物的重建、民族民间文化的发掘整理、民间文艺人才的培训、乡村生态环境的营造和观光农业的发展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这是制约民族文化村旅游开发建设的主要问题。

2.2中国民族古村落文化景观恢复对策

(1)古村落文化景观恢复的微观设计

以本地域民族文化为底蕴,民族标志性的文化景观的恢复要遵循空间异质性与生态整体性设计。多样性、生态整体性和空间异质性,在外部形态结构上塑造和控制着旅游景观的美学特征,同时在内部功能意义上对旅游目的地的持续发展起着决定作用。旅游景观之美在于其分形与整形的有机统一,旅游景观美学规划与设计的实质就是分形与整形、有序与无序、异质与和谐的统一。

(a)建筑文化景观恢复。它以其给人们带来视觉和感觉的震撼成为旅游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硬件。比如,小广侗寨可围绕“游古侗寨、品侗家风、赏民族情”的民族文化旅游意向,注重在景观选择和建设上挖掘和突出民族文化。可要求以造型独特、彩绘迷人为底蕴,鼓楼建于侗寨中,可设计成较为突出的样式,适当增加高度以突出宏伟气势。雕梁画栋平地拔起,耸立寨中,巍峨壮观;鼓楼、风雨桥等内侧檐壁可考虑彩绘,内容可为侗族相关历史画面。

(b)民俗文化景观恢复。要加强对村民民族文化认识,重新认识本民族的服饰文化,充分利用小广丰富的节日文化传统,塑造各具风格的节日活动。比如民族宗教、民族体育、歌舞表演等活动。例如侗族民间歌舞与侗族丰富的民俗事项紧密相联,可根据年四季不同的农事、生活所形成的侗族民俗风情进行改编表演,精心设计侗族特色工艺品景观,如芦笙、绣花品、银饰品等。另外,侗族稻作化的利用,从犁田、播种、收割到食品加工的各个工序及所用工具,都可以开发成可供展示、参观和参与体验的旅游产品,如觀赏或参与犁田比赛、插秧比赛、摘禾比赛、舂米比赛等;一些独特的水稻生产工具如犁、耙、摘禾刀、抽水车等,可以按比例缩微成精致的微型旅游纪念品。

(2)加强文化景观恢复的宏观管理

(a)正确引导变化。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事物总是在运动变化中求得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自身创新和外来文化的补充,因而,变化也是在现代化进程条件下获得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途径。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不是不让原有的东西发生变异,因为离开现实需要而去追求“原汁原味”是办不到的。要积极鼓励和正确引导变化,应当赋予侗族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结合的一种自觉、主动意义。要用中国先进文化发展方向来正确引导侗族传统文化的变化,让它越变越好,越变越受到侗族人民的喜爱,越变越使侗族人民受益,包括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b)采取适当的经济激励。经济激励能够激发本地区居民保护文化景观的意识,积极参与文化景观的恢复与开发,但要注意多种方式的结合,预防出现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自身民族文化的短视行为。比如可改善村寨小学的设施,减免学费,提高教师待遇等。

(c)加大村寨中文化人才的培养。对村寨中的文化人起沉发潜,通过重构和完善地方知识系统,接待游客和研究者家访等形式,宣传村寨文化景观的内涵,开拓文化旅游专项市场。

3、结论

古村落既是古老的文物,又是美丽的风景,其中还承载着丰富的地域文化。因此,要结合中国的国情,综合运用村落文化景观的保护策略,在继续发挥它的基本功能和作用的前提下,保护古村落作为文化景观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与其他类型的文化遗产不同,村落文化景观只有充分结合自然与人的共同作用之后,古村落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和传承。

参考文献

[1]杨娜,赵耀.民族旅游开发中的村寨文化景观和恢复探析——以贵州剑河小广侗寨为例.沿海企业与科技,2007(07).

[2]林小峰.顺德昌教岭南水乡古村落研究.热带建筑,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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