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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城区市政管线综合规划

2015-10-21王伊丽李萌王岚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19期

王伊丽 李萌 王岚

【摘要】市政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地方现状开展市政管线综合规划,有助于优化管线空间布置,完善管网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效能。本次规划在研究相关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行业操作惯例,提出了武进管线综合的技术指引和管线断面的规划指引,供后续设计参考,为管线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关键词】市政管线;综合规划;技术指引;规划指引;建设指引

1 规划背景

市政管线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各行业、各功能区有机连接和运转的“生命线”。地下管网一旦发生事故,就要对道路“开膛破肚”,不仅影响市民出行,停水、断电等又会造成很大经济损失,极端情况下还会发生爆炸、火灾、有毒物质排放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近年来,国家对市政管线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大,2013年9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中强调应:“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地下各类设施、管线布局,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家的最新要求,结合武进地方特点,为科学指导各类管线的规划建设,加强各片区管线的综合协调管理,武进区开展了市政管线综合规划,为规范、指导各类管线专项规划以及相关详细规划的编制,为管线工程的设计施工及今后的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 管线综合现状

武进城区管线综合主要包括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和信息7类管线。现行的敷设形式基本为“直埋为主、架空为辅”。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规范指引,再加上管理权属问题,各自为政,致使管线敷设随意性很大,布置不合理且无规律可循,既浪费了地下空间资源,又不便于日常维护管理。比如,同一区域各类管线管位不一致;不同道路上同一种管线管位也不固定;有些管线敷设在干路的快车道上;有些道路通信管线敷设3至4根,与其它管线交叉分布,布置混乱;老城区大部分道路下均存在管线之间安全间距不足的问题,局部管线之间间距不足0.5米。此外,废弃管线也未作明确标识与有效处置。

3 管线综合规划

3.1规划目标

本次管线综合规划的目标是通过优化各种工程管线布局,强化城市空间综合利用水平,完善城市管网基础设施配套,提高城市工程管线服务范围和服务效能,避免各种工程管线在平面和竖向空间位置上的相互冲突和干扰,保证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实现城市生命线工程规划适用经济、建设有章有序、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合理、维护方便快捷、管理科学规范。

3.2专业发展规划与布局

近几年,武进分别开展了污水、供水、燃气、电网等专项规划,较好地指导了武进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线综合规划与其他相关专业规划的协调非常重要。随着武进区产业布局、土地利用变化,以及专业技术的发展,相关专业规划须进一步优化调整。因此本规划对各专业工程进行了统一规划。主要内容是根据最新的城市建设情况对各专业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加强各专业规划之间的协调与衔接。由于内容较多,在此不展开详述。

3.3管线综合指引

3.3.1 技术指引

管线综合规划的核心内容是优化整合管线的平面和竖向布置。首先必须明确管线的敷设方式。综合考虑武进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下空间资源利用实际,规划仍将以传统直埋敷设方式为主,架空方式为辅,鼓励综合管廊的城市管线综合规划模式。具体而言,给水、雨水、污水、燃气、信息及电缆控制区内110kV以下供电管线均为直埋敷设;220kV及以上供电线路和供热管线仍以架空形式敷设;综合管廊则配合其他城市建设借机适时进行。

管线平面布局规划时需综合考虑对交通、道路、城市景观等的影响,保证管线之间具有足够的安全间距。同时管线平面布局宜相对固定,管线布置须与场地、道路、绿化、竖向布置相协调;与城市现状管线妥善衔接,尽量减少管线交叉。原则上,道路的东侧和南侧敷设电力、给水、污水管线,道路的西侧和北侧敷设信息、燃气、雨水管线;对于现状保留管道,原则上保持不变。地下管线应与道路红线、中心线按一定次序平行敷设,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为:热力、电力、信息、燃气、给水、雨水、污水管道。

管線竖向规划时应考虑管线高程控制、管线垂直距离以及管线避让原则与措施。在满足规范要求的最小覆土深度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土壤性质和地面承受荷载,两侧地块支管接入等因素综合确定管线的竖向高程。一般来说,从上至下管线分层控制,上层为电力管、信息管,中层为燃气管、给水管、热力管,下层为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管(沟)、信息管(沟)在主次干路上一般埋深为1.2米,燃气管、给水管覆土控制在1.4米左右,雨水管起点覆土控制在1.5~2.0米,污水管起点覆土控制在2.0~2.5米,这样可在高程上使各管线基本相互错开。具体结合道路、地面高程及已敷设管线断面、管线高程等因素合理进行确定。由于雨污水管道为重力自流管线,管线高程不易调整,其他管线基本为压力管线,因此,交叉点的高程根据雨污水管道的高程确定,交叉敷设时自地面向下按照:电力、信息、燃气、给水、再生水、雨水、污水的排列顺序进行布置。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遵循管线避让原则,加强竖向间协调,避免相互间的干扰与影响。当管线在高程上不能满足最小垂直净距的要求时,可采取以下避让处理措施:压力管避让重力管时,可采用4个45°弯头绕开;重力管相碰无法避让时,采用倒虹或穿越井形式避让。

3.3.2 规划指引

新建管线工程中,在遵循技术指引的同时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同一道路的管线断面尽量保持一致;一般情况下给水、燃气、通信和电力宜布置于人行道或绿化带内,有条件的情况下雨水、污水布置于人行道或绿化带内,也可布置于非机动车道下;各类专业管线尽量布置于道路红线内;充分考虑各专业管线的容量规模结合道路断面形式留有扩容余地;结合区域发展特点为未来新兴产业需求预留管位(如能源管、中水管等)。此外,由于城市各区域建设水平不同,规划设计时还需因地制宜,新建区、过渡区和建成区的管线断面会有所不同。新建区需严格按照上述指引操作;过渡区为了减少管线交叉,断面应保持与建成区相同;建成区中新建管线应尽量减少对已建管线的影响,保障各类管线的正常衔接。

现状管线改造工程中,因管道老化、扩容需要实施改造的工程应结合道路改建一并进行。对于中心城区、历史风貌地区的管网改造,应尽量采用非开挖技术,力争将管线改造对城市交通以及周围环境影响降至最小。另外,对已报废管道的处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将已废弃的管道挖掘出来;如受经济等条件限制无法挖出,也应在地下报废管道上及地面上相应井盖上增加废弃使用的标识,以便今后维修管理。动态更新管线普查资料,将已废弃的管道标出,确保管线信息资料真实有效。

3.3.3 建设指引

(1)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

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应在规划指导下有序进行。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信息等依附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

(2)科技先导,积极应用先进成熟技术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对于穿越铺设、更新、修复地下管线三个方面,应积极采用非开挖技术的施工方法,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对历史城区风貌的破坏。

(3)统筹协调,加强预埋、减少二次开挖

地下管线建设过程中,在不允许挖掘的重要道路、交叉路口等重要节点处,适当增加过路管的预埋建设,可有效减少道路建成后的二次开挖现象。同时应增强建设方案的可行性论证研究,避免因新建、改建管道而破坏其他管线设施。

4结语

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城市的健康运转与可持续发展。武进应在国家相关规范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布置管线,通过合理安排管位、合理控制管线标高、性质类同管线做成小管沟等技术手段,规范地下管线的建设,力争做到技术合理,经济可行;同时政府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制定管线建设的政策法规和组织编制相关规划,解决条块分割的矛盾,推动和监督工程管线的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