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城市化发展中的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的探讨
2015-10-21欧阳翎
欧阳翎
【摘要】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更新面临着重大的困境。本文以韶关始兴黄塘为例,描述了历史建筑的保护体系现状及存在状态,总结出历史建筑难以防止被拆除及难以更新等两大困境,并针对性地提出了韶关始兴黄塘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的出路。
【关键词】历史建筑;保护;更新;始兴黄塘
- 始兴黄塘古村落的历史建筑现状
保护城市历史建筑,对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研究国家和民族政治、社会、经济、思想、文化、艺术、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史,均有重要意义。历史建筑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也可得以发掘。
1.1历史建筑的存在状态
黄塘村隶属始兴县马市镇高水行政村,位于马市镇西侧一公里,村口位于浈江畔,北侧与虎家岭以及太北岭隔岸相望,周边良田广阔,金刚河面宽阔,上游通往江西,下游接入韶关,为古代重要的水路商贸通道,对黄塘村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公元1540年左右,赖氏祖先23世文玉公从始兴罗围迁居于此。虎家岭以及太北岭、金刚河、农田、古树、码头和水井等,构成黄塘村的重要历史环境要素。村中主要古建筑群包括祠堂、书院、官厅、围楼、练武场以及若干个大厅,建筑主要为砖木结构,其建筑用青砖经过磨制而成,非常平直。目前全村有近100户人家,270多人,皆姓赖,其中下关有70多户,上关有30多户。
1.2历史文化价值专项评估
韶关市南雄县马市镇黄塘村作为保存较为完好的清代历史聚落,具有独特的历史和艺术价值。体现为:
1.2.1村落规模较大,较完整地保存了山-水-田-村的历史格局,村落历史环境和传统格局保存基本完好,村中存有历史风貌较为完好的成片传统民居。
1.2.2黄塘村作为历史上因浈江通商航道而逐渐兴盛的村落,在地方历史社会文化研究,特别是传统地方商贸和文化交流、传统宗族社会组织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1.2.3村落各姓聚居的格局具有空间的丰富性,村中建筑类型丰富,官厅、宗祠、碉楼和民居建筑在建筑形制、材料和建造技术等方面既具有粤北建筑的典型性,也反映出丰富的差异性。
3.黄塘村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发展的“SWOT”分析及保护原则
3.1“SWOT”分析
3.1.1优势(strength)
黄塘村规模大,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且整体保持完好,是保护和发展的基础。特别是村落传统商贸和农耕相结合、多姓氏聚居的方式等,具有社会文化和空间结构的丰富性,特点突出。黄塘村紧邻马市镇区,交通通达性较好,有利于相互整合以带动旅游业的共同发展。
3.1.2弱势(weakness)
村落呈一定的空心化现象,不少房屋因空置而缺乏日常维护,趋于破损倒塌,特别是赖氏宗祠和祖祠大门等倒塌损毁严重;村落部分街巷环境正逐步恶化。村中出现拆旧建新现象,新建房屋在体量和外观风格等方面与村落传统风貌不协调。
3.1.3机遇(opportunity)
韶关市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高度重视,对历史文化保护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为农村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提供了改革创新的机遇。
3.1.4挑战(threat)
如何最大限度地留住村落现有住户,并吸引更多原住民回迁,实现具有生活延续性的、以日常使用维护为基础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与永续利用是黄塘村历史文化保护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保护与发展建设的矛盾:為了激活历史文化保护地段,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古村内的历史建筑,需要适当地引入商业和旅游,在此情况下,保护与开发产生的矛盾如何协调?此外,作为私有产权且已空置的民居,村民缺乏投入保护修缮资金的积极性,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3.2保护原则
3.2.1动态性原则
我国对于历史建筑保护逐渐由消极、静态的保护模式向积极、动态的保护模式转变。我国早就有专家提出动态保护的观念。例如梁思成在五十年代北京的保护规划中所提出的对城墙的利用就是一种动态保护的观念。1979年,清华大学的吴良镛教授在进行北京什刹海的规划研究中首次提出了有机更新理论。此类的保护实例也渐渐多起来。例如在上海新天地的改造中,在它的北立面保持了原有石库门的外观风貌,又将现代的餐饮、娱乐、时尚艺术等功能融合于其内部,从而使之获得了新生。
3.2.2有机开放与再生利用原则
(1)历史建筑的保护系统的开放性
历美国建筑师StewartBrand在《建筑是如何学习的:建筑建成以后发生的故事》一书中对两座于1857年建造的建筑到1993年间的变化作了比较,发现最初这座砖结构建筑,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人们的审美观念建筑的用途和使用者的改变,使得建筑的立面不断改变。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行为便成为建筑的一种建造行为,是建筑生命延续的一部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开放性原则是由历史建筑本身的发展特性所决定的,也是建筑成长或发展过程中不断适应环境变化而应选择的基本策略。
(2)历史建筑的有机再生
历史建筑的保护目的是保护历史文化信息载体,能够让历史文化信息得到延续和传播,甚至发扬。因此,历史建筑的保护首先是让这种历史文化的载体得以保全和延续,不能让之丧失和破坏,而“再生”是实现这一目地的有效途径。因为历史建筑的保护的目的不是历史文化景观的冻结和固定化,不是对已失去的往日景观的简单重现。“再生”是在不损伤历史建筑本质特征的情况下赋予其新的社会功能。这是历史建筑及环境有机再生思想的实质与真正目标。历史建筑保护中既要尊重历史发展,讲历史的延续发展,又要有所突破,以求可持续发展和有效保护。
3.2.3整体性原则
无論是海德格尔的安居还是吴良镛的广义建筑学或人居环境,提倡的都是以整体性原则来考察建筑,跨越了单体建筑空间的局限,走向了更为广阔恢弘的城市与环境的群体空间,从而明确地把建筑理解为一种有机的、社会的艺术形式。这样,人类物质设施的整个形式世界,从私人房室直到错综复杂的大都市都包括在建筑的范围之内了。
4.黄塘村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发展规划
4.1近期建设规划
根据保护和开发分阶段、分步骤、滚动式地进行的策略,优先保护和修缮濒临倒塌损毁的历史建筑和重要历史构筑物,以符合保护工作的急迫性需要,形成以规划指导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
(1)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与修缮工作。
(2)开展环境整治工作,改善村落的基础设施。重点专项包括:村落水系治理、村落道路整治、村落临建和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一般建(构)筑的整治,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和主要公共空间节点的完善、停车场的开辟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等。
(3)完善历史建筑标识系统和监控管理设施。
(4)开展旅游设施建设,以现状保存较为完好的重要历史文化资源为依托,开发第一阶段的旅游路线,满足村落发展的需要。
(5)做好非物质文化资源(如:重要历史人物、地方民俗等)的收集、整理和展示的工作。
4.2中、远期规划
(1)完成建筑改造和环境整治的项目,核心区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安全状态,进入常规的长期监控和合理利用状态。
(2)在保护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地方文化产业的进步。
5.结语
总而言之,历史建筑的保护意义重大,而城市的发展也是刻不容缓。国内外许多成功案例(如上海新天地)表明,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城市的发展并不矛盾,而是可以相得益彰的。问题的关键或许不在历史建筑本身,而在于我们对它的认识水平以及使用方式。
参考文献:
[1]楼舒.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探索[J].住宅科技.2013(01)
[2]朱佳秋,丁玎.对当代中国历史街区保护和更新的思考[J].山西建筑.20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