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的生命意识怎么了?
2015-10-21北方
教育与职业(上) 2015年1期
北方
5月4日是青年节,但这一天,有两则有关大学生的新闻报道,却難以让人看到青年人本该有的朝气:一则是山东某大学一名大二女生遭同学投毒,怀疑是获奖学金遭嫉妒;另一则是中山大学一研究生选择了轻生,原因是毕业论文无法完成,找工作不顺,觉得愧对家人。(据《新京报》)
按说,能够考上大学,甚至被保送为研究生,接受高等教育,大学生们应该具备最起码的价值观念和生命意识。但近些年来,类似的事情却一再发生,这无疑让我们无比遗憾与痛心。
不难发现,这些地域不同、起因不同、形式不同的相关案件中,却有着惊人的类似。一者,相关事件发生之前,当事学生都是应试教育体制中的“佼佼者”,不仅能够考入大学,而且在大学校园的学生中,也是成绩较为优异者。二者,因为在人生的前半部分,一直一帆风顺地生活与学习,从来没有或者很少面临挫折,致使他们面对挫折的能力相对较低,甚至完全就是学习机器。三者,要么轻易就放弃自身生命,要么采用非法的手段去剥夺他人生命,他们都对生命没有最起码的敬畏意识。
这三个原因无疑都与教育本身所存在的一系列缺陷有关。应试的教育体制下,学生以考试分数论成败、论英雄,结果成绩上去了,综合素质等却下来了。教育中偏向于文化知识的教育,而缺少相应的挫折教育、生命意识教育等。如此对考试成绩的片面要求,对升学率的冲动性追求,也难免导致教育与受教育的双重功利化。一旦这种功利化的目标没有达成,比如读了硕士却找不到好工作,比如自认优秀却没有拿到奖学金等,一些学生幼稚而又脆弱的心理底线,就可能面临崩塌。
很明显,加强生命教育已经迫在眉睫。我们需要家庭和学校在教育过程中,要做到明明白白地告诉受教育者应该如何尊重与敬畏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