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大学生”应严把质量关
2015-10-21李青山
李青山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学校的招生方式以通过各级教育机构,按照严格的标准统一招生为主。在此形势下,部分高等院校为了满足地方经济或者个别部门人才培养的需求,也辅以单位或农村基层组织推荐的方式招生,对这些学生进行定向式培养。这种招生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高等教育知识的普及和解决用人之处对人才的需求,有效地起到了服务社会的作用。
但是,由于有的推荐单位对被推荐者审核不够严格,教育不够到位,奖惩与任免工作做得不够扎实有力等,导致个别被推荐到高校的人员某些方面的素质较低,对被推荐的机会不够珍惜,学习不够努力,以至于农村基层组织和各个相关单位为此所付出的努力、花费的资金和寄予的希望,均难以收到实际效果。这是令人惋惜和担忧的现象。
笔者偶尔从一个在某农业高校任教的亲戚那里获悉,这所高校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为了培养能够扎根于农村的乡土人才,发起了“每村一名大学生”的教育工程。显然学校的初衷是良好的,可是由于许多基层村街领导对选派青年的质量把关不严,结果导致被推荐到大学学习的农村青年质量参差不齐。在教师授课时,有的学员根本不在课堂露面,长期旷课;有些学员迟到早退,自由散漫成风;到课的学员有些执意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听劝阻;有的托关系请评卷教师将其试卷评为及格……
当前,国家建设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很大,会有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需要到高校深造,各高校也将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人员培训任务。如何使有限的高等教育培训资源发挥出最佳效益?笔者认为,无论是培训人员的派出单位还是高校招生部門,都应该对即将接受高校培训的人员从文化知识、道德品质、人生态度等方面严把质量关,使有志于学业和事业的优秀青年被选送学习,使高校为社会承担的培训工作能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尽可能大的推动作用。
第一,推荐组织和单位应该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在充分调查研究和了解的情况下,将品学兼优者选作推荐对象,然后对被推荐者进行适当的、足够的思想教育,使其具有相应的光荣感、使命感,并且预防性地制定和告知奖惩措施,使其具有积极态度和上进心。
第二,高等院校应该摒弃“临时”“次要”“捎带脚”等不应有的轻视态度,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考核职责,杜绝个别被推荐学员可能发生的滥竽充数的应付态度,以保证被推荐者经过足够学时的学习,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与知识、技能标准。
第三,各地招生部门除去做好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升入高校的招生工作外,还应该将这种特殊的高校招生工作同样纳入规范化、标准化与正规化的招生管理范畴,以增强高等教育招生与培养工作的严肃性和信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