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目前水利工程招投标体制问题的思考和研究
2015-10-21李航赵汉奎王飞翔
李航 赵汉奎 王飞翔
摘要:水利工程可以通过调配和控制自然界的水资源来满足人们生产、生活中的用水需求,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和防止洪涝灾害发生。近年来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我国逐渐加大了对水利工程的建设力度,招投标工作作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是控制成本、保障水利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本文针对当前水利工程建设中招投标体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投标体制;思考;研究
鉴于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重视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工作,完善水利工程招投标体制建设,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逐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维护水利工程建设的市场秩序。
1 分析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工作
当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大都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要求在建设中贯彻落实建设方针,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制度,把工程的质量安全作为首要前提,在此基础上力求加快建设速度、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却并没有很好的落实这些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出现一些违规现象。
评价一个体制是成功的还是不成功的,可以通过判断其是否具有科学合理的权力界定,能否满足不同利益集团的需求以及在体制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管理缺位和权利越位现象[1]。在水利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任何一个参与到招标中的机构或单位都具有平等的地位和相同的资格以及技术水平,不同之处在于不同单位获取到的信息数量和质量不同。
由于各方面原因,想要业主在招投标中保持中立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通常情况下,都是与业主在某些方面有渊源的当地企业会中标,且大都是业主有份参与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标段超过一个的招标工作中,业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就会以自己的利益为衡量标准,调整参与投标条件中的有关企业规模、资质等方面的要求,并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对符合自身利益需求的投标单位透露相关信息,甚至还会封锁或提供虚假信息给其他参与投标的单位。此外,业主还可能在投标结果不能满足自身利益需求时以各种理由为借口公开干涉招投标工作。总之,暗箱操作等违规手段以及严重的地方保护都使得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得不到保障。
2 分析当前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体制存在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结果直接关系着一些相关利益者的经济利益,招投标规则实际上就是人为制造出的一种秩序,一旦规则带来的结果不能满足或者违背了这些利益者的要求,他们就不会接受这个结果。因此,在当前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体制上存在很多弊端。
2.1 标段划分不合理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指出对于工程技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可以进行标段的分割[2]。但由于在水利工程标段划分上还没有统一、严格的规定,所以,在水利工程招投标的实际工作开展中很多项目的法人单位都会在标段划分上大做文章。比如,把投资比较大的水利工程划分为几个标段的小工程,以此来降低每个标段的投资额度,从而降低企业的入围门槛,导致一些大型、专业、有实力的企业在投标中被排除在外,或是被迫承包一小部分的工程,既限制了这些大规模的实力型企业发挥真正水平,又给一些资质低、管理水平不够的小型本地施工单位提供了机会,使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障。
2.2 管理模式上未发挥出竞争机制的实际效用
理论上来说,水利工程的招投标过程应该是竞争十分激烈的,竞标价格应该是在招投标中赢得最后胜利的关键因素。但实际上,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定额给企业在价格核算、预测方面提供了很小的弹性范围,过于精细化的定额会让投标企业在自主控制上没有足够的调整空间,最终导致不同企业的计价结果没有明显差异;此外,招标方在设定定额的时候往往没有将区域因素考虑在内,不同地区需要缴纳的行政费用存在差异,某一程度上变相造成了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难以实现现有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限制了企業自由发展。
2.3 缺少针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制度规范
现在的招标代理机构越来越多,但大多数从业人员都缺乏专业性,对代理工程不够了解,在招标文件的编制上也没有结合代理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完全照搬、套用现有的或其他代理机构的招标文件,缺乏针对性。比如,小型水利工程却套用中型或大型水利工程的招标文件,在资质条件上出现要求过高问题,出现能够满足资质审查条件的投标单位数量不足的情况,最终导致招标失败[3]。
3 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体制办法
3.1 提高参与投标人数
针对招投标过程中的一些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可以通过降低标书价格,让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都可以参与投标,或者当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参与投标的标准条件,从而增加投标参与人数,有效避免围、串标现象的发生[4]。
3.2 改进计价方式和依据
首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优质优价为指导原则,改进计算标准、程序和办法,并确立为制度,同时细化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其次,及时更新节能方面的相关信息,对相关材料和计算上加强规范,制定相应的规则制度。
最后,通过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来控制招投标,保证投标单位可以真实反映自身的施工成本,展现出自身劳动效率和技术装备以及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实现招投标双方的互利共赢,避免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标底泄漏等违规现象的出现,维护市场秩序。
3.3 硬性要求工程担保
在合同签订的时侯,中标单位和招标单位双方都应向对方主动提交专业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文件,包括不少于合同总价款10%的担保金。同时,禁止向不能提供担保文件或履约保证金的单位颁发施工许可证,通过此种方式既能够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工,又避免了竞标中的恶性竞争现象,维护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合法权益。
3.4 加大监督力度
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地纪检部门应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做好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以及政府监督三者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建立系统、有效的监督网络,同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水利工程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的详细办法,给监督人员提供监督依据,并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
3.5 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利用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建立水利工程招投标公共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造价信息的传播和共享,从而根据这些信息得到相应的计价结果[5]。此外,有关部门可以一些国际通用规则为标准制定相应制度,针对本地造价信息建立数据库,及时统计和发布各项指标、人工成本等数据信息。
结束语
作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控当中的主要环节,招投标工作直接影响着整个水利工程的造价、施工、质量、安全的各个方面。因此,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深入探究,从而完善水利工程招投标体制,确保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杨正飞.关于对目前水利工程招投标体制问题的思考和研究[J].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4(5):198-198.
[2]孙飞飞.对水利工程招投标中的造价控制问题探讨[J].建筑与预算,2014(8):33-35.
[3]郑志强.水利工程招投标中存在几个问题的探讨[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2(9):153-154.
[4]莫强.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问题及措施建议[J].甘肃农业,2012(15):77-78.
[5]冀腾飞.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措施探讨[J].河北企业,2014(10):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