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2015-10-21刘能鹿麟戴火云
刘能 鹿麟 戴火云
[摘要]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为雷电防御设计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达到减少雷电隐患,保护公共安全的目的。文章通过对雷击风险工作的分析,得出雷击风险评估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只有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强对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视,建立完善雷击风险评估资格审查制度才能提高雷击风险评估工作水平质量。
[关键词]雷击风险 评估 措施
引言:
雷电灾害是自然界中的一种自然放电现象,对建筑物、人员及室内器件等具有强大的侵袭毁坏性,我国每年因受雷击灾害造成的损失高达上亿元人民币。尤其近几年,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对防雷工作中的雷击风险评估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加上极端气象多变以及人类生活的快速高科技发展,导致雷击事件不断攀升。因此,气象部门及相关协作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的防御,而雷击风险评估是雷电防御工作中的首要重任,通过对雷击风险评估可为评估对象提供具有科学合理、灾害风险控制、经济投资、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雷电防护方案服务,保证防雷工程开展的过程具有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规范性规划,确保防雷工程验收的合格率。因此各地区相关部门要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多方位、多层次上加强对雷击风险灾害评估工作的开展,努力解决雷击风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发挥最大防雷效益。
1:雷击风险评估工作
雷击风险评估是根据项目所在地雷电活动时空分布特征及其灾害特征,结合现场情况进行分析,对雷电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和危害范围等方面的综合风险估算。根据对雷击风险全方位评估得出的风险量,为帮助工程项目选址、功能分区布局、防雷类别、风险管理、防雷措施确定、雷电应急方案等一系列防雷安全措施提出具有价值的建设性建议。雷击风险评估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项目预评估、方案评估和现状评估这三种。
1.1项目评估
项目预评估是根据工程项目初步规划的建筑物参数、选址、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分布等自身情况,并结合当地历史雷电发生资料及现场周围雷电环境情况,对雷电灾害的风险量进行计算综合分析,为项目提供具有科学合理、可论证性的防雷决策依据,最终确定最佳选址、设备的布设、功能布局、防雷类别及风险管理措施、应急方案等方面的建议。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等相关项目条例要求,首先确定建筑物防雷类别,为防雷装置的初步设计提供各项技术依据。
1.2方案评估
方案评估是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细则部分的雷电防护措施进行雷电灾害风险量的计算分析,得出此方案中的雷电防护措施是否满足该建筑物要求及控制雷灾风险量保持在国家要求范围内的结论,并在防雷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加以完善指导,给出科学、经济和安全的雷电防护建议措施,提供风险管理、雷灾事故应急方案、現场施工注意事项、指导施工图设计等。
1.3现状评估
现状评估具有防雷评估资格的单位授权对某个评估区域、评估单体现有的雷电防护措施进行雷电灾害风险量计算分析,给出现有雷电防护措施是否可以把雷电灾害的风险量控制在国家要求范围内的结论,并给出现状防雷给具有科学、经济、安全可行的整改措施及雷击风险管理应急方案。最大限度减少雷击风险。
2:雷击风险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雷击风险评估意识不强,缺乏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实施法规细则
目前,我市开展的雷击风险评估工作主要依据法规文件是《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的第27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8条、粤政府办83号文件《转发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这几条大范围条款,没有界定实施雷击风险评估行为的确切、详细性质及细则管理办法。一直以来,风险评估工作被气象部分视为创收性工作,利益化的执行手段阻碍了防雷减灾工作的开展。新形势下的风险评估工作具有项目评估、防雷监测、预警预报、工程验收等多项综合性的工作,传统的风险评估工作方法和工作意识不能满足现代化防雷工作的开展,再加上风险评估管理界法规的缺陷,导致风险工作过程序、评估方法和评估结论等没有统一的规定和实施依据,评估工作进程开展缓慢。
2.2风险评估设备落后,评估人员素质低下
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评估实践经验少,效率低,在气象部门用于雷击风险评估设备仪器投入的资金较少,部分气象部门缺乏闪电定位监测资料,造成地区雷击风险评估整体水平低下,评估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地方单位由于缺乏专业培训渠道,使风险评估人员技术得不到提升,导致评估含金量较低,且专业雷击风险评估业务的技术人员匮乏,严重制约了雷击风险评估业务的深入广泛开展。
2.3雷电预警服务产品不够完善
雷电监测网点是防御、预警雷电的重要手段,但是在大部分地区存在监测网点少、监测设备单一、监测数据差异较大、通讯设备等各种问题,难以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建设。预警体系的缺陷导致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开展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没有科学的监测依据,导致评估结论失误、指导风险管理方案不可行等不利影响。
3:加强对雷击风险评估管理工作措施
3.1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强对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视
雷击风险评估是开展综合防雷的必经程序,也是实现科学防雷的必要条件,因此要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强对雷击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重视。各级气象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科学、规范的风险评估,将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切实纳入防雷装置日常许可制度中,同时加强与城建、规划、消防、安检等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建立联合审批机制,实现多部门管理、群众监督的大环境工作联动监测机制,同时加强雷击风险宣传,提高风险评估工作人员对工作高度重视的责任心,最终合理有效地安排风险评估工作,实现风险评估防雷减灾的目的。
3.2建立完善雷击风险评估资格审查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加对从事雷击风险评估单位的督导、审核,完善各项资格审查,努力提高雷击风险评估技术水平从四个方面入手:①应当加强的监 督和指导,对从事雷击风险评估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防雷专业技术资质的审查;②从事雷击风险评估单位工作人员应具有的专业防雷技术资格审查;③开展雷击风险评估应具备的综合气象、雷电探测系统设备审查;④对雷击风险评估报告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审查。通过多方面、多层次的审查,使用合法的雷电 (气象) 资料,开展有针对性的雷击灾害风险分析和评估,深入提高雷电风险评估的技术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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