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压“达标”也要复诊
2015-10-21余光明
中老年健康 2015年2期
余光明
高血压患者只注意血压,不关心并发症,这在高血压防治中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高血压病的防治,不仅要求病人将血压控制到“目标水平”(<140/90毫米汞柱),更为重要的是要防止和减少心、脑、肾等重要器官病变和减少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的发生。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强调,高血压患者应定期到医院进行复诊,并要求有血压、用药、病情、并发症以及副作用等的详细记录。高血压患者按时就诊至少有以下作用:
一是通过复查,医生除了解患者目前血压控制情况外,还可以发现药物的不良反应,从而对所服用的药物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是医生可以深入浅出地向患者解释改变生活方式、多活动、减轻体重、戒烟限酒的重要性,使之理解其治疗意义,并自觉地付诸实践,长期坚持。
三是经定期复查相关项目,可以及时发现并发症。高血压患者常需检查的内容包括心电图、超声心动图、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肝肾功能、血糖、血脂、血尿酸、血清钾等,以便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从而达到减少和延缓“靶器官”伤害的目的。
高血压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该怎样安排复诊间隔呢?一般来说,初患病者在确诊并开始用藥以后,需要两周后复查,以明确降压治疗效果。血压下降至正常水平并且保持平稳后,应该每1-3个月复查一次。血压波动明显者,应每个月复查一次,此阶段以调整药物为主要目的,以达到最佳的降压效果。继之每隔半年做全面复查一次,及早发现异常,即时采取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