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追责”为环保撑伞
2015-10-20卢骏骅
党员生活 2015年10期
卢骏骅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一经出台,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将实行终身追责。(人民网)
历经近两年的孕育,关于建立环境“终身追责”的文件终于问世。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终身追责”正是对绿水青山的一个保证。然而,《办法》的出台并不只是让领导干部一味追求“绿水青山”,而忽略对“金山银山”地打造。只是这些年,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一旦碰到“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发生矛盾时,往往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涸泽而渔。如今,“终身追责”的实行,补齐了对以环境促发展之后“拍屁股走人”的制度漏洞,以求科学、绿色和长远发展。
政策虽好,贵在执行。 “终身问责”能确保领导干部在谋发展中找准定位,既要以 “绿水青山”促可持续发展为依托,又要以科学有效的发展速度来更加有效地保护绿色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