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
2015-10-15贺淑连
贺淑连
【摘 要】会计信息失真对于国有企业运行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巨大的危害。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基本内涵及其表现形式,然后重点分析了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产生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最后就如何有效应对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提出了几点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对策;建议
一、引言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输出与输入不一致产生的信息虚假,即财务报告反映的情况与原始凭证(包括依据原始凭证所作的进一步处理)不符。在企业日常经营行为当中,主要是通过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等形式作为具体的会计信息,来向投资者反应和揭示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会计信息是企业会计工作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一旦产生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必将严重影响和损害企业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实际产生过程来看,会计信息失真主要分为无意失真和有意失真两种类型。其中,无意失真主要是指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非故意的过失,财会人员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在会计核算中发生各类失误,这种不存在主观故意的会计信息失真也可以看作是会计错误;故意失真是指故意的,有目的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属于严重的会计舞弊范畴。从表现形式来看,会计信息失真有以下几种:一是单据作假,比如伪造和违规使用凭证报账、故意篡改报账凭证上的相关信息等;二是会计核算作假,主要是指会计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工作制度,不如实地记录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利用虚假信息来违法获益;三是会计账簿作假,包括伪造会计账簿,信息记录不全不准等。会计信息失真不仅能够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降低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还会影响国家层面上的宏观经济调控和财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扰乱我国经济结构的整体优化和持续发展。
二、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产生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1.会计工作制度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
目前在我国国有企业会计工作过程中,用于指导和规范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会计法》,其他的配套法规体系还比较少,这就使得现有的法律条文很难对实际的会计工作加以尽可能地细化,并且导致执行力不强,对于会计信息的产生和处理过程得不到行之有效的规范和指导,不同企业和不同岗位的会计工作者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程度也会不一样,由此导致工作标准和思想认识上的差别,会计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一致性得不到保证,进而为各种无意失真创造了主观上的可能性。另外,当前我国很多国有企业在会计监督方面做得还很不到位,尤其是企业内部监督,具体的监督和审核部门存在标准太低、落实不力的问题,对于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不能起到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对于各种违规违法行为也未能做出及时有效地处罚,使得部分会计人员不惜铤而走险,通过篡改会计信息非法获利。
2.会计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还有待提高
会计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不能很好地适应和满足国有企业实际发展的需要,为各种会计失真问题的发展创造了各种人为隐患。从会计信息失真两种基本类型的产生过程来看,对会计数据的计算或抄写错误、对经营事实的疏忽或误解、对会计政策的误用等原因会产生相应的无意会计信息失真;而故意篡改、伪造、瞒报、虚报会计数据会导致故意会计信息失真。上述两个产生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渠道中,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都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而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对于会计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长期以来都是比较缺乏的,相应的从业门槛也得不到很好地执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会计工作还存在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兼任的现象,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地位得不到保障,工作过程中很容易受到来自各方面力量的直接干预和影响。另外,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和所有权虚化的问题也是滋生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很容易处于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而勾结会计工作者无视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偷税漏税和损公肥私的违法行为。
3.会计工作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
监督机制不全或运行乏力是当前很多国有企业都面临的问题,致使很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纠正和处理。一方面,国有企业自觉贯彻落实会计工作监督机制的意识不够强烈,很多国有企业经营者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中,往往只是重视会计工作对于企业经营活动本身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对于会计工作本身的管理,将会计监督机制和职能逐步边缘化,从根本上削弱了会计监督的积极作用和意义。另一方面,会计监督机制没有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税务监督等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合力,各个监督机制虽然都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发挥出监督作用,但是功能上彼此独立,不能从整体上发挥出监督作用,这就使得虽然国有企业在每年各个阶段都会组织不同层次的监督和检查,却不能从根本上有效杜绝会计失真等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
三、有效应对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几点措施
1.积极推进会计领域的立法工作
从法律法规的层面和高度上来对会计工作行为做出规范,是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避免很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根本举措。首先是要充分重视和体现《会计法》的主体地位,国有企业应该结合《会计法》的根本要求,为企业自身的会计工作行为拟定总体运行框架,确保国有企业的一切会计信息产生和处理过程都能够处在国家法律的范围之内。其次是要结合《会计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条款,根据国有企业自身的经营实际,制定针对性更强、更加细化的会计工作标准,对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一切经济行为都做出科学合理的界定。要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明确经营者的责任认定,并且加大对于会计信息失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法律法规层面上做好对于会计信息的引导和保护作用。
2.全面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专业化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是确保国有企业会计工作质量的根本保障,也是有效避免会计信息失真行为的关键环节,企业应该充分重视提升相关岗位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一是要加大专业人才队伍的引进工作,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提升国有企业会计工作的整体质量。我国国有企业的会计工作经历了会计电算化的发展阶段之后,目前已经进入到了会计信息化的重要发展阶段。为此,国有企业的财务工作者不仅要懂会计知识,还必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企业管理能力和决策分析能力,尤其是对于企业决策者来说,更应该是具备多方面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二是要做好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再培训和再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手段来鼓励员工积极地学习先进的会计理论和信息化技术,更好地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尤其是要结合时代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实际变化,对国有企业会计工作者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危害,并由此自觉抵制和避免各种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3.建立健全会计工作监督机制
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能够对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提高预防和治理违法行为的预期可能性,将很多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健全会计工作监督机制,应该着力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会计工作信息披露机制,对于查出和发现的各种会计信息失真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地披露,对于当事人的过失或者错误要按照既定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处罚,使其不敢再次铤而走险实施会计信息失真行为。二是要充分理顺和综合国有企业的各项监督职能,包括与政府各级监督和检查部门的关系,使不同形式和不同手段的监督作用能够有效地形成一种合力,不仅能够提高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效率,发现很多深层次的问题,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和完善会计工作监督机制的运行过程,使其能够更加契合国有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四、结论
会计信息失真是一项牵涉面很广的综合行为,对于进行科学有效的治理也需要来自各方面力量的参与。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国有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一方面提高会计工作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程度,减少各种无意失真;同时更加及时有效地发现各种故意会计信息失真行为,将可能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化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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