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学视角下农村妇女参与选举及治理的缺失研究
2015-10-14周静
周静
[摘 要]农村妇女是村社管理的重要主体。在精英——民众、留守——流动的类型呈现中,这一群体参与选举及治理的行为有显著分化,参与意识、能力、方式等表现各异。提高农村妇女参与选举及治理状况以发展基层民主,需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
[关键词]类型学;农村妇女;村级组织;政治参与
[中图分类号]D44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3 — 0049 — 02
一、研究缘起
农村妇女因其人数众多、素质分化,成为影响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群体。提升农村妇女的参与程度,对推动农村性别平等,发展妇女事业,保障妇女权益等有重要意义,进而能完善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随着草根民主及其研究的兴起,国内外在农村妇女参政意识和行为方面已有一些研究成果。农村妇女参与选举及治理拥有一定参与热情和兴趣,但处于浅层和比较被动。〔1〕参与选举及治理存在性别失衡,女性少于男性。〔2〕她们有参与意愿,少参与行为,二者存在断裂现象。〔3〕
影响农村妇女参与的因素纷繁复杂,既包括传统文化等外部情景制约,也有农村妇女内在素质制约。外部情景制约主要是社会文化环境,包括家庭分工、婚姻迁徙等。内在素质制约主要指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偏低,教育水平有限,限制了其参与选举及治理的程度。
这些成果拓展了研究视野,深化了问题认识。但对农村妇女参与选举及治理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基本将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认知,忽视了农村妇女的分化和分化农村妇女的行为方式差异,导致研究结论和对策缺乏针对性。鉴于此,借助农村妇女留守与流动,精英与民众的差异,区分出流动精英妇女、留守精英妇女,流动民众妇女和留守民众妇女四类群体,分析不同类别农村妇女在村级选举及治理的行为,就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农村妇女群体特征的类型学呈现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这些流动于城乡的人群中,农村妇女占到总数的1/3。留守与流动,精英与民众中,就有四类农村妇女群体,表现出不同的参与选举与治理行为。
农村妇女精英是具村落生活的精英群体,其受过一定受教育,收入高于一般农村妇女,能对他人产生一定影响。流动精英妇女指因生计离开户籍所在地,异地居住,拥有较多社会、经济资源,处于优势地位的成年妇女。她们在流动中脱离原有社会组织和血缘地缘,持有农村户口,往返于城乡但又部分融入城市,成为村落选举及治理的边缘人。
留守精英妇女多是丈夫长期外出打工,留守家庭,维持家庭生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她们有一定文化程度,在村里有较高的声誉,办事有魄力,说话有一定威信。她们中大多数家庭收入比普通妇女收入高,经济压力不大,有时间思考生存状况,在村社选举及治理有意愿也有能力参与。
流动民众妇女也围绕生计离开户籍所在地,异地居住。她们拥有较少的社会、经济资源,对流入地缺乏归属感,容易遭受身份和性别歧视,属于兼具劳动者、妇女、流动人口三个身份的弱势群体,难以融入城市生活。生计活动占用了她们较多的时间,无暇在城乡往返中顾及村社选举及治理活动。
留守民众妇女是农村家庭的半边天和顶梁柱,既主内又主外。她们承受较强的家务和生计劳动,有一定的经济压力,事务繁琐,对外出务工丈夫的经济依赖较强,留守生活较为单调简单。相对于留守精英妇女,她们所受教育程度有限,所占社会资源不多,对村务影响不大。
三、类型学下农村妇女村级选举及治理参与分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有适当名额”。在保护妇女利益与尊重选举结果的选举中,不同类型农村妇女呈现出不同的参与状况,面临着各自的困境。
(一)流动精英妇女“意识强,途不畅”的参与
流动精英妇女文化素质较高,接触社会更多,交际范围扩大,获取信息多,有较强政治参与意识。她们的城市体验和外出经历增强了其政治参与意识,有参与村级选举、村务管理等意愿。这类群体参与选举主要有参加户籍所在地选举或凭原籍地开具的选民资格证明参加居住地选举两种。
但总体上,流动精英妇女属于选举参与的边缘者。流入地的选民资格认定困难,一些流入地的基层组织和村民没有意愿对外来的流动妇女开放政治资源,不容许她们参与流入地的基层事务。流出地的参与成本过高,她们又不愿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村级选举及治理事务。于是,流动精英妇女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分离。与对这一群体,利益表达缺乏制度化渠道。
(二)留守精英妇女“能力强,不主动”的参与
留守精英妇女,一定限度内参与基层组织选举和管理。她们具有一定文化程度,部分有外出学习或務工经历,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办事干练有魄力。她们有很强的事务处理能力,兼顾家庭与工作。隐性的性别偏见阻碍着留守精英妇女在基层选举和村务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在南方村落表现的更为突出。
对待基层组织选举和村务管理等事务,她们具有较强的参与意识,但限于身份等有限的参与一些活动。在村落选举中,她们往往缺乏竞争策略认识,参与力度不足。在村落管理中,他们缺乏主动争取精神,期待他人支持,甘当副职和配角。留守精英妇女对村务管理更多表现为被动参与,较少接触决策性工作,缺乏锻炼机会,潜意识选择逃避具有挑战性、开拓性的工作,只会勤勤恳恳做好分内事。
(三)流动民众妇女“意识弱,缺途径”的参与
流动民众妇女的公民意识较弱,在参与基层组织选举等事务上和流动精英妇女面临相似的环境。她们往返于城乡,经济收入与生活处境略有改善,但对流入地社区没有认同感、归属感,缺少主人翁意识,参与流入地的基层组织选举和管理的意愿很弱。
同时,她们对户籍地的基层组织选举信息不全,对谁当基层组织管理者无所谓,冷淡看待选举和治理。面临高额参与成本,她们基本上基本不能也不愿回原籍直接参选,多以“委托投票”方式行使选举权。
(四)留守民众妇女“能力弱,缺热情”的参与
此类群体,基于家庭内部的性别分工,几乎承担了所有家务,自身能力有限,经济依附性较强。她们文化技术水平较低,无精力和能力参选,介入选举及治理等公共事务不足。这一全体的政治效能和义务感较低,通常主观上认为自己的行動很难实现利益诉求和达到预期效果。具体到选举中,这一群体参选人数少,主动参选人数更少。参与选举多是“别人去,我也去”的从大众,随大流的心理,参与目的模糊。
四、不同类型农村妇女参选缺失的对策探究
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是一种权利,是法律赋予农村女性的政治权利之一。规避不同类型农村妇女参选缺失,需要分类治理,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措施。
(一)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流动精英妇女参选渠道
流动精英妇女只要参选渠道通常,是最易改变行为、参与村治的群体。对于流入地而言,需要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这一群体融入流入地的进程,为其参与村治提供法律保障,消除制度障碍。
对流出地而言,村级组织可以采取有效便利措施保障迁移意愿较弱的流动精英妇女有效行使权利。如使用现代通讯技术和设备,为这一群体参与村委会选举提供便利条件;可充分运用网络等媒体,发布候选人、选民等信息,开通网络投票等便民措施;可将选举时间安排在春节前后进行,方便流动精英妇女参选参政;可适时进行网络信息公开,便于她们了解村落状况,通报家乡发展变化和村民自治的情况。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流动的民众妇女参选意识
农村流动的民众妇女有一定见识,现代化程度高,经济依赖性低。对于这一群体,不仅需要在参与渠道上进行完善,还需要加强流动妇女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认知水平和正确有效表达自身利益。
流动民众妇女绝大多数未认识到参与选举和治理是应有权利,未能积极参与、认真对待,对投谁的票没有任何想法,政治贫困率高。流动民众妇女参选直接为自身的参选意识和素质所制约,应增强其心理文化素质、竞争意识、时代感及政治参与机会、政治责任感。加强村委会换届选举宣传力度,调动选民参与积极性。
(三)强化妇女组织,提高留守精英妇女参选主动性
妇联是妇女的群众组织,它代表和维护广大妇女利益,是妇女表达和实现利益的组织资源。农村妇女组织应明确职能,增强性别意识,代表群体利益,发挥组织优势,协调农村社会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农村留守妇女的政治资源,确保农村留守妇女参选权利实现。
农村妇女组织要成为留守精英妇女参与选举与治理的有效组织形态,成为留守妇女的培养培训基地,助理留守精英妇女参加各种学习和业务进修,提高其综合素质,推荐留守精英妇女参与选举和治理事务。
(四)教育宣传齐下,提高留守民众妇女参选能力
留守民众妇女在选举与治理中不能被动等待,需要主动参与。这种状况的实现需要有良好素质为后盾,需要村级组织和群体有意识的进行观念培育、知识普及,培养参与意识,提升参与能力。村级组织可以运用村务公开栏、张贴宣传标语口号、网络短信、座谈会、村集体活动等形式宣传男女平等、积极主动、服务社会等思想,改善性别不平等分工,改善留守妇女们的心理素质,改变传统性别角色观念,全面提升留守民众妇女的心理特征,提高其参选能力和素质。
五、结语
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深入,给农村妇女参与选举和治理带来新的契机,激发农村妇女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其参选能力,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才能有的放矢的提高农村妇女参与选举和治理以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公民权利,保障社会稳定。
〔参 考 文 献〕
〔1〕杨翠萍.社会性别、比例政策与女性参与——以天津川村村委会选举为例〔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04):12-18.
〔2〕韩玲梅,黄祖辉.“政策失败”、比例失衡与性别和谐——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45):19-24.
〔3〕刘筱红,吴治平.妇女在村委会选举中的竞选策略研究——以湖北省随州市为个案〔J〕.妇女研究论丛,2008,(01):15-20.
〔责任编辑:张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