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在党风廉政教育中的作用及路径
2015-10-14张欣
张欣
[摘 要]雷锋精神内含清正廉洁因子:共产主义之志,奉献观,螺丝钉精神,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决定了雷锋精神在党风廉政教育中具有充实教育内容,丰富党风廉政教育体系,提高宗旨意识,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凸显公仆精神,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的作用。充分发挥以上作用,需从以下着手:重视挖掘雷锋精神的廉洁因子,纳入党风廉政教育内容体系;实现教育形式多样化,扩展教育载体;建立健全廉政教育长效机制,促进教育常态化;党风廉政教育与民风廉洁教育联动,提升教育实效。
[關键词]雷锋精神;党风廉政教育;作用;实现路径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3 — 0037 — 03
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党风廉政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只有以先进的思想、崇高的理念教育党员干部,才能从根本上纠正党风,实现廉政。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共产主义思想的共同结晶,其包含丰富的清正廉洁因子。因此,研究雷锋精神在党风廉政教育中的作用及其实现路径,对于发挥雷锋精神廉洁教育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优良党风具有重要意义。
一、雷锋精神中的清正廉洁因子
始于上世纪60年代的雷锋精神内涵丰富,其中包含重要的清正廉洁因子:坚定的共产主义之志、多付出少索取的奉献观、淡泊名利的螺丝钉精神、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决定了雷锋精神是当下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文化资源。
(一)共产主义之志
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雷锋精神的核心,“闪烁着共产主义火花的青春,在火花里不怕燃烧,在水里不怕下沉。”〔1〕共产主义之志在雷锋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促使他完成由最初的朴素感恩情怀发展为对人民、社会的责任担当之心的思想蜕变。雷锋从人生价值的角度理解共产主义信念,从而将共产主义理想转化为一生的目标追求。“我们吃饭是为了活着,可活着不是为了吃饭。我活着是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为了人类的解放事业——共产主义而斗争。”〔1〕
共产主义信念同清正廉洁之风紧密相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信念不坚定,就会得“软骨病”。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的思想基础,精神上“钙”量充足,行为上才能体现本色。
(二)奉献观
多付出,少索取的奉献观是雷锋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革命者,当他一进入革命行列的时候,就首先要确立坚定不移的革命人生观,树立这样的革命人生观,就必须……具有大公无私、舍己为人的风格。”〔1〕雷锋把“奉献”作为自己行动的准则,在他短暂的一生中,一直是“永远愉快地多给别人,少从别人那里拿取。”〔1〕“奉献”勾勒出雷锋的人生轨迹。
甘于奉献是共产党人的精神宝藏,党员干部理应成为一心奉献的模范。只有心里装着“奉献”,脑中才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眼中才有“人民”。从这一角度而言,树立正确的回报索取观念是党员干部落实群众路线的前提。“只讲索取之路,只会通向腐败和毁灭,只会促成个人主义泛滥,享乐主义风行,使丑恶现象滋生蔓延。”〔2〕因此,乐于奉献是党员干部为政之德的内在要求,是其忠于职守,清清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的重要条件。
(三)螺丝钉精神
雷锋认为每一个体都是革命事业运转自如的一颗螺丝钉,因此他“要永远愉快地多给别人,毫不计较个人得失……”〔1〕雷锋在日记中写道: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我总想多贡献一点力量,那些个人的军衔级别,我真没时间考虑。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雷锋把个人的利益得失融合在为社会发展的贡献中。
螺丝钉精神是奉献精神,也是不囿一己之私的淡泊名利精神。淡泊名利是为官做人的应然价值导向,为人者淡泊名利,方能坦诚处世;为官者淡泊名利,方能坦荡做事。贪婪之欲,腐败之举起于私欲的绑架。因此,淡泊名利的螺丝钉精神是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题中之义。
(四)艰苦奋斗
艰苦奋斗是雷锋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记住:在工作上,要向积极性最高的同志看齐;在生活上,要向水平最低的同志看齐。”〔1〕他要求自己做到“珍惜一针一线,一滴油,一粒米,一分钱,一度电,把一切能节省的都节省下来。”〔3〕雷锋践行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克勤克俭,宁愿自己苦一点,也要慷慨赠予他人。因此,这种生活作风是同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密不可分的,是群众路线视野下的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是一种德性表征,也是一种政治生活方式。“雷锋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是从保证自己在政治上永远不忘本、不变质出发的。”〔2〕艰苦朴素与追求享乐,骄奢淫逸是相对应的两极,当一方在力量上处于优势地位,另一方即受到压制。因此,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克服不正之风的必然要求。“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4〕
(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雷锋精神的本质所在。雷锋的一切言行以为人民服务为落脚点和归宿,“我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生为人民生,死为人民死。”〔1〕他从自身及党的荣辱存亡的视角看待为人民服务,“凡是脑子里只有人民、没有自己的人,就一定能得到崇高的荣誉和威信。反之,如果脑子里只有个人、没有人民的人,他们迟早会被人民唾弃。”〔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民赋予权力,权力为人民服务。从而在正确权力观的基础上,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与使命,促使其以为人民服务为标尺,进行“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雷锋精神在党风廉政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雷锋精神包含上述清正廉洁因子,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资源。因此,充分挖掘、弘扬这些廉洁因子,将对党风廉政教育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一)充实教育内容 丰富党风廉政教育体系
“内容”是事物存在、发展的骨骼,缺乏内容,其必然站不起来,深不下去。党风廉政教育的实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内容的丰富性、多样性及可接受性。这决定了我们应重视寻找廉政文化资源,充实教育内容。“深入挖掘和提炼传统历史文化中有价值的思想资源,借鉴和吸收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廉政文化成果,继承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形成的优秀廉政传统文化。”〔5〕雷锋精神是党领导人民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涌现出的先进文化,其中包含重要的廉洁思想。在内容维度上,雷锋精神在党风廉政教育中具有两方面的突出作用:
首先,增强内容的可接受性。从教育视野来看,“言传身教”是统一体的两面,但“身教”在接受度上通常胜于“言传”。雷锋精神体现在一代代的雷锋身上,在一个个雷锋的具体活动中不断弘扬。因而,雷锋精神的清正廉洁是运动的、有生命力的。在这里,“廉洁”不再是单纯的文字表述,而是生动鲜活的实践。其次,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党风廉政教育的主要目标不止于使党员干部熟谙党的廉政纪律及反腐条例,而是促使党员干部切实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廉政纪律规范自我。雷锋艰苦朴素、为民服务的一生是过去时代的典型,更是现今时代的榜样。在廉政教育中,具体的榜样将产生强大的号召与示范力量。
(二)提高宗旨意识 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雷锋精神的实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与党的宗旨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和一切行动的皈依。党员干部只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才能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风的侵蚀,从而在实践中落实“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扎扎实实为民众求发展。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思想保障。
党员的宗旨意识与其党性修养密切相关。“党性修养又叫党性锤炼和自我修养,是指共产党员按照党性原则所进行的自我改造、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培养、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过程,是党员自觉主动地用党性改造自己,使自己具备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及其一切优良品质和美德,是把党的性质变成党员的党性的具体途径。”〔6〕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其关乎党员干部立身之本。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方面的作用可作如下理解:首先,增强党员干部自我教育的自觉性。党性修养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朝夕即成的,它是在党的培育、引导、教化及党员的吸收、内化、创造的基础上逐渐养成的,而后者的作用尤为突出。因此,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追求需要党员干部高度自觉的自我教育意识。其次,延展党性修养的时间维度。党的先进性本质决定了党员的党性修养是动态的,而非一成不变、静止的。先进性的动态特征决定了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三)凸显公仆精神 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
雷锋始终视自己为人民的勤务员,勤务员精神对党员干部而言其实质即是公仆精神。“我们的领导干部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外,没有任何其他权力,忘记了这一点,当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就成了一句空话”〔2〕公仆精神指导下的权力观呈现以下突出特征:
首先,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党员干部行使的权力不是天赋,而是民赋,是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因而权力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杠杆,而不是攫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其次,权力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不是一部分权力为人民服务,也不是为一部分人民服务,而是全部权力为整体的人民服务,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为官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再次,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权力行使的标准。为官者不仅要对上负责,更要对下负责,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正确行使权力的最终评价标尺。
三、发挥雷锋精神廉洁教育作用的途径
如前所言,雷锋精神包含丰富的清正廉洁因子,在党风廉政教育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采取有效措施促使这些作用的实现,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
(一)充分挖掘雷锋精神的廉洁因子,纳入党风廉政教育内容体系
党风廉政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蕴含丰富的廉政思想,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开展需从我国优秀廉政文化中汲取營养。我国优秀廉政文化既包括我国古代优秀廉政文化传统,也包含党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形成的廉政文化作风,而雷锋精神是党优良传统的杰出代表。同时,半个多世纪以来,不同部门、行业从各自的视角开展学雷锋活动,把雷锋精神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创造性地吸收、运用,在发展中赋予雷锋精神以新的时代性特征。雷锋精神的廉洁因子及其时代性特征使其成为重要的廉政教育资源。
充分挖掘、弘扬雷锋精神的廉洁因素,具体而言,应做到:首先,坚定党员干部的共产主义信念。促使其切实树立马克思主义理论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社会主义制度及共产主义未来自信,并将道路自信与共产主义信仰落实在工作上,反映在生活中,确保党员干部精神上“钙”量充足。其次,弘扬奉献观和螺丝钉精神。奉献观与螺丝钉精神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集中体现,正确处理索取与回报的关系,淡泊名利,乐于奉献是党员干部切实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重要思想前提。再次,传承艰苦奋斗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党员干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觉同骄奢淫逸划清界限。以优良的作风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二)实现教育形式多样化,扩展教育载体
当内容确定时,形式即具有关键性作用,党风廉政教育的实效性取决于教育内容和形式之间的统一、协调。“党风廉政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种形式的教育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党风廉政的教育工作,方能起到最大的教育作用,达到党风廉政教育的最终目的。”〔7〕雷锋精神融入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直接关乎教育实效,在教育实践中,可运用的具体形式包含以下几种:
雷锋精神廉洁因子专题党课。党课是系统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引导、教育的最重要场所。因此,在党课廉政教育课程中,可专门设立雷锋精神廉洁因素学习研究篇目,促使党员干部明晰雷锋精神的内在清正廉洁性。
雷锋精神廉洁因子读本。读书学习是党员干部汲取先进思想的重要途径,在进行雷锋精神廉洁因子教育时,应充分利用这一有效形式,动员党员干部学习雷锋精神系列书目。
雷锋精神廉洁因子教育实践活动。以雷锋精神廉洁因素为教育内容,以活动为教育形式,将雷锋精神的清正廉洁因子融入具体实践活动中,通过生动、形象的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
(三)建立健全廉政教育长效机制,促进教育常态化
“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工作,具有阶段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征。”〔5〕党风廉政教育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表现,因此它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而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系统工程。党风廉政教育中的学雷锋活动,不是一时兴起、暂时性活动,而是必然如此、常态化之举。雷锋精神廉洁教育活动的常态化要求学习活动的固定化、制度化,以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廉政教育活动的常态化。这里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
领导合作制度。雷锋精神廉洁教育活动应借鉴已初步形成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密切配合、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及教育工作机制,建立起調动各部门力量并使之相互协调配合的领导合作制度。
实践运行制度。理论的意义在于指导实践,雷锋精神廉洁教育活动目的在于促使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清正廉洁。因此,雷锋精神廉洁教育活动应借助于切实可行的运行制度,将廉洁教育与党员干部日常生活结合,发挥其育化作用。
物质保障制度。雷锋精神廉洁教育活动的常态化需要投入的支撑,这必然要求将其纳入党建和文化建设机制,纳入财政预算机制,从而为其常态化发展奠定基础。
(四)党风廉政教育与民风廉洁教育联动,提升教育实效
党风廉政教育与民风廉洁教育是清正廉洁教育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补充,不可偏废其一。在雷锋精神廉洁教育活动中,党风廉政学习活动与民风廉洁社会学习活动紧密相关、相生相长:
一方面,社会廉洁教育为党风廉政教育创设环境氛围。社会层面的学雷锋廉洁教育活动有助于促使民众普遍树立廉洁精神,从而增强民众对为政者的廉政监督意识,以廉洁民风促进党风。
另一方面,党风廉政教育为社会廉洁教育明确方向。社会范围内学雷锋活动涉及领域广泛,各领域、行业学习侧重点及廉洁具体要求具有多样性、层次性特征,难以使用统一标准衡量实际效果。而党内雷锋精神廉洁教育活动则为社会各领域学习活动明确重点,提供学习模范,以廉政党风带动民风。
〔参 考 文 献〕
〔1〕雷锋.雷锋全集〔M〕.北京:华文出版社,2012.
〔2〕马振清.雷锋精神及其当代价值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116-219.
〔3〕李杰.雷锋成长日记〔M〕.哈尔滨:哈尔滨出版社,2005:196.
〔4〕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文献选编(第二卷)〔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342.
〔5〕李秋芳.廉政文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76-249.
〔6〕肖力,邢洪儒.中国共产党精神建设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265.
〔7〕肖波.党风廉政教育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3,(08)下.
〔责任编辑:张 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