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国际比较
2015-10-12闫德利
文|闫德利
自1995年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大幕正式开启,电子商务已有20年的历程,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我国电子商务走在了世界前列,并呈现出自身独有的特征。
中国电子商务的国际地位
总体而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位居第一梯队,网民规模和网购用户规模已多年稳居全球第一位,网络零售交易额自2013年来也位居全球第一位,龙头电商企业数量居全球第二位,配送速度在主要国家中位居第一位。
网购用户规模多年稳居全球第一位
自2008年6月首次大幅超过美国以来,我国的网民规模一直稳居世界第一位。根据internet live stats数据, 2014年我国的网民规模达6.42亿,远远超过美国的2.80亿和印度的2.43亿。如表1所示。根据CNNIC数据,2014年我国的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61亿,位居全球第一位。理论上,未来只有印度的网络购物用户规模有可能超过我国。
表1 2014年全球网民规模十强国家
网络零售交易额位居全球第一位
我国网络零售交易规模于2013年首次超越美国,跃居全球第一位。根据eMarketer的统计数据,2014年我国的网络零售额为4262.6亿美元,超过美国的3056.5亿美元,继续位居全球第一位。如表2所示。eMarketer预计,中国将逐步拉大对美国的规模优势,到2018年中国网络零售额占全球的比例将提高到40%。
表2 2014年世界网络零售十强国家
龙头企业数量居全球第二位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企业的发展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业的竞争力。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具有先天的规模经济,发展成为大企业是必由之路。因此,龙头企业的数量和规模是衡量一个国家电子商务实力的重要因素。
总体而言,我国的电商龙头企业数量居全球第二位,但与美国相比差距十分明显。截止2014年底,全球共有10家电子商务公司的市值在100亿美元以上,有3家电子商务公司的估值在100亿美元以上。在这13家企业中,美国有8家,中国有3家,日本和印度均有1家,我国在数量上位居第二位。如表3所示。
按营业收入,根据京东集团政策研究室的数据,2013年全球电子商务业务营业收入前60名企业中,美国有34家,稳居全球第一位;中国有8家,位居第二位。
表3 2014年底全球市值/估值在100亿美元以上的电商
配送速度在主要国家中位居第一位
对网络购物的配送服务而言,我国的费用低、免邮标准低、配送速度快。特别是配送速度在主要国家中位居第一位。
美国电商多利用UPS、联邦快递等第三方快递公司进行配送,商品一般需要超过一周的时间才能送达消费者手中,而且周末不配送。以各大电商的基本配送时效为例,亚马逊是4-5个工作日送达,Walmart.com是6-9个工作日送达,sears.com是8-10天送达。有些电商也会提供当日送达服务(Same-Day Delivery)或次日送达服务(Next-Day Delivery),但是消费者需要为此额外付费,当日送达和次日送达的应用比例还较低。
中美两国的国土面积相仿,而我国电商的配送速度要远远快于美国以及其它主要国家。在我国通过快递公司进行配送的商品一般需要3天左右即可送达销售者手中。自建仓储配送体系的自营电商的配送速度更快,甚至把在美国非常奢侈的当日送达服务变成了一种普遍服务。这以京东最为突出。京东在2014年第一季度有70%以上的自营订单是当日送达或次日送达,目前这一比例已超过90%。
总体而言,我国电商的配送速度不仅超过了美国,还超过了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主要国家。
中国电子商务的主要特点
由于文化差异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我国的电子商务与欧美国家相比呈现出诸多自身的典型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以纯电商为主,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薄弱
我国在1994年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当时的市场经济尚不发达,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全面建立,传统企业难以顾及电子商务这一新兴业态。直到今天,传统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也比较薄弱,仅有海尔、苏宁等少数几家企业取得了一定成绩,绝大多数传统企业是以线下店铺的方式经营。总体来看,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还是以纯电商为主,传统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仍处于探索之中。
欧美发达国家的市场体系十分发达,传统企业较早拥抱了互联网。例如,德国Otto Group和英国Argos等零售商早在1995年就开始涉足电子商务,与亚马逊和eBay等纯电商(eCommerce pure-player)一道成为全球最早涉足电子商务的一批企业。目前,欧美的传统企业一般综合利用实体店铺、目录销售、呼叫中心、电子商务等各种渠道,全渠道(Omni-Channel)运营十分普遍,很多零售商已成功转型为电子商务公司。例如,2014财年德国Otto、美国Staples、英国Argos的电商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50.5%、48.5%和44%,前两者还位于全球电商收入前十名之列。在欧美国家,传统企业与纯电商是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两大核心力量。
平台模式占比较高,欧美国家以自营模式为主
相对而言,我国的产业组织方式较为落后,人们的消费档次较低,价格还是很多人购物的首选因素。与之相适应,平台模式(marketplace)在我国网络购物中占有大多数份额,淘宝和天猫具有非常强的市场影响力。根据艾瑞咨询数据,2014年淘宝占我国网络购物交易额的一半以上,天猫占我国B2C市场交易额的61.4%。平台电商的比重较高,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独特的特点。
欧美国家的企业更加重视供应链管理和效率的提升,消费者更加注重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营模式普受欢迎,是电子商务市场的主体。美国电商以多样性而著称,但知名的平台电商仅有eBay和Etsy两家,诸如亚马逊、Walmart.com、Staples.com、OfficeDepot.com、Sears.com、DELL.com等众多电商巨头均为自营模式。其它发达国家也是以自营模式为主,平台电商十分少见,比较知名的平台电商仅有日本的Rakuten和新西兰的Trade Me两家。
相对而言,平台电商在发展中国家相对较常见。例如南美的MercadoLibre、印度的Snapdeal和ShopClues。尽管如此,这些国家仍是以自营电商为主体,以平台电商为补充。
C2C的比重较高,欧美国家以B2C为主
与平台模式比重高相对应,C2C模式在我国网络零售中占比较高。根据艾瑞咨询数据,2014年C2C占网络零售交易额的54.2%。而在欧美国家,C2C模式较少。全球C2C鼻祖eBay早在2009年就开始进行重大定位调整,从拍卖网站向固定价格零售网站转型。目前,eBay已由C2C模式转型为“C2C+B2C”模式。当前,全球知名的C2C网站仅有淘宝、Etsy和Trade Me三家。由于C2C模式不占主流,欧洲电子商务协会等国际权威机构在电子商务统计中仅统计B2C市场。
总之,就交易额而言,我国是以平台模式和C2C为主,欧美发达国家是以自营模式和B2C为主。随着我国消费升级的提速,自营电商和B2C发展速度更快。根据艾瑞咨询预计,到2015年我国B2C交易额将首次超过C2C,占比达到51.4%。
以宅配为主,店配应用不够普及
在我国进行网购时,人们多数选择送货到家,选择自提的还比较少。也就是说,我国是以宅配为主,店配应用相对较少。欧美国家的人力成本较高,送货到家的费用比较昂贵,人们更喜欢到便利店等自提点自提。各大电商也积极与线下店铺合作提供自提服务,自提点规模已十分可观。例如,亚马逊在英国有6000多个自提点,在加拿大有6200个邮政网点可自取网购包裹。甚至平台模式的eBay也与英国零售商Argos联合推出“在线订购,门店提货”(Click &Collect)服务。
店配有诸多优点,可节省配送成本,为合作商家带来人流量,消费者免去了受打扰的可能,是一种多方共赢的配送方式。然而,由于我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比较薄弱,店配应用还比较少。例如,一号店的店配仅限于上海一座城市,当当网仅有70多个自提点,苏宁易购也主要借助自身的实体店进行自提。京东在店配方面的推广力度最大,截止2014年9月京东在全国已有1045个自提点和自提柜。尽管如此,我国的店配规模与欧美国家相比差距十分明显。而且,我国的自提点多是电商自建的,不像欧美国家那样利用其它零售商的实体店铺。
国际化进展缓慢,业务范围一般仅限大陆地区
我国的网络零售额已位居全球第一,并诞生了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等全球龙头企业。但是,除了兰亭集市、敦煌网等跨境电商外,其它电商的业务范围一般仅限于大陆地区,国际业务微乎其微。幸运的是,阿里巴巴、京东已将国际化作为公司的核心战略,开始加大国际布局,国际业务需要大力突破。
欧美发达国家的很多电子商务企业成立两三年就将业务拓展到其它国家,很快就成长成为国际化公司,很少有业务范围局限于一个国家的成功电商企业。国际业务已成为电商巨头的主要收入来源,以美国三大电子商务公司Amazon、eBay和The Priceline Group为例,2014年来自国际业务的净营收占比分别为37.7%、52.5%和78.7%。不只是龙头电商,欧美细分领域的电商在国际化方面也取得了突出进展,例如:鲜花礼品电商FTD的业务范围已覆盖美国、加拿大、英国和爱尔兰四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