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单独二孩”高龄群体生育隐患的初探
2015-10-10赖秋华潘华峰
赖秋华 潘华峰
【摘要】文章总结了高龄妇女生育存在母婴健康风险大、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异化、家庭经济负担沉重、家庭教育困难等隐患,认为可从端正群众的生育观念、建立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正确认识观、建立新型家庭福利制度、发挥中医药特色生育保健服务职能等方面构建高龄妇女优质生育保障服务体系,呼吁社会关注高龄生育群体,降低二次生育隐患,维护“单独二孩”政策受益群体的权益。
【关键词】单独二孩;高龄生育;生育隐患
【中图分类号】R-012【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7-8517(2015)14-0138-02
Abstract:This paper summarizes that the elderly women exist hidden perils of childbearing ,such as the health risks between mother and child,the alienation in ART,the economic burden in family ,difficulties in family education and so on. It puts forward some ideas to construct the reproductive system with high quality in senile birth group,for examples,to correct the attitudes of the masses on giving birth to a child,to set up the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ART,to set up the new family welfare system,and play the service function of Chinese medicine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reproductive health care. Senile birth group is calling for social attention to reduce the hidden dangers in the second birth.The main beneficiaries of the policy should be protected.
Keywords:“Individual Two Children”;Senile Birth;Hidden Dangers
因长期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我国生育率持续走低、劳动力短缺、出生性别比例失衡、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等人口形势越加严峻。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了“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和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简称“单独二孩”)”的重大决策部署。随后,各地掀起了生育高峰期也迎来了一系列的生育问题,其中高龄群体的生育问题尤为突出。
1“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高龄生育意愿现状
医学界公认35岁以上生育的妇女都属于生育高危人群[1]。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全国生育意愿调查情况显示,男性有2孩以上生育意愿的占29687名被调查男性的868%,女性占33350名女性的866%; 1孩家庭35~39岁和40~44岁妇女生育2孩及以上意愿的分别占该年龄段被调查人数的44%和33%[2],提示我国男女均有相同的2孩以上生育意愿,其中高龄妇女有较高比例的2孩以上生育意愿,我国2胎生育政策的落实,有可能增加高龄孕妇生育危险。
2高龄“单独二胎生育群体”潜在隐患
21母婴健康风险大高龄产妇是高危妊娠人群之一,高龄再生育会危害母婴的健康。年龄超过35岁的孕妇妊娠后期易患各种合并症如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和心脏病等,新生儿死亡率高。孕妇年龄接近40岁甚至40岁以上时,胎儿畸形率较高。而且高龄产妇易出现分娩时胎位不正、产后出血等风险[3-4]。
22人工生殖异化基于年龄过高难以自然受孕的原因,有些高龄妇女主动或不得不借助人工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孕育二孩。解决不孕不育问题的ART,已成为高龄追生的手段,沦为高风险生子、有目的筛选二孩性别、人造多胞胎等不道德行为的帮凶。
23家庭经济负担重高龄生育落实到一个家庭,经济能力是必不可少的决策因素之一。2013年网上出现的“中国十大城市养育成本排行榜”显示,北京、上海等城市要花费200多万元才能完成孩子从出生到大学毕业的培养[5],提示高龄家庭孕育二孩必须事先做好经济计划和理财准备。
24家庭教育难题多“二孩”的出现需要父母更加努力工作,势必减少陪伴照顾孩子的时间和精力,甚至出现隔代教育和留守儿童现象,影响儿童的智力和个性发展[6]。还可能会导致孩子攀比、相处不融洽以及父母偏爱等现象。
3建议与对策
31端正群众的生育观念,进一步普及优生优育、产前检查的知识卫生部门要坚持落实健康生育宣传措施,如通过卫生宣讲会、电视讲座、横幅标语、调查问卷等进一步普及优生优育、产前检查的知识,引导已婚生育妇女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提倡优生优育、产前检查,主张适龄期生育。鼓励各居委会和村委会牵头调查满足“单独二孩”政策的高龄妇女的生育意愿,聚集目标人群成立高龄孕妇指导工作室,开展统一宣教的工作,特别是要辅助她们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的年龄差距、未来孩子的沟通教育等具体信息,以此综合考虑是否生育二孩。特别要针对实在不适合再次怀孕生育的高龄夫妇做好解释劝导工作,避免生育风险。endprint
32引导产妇建立对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正确认识相关医疗机构对高龄产妇,特别是强烈要求借助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已婚妇女,要切实做好孕前、孕期宣教及精神心理支持,切实做好产前检查工作。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ART认识,拒绝超出当今社会伦理道德所能接受的相关技术的运用。
33落实助产护理,完善高龄产妇监护措施以卫生部门牵头团结各省市三甲医院带动县、镇、村的医疗技术发展,全面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强二孩生育申请资格审查(如增加父母双方遗传信息、孕产信息收集等)和产前诊断,要特别做好高龄再生育人群的筛查和跟踪随访服务,为她们提供必要的助产护理服务。高龄产妇心理压力偏大,在开展助产护理时应注重开展健康宣教和心理护理,告知其分娩前后的相关注意事项和可能发生的风险[7]。同时,对高龄孕妇要加强监护和管理,有条件的医院可以专门设立高危妊娠指导服务中心,为高龄人群提供再生育咨询、指导和服务。有条件的医院甚至建立规范的 “一对一”孕前保健门诊咨询项目,持续序贯提供咨询保健服务[8],从孕期保健指导,分娩方式的精心选择、母婴的各种抢救预案以及妊娠并发症、合并症的干预治疗[9]等方面建立“产前、产时、产后”三位一体的监护体系。
34发挥中医药特色生育保健功能,为高龄生育保驾护航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可以在现有中医特色治疗室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具有中医特色的孕产妇生育保健模式,以“脏腑功能调护、气血调护、情志调护与饮食调护”的中医理论为基础对孕产妇进行辨体施养、辨体施膳、辨体施治等综合性干预措施,弥补当前模式的不足,进一步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健康。
此外,我国在中医中药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养生保健经验, 形成了大量的养生保健药方。中药保健品在预防疾病、滋补保健、延缓衰老等方面发挥着很好的功效[10]。生产厂商可以积极发挥中药绿色保健的功能,以高龄产妇为特定的人群, 生产“调理经带、孕中安胎”的目标产品,扩大母婴保健市场,为高龄生育保驾护航。
35建立新型家庭福利制度,社会帮抚下一代建立新型的“单独二孩“家庭福利制度,提高家庭抵抗经济重压能力。譬如,实现强制性全薪产假、哺乳假和育婴假制度[11]、对收入不足的高龄生育家庭实行生育津贴、教育津贴、养老津贴或育婴补助制度等。此外,呼吁高龄父母联合社会教育机构、心理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共同关注家中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通过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他们进行各个年龄阶段心理的跟踪调查,让父母及时了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而父母也要特别注意分配好工作和陪伴教育孩子的时间,以及平衡对两个孩子的关爱。
总之,在“单独二孩”政策的影响下,高龄产妇的出现不容忽视,她们是高危妊娠人群之一,必须团结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关注这一群体,才能有效降低高龄再生育的隐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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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50409)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