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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学公式限定在生物领域专利撰写中的思考

2015-10-09刘宝刘春杰

科技资讯 2015年18期

刘宝 刘春杰

摘 要:生物技术是具有资金投入高、研发难度大、时间周期长等特点,相应的生物领域专利申请,在撰写过程中,也常常面临表述不准确、描述繁琐、难以有效体现发明构思等困境。生物领域专利申请中存在一类特殊的限定方式,即采用数学公式作为方法权利要求或产品权利要求的限定特征,这类权利要求,呈现表达简练、精确且专利授权率高等特点,该文首先分析了涉及数学公式限定的生物领域专利申请的变化趋势,然后结合生物领域的领域特色和审查与应用实践,对该类专利撰写提出几点自己的思考。

关键词:生物领域 公式限定 撰写

中图分类号:D923.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6(c)-0204-02

数学公式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利要求限定方式,广泛应用于多领域专利申请中[1-2] ,该文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并关注生物领域中数学公式限定的运用,有助于提升我国生物领域专利申请的总体水平,完善专利布局,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1 分析研究生物领域专利中数学公式限定的意义

一方面,数学公式具有直观、严密、逻辑性强等特点,可以通过数学式、代数式、方程、方程组等不同形式,简洁、直白地表述复杂的变量关系,并且还可以对变量的边界、取值条件等进行严格限定,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歧义,具有普通语言文字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另一方面,王燕等[3]提及在合金领域:含数学公式的专利申请,由于其特殊的表述形式以及复杂性的公式,加之我国目前尚未形成针对性的专利审查操作标准,因此该类申请授权率高于领域平均水平,是国外企业进行专利布局的新方式。国外企业利用其在核心专利外围设置众多低质量专利以形成保护范围扩大化的专利池,从而对我国的企业发展进行限制,不利于我国企业在市场上进行有效竞争。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应引起其他领域的对相关专利申请的高度关注。

2 生物领域中涉及公式限定专利申请的数据统计

笔者对中国专利文摘数据库中的专利文献进行分析,主要在C12P(发酵或使用酶的方法合成目标化合物或组合物或从外消旋混合物中分离旋光异构体)、C12Q(包含酶或微生物的测定或检验方法)、C12N(微生物或酶)、C12M(酶学或微生物学装置)、C07K(肽)、A61K(医用、牙科用或梳妆用的配制品)等领域进行检索,数据涵盖1985年-2015年4月已公开的中国专利申请。

从图1可知,在主要生物领域中涉及公式限定的专利申请量为1356件,从该类专利申请的分布情况来看,C12Q、A61K和C12N领域较多,而在C12M、C12P和C07K中分布较少,所占比例均在10%以下。

从图2中可以看出,该类专利申请的授权率普遍高于相应领域内的平均水平。传统生物领域的总平均授权率约为60%,而涉及公式限定的总平均授权率约为80%,这种差别在C12N、C12M等领域内更加明显。

从图3中可以看出,生物领域公式限定专利申请基本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1995年以前该类专利每年的申请量处于10件以下;1995-2002年,该类专利数量开始缓慢增加;2003年以后该类专利数量大幅度增加,说明2003年以后这种撰写方式逐步被申请人所认可和采用,应用频率逐渐增多。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

(1)在生物领域该类专利申请数量较少,仅占生物领域总申请量的1.7%,但该类专利申请的授权率却普遍高于相应领域内的平均水平,从侧面说明采用公式、方程、表达式等方式撰写权利要求更有利于表现专利申请的发明构思,体现创新点,有助于专利授权的进行。

(2)应用公式限定的撰写相关权利要求的专利数量逐年快速增长,近年来(2009年至今)每年基本维持在100件以上,正逐渐作为一种新的撰写趋势。

(3)专利撰写相关思考。

第一,在专利申请中,公式表示的实质是一种技术特征的关系组合。申请人将公式用于权利要求限定,其目的大多是对具体技术特征相关变量及其相互关系进行的一种限定,或者申请人在实验数据的基础上,拟合得到的经验公式[4]。其实质属于人类智力活动和抽象思维的结果,存在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风险。《专利审查指南》指出“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5]。因此,在申请文件中,一方面要对技术方案进行整体考虑,公式只是其中的一个限定条件,是为更好的划定保护范围服务的,不需要特殊对待。另一方面,权利要求中公式都有其匹配的实验步骤或具体参数,在撰写时还需要视情况将与之相关的因素一并写入权利要求书,这样不仅可以克服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缺陷,同时使得技术方案更加的完整,同时也为后续修改预留基础。

第二,生物领域专利申请涉及的公式主要是申请人根据实验数据拟合形成的经验公式,是申请人在自身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的技术问题,合理假设并适当的归纳得到的。但是,公式体现的是参数之间的关系,生物领域又是实验性学科,需要具体实验的支持。在申请文件撰写时,应当对实施例中涉及的具体实验步骤,方法和数据等进行详尽的记载;提交充足的实验数据不仅可以支持权利要求也会为后续修改提供修改依据。同时,公式的获得是基于实验数据,但仅有实验数据是不够的,根据相同的实验结果,利用不同的拟合方式进行公式化可以得到完全不同的结果。因此,为支持权利要求需要明确记载数据的处理和拟合方式。此外,如果由于时间、经费以及实验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导致所做的具体实施方式或实验数据有限,可以考虑限定某些参数的取值范围,或采用分段函数的形式,以保证所述技术方案可以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第三,申请人在进行相关研究时,一般会对部分环境变量进行假设,具体的研究结果和公式都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上的,因此,如果申请人在先设定的参数是无再现性的,就会导致使用公式限定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再现性。同时,公式是从实验数据中抽象化思维得到,参数间的联系很复杂,申请人在构建公式时,融入了个人经验等因素,也会影响再现性。因此,为避免实用性的缺陷,一方面,合理选择和优化相关参数,避免引入不确定性高或随机性强的变量,使公式所描述的技术方案能够重复实施并达到相同的,可预期的技术效果;另一方面,完整的实验数据和结果是对实用性审查意见最有利的回应,通过严谨的实验设计和结果最能证明实验的可重复性。

4 结语

数学公式具有普通语言文字无可比拟的严密性、简洁性和逻辑性。适当利用数学公式对权利要求进行限定,可以在精确体现申请人、发明人技术贡献的同时,获得合理适当的保护范围,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进步。

参考文献

[1] 李永红.关于含有数学式的权利要求[J].中国专利与商标,1999(3):23-29.

[2] 耿德强.含多个数学公式的控制方法类权利要求的审查[J].2010年度机械发明审查部优秀案例评析,2010,17.

[3] 王燕,董李欣,徐方明,等.合金领域专利申请的日本审查过程分析[J].电子制作,2013(15):232,286.

[4] 彭梅香,魏巧蓮,扈娟.包含数学式的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审查探析[J].2013(1):48-56.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