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几点思考
2015-10-08杨晓超
杨晓超
摘 要:我国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讯问时施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该制度在推进文明执法、保障人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反思。本文主要就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积极影响、实际中存在主要问题分析以及具体对策展开讨论。
关键词:同步录音录像;积极影响;问题;建议
2005年11月最高检提出《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明确职务犯罪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采取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在有效防范执法行为刑讯逼供、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上发挥了重大作用。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适应时代发展,结合当前的法律形势和社会需求,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针对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一些不足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使该制度能进一步发挥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水平的作用,推进文明执法,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维护司法程序公正。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积极影响
1.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水平
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后,使办案人员自觉地加强证据意识,注意把取证工作做得更加细致,在讯问中争取主动,用证据及时戳穿犯罪嫌疑人的谎言。有利于改变依赖口供突破案件的办案方式,促使办案人员在在侦查谋略上做出改进和提高。
2.规范办案人员执法行为
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全程监督,促使办案人员在仪表、语言、行为等方面严格自律,在执法程序上严格遵守,办案人员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的观念得到加强,讯问活动中不文明的做法和违法讯问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了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保障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3.保证职务犯罪案件质量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由于其同步性、完整性以及重现性,比传统的讯问笔录更能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地记录下整个审讯过程,避免记录人员的工作失误导致笔录内容与真实意思表示不一致。同时,同步录音录像还能真实再现被讯问人在供述时各方面反应,更好的证实传统笔录的真实性。有效预防犯罪嫌疑人在以后的诉讼环节翻供和提出程序性异议,确保案件质量。
4.保护讯问双方的权益
讯问录音录像资料真实的记录了讯问双方活动的完整过程,此举将对讯问人员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如果实施刑讯逼供、诱供、骗供,不但侦查人员的违法“铁证如山”,而且收集的证据必然无效,如此将极大程度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不受侵犯。同步录音录像可以再现讯问时的情景,以证明讯问手段的合法性,从而避免了侦查人员受到错误的投诉和指控。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侦查人员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认识存在偏差
部分侦查人员片面地、主观地认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对案件的侦查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是侦查过程的累赘,这个规定就是“卡”办案人员,是在给办案人员出难题。认为同步录音录像仅仅是固定证据的方式,对职务犯罪认定起不了作用;一旦犯罪嫌疑人翻供,录音录像也解决不了实质问题,反而有时会成为侦查过程的负担,不仅消耗了人力财力,还影响侦查进度。
2.办案经费制约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需要购置录音录像设备,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而很大一部分基层检察院经费相对紧张,导致技术设施更新慢,审讯、监控设施缺乏、老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同步录音录像标准。同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往往耗时很长,甚至时差颠倒,必须安排技术人员全程值班监控,但基层院技术部门往往人手不足,连续作战能力严重不足,工作人员人困马乏的情况下只能采用应付式办法,必然影响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难以满足办案工作需要。
3.侦查部门与技术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录制部门是技术部门,录制对象却是侦查部门的办案活动。由于两个部门沟通较少,经常出现侦查部门临时通知,导致技术部门仓促上阵,在人员安排和设备调试上措手不及,事中或事后有所变动也不及时通知,往往形成同步录音录像出现断录、漏录或空录现象,严重影响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质量,挫伤侦查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三、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的对策和建议
1.提高办案人员的思想认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使办案人员深刻认识到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新形势下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其对讯问过程的重视程度,能够与录制的技术人员加强联系,互相沟通。既有利于及时有效的固定讯问过程,有效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又有利于加强对讯问活动的监督,促进办案水平的提高,从而增强文明执法,依法办案的自觉性。
2.加强硬件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
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渠道,要积极向地方财政部门争取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设备的经费支持,切实解决同步录音录像装备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问题。根据全程录音录像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办案工作区、讯问室及监控指挥系统等硬件设施建设,抓紧配备和更新录音、录像等器材装备。加快装备的更新换代和现代化的同步建设,使技术装备满足同步录音录像的录制、复制、剪辑、封存等要求。
3.提高技术人员和办案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积极选送技术人员参加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学习,加强岗位练兵,提高技术人员的理论素养和规范操作、系统管理技能,保证所录制的视听资料客观真实,能够全面反映讯问活动的状况;通过组织干警同步观摩录音录像,组织优秀侦查员开展案例讲评,进一步提高“镜头下”讯问人员的讯问技巧、案件突破能力和现场控制能力。同时,在审录分离的基础上,鼓励办案人员掌握同步录音录像的基本操作方法,以便在专业人员缺乏的情况下,满足办案时同步录音录像的需要。
4.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加强对录音录像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保密安全教育,有针对性的进行保密技术和相关技能的培训,强化技术人员的责任意识、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办案纪律,定期对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进行保密技术检查,不留技术管理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