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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美国人”

2015-09-30刘晨

三联生活周刊 2015年39期
关键词:马奇奥吉利德

刘晨

美国作家索尔·贝娄和他的小说《奥吉·马奇历险记》

“我是一个美国人,出生在芝加哥——就是那座阴郁的城市芝加哥——我这人处事待人一向按自己学的一套,自行其是;写自己的经历时,我也离不开自己的方式:先敲门,先让进。有时候这样做是出于天真,有时候就不完全是那么回事了。不过,赫拉克利特说过,一个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运。到头来,怎么也没法掩饰敲门的性质,不管是门上装有门铃,还是手上戴着手套。”

这是索尔·贝娄小说《奥吉·马奇历险记》开头的第一段。我读的时候有一种瞬间真伪莫辨的奇怪感觉,我不知道作者是在说他自己,还是在说马奇,这有点儿像庄周和蝴蝶的关系。但又一想,有什么区别吗?好比在扑朔迷离的暮光里看一场扑朔迷离的皮影戏,演的和看的都在那层皮里重了影,像被施了催眠术,刚开头已经恍如隔世。

我说的是一种个人的阅读经验,换个人读这部历险记,可能会有非常不同的感受,云山雾罩、气喘吁吁大概都是正常的心理或生理反应。这本书其实并不好读。作者喜欢吊书袋,有时会突然从跌宕起伏的情节中跳出来,跟读者谈谈心,来一段苏格拉底式对话。按某些评论家的说法,这实在有故意显摆学问之嫌。书写成这样,似乎不太符合我们的阅读习惯和对冒险小说的猎奇意识。正因如此,一些好东西就被我们错过了——索尔·贝娄虽荣膺诺贝尔奖(1976),却至今未引起中国读者的同情,心智而非伦理意义上的同情。

实际上,在现代美国文学里,《奥吉·马奇历险记》开头这段不是一般的有名,贝娄的“粉丝”们都能当场背诵,好比我们读“三国”,上来就是“滚滚长江东逝水”。为什么这么厉害?因为寥寥数语,讲出了两个至关重要的事情:其一,身份问题;其二,现代冒险。放在20世纪西方大背景里看,这两件事都那么令人执迷。

先说身份问题。学界向来认为,贝娄是“Jewish-American Literature”的代表作家。这个意思怎么翻译,还挺麻烦,是“犹太美国文学”,还是“美国犹太文学”,谁修饰谁,弄不清楚会被贴上“政治不正确”的标签。但不管怎样,作为从东欧移民美国的犹太后裔,这个身份必不可少。“犹太”几乎是“大流散”的同义词,从太古洪荒起便如此,家国一梦,世代轮回。那些百折不挠的复国运动和阴魂不散的反犹主义,根源都在这里。贝娄笔下人物,都背负着这层与生俱来的命运。即使出生在美国,即使全身心热烈拥抱美国文化,那感觉里总有一种被收养的暗影,挥之不去。所以开门见山第一句“我是一个美国人”不是白说的,它像一个了断,下了无比大的决心,把所有的条件状语都埋伏在了后面的故事里。

再说现代冒险。这里面有一个古老的文学传统,叫“picaresque novel”,流浪汉小说。它缘起于16世纪的西班牙,再往前可在薄伽丘和乔叟的故事里找到端倪。这类小说刻画的都是出身卑微的流氓英雄,他们仗着聪明机智和“我穷我怕谁”的胆量游走在腐化堕落的社会里。在贝娄笔下,奥吉·马奇几乎是个天生的流浪者,他生在芝加哥贫民区,不知道亲爹是谁,长大后从未在一个地方、一份工作或一个女人那里安顿下来。他天资聪颖,因偷书而爱上了读书,还建立了自己的一套人生哲学。他骨子里有非常迷人的“英雄品质”:智勇双全,侠肝义胆,但又没能活出真正的英雄人生来。他不给自己任何承诺,也不问来路,只随他人计划行动。他唯一确信的是两次掏心掏肺的恋爱,第一次追随狂野不羁的西娅去墨西哥放鹰、捕蛇、捉蜥蜴,直至彻底幻灭;第二次携斯特拉去法国,他干起黑市交易,她梦想荣华富贵,小说结束时这场爱恋正走向茫然的尽头。他身边的每个人都找到了成功之道,因为他们目标坚定,哪怕不那么高尚,而他马奇尽管有各种机会,却没去实现,因为他拒绝落入名利的陷阱。他总觉得有“更好的命运”专为他而设,在对它的不懈追求中,他拿起了唐·吉诃德生锈的长矛冲上了逆转的风车。

“反英雄”吗?擅长文本分析的学者们是这么讲的。但我怎么看都觉得这像个悖论。20世纪那场名叫“现代主义”的运动,紧踏着“世纪末”的浪花而来,过去的英雄已被淘尽,酝酿中的新传统已然“反”了,倘若贝娄的马奇属于这个传统,难道不是“反反得正”了?大流散的犹太民族本无所谓山河破碎,他的身世浮沉才愈显得似是而非,寻根太久,反成无根之叹,偏又赶上拔根而起的20世纪,这可真是一种奇葩的现代境遇,无名的双重流浪。

我不能不想到贝娄本人的生命历程。可巧今年5月,圣扎迦利·利德(Zachary Leader)的两卷本贝娄评传(The Life of Saul Bellow:To Fame and Fortune,1915~1964)出了第一卷。这可能是我读过的最纯粹、最可口的文学传记。利德文风冷静,表面不动声色,内里激情澎湃,作者与其主人公贝娄仿佛有一种天生的默契,像在汪洋上表演双人冲浪。我又有了那种被皮影戏催眠的幻觉,只是这次已辨不清是几层重影。

传记讲的是贝娄人生的头半个世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50年之挣扎”:加拿大的幼年,芝加哥的童年,俄裔犹太移民大家庭贫寒而动荡的生活,少年时代的性冒险与浪漫之爱,成年后由共产党转身为托洛茨基左派革命者的政治经历,突如其来的变故,浪迹天涯……无论事业还是家庭,他都像个临时工,只有写作从未停止。他更换着学校、工作、城市和国家,一轮又一轮地结婚、离婚,透支稿酬支付子女抚养费,同时从现实需求和情感困扰的疾风骤雨中挤时间创作。这样的人生与小说无异,彼此间的关联令人眩晕。但是利德找到了一条线索,那就是涌动在贝娄人生旅程表面下的文学冲动。作者做足了考证的功课,全书650多页,信息量巨大,但绝非一笔四平八稳的流水账,而是一部暗潮汹涌的心灵戏。它借一个沉思默想的起兴,引读者穿过无数偏僻小道,抵达豁然开朗的壮景,又循原路折返,看到路的尽头,再匍匐穿越荆棘丛莽,来想象贝娄曾检验、尝试过然后又摈弃的那些充满诱惑的小径。

贝娄人生中有一个关键的启蒙时刻,利德给了它浓墨重彩的一笔。1949年,34岁的贝娄正在巴黎写一部名叫《蟹与蝶》的小说,文思枯竭,漫步街头,忽然看到从一个水龙头里喷涌而出的水,顺着大街磅礴而去,他顿悟了:“我记得当时就跟自己说,‘好吧,干吗不暂停一下,享受这流水般的自由呢?”就是那一刻,他想起了芝加哥儿时玩伴的一句话:“我有主意了!”这个玩伴化身成了奥吉·马奇,由此诞生了一部划时代的小说。这是贝娄的超我拔掉了门闩,如同被所罗门封印在坛中抛置大海的魔鬼重获自由,化成一束华丽的焰火喷薄而出。那个俄裔犹太青年带着他羽翼丰满的美国新身份,一下子爆发了。

尽管利德对贝娄的文学历险充满同情,却并未洗白作家的私人生活。整部评传既没有把贝娄偶像化,也没有摆起道学家的面孔斥责他。人性的弱点、上下求索的狂乱内心与势不可挡的社会漩涡之间的冲突,将利德的贝娄评传与后者的马奇历险合二为一,难分彼此。假如这样的冲突存在于“现代性”的核心,那么这个时代还远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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