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尚书·酒诰》、《诗经》来看禁酒令对周代饮酒的影响
2015-09-29任哨奇
摘 要:通过考古发掘出土的陪葬青铜器与文献记载比较商末周初不同的饮酒风气,并且将《诗经》中关于酒的篇章与《尚书·酒诰》思想内容进行互证分析,探讨周初的禁酒令对于周代酒文化的影响。探讨商周不同饮酒风气的深层原因。
关键词:《尚书·酒诰》;《诗经》;青铜器;商末酗酒;周初禁酒;酒德文化
一、西周初的禁酒风气
《史记·太史公自序》言“《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尚书》实际上是我国最早的政事史料汇编。而《酒诰》为“《康诰》三篇”之一,是周王分封康叔时,告诫其不要酗酒。周初的统治者在分析商朝灭亡的原因是将一大原因归结为商代末年盛行的饮酒风气:“庶群自饮,腥闻于上天,故天降丧于殷。”周代早期青铜器大盂鼎铭文亦有所反映:“我闻殷坠命,惟殷边侯甸越殷正百辟率肆于酒,故丧师”。史载商朝末年统治者纣王“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从河南安阳城西北2、5公里的小屯村以及其附近的殷墟文化遗址中出土的商代末期青铜器来看,在358器中。酒器有239件,占据三分之二。而饮酒器爵、觚、斝等酒器组合在墓葬中随处可见。另外许多商代贵族的墓葬中,爵、觚等酒器与棺木一起放在木棺之内,而食器则罗列在外,由此可见商人重“饮”轻“食”的风气。由文献记载与考古实物的双重印证来看,殷人好饮酒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在中国古代的饮酒史,酒禁现象最早发端于大禹时期。据《战国策·魏策二》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1]大禹深刻地认识到了甘美的酒可能带给统治者的危害,故发出了“后世必有以酒忘其国者”的警示预言,但其”绝旨酒“尚属于个人禁酒行为。颁布于西周初年的《酒诰》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禁酒法令。后世王朝中不定期颁布的禁酒令都将禁酒源头追溯到周初《酒诰》,反复重申《酒诰》中论及的“饮酒亡国”和“以酒乱政”的观点。
《酒诰》言“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指出商末饮酒风气不仅仅在于统治者一人而盛行于整个朝廷官员上下。《酒诰》末尾言“勿辩乃司民湎于酒”“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禁止周朝官吏沉湎于酒,并且对于聚饮者要采取“予其杀”。可以说禁酒的范围和力度都是极大的。在这样的严令禁止下,西周初年的饮酒风气大为减轻,《礼记》记载的宴会仪式都带有很明显的禁酒痕迹。《礼记·郊特牲》曰:“至敬不飨味,而贵气臭也。诸侯为宾,灌用郁鬯,灌用臭也。”[2]即在飨礼和祭礼中用郁鬯(一种用鬯酒调和郁金之汁而成的香酒)来敬献宾客,却不饮,而只是嗅它的香味。从西周青铜器创制中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周代有一种独特的青铜器——禁,周代贵族在祭祀、宴飨时摆放盛酒器的几案。《仪礼·士冠礼》云“两庑有禁”,郑玄注:“禁,承尊之器也。名之为禁者, 因为酒戒也”。周人将摆放盛酒案的铜几案命名为“禁”,可见周人即使在饮酒宴会时也不忘警戒饮酒过度。1901年和1927年在宝鸡斗鸡台代家湾出土分别出土2件西周青铜禁,证明了郑注所言不虚。同时在周代考古发掘中,周初的墓葬还经常可见青铜酒器,但是在中周康王时期出土青铜酒器大为减少。而考古学家一般认为周初墓葬中发现的青铜酒器多为商朝遗物,而中周青铜酒器减少是因为周初禁酒令的影响。周初青铜制作工艺并不发达,在墓葬中使用商朝遗留下来的青铜器做为陪葬也合情合理。
但是酒自从被酿制出来后,其功用被广泛运用于各种活动,不能一概禁止,因此《酒诰》中也明确提出了几处可以正常饮酒、用酒的时候,如“厥诰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兹酒。”“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越庶国饮,惟祀德,将无醉,惟曰我民迪。”“厥父母庆。自洗腆,致用酒。”“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尔典听朕教。尔大克羞耇惟君,尔乃饮食醉饱。”[3]指出祭祀、与诸侯国宴会、侍奉父母、乡会祭祀时候可以饮酒、用酒。而这些与《诗经》中记载的饮酒场合也大致吻合。《小雅·信南山》:“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享于祖考”[4]描绘了周王用清酒祭祀祖先,再献上赤黄色的公牛的仪式场景。《小雅·宾之初筵》:“宾之初筵,左右秩秩,笾豆有楚,肴核维旅。酒既和旨,饮酒孔偕,钟鼓既设,举酬逸逸。”记载了周王诸侯宴会的场景。《豳风·七月》:“为此春酒,以介眉寿”描绘了为父母祝寿进酒的过程,古人认为酒有活血功效,因此可以延年益寿来“以介眉寿”,“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记载了乡会饮酒的场景。
二、周初禁酒的原因及其对周代酒文化的影响
周初禁酒的原因从《酒诰》来看可以归纳为两点:1、乱德。“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5],认为在祭祀中只顾饮酒而忘记感恩会导致祭祀大乱从而丧失上天的恩德。2、浪费粮食。“小子惟土物爱”,告诫王室及公卿大夫子弟爱惜土地的物产不要以酿酒浪费粮食。但是随着周代的逐渐发展,粮食的丰收,有了多余的粮食,酿酒也逐渐复兴了。在《周颂·丰年》便描绘当时丰收的场景:“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丞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6]。
饮酒乱德是周人在归纳商朝灭亡时的一个重要原因,《酒诰》言“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民罔不衋伤心。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7]因此周初严令禁酒,即使在饮酒时候也很注重自己的礼仪德行,形成了一套独特的酒德文化。《酒诰》“越庶国饮,惟祀,德将无醉,惟曰我民迪”是这种酒德文化的发端,要求祭祀品德端正,不要喝醉,一直到春秋时代的孔子也曾经说过“惟酒无量,不及乱”,这种酒德文化的影响深远是一直贯穿整个周朝的,在《诗经》许多描写酒的篇章,据统计《诗经》中直接写到“酒”的诗篇有35篇,其中风诗5首,小雅18首,大雅7首,周颂3首,鲁颂2首,直接提及“酒”字的有63处,再加上大量宴饮祭祀的相关文字,竟然有100多处。而《诗经》中酒诗的创作年代也多为商灭周兴时期,与《尚书·酒诰》的创作时间相去不远,在其中许多酒诗也反应出周人特有的“酒德”思想。endprint
以提到酒频率最高的宴饮诗而论,其创作目的主要要二:一为饮酒观德,二为戒溺酒。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便是《小雅·宾之初筵》。毛序言:“宾之初筵,卫武公刺时也。”[8]卫武公入为王卿士,见宴会上人们饮酒无礼,故做此诗。“宾之初筵,温闻其恭,其未醉止,威仪反反。曰既醉止,威仪幡幡,舍其坐迁,屡舞仙仙。其未醉止,威仪抑抑,曰醉既止,威仪怭怭。是曰既醉,不知其秩。”“宾既醉止,载号载呶,乱我笾豆,屡舞僛僛。是曰既醉,不知其邮,侧弁其俄,屡舞傞傞。”在饮酒之初,贵族们尚能保持柔和恭敬的面貌,但是在喝醉酒后便一个个变得轻佻无礼,开始手舞足蹈、乱喊乱叫,甚至将“笾豆”一类的餐具打落,弄得杯盘狼藉。对于这样的场景,作者评论道“醉而不出,是谓伐德。饮酒孔嘉,维其令仪。”[9]认为醉酒而不离开宴席却出此丑态是败德的行为,饮酒本来是件美好的事情,但是需要维持良好的礼节。其中朱熹《诗集传》对此句解释说:“饮酒之所以甚美者,以其有令仪耳。”可以说喝酒时候的良好德行就是周人“酒德”文化的重要内容。所以诗人在最后建议“凡此饮酒,或醉或否,既立之监,或佐之史。”在酒宴上设置酒监、酒史,在宴席间防止贵族饮酒过度,酒后失态,出现乱德的行为。
《小雅·小宛》:“人之齐圣,饮酒温克。彼昏不知,壹醉日富。各敬尔仪,天命不又。”据朱熹《诗集传》释为“此大夫遭时之乱,而兄弟相戒以免祸之时”[10],将饮酒克制温文与饮酒无度、沉醉终日进行对比,认为只有饮酒克制的人是聪明睿智的,而饮酒无度的人则是愚昧无知的。
二为戒溺酒。被后世誉为箴铭之祖的《大雅·抑》便有戒溺酒的言辞,毛序言“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卫武公告诫厉王“其在于今,兴迷乱于政,颠覆厥德,荒湛于酒”,败坏德行,沉湎于酒便会“肆皇天弗尚”“曰丧厥国”。
毛序言“荡,召穆公伤周室大坏也。周王无道,天下荡荡然无纲纪文章,故作是诗也。”[11]《大雅·荡》与《大雅·抑》同为诗人对于周厉王的劝诫之诗,并且使用托古讽今的手法,以殷人好酒而亡的事实来告诫国君。“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天不湎尓以酒,不宜从式。既愆而止,靡明靡晦。式号式呼,俾尽作夜。”西周厉王时期距离周初颁布《酒诰》已经过去近两百年,禁酒令不复周初那般严格,但是商人好酒而亡戒溺酒的思想却一直深入人心。
三、商周饮酒风气原因分析
《酒诰》开篇就说“厥诰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兹酒”[12],可见酒最初的功用便与祭祀息息相关。酒做为一种祭祀用具,从对于酒的态度也可以发现商人与周人对待鬼神的不同态度。商代好占卜,迷信鬼神,巫官力量强盛,从出土的甲骨文卜辞来看,商人几乎是每事必占。“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长时间频繁的祭祀,在宗教仪式上的饮酒,久而久之自然形成了殷人的嗜酒习俗。而周人则不同,“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周人对于祭祀活动更看重的是礼节,而不是鬼神。主流文化也由商代的巫官文化转移到史官文化,神性色彩减轻许多,理性色彩更加强盛。从《周颂·丰年》:“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丞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13]。可见祭祀用酒“为酒为醴,丞畀祖妣”的目的是为了“以洽百礼”。因此周人对待鬼神对待酒的态度都会理性克制许多。
《酒诰》末尾提到:“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14]由此可见《酒诰》一篇虽然仍多处提到祭祀真诚,保持天命的重要。但其实统治者已经逐渐认识到国家统治能否长久最重要的不是虚无缥缈的鬼神的保佑而是国土内民心的归附。《大雅·抑》中卫武公告诫周厉王:“无易由言,无曰苟矣,莫扪朕舌,言不可逝矣。无言不讎,无德不报。惠于朋友,庶民小子。子孙绳绳,万民靡不承。”[15]可见周代统治者吸取了殷亡之鉴,将治国的重点由“事神”转移到了“治民”。
注释:
[1]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第3288页.
[2]盛冬铃、陈抗点校,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1986年,第381页.
[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第二册,中华书局,2007年,1517页.
[4]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
[5]刘向:《战国策》,中华书局,2006年,第312页.
[6]盛冬铃、陈抗点校,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1986年,第381页.
[7]盛冬铃、陈抗点校,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1986年,第381页。
[8]王星贤、沈啸寰点校,孙希旦:《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第 671页.
[9]彭林整理,王文锦审定,郑玄注,贾公彦疏:《仪礼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3页.
[10]盛冬铃、陈抗点校,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1986年,第375.381页.
[11]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中华书局,2013年,第666页.
[12]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中华书局,2013年,第695页.
[13]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中华书局,2013年,第406页.
[14]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中华书局,2013年,第406页.
[15]盛冬铃、陈抗点校,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1986年,第380、381页.
作者简介:任哨奇(1994-06-),男,上海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