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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定《礼》考论

2015-09-29陈功文

文艺评论 2015年4期
关键词:仪礼周礼礼乐

陈功文

国学论衡

孔子定《礼》考论

陈功文

孔子整理六经的手段不尽一致。孔安国《尚书序》云:“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讫于周。芟夷烦乱,翦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①朱熹也云:“孔子删《诗》、《书》,定《礼》、《乐》,赞《周易》,修《春秋》。”②其中,孔子对于《礼》的整理是“定”。那么,孔子所定之《礼》为何种《礼》书,定《礼》是否就是编纂《礼》书,孔子据哪些档案史料进行定《礼》等,对于这些问题,历来少有学者论述。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考论,以补此方面研究之不足。

一、孔子所定之《礼》为何种《礼》书

古代流传下来的《礼》有三礼之分,即《周礼》、《礼记》与《仪礼》。那么,史书上所提及的“孔子定《礼》”,其所定之《礼》当属何种礼书呢?不妨先从三礼成书情况谈起。我们知道《周礼》原为《周官》,它保存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西周至春秋前的官制,“是根据西周流行的典章制度系统化、理想化而成书,成书时代不会早于战国”③。该书自成书以后,并没有得到流传,先秦典籍也无征引。《周官》初现于学者的视野,是汉初的事,当时“河间献王从民间收集来的一部古书,献给朝廷”④,此书即为《周官》,后经刘歆校理秘书而改名为《周礼》。

其实“周礼”一词在先秦典籍中曾出现过,如《左传·文公十八年》记载了一段季文子与大史克的对话“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⑤那么,此处的《周礼》是否就等同于后来十三经中的《周礼》呢?本文认为两者不能划等号。“周公制《周礼》”与史书上记载的“周公制礼”应是一回事。“所谓‘制礼’,就是把法律和秩序在宗法封建制的各个环节上加以具体化”⑥。经过周公制定的周礼,包括具体的礼节仪式与抽象的礼制等内容,是周王朝上层建筑中的典章制度有学者就提出:“《左传》中‘周公制《周礼》’的下文是:‘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从语意上揣测,跟《仪礼》、《周礼》中那种条款式的行文方式不一致,很像是一种关于道德伦理的理论性著述。”⑦这种观点是很有道理的。既然周公所制定的《周礼》,是“一种关于道德伦理的理论性著述”,包括礼制与礼仪等方面的内容,而十三经中的《周礼》仅仅汇编了周代的官制,那么二者决不能等同。可见,《左传》中“周公制《周礼》”的《周礼》,与十三经中的《周礼》确实不是一回事。另外,上文也提及《周礼》成书时代不会早于战国,而周公所制之“周礼”在其摄政第六年,《尚书大传》云:“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⑧两者在时间上也有差距。因此,有学者称“先秦典籍中所说的‘周礼’一书,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读的十三经中的《周礼》”。⑨杨伯峻先生也说《左传》中的《周礼》,“据文,当是姬旦所著书名或篇名,今已亡其书矣。若以《周官》当之,则大误。今之《周官》,虽其间不无两周之遗辞旧义,然其书除《考工记》外,或成于战国”⑩,所言是矣。

至于《礼记》一书,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成于西汉戴圣之手。当时戴圣与叔父戴德同学礼于后仓,后戴圣选辑古代各种有关礼仪等的论述,编成《小戴礼记》,此即为今本《礼记》的来源。勾承益认为:“《汉书·儒林传》说汉朝建国之后鲁地高堂生传《士礼》,其弟子后仓最明,后仓说礼数万言,即《后氏曲台记》,而《礼记》的编撰者戴圣就是后仓的传人之一。由此可见《礼记》显然主要是汉人搜集、整理和研究《士礼》的成果。”⑪此引文中的《士礼》就是《仪礼》。宋人郑樵云:“古人造士以《礼》《乐》与《诗》《书》并言之者,《仪礼》是也。古人六经以《礼》《乐》《诗》《书》《春秋》与《易》并言者,《仪礼》是也。”⑫由此可以推定,在先秦时期,即孔子生活的年代,人们所提到的《礼》,不是《周礼》,也非《礼记》,它实为《仪礼》。

关于《仪礼》的作者,学界曾出现过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古文派学者认为《仪礼》为周公作,如胡培翚认为:“《三礼》惟《仪礼》最古,亦惟《仪礼》最醇矣。《仪礼》有经、有记、有传,记、传乃孔门七十子之徒之所为,而经非周公莫能作。”⑬今文派学者认为《仪礼》为孔子作,如皮锡瑞认为:“《仪礼》十七篇,虽周公之遗,然当时或不止此数而孔子删定,或并不及此数而孔子补增,皆未可知。观‘孺悲学士丧礼于孔子,《士丧礼》于是乎书’,则十七篇亦自孔子始定。犹之删《诗》为三百篇,删《书》为百篇,皆经孔子手定而后列于经也。”⑭近代疑古派认为《仪礼》成书于战国时期或稍晚,如现代学者钱玄同认为《仪礼》“盖晚周为荀子之学者所作。《仪礼》为晚周之书,毛奇龄、顾栋高、袁枚、崔述、牟庭皆有此说。近见姚际恒之《仪礼通论》,亦谓《仪礼》为春秋后人所作。……看姚氏所论,可知《仪礼》的确作于晚周;五经之中,当以《仪礼》为最晚出之书”。⑮其实,这三种说法均有偏颇之处。关于《仪礼》的作者,现代学者丁鼎曾说:“《仪礼》当主要是由孔子根据宗周时代流传下来的一些礼仪规制加以编订整理而纂辑成书,也就是《仪礼》十七篇的编纂权主要应归属孔子。注意这里说的是‘编纂权’,而不是‘著作权’。它可能是孔子依据前世流传下来的古礼选编整理而成的、用以教授弟子的教本,而前世所流传下来的古礼中自当包括周公制礼作乐的部分内容。其后,七十子后学也有可能续加整理与增益,以致最后形成今本十七篇的样子。”⑯丁氏之论较为中肯。孔子对《仪礼》拥有编纂权,即承认孔子纂修过《仪礼》。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在孔子时代,《礼》书只有《仪礼》,且孔子又对《仪礼》拥有编纂权。那么,孔子所定之《礼》,非《仪礼》莫属。

二、孔子定《礼》是否就是编纂《礼》书

现代学者普遍认为,孔子编纂(或编订)过六经,如上文提及的丁鼎就认为孔子对《仪礼》拥有编纂权。另外叶文青也认为:“孔子继绝开新,弟子三千,不可能没有成型的教材。而且孔子开中国私学之先河,无现成的教材可以资用,只得借助于古代的各类典籍。典籍繁多,不可一一采用,他必须作一番选择,一番整理。而这种工作,也就是后人所称的手订六经。”⑰孔子“手订六经”,即是对六经的整理、编纂。既然我们认为孔子编纂过《仪礼》,那么孔子定《礼》是否就是编纂《仪礼》呢?下面我们从孔子整理六经谈起。

据《史记·孔子世家》(以下简称《世家》)记载,孔子一生曾有两次集中整理六经的活动。第一次是在鲁定公五年,时孔子四十七岁,鲁国发生“陪臣执国政”事件,孔子不满,退而整理文献。《世家》云:“桓子嬖臣曰仲梁怀,与阳虎有隙。阳虎欲逐怀,公山不狃止之。其秋,怀益骄,阳虎执怀。桓子怒,阳虎因囚桓子,与盟而醳之。阳虎由此益轻季氏。季氏亦僭于公室,陪臣执国政,是以鲁自大夫以下皆僭离于正道。故孔子不仕,退而修《诗》、《书》、礼乐,弟子弥众,至自远方,莫不受业焉。”⑱

第二次是孔子晚年周游列国不遇,于鲁哀公十一年自卫返鲁,继续从事教育及文献整理工作。《世家》云:“鲁终不能用孔子,孔子亦不求仕。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事。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足,则吾能征之矣。’观殷、夏所损益曰:‘后虽百世可知也,以一文一质。周监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故《书传》、《礼记》自孔氏。”⑲从上面的记载可以看出,孔子在这两次集中整理文献的过程中,都曾整理过《礼》。

我们知道,孔子整理六经,目的是用来“垂世立教”,即将其视为后世效法之文,也即是将它们视作为教书育人的教材。黄永年认为六经“在春秋的时候,这些东西都还是档案性质,由贵族中有文化的‘祝史’们掌管,……(春秋末年)文化从祝史们手里解放出来,原来出身贵族后来成为儒家创始人的孔子,首先承担起向更多人传播文化进行教育的使命,而原先的档案中物,《诗》、《书》、《礼》之类就成为现成的教材。”⑳经过孔子整理后的六经,其教育功能已十分明确:“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播、益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㉑既然孔子整理六经是为了将六经视为教材,那么他在首次设教授徒时有无现成的《仪礼》书本作教材呢?还是依据其它东西传授礼学呢?弄清这些问题,对孔子定《礼》是否就是编纂《礼》书的探讨是有帮助的。

为了弄清上述问题,我们就有必要先弄清孔子首次设教收徒的相关问题。至于孔子首次设教的时间,学界众说纷纭。司马迁认为孔子设教始于十七岁,《世家》云:“孔子年十七,大夫孟釐子病且死,诫其嗣懿子曰:‘孔丘,圣人之后,灭于宋。其祖弗父何始有宋而嗣让厉公。及正考父佐戴、武、宣公,三命兹益恭,……吾闻圣人之后,虽不当世必有达者。今孔丘年少好礼其达者欤?吾即没,若必师之。’及釐子卒,懿子与鲁人南宫敬叔往学礼焉。”㉒司马贞《索隐》认为此条史实所记载孔子年龄有误,同时援引贾逵之说,认为此事应该发生在孔子三十五岁时,其云:“昭公七年左传云‘孟僖子病不能相礼,乃讲学之,及其将死,召大夫’云云。按:谓病者,不能礼为病,非疾困之谓也。至二十四年僖子卒,贾逵云‘仲尼时年三十五矣’。是此文误也。”㉓司马贞据《左传》证《史记》之误,在事实上是成立的。同时,司马贞援引贾逵之说,认为孟懿子与南宫敬叔向孔子学礼是在孔子三十五岁时,也有存在的可能性。一方面,作为东汉通儒的贾逵去古未远,其说当有一定依据,故可能性较大。另一方面,孔子自己也曾说:“三十而立。”此意思主要是指在三十岁左右时,自己的思想或学问已经达到一定的境界。匡亚明先生认为:“‘立’的涵义就是通晓古今各种文献资料并联系当时的现实情况,从中抽象或概括出带条理性的原则思想(义或道),达到‘一以贯之’的地步。孔子‘三十而立’的时候,这些‘一以贯之’的原则思想大概基本上就已经确立了。”㉔匡先生还认为:“孔子三十岁左右就不仅通晓了原来意义上一般贵族未必都能掌握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而且进一步通晓了贵族必须掌握的全部高级的‘六艺’,即汉以后尊为‘六经’的‘六艺’,也就是汉朝贾谊所说的‘《书》、《诗》、《易》、《春秋》、《礼》、《乐》……谓之“六艺”’和《庄子》上所说的‘……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大概当时以高级‘六艺’为代表的古代文献,孔子都已通晓。”㉕由此可见,孔子在三十岁左右通晓六经,具备了设教收徒的资格与条件。故匡先生认为孔子收徒讲学在三十岁左右㉖。此说较为合理。本文认为,孔子设教始于三十岁左右,而孟懿子与南宫敬叔向孔子学礼只不过是孔子教学过程中的一个特例而已,不必认为是设教之始。

既然孔子在三十岁左右开始设教收徒,那么此时的他有无传授六经的教材呢?就《仪礼》而言,《礼记·杂记下》云:“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鲁哀公派孺悲向孔子学礼,孔子向他传授《士丧礼》,《士丧礼》由此而成书。据此推算,《士丧礼》在鲁哀公之前无成书,也即在鲁哀公之前无完本《仪礼》。另据《世家》推算,鲁哀公元年,孔子年五十八。由此可知,在孔子五十八岁之前,《仪礼》并未成书。而现代学者沈文倬先生认为鲁哀公使孺悲向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四篇写成书本,是《仪礼》撰写的上限。㉗按沈先生的观点来推测,在孔子五十八之前,是没有《仪礼》一书的。那么,《世家》言孔子在四十七岁时“修《诗》、《书》、礼乐”又作何解呢?沈文倬先生认为当时之“‘礼’,除了如‘周礼所以本也’(《左传》闵公元年)等语被当作政刑法度的大名以外,绝大部分指奴隶主贵族经常举行的各种礼典”。㉘在孔子的“诗、书、礼、乐教”的四个教学科目中,“‘礼’所学习的是当时实行各种礼典的具体仪式。……礼典由礼物和礼仪所构成,从贵族们现实生活中升华出来。奴隶主贵族每个成员从小就必须学习,成人后又长期实行,并以此为异乎奴隶和其他平民的高贵的文化素养。所以,礼典的实践先于文字记录而存在。……用文字记录下来的各种礼典,我们称之为‘礼书’,是记录‘礼物’、‘礼仪’和它所表达的礼意的文字书本,现存的《仪礼》十七篇就是它的残存部分。”㉙沈先生的观点是合理的。因此,在《仪礼》未成书之前,孔子向弟子传授的只是当时各种礼典的具体仪式而已。其在四十七岁时所进行的“修礼”活动,应该就是对礼典中的礼仪进行修理与完善,而并未对此形成文字书本。《世家》中晏婴曾对孔子此阶段的定《礼》情况进行了评价:“孔子盛容饰,繁登降之礼,趋详之节,累世不能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㉚可见,经过孔子的整理,各种礼节仪式已经趋向繁琐细密了。

在孺悲向孔子学《士丧礼》之时,孔子才开始用文字将《士丧礼》编纂下来作为教材而用。此后,《仪礼》其它各篇成为文字书本或许与此相似。现代学者杨天宇先生认为:“孔子最后编定《礼》,应当在返鲁之后、去世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据《左传》记载,孔子返鲁是在鲁哀公十一年(前484),而去世是在鲁哀公十六年(前479)。这个时候,正当春秋末期。”㉛杨先生的推断是合乎情理的。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孔子定《礼》并非仅仅是编纂《礼》书。其定《礼》应从两方面来理解。在孺悲向孔子学《士丧礼》之前,孔子定《礼》,实是对流传下来的礼典之中的礼仪进行修理与完善,但并没有用文字记录下来。随着《士丧礼》形成文字书本之后,孔子定《礼》,将是着手对《仪礼》十七篇进行编纂了,并最终形成完书。

三、孔子据哪些档案史料进行定《礼》

孔子据哪些档案史料进行定《礼》,现在已难确考。但从《仪礼》文本及相关史书的记载中,我们或许能了解到大概情况。

首先,从《仪礼》文本来看孔子定《礼》所采用到的档案史料。古礼有吉、凶、宾、军、嘉五礼之分。对于五礼之起源,孔颖达认为“自伏牺以后至黄帝”,“五礼始具”。㉜孔氏又云:“‘五礼’其文,亦见经也。按《舜典》云‘类于上帝’,则吉礼也;‘百姓如丧考妣’,则凶礼也;‘群后四朝’,则宾礼也;‘舜征有苗’,则军礼也;‘嫔于虞’,则嘉礼也。是舜时五礼具备。”㉝“五礼”其文虽见于《舜典》,但此书并无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之名称。关于五礼之名称,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认为其最早出现于《周礼·春官·大宗伯》,其云:“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宾礼亲邦国,……以军礼同邦国,……以嘉礼亲万民,……”㉞郑玄《三礼目录》将《仪礼》十七篇,分为吉、凶、宾、嘉四礼,无军礼。其中吉礼三篇,分别为《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彻》;凶礼四篇,分别为《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宾礼三篇,分别为《士相见礼》、《聘礼》、《觐礼》;嘉礼七篇,分别为《士冠礼》、《士昏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礼》、《公食大夫礼》。郑氏的划分与归类,通常为学界所接受,但也有不同的意见,如邵懿辰就认为“《乡射》、《大射》亦寓军礼之意”,他说:“军礼非所宜习,抑所谓俎豆之事,尝闻军旅之事未学者也。然《乡射》、《大射》亦寓军礼之意。男子有事,四方桑弧,蓬矢初生,而有志焉。《易》曰:‘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五兵莫长于弓矢也,故射、御列于六艺。而言聘、射之义者,以为勇敢、强有力,天下无事则用之于礼义,天下有事则用之于战胜。泽宫选士,各射己鹄,有文事必有武备也。而遂以为军礼,亦未识圣人定礼之意也。”㉟不管后人对《仪礼》十七篇如何划分,其礼的来源与分属不外乎吉、凶、宾、军、嘉五礼。那么,孔子定《礼》所采用到的礼之档案,应该包括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五种礼典。

其次,我们还可以从相关的史料记载进行考查。《世家》云:“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事。”孔子“追迹三代之礼”,即是对夏、商、周三代之礼的追踪考察与效法。而其中的“礼”,即为三代之礼的档案史料,既包括上文中沈文倬先生所提及的礼典——各种礼仪形式以及礼物等,也应该包括用文献史料记载下来的各种礼制。

由于当时依据礼典而记录的内容或流传下来的礼仪不是全面系统的,故孔子发出了“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也。足,则吾能征之矣”(《论语·八佾》)的感慨。相对于夏、商之礼,周礼由于善于继承夏、商二代之礼,故而“郁郁乎文哉”,因此孔子有“吾从周”(《论语·八佾》)之论。由于周礼相对“郁郁乎文哉”,故孔子多次“适周问礼”。《史记》曾多次记载此事。《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云:“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老子曰:……孔子去,谓弟子曰:‘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矰。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㊱《世家》云:“鲁南宫敬叔言鲁君曰:‘请与孔子适周。’鲁君与之一乘车,两马,一竖子俱,适周问礼,盖见老子云。辞去,而老子送之曰:……孔子自周反于鲁,弟子稍益进焉。”㊲孔子适周问礼,主要是为了探究周礼之档案,为自己定《礼》服务。孔子此举是有效果的,经他适周问礼并对礼之档案进行加工整理、用于教学之后,“弟子稍益进焉”。

四、孔子定《礼》的背景与意义

《新唐书·礼乐志一》云:“由三代而上,治出于一,而礼乐达于天下。由三代而下,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㊳周公制礼的时代是中国古代礼乐文明时代。及至春秋,礼崩乐坏,礼乐为虚名,各种僭礼越轨的事件屡见不鲜。为了恢复周朝统治地位,扭转周室失序之格局,捍卫周朝礼制秩序,将三代礼乐文明传承下去,孔子尽一生之精力,四处奔波,力求复兴周礼。在孔子的心目中,周礼是完美的所以,当他意识到周礼遭遇危机时,便以改革周礼为己任,试图将各种外在的强制性的礼仪规范,转化为人的主动性的内在欲求,通过发掘礼的社会功能而摆脱礼的价值危机,从而将礼恢复到周公制礼时的盛况。

孔子定《礼》,只是他复兴周礼整个活动的一部分。由于孔子定《礼》注重礼乐教化之功用,其定礼乐,“非特以欢耳目、极口腹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行理义也”㊴。因此,经孔子增删而整理出的《仪礼》,已经不再是自然流衍的礼,“而是系统地制为数度,蕴含微言大义,圣人施之于教化,乃有移风易俗之效,其较之原始风俗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㊵,“《仪礼》之作,均为涵养道德,疏节人性而作,藉之可以达成儒家心目中之理想社会,而臻于治平”㊶。因此,《仪礼》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贵族阶层必须接受的通识教育,“凡春秋以前之士,一定要通晓《仪礼》,且能身体力行冠昏、相见、燕射、丧祭、朝觐之礼,才能符合一个君子的言行举止标准”㊷。孔子对上古礼、乐的践履,彰显了古代礼乐文明之精义,夏、商、周三代的礼乐文明得以延续与传承下来,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孔子纳仁入礼,提出“克己复礼为仁”的主张,形成了孔子礼学思想体系的核心内容。孔子定《礼》以及其对社会中礼乐内容的丰富,“礼不再是苦涩的行为标准,它富丽堂皇而文采斐然,它是人的文饰,也是导引人类走向理想境界的桥梁。”㊸所以蔡尚思认为,从更本质的一方面来看,他觉得在孔子的心目中,也未尝不可以说:六经皆礼,经学即礼学。孔子是史学家,孔子更是礼教家。从“继往”方面说,他是“礼”的集大成者;从“开来”方面说,他又是礼学的开山祖师,到了孔子,“礼”才正式成为“礼学”㊹。

【作者单位:商丘师范学院文学院(476000)】

①孔安国《尚书》,《汉魏古注十三经》,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1页。

②朱熹《论语集注》(卷四),《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93页。

③㊸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91、375页。

④夏传才《十三经概论》,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01页。

⑤⑩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33-635、633页。

⑥杨华《先秦礼乐文化》,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69页。

⑦⑨⑪勾承益《先秦礼学》,巴蜀书社2002年版,第29、58、38页。

⑧皮锡瑞《尚书大传疏证》(卷五),光绪丙申师伏堂刊本。

⑫郑樵《仪礼辨》,《礼经奥旨》。见曹溶辑、陶樾增订《学海类编》(影印本),广陵书社2007年版,第381页。

⑬段熙仲点校,胡培翚《仪礼正义》,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5页。

⑭皮锡瑞《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9-20页。

⑮钱玄同《重论经今古文学问题》,《钱玄同文集》(第四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5-156页。

⑯丁鼎《试论《〈仪礼〉的作者与撰作时代》,《孔子研究》,2002年第6期。

⑰叶文青《从六经所见孔子与档案的关系》,《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6期。

⑱⑲㉒㉓㉚㊱㊲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914、1935-1937、1907-1908、1908、1911、2140、1909页。

⑳黄永年《古籍版本学》,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5页。

㉑沈啸寰、王星贤点校,孙希旦《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254页。

㉔㉕㉖匡亚明《孔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4-35、35、287页。

㉗㉘㉙沈文卓《宗周礼乐文明考论》,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4-25、1、3-6页。

㉛杨天宇《仪礼译注·前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8页。

㉜孔颖达称:“自伏牺以后至黄帝,吉、凶、宾、军、嘉五礼始具。”见李学勤主编《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页。

㉝孔颖达《礼记正义序》,见李学勤主编《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页。

㉞李学勤主编《周礼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50-467页。

㉟邵懿辰《论十七篇中射礼即军礼》,《礼经通论》,见《清经解续编》(第五册),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587页。

㊳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07页。

㊴张双棣等注译《吕氏春秋译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1页。

㊵㊶㊷王锦民《古学经子:十一朝学术述林》,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第152、154、151页。

㊹蔡尚思《孔子思想核心的面面剖析》,《近四十年来孔子研究论文选编》,齐鲁书社1987年版,第270-271页。

本文为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2014-GH-13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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