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学生武术比赛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2015-09-29黄良杵
摘 要:文章采用文献资料法、现场观查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福建省大学生武术比赛的现状进行调查统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为福建省大学生武术比赛的改革,以及福建省高校武术的发展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福建省;大学生;武术比赛;现状;对策
武术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是最具文化底蕴的运动项目之一。其独特的形式和魅力深受高校广大师生的喜爱。随着我国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武术作为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重视,学校武术教育也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作为福建省大学生运动會的武术套路比赛,亦是各高校竞争的热门项目,倍受各高校的重视。众所周知,运动竞赛是体育的轴心和杠杆,以竞赛为轴心推动体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武术运动也不例外。而竞赛中参赛组别、项目设置、竞赛办法、竞赛规则、裁判工作、名次录取等合理与否,不但影响各高校和大学生们参与的积极性,而且会影响高校武术比赛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为此,本文以近三届福建省大运会武术比赛为例,对比赛的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为福建省大学生武术比赛的改革,以及福建省高校武术的发展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
以近三届福建省大学生运动会武术套路比赛为研究对象。2014年的福建省大学生运动会并入福建省第十五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第十五届大运会武术比赛。
2.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查阅了近三届福建省大学生运动会武术套路比赛秩序册,以及相关对比赛分析的文献资料。
(2)现场观察法 笔者直接参与整个比赛过程,记录各运动员的动作质量、演练水平、难度得分情况,收集运动员的现场裁判评判数据。
(3)访谈法 与赛会的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和相关专家进行访谈,了解与比赛有关的信息和建议。
(4)数理统计法 运用Excel对所收集和记录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二、结果与分析
1.参赛规模
从表1可知,近三届比赛,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组(以下简称甲组,甲A为普通生组,甲B为特招生组)和高职高专院校组(以下简称乙组)参赛人数都占到80%以上,符合大学生武术比赛以非专业运动员为主,专业运动员为辅的特点。第十三届大运会武术项目参赛高校占到福建省高校总数的31.91%,第十四届为46.06%,第十五届为40.91%。而按参赛办法的最高设计能力,每届比赛人数可达550人左右,实际参赛人数却只达到40%左右。可见,还有超过半数的高校没有参加武术项目的比赛,高校的参赛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第十三届大运会武术比赛甲组、乙组、高校中的体育学院(系)组(以下简称丙组)的参赛高校分别占到各自类型高校总数的76.47%、70%、8.62%、55.56%,第十四届为50%、100%、31.91%、54.54%,第十五届为60.86%、55.56%、27.27%、18.18%。由此可见,甲组的参赛率比较高。甲组多为公立学校,学校重视程度较高,师资充足,甚至建有武术高水平运动队,在政策、资金、训练、场地等方面相对都比较有保障,武术项目能够开展起来,且普及程度也较高。而乙组的参赛率较低。有相当一部分的高职高专院校为民办学校,学校资金不充裕,师资相对匮乏,更谈不上有场地、后勤等的保障,武术项目难以开展。因此,武术项目在高职高专院校还有很大的普及空间。
2.项目设置
从表2可知,竞赛项目的设置从只有个人竞技武术到有集体项目,再到有传统武术,项目内容设置日趋丰富。竞技武术与传统武术,专业运动员与非专业运动员同场竞技,让非专业运动员体会到武术技术的规范和高水平,也让专业运动员领略到武术的博大精深和底蕴深厚,这对武术运动在高校的普及和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在近三届大运会武术比赛自选拳术比赛中,我们发现自选长拳定式动作较多地被改为没有扣分点的规则规定外的动作,动作规格不到位,行进间动作在套路中所占时间的比例也越来越少,完成难度动作前静止站立姿势时间较长,完成难度动作后与其他动作技术衔接不流畅,为了强调旋转翻腾的度数,忽略了动作技术的规格,体现不出自身演练风格、身法特点的内在神韵。所有的这些问题,无不与设置自选长拳的初衷背道而驰,违背了长拳势正招圆、快速有力、灵活多变、闪展腾挪、起伏转折、节奏鲜明、气势磅礴的运动特点(《中国武术教程》上册P51)。这些现象在甲A组和乙组中则更为明显。教学实践告诉我们,长拳又是深入学习其他拳械的基础。学生运动员只有练好功架,打好基础,才能有更好的发展空间,才能更有利于高校武术运动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甲A组和乙组的自选拳术比赛项目建议改为规定初级套路或中国武术段位制初段位内容的比赛。
作为福建省大运会的武术比赛,应设置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拳术作为比赛项目,以继承和弘扬福建优秀的传统拳术。福建民间历来习武成风,数百年延续不断。八闽大地的南拳,流行广、影响大、体系完整,且远播东南亚及欧美诸国。大学生综合素质较高,接受能力强,毕业后分散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因此,应增设根植于当地传统文化中、内涵丰富、风格突出、影响深远、具有地方特色的福建南拳作为比赛项目。
3.运动员技术水平
纵观福建省三届大运会武术比赛,甲B组和丙组运动员体现出较高的专项技术水平,但毕竟人数有限。甲A组和乙组运动员的专项技术水平较低,且人数众多。有的运动员有过习武的经历,但没有长期坚持练习;有的运动员甚至是初次接触武术项目,赛前训练周期短,动作完成质量较低。因此,在提高运动员身体素质的同时,要狠抓基本功训练,规范技术动作,切合实际地发展难度动作。
4.难度编排
在现行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中,难度动作是整个套路的重点,其完成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着运动员的成绩。而甲A组和乙组运动员技术水平又相对较低,这就要求教练员在编排难度时,要根据运动员各自的特点,更加合理地把它们布置到全套动作中。在近三届大运会武术比赛难度编排上,教练员主要出现以下几种失误:实际完成难度动作与编排不符,顺序颠倒;运动员能完成的连接难度没有编排进去;编排运动员没有能力完成的动作难度;运动员重复完成,甚至多次重复完成同一难度动作,导致动作质量分多次被扣分。可见,教练员比赛经验不足,难度动作申报不清楚,不能准确理解和把握难度申报规则,导致运动员无谓的丢分,这些情况在高职高专院校的教练员中尤为明显。
5.名次录取
近三届福建省大运会武术比赛的名次录取办法为,各组别每一单项男女分别录取前八名。此办法适合甲B组高水平的比赛,而甲A组和乙组比赛则应采用等奖的形式来录取,可按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40%的比例录取。若比赛采用段位制内容,可对获得名次的运动员颁发证书的同时授予相应的武术段位,以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参加武术锻炼。大学生武术比赛应重参与而轻竞标。当前高校体育教育正大力推行健康教育,主办单位应鼓励和吸引高校公共体育组更多的学生来参加比赛,加快武术在福建高校的普及与推广,争取武术项目在学校的健康教育中起主导作用。
6.裁判工作
福建省大运会武术比赛的裁判员都是从各高校和各地市选调而来,大部分为多次执裁省运会、省青少年锦标赛的裁判员。第十五届大运会则规定,有带队参赛的教练员一律不得参加裁判员的选调。裁判员在赛前两天集中培训,比赛过程中采用抽签的方式上场执裁。第十五届大运会武术比赛首次采用电子评分系统,竞赛监督、仲裁组、裁判长以上人员都可以看到每位裁判员的打分情况;运动员在结束比赛后可以马上看到自己的得分及扣分情况,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比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访谈中得知,较多的裁判员认为在执裁时判罚尺度较难统一,主要是裁判员的业务水平、执裁次数、临场经验、对竞赛规则的熟悉程度不同所造成。而裁判的员培训机会也较少,多为赛前短期的突击集训,没有组织长期的有计划的进修和培训。
7.比赛周期
福建省大学生运动会武术比赛为四年一次,时间间隔太长,本科学生最多只有一次参加的机会,有的甚至赶不上四年一次的大运会,这样不利于大学生武术的发展和竞技水平的提高。从访谈中了解到,超过60%的高校武术队是为了参加省大运会而临时组建的,只有少部分的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武术队长期存在,且常年训练。其余的均为有赛组队集训,无赛散队停训的状态。相关职能部门应创造机会,增加比赛次数,搭建相互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如每年举办一次福建省大学生武术锦标赛等,促进运动员提高专项技能,积累比赛经验,促使各高校武术训练常态化,进而推动武术项目在各高校的普及与发展。
三、结论与建议
1.甲A组的参賽率比较高,乙组的参赛率较低。我国学校体育的项目设置仍以西方体育内容为主,且受重视的程度远高于武术项目,福建高校亦是如此,田径为所有高校唯一必须报名参加的项目就是一例。然而,武术对培养青少年的德、毅、智、勇,完善人格方面有着显著的效果。特别是对青少年树立民族自尊心, 培养刚健有为的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的教育价值是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学校又是推广、普及、发展武术的重要阵地。因此,相关职能部门、各高校要转变观念,加强对民族文化的认识和认同,以推广、普及校园足球为切入点,加大资金投入,增加武术师资,提高现有武术教师的技术、教学和训练水平,改善武术教学与训练条件,通过丰富校园武术活动形式,提高武术在高校的影响力,以达到武术运动在福建高校的繁荣发展。
2.近三届福建省大运会武术比赛的项目设置日趋丰富。甲A组和乙组的自选拳术比赛项目建议改为规定初级套路或中国武术段位制初段位内容的比赛,以促进运动员提高武术基本技术水平,强化技术规范;增设具有福建地方特色的传统南拳作为比赛项目,以继承和弘扬福建优秀的传统拳术。
3.定期举办高校武术教练员培训班,加强对难度动作编排、申报和训练水平的培训。避免出现因难度申报不符合规定,或申报的难度不能正确反映运动员的水平,而影响运动员难度4.福建省大学生武术比赛应重参与而轻竞标,甲A组和乙组比赛则应采用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40%的等奖形式和比例来录取;可对获得名次的运动员颁发证书的同时授予相应的武术段位。
5.相关主管部门应有计划地举办裁判员培训班,为裁判员提交流和学习的平台,聘请专家、学者来讲课,对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进行广泛的讨论、研究和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裁判员得到不同程度的开阔视野、充实业务知识和技能。
6.增加省内高校武术比赛次数,如每年举办一次福建省大学生武术锦标赛等,促进运动员提高武术技术水平,积累比赛经验,促使各高校武术训练常态化,从而推动福建省高校武术运动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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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建华,高楚兰.福建南拳的现状及改革发展的思路[J].体育科学研究,1999,3(4):20-24.
[3]江晓敏.近两届福建省大运会武术项目对比研究[J].西昌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26(3):135-137.
作者简介:黄良杵(1979-),男,福建漳州人,厦门华厦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