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为卸任官员“下海”设等待期
2015-09-29孙奕
孙奕
由于丰厚的“等待期”待遇,加上卸任后从商谋利的“灰色地带”等因素,欧洲不少组织和公众一直以来呼吁对现有“等待期”制度进行深化或改革,以限制官员“捞钱”空间
今后,德国高官卸任后或将难以“任性”转投商界、“下海”捞钱了。据报道,最近,德国政府规定高官卸任后投身商界要经过为期一年至一年半不等的等待期。
在欧美发达国家,政府官员卸任后去公司和私人机构任职被社会公众称之为“旋转门”。这些离任官员的“再就业”往往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为此,各国陆续制定法律和相关规定,对这种现象进行机制上的约束。
德被批对高官“下海”监管不严
据称,德国政府出台该规定与“莱希事件”有关。最近,德国媒体热炒德国交通部国务秘书莱希有意在卸任后担任德国一个地方企业联合会的业务主管,该职位将为其带来数十万欧元的年收入,甚至超过德国总理默克尔,引发德国政界争议。许多媒体批评莱希,利用官员身份为自己谋职,是一种腐败行为。
而对于等待期规定的出台,德国民众甚为期待。德国新闻电视台称“这是对官员从商明确的警告”。据报道,该规定仍有待德国立法机构的批准。而进行腐败行为监督的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官员认为,鉴于德国此前并无相关规定,因此推出新规是正确一步。但一年到一年半的“等待期”仍较有限。
近日热炒的“莱希事件”并非孤案。近年来,德国卸任官员“染指”商界引来非议的案例就有多起。最知名的案例是前首相格哈特·施罗德在卸任半年内即转投商界。去年,德前总理办公室主任罗纳德·波法拉弃政从商,转投德国铁路公司即产生轩然大波。同年,德国国务部长冯·克莱登也进入德国汽车公司戴姆勒就职。
在2014年2月欧盟出台的首部成员国国别反腐文件中,欧盟就德国缺乏对“旋转门”现象监督进行指责,敦促德国政府制定法规,规范政府高官退任后的“下海”从商。欧盟反腐文件出台后,德国执政联盟便表示期望对高官退任后的“等待期”进行规范。
“等待期”执行力度受质疑
历史上,欧盟高官出入“旋转门”谋利的案例并不鲜见。曾任欧委会工业委员京特·费尔霍伊根卸任后和其团队主任共组咨询公司,利用既有关系和信息为企业探求“寻租”空间;前欧委会负责内部市场的委员麦克里维卸任后曾在瑞安航空公司董事会等岗位任职;曾负责消费者权益事务的委员库尼瓦则在卸任后于法国一家银行找了一份肥差。
官员在卸任后从商“下海”,隐含了利用政界影响力、操弄行业潜规则和左右规则制定来影响决策者、进而谋取私利的风险,因此西方社会对这一现象颇有争议,不少国家就此制订了相关规定。
“等待期”制度目前在欧盟机构较为普遍。在欧盟机构层面,曾任欧盟委员会委员的高官卸任后“等待期”为18个月,欧洲法院法官为3年,所有欧盟机构的高级公务员为一年。
但“透明国际”组织建议对目前的欧盟“等待期”制度进行改革,称该政策的执行并不统一。在欧盟成员国内部,以英国为例,部长或高级公务员在卸任后就任新职位前,必须向商界任命咨询委员会提交申请,该委员会将评估新职位的匹配度,视情提出“等待期”时限建议,但委员会的建议并无强制执行力。
在美国,国会议员在卸任后需等待两年才能注册成为“游说者”为特定利益集团服务,但可以自由在私营公司董事会供职而不受限制。根据波士顿大学和哈佛大学学者近日所做研究,有60%的美国议员在卸任后一年内加入了私营公司的董事会。私营公司董事会也是美国高官在不同岗位中挪移期间的过渡首选,美国前国防部长哈格尔在担任参议员和防长期间,便在石油巨头谢夫隆董事会干了三年。
卸任待遇高助推监管诉求
事实上,对于不少欧盟高官来说,即便退任后不干新差事,其法定待遇也令普通人羡慕。根据欧盟规定,欧委会委员在退任后三年内,根据在任时间长短,每月大概能领在任时基本工资的40%至65%的“等待期”补贴。如果这三年内有了新工作,补贴将被削减,确保与新工作工资总和不超过在任时的工资。
而欧委会委员工资极高。根据2012年7月之后执行的规定,不包括住房、差旅补助,欧委会委员的税前基本月工资是20832.54欧元(1欧元约合人民币6.61元),欧委会副主席为23147.26欧元,主席为25554.58欧元。所有工资和“等待期”补贴均来自整个欧盟成员国民众的税收,因此无疑是庞大的支出。
由于丰厚的“等待期”待遇,加上卸任后从商谋利的“灰色地带”等因素,不难理解为何欧洲不少组织和公众一直以来呼吁对现有“等待期”制度进行深化或改革,以限制官员“捞钱”空间。
(摘自《国际先驱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