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自有千钟粟
2015-09-24安东
◎ 安东
书中自有千钟粟
◎ 安东
一代大师钱钟书其实是个好吃的人。1994年,钱钟书已84岁,因脏器衰竭住院,与夏衍同住一家医院。10月30日是夏衍的生日,夏衍的女儿给钱钟书送来一块蛋糕,钱钟书胃口大开,坐在床上边品尝蛋糕,边与人谈天说地。一名摄影记者溜进病房要给他拍照,钱钟书一撩被子,连头带蛋糕一起捂进去,全然不顾奶油弄得满头满身满被子都是。
钱钟书醉心学问,几乎谢绝一切采访和应酬,专心在家中“吃书”。他并非不爱吃,只是他不舍得将时间浪费在那些社交意义上的吃喝上罢了。黄永玉与他毗邻而居二十多年,只去探访过一两次。有时南方家乡送来春茶或者春笋,黄永玉也只是先打个电话,把东西送到门口罢了。
没时间吃的钱钟书,却写出了关于吃的最好的文章。他有一篇随笔《吃饭》,将吃之一道写到极致,通篇都是典故和智慧,试看开篇第一句:“吃饭有时很像结婚,名义上最主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吃讲究的饭事实上只是吃菜,正如讨阔佬的小姐,宗旨倒并不在女人。”读之,令人捧腹,令人击节。
钱钟书一生著作等身,但多是《宋诗选注》《管锥编》这样严肃的学术著作,跟“吃”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可一旦去读他的小说或随笔,你会欣喜地发现——他绝对是个“吃货”,如果不是爱吃的人,绝不会想出那么多跟吃有关的绝妙比喻。比如小说《围城》里,方鸿渐请鲍小姐吃西餐,谁知道从冷盘到咖啡,没有一样东西可口:上来的汤是凉的,冰激凌倒是热的;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登陆了好几天;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时期伏在水里;除醋外,面包、牛肉、红酒无一不酸。另一次,赵辛楣要请客吃饭,方鸿渐问:“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是不是也请在里面?有他,菜也可以省一点;看见他那个四喜丸子的脸,人就饱了。”还有方鸿渐评价李先生之语:“脸上少了那副黑眼镜,两只大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同船回国的鲍小姐衣着暴露,船上的中国留学生都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才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这许多让人莞尔的比喻都与吃脱不开干系,犀利,刻薄,又贴切,写出这些文字的人,除了要极聪明,还要极爱吃才行。
钱钟书曾经写过一部叫《百合心》的长篇小说,自认为水准要超过《围城》,但遗憾的是只写成两万字的草稿,便在迁居时丢失了。他在《围城》的“重印前记”里说:“事隔三十余年,我也记不清楚当时腹稿里的人物和情节。就是追忆清楚了,也还算不得数,因为开得出菜单并不等于摆得成酒席,要不然,谁都可以马上称为善做菜的名厨又兼不请客的阔东道主了。”——又是在用吃来做比喻。
说到这,不得不提起钱钟书说过的可能最著名的一句话了。有位英国女士打电话给钱钟书说非常喜欢他写的文章,想到他家中拜访。钱钟书说:“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不错,又何必要认识那只下蛋的母鸡呢?”——瞧,还是吃!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