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聚焦党内“拉帮结派”
2015-09-20许春华
文/许春华
“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这是2014年12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特别强调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月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更严肃警示:“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有的领导干部喜欢当家长式的人物,希望别人都唯命是从……弄得党内生活很不正常。”“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有的案件一查处就是一串人,拔出萝卜带出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
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即立山头、搞宗派,就是编织圈子。其必然的结果,是“弄得党内生活很不正常”,污染政治生态,出现严重腐败,且往往是串案窝案,乃至“塌方式腐败”,“总有一天会出事”。
随着令计划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中央媒体对于党内“拉帮结派”现象的批判进入一个相当密集的阶段,其具体指向也十分明确。
大圈子和小圈子
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在现实中,往往都是以圈子的形式出现的。他们不会说自己立了个山头,是在搞宗派,然而,圈子却是实实在在“摆”在那里的:当“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的人与“喜欢当家长式的人物”的“有的领导干部”一拍即合时,腐败圈子“应运而生”。于是,便出现山头主义、宗派主义。
一段时期以来,最触目惊心的便是已被强力拆毁的落马“大老虎”所编织的圈子。他们之所以能够“走到一起”,往往缘于不同的因由,有同系统的,有同籍贯的,也有同学校的……
周永康被宣布开除党籍时,涉及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徐才厚案被移送司法后,军委领导也强调要彻底肃清徐才厚案的“组织”影响。目前中纪委宣布,周永康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过媒体的披露,我们可以看到,“当家的”“大老虎”执掌哪个领域哪个地方,圈子便编织到哪里。圈里的人,要么踵其脚迹“转战”各地,要么“留守阵地”成其“桩脚”,当然,即便是“留守”,“当家的”对他们的“照拂”依旧是“无远弗届”。
2014年6月20日,令计划二哥令政策落马次日,新华社网文便毫不隐讳地称“有的人以血缘和姻缘为纽带结成‘家族贪腐’,互相庇护;有的人借籍贯,助自己升迁”,这两年的“山西剿腐记”中,已清晰可见“令计划便是那个‘坐在腐败阵营中军帐中的执牛耳者’”。12月10日,被判无期徒刑的刘铁男的“上位”,也被曝“得力”于这个圈子。
中央巡视组2014年巡视就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着这种现象。多个巡视组均毫不留情指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河北),“一些干部通过‘打干亲’、‘打礼’等方式拉关系”、“一些领导干部一度热衷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四川),“一些领导干部任人唯亲、搞‘小圈子’”(广西)……凡此种种,就是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
“剿腐”前的山西官场可谓典型。在中央纪委官网多次“批量”发布该省官员落马的消息中可以发现,太原、吕梁等地属于“重灾区”,这些地方,恰恰是多名落马省委常委主政过的。杜善学、聂春玉和白云三人都曾任职吕梁,他们落马后,当地包括市长丁雪峰、副市长张中生在内的多达12名市级官员应声落马;其他市县受到查处的不少官员,也多出自落马的省级官员此前主政过的地方。
新年打落的“首虎”、原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同样如此。他也被媒体曝光一面想方设法进入大圈子,另一面又在当地与下属厅官编织小圈子。此前的谷俊山亦如是。
圈子“板结”成利益集团
编织圈子,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的就是人身依附。圈子内,上下级关系变成“当家的”与“门客、门宦、门附”的关系,“当家的”犹如“大树”,通过权力“触角”庇荫一众“门客、门宦、门附”,后者企望的则是“大树底下好乘凉”,也即上对下“关爱有加”、“义薄云天”,下对上“投怀送抱”、“忠心耿耿”。
当然,他们也会信奉“同荣共进”,出了问题,便订立攻守同盟,百般庇护,而对圈外人则极力排挤,甚至残酷打压。
如果到了这一步,圈子便“板结”成利益集团。
这种圈子里的“同进共荣”最显著地表现在选人用人上,实质则是“当家人”对“门客、门宦、门附”的利益输送,一方面这是“当家人”巩固自己的权势和地位,或预投“期权”,冀望退下来后能继续拥有发号施令的权势和一呼百应的地位,一方面又由“同荣共进”而使圈子的整体权势逐日“坐大”、地位“水涨船高”,从而攫取更大的个人和圈子利益。
中央组织部的调研印证了这一点。发表在2014年7月6日《人民日报》的《关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调研报告》指出,某些地方潜规则盛行,“有的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上搞相互照应;有的为所谓的‘聚人脉’、‘拢人心’,在选人用人上讲圈子、搞山头;有的为‘留后路’,违规提拔秘书和身边工作人员;等等”。
刘志军2003年3月走马上任便迫不及待网罗“人马”,拉拢、提拔了不少部属,并将他们安插到重要岗位。张曙光此前甚至已因犯事受到处理并被“发配”地方,刘志军不仅不正视问题,竟在年把时间里带病提拔,三迁其职,并在同年高调任命其为运输局局长兼副总工程师,使其成为炙手可热的实权人物。他这样做,就是为了让一众“兵丁”为其效劳,便于自己在铁路系统成为“土皇帝”。
这种以潜规则进行的选人用人,必然是助长歪风邪气,出现“逆淘汰”,更甚者,是出现所谓的“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了班子不如进圈子,进了圈子等于进了班子”的怪现象。这种种,暴露出来的就是被污染了的政治生态,导致那些正派能干、清正廉洁的优秀人才被冷落被压制,寻圈子、混圈子的人得到提拔重用。
党内的这种山头和宗派,一旦形成和固化,便表现出顽固的独立性,致使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政令不畅。尤其是,那些企望以大圈子来藤蔓相连,网罗起“门客、门宦、门附”乃至“兵丁”,并以他们“报答恩惠”来获得“赤胆忠心”的“当家的”,其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目的就是在党内立起自己的山头,拉出自己的派系,然后自恃“能量”巨大,目空一切,甚至分庭抗礼。这就极大地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损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这是从政治上说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万变不离其宗”,还为了经济上的巨大利益。所以,除了党内“拉帮结派”,还往往会齐头并进地编织政商圈子,一些不法商人成为“座上宾”。中央巡视组也指出,一些领导干部一边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一边“官商勾结,权钱权色交易问题较为突出”(黑龙江),“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子,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江苏)。
政商之间,也是利益输送。比如,山西的聂春玉和杜善学这批人,通过所谓的资源整合、煤企改革,向张新明、邢利斌们实施利益输送,而后者在暴富后又成为聂春玉、杜善学们的“金主”,提供“金弹”,使前者能够进入更大的圈子,成为更大“山头”中的一座座“小山头”、更大派系中的一个个“小头目”。
如此,便出现“恶性循环”。有了“金主”的“后援”,这批人在党内立山头、拉宗派的“动静”便会闹腾得越发凶险。
拆毁圈子,“再使风俗淳”
中央纪委这两年采取“分围合击”,一个个大圈子、小圈子都土崩瓦解。这是最终的结局,也确实是必然的。
我们党深知传统社会的勾朋结党危害无穷,因此,始终坚决反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延安整风运动,破除山头主义、宗派主义便是其中的主要目的。延安整风,使党达到了空前的团结,也极大地增强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百足之虫,僵而不死。建国后,立山头、搞宗派在某些地方和领域“复活”,邓小平对此也严肃指出:“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呐!很多失误就从这里出来,错误就从这里犯起。”
他们既要“猎夺”政治利益,享权势、固地位,又要“围猎”经济利益,就是既想在政治上立起山头,拉起一派,又想以此聚敛财富,成为政治、经济“双豪门”。一言蔽之,谋的是个人和圈子的私利最大化。
因此,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
当前,就是要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敢于亮剑,打“虎”擒王、灭“蝇”扫群,强力拆毁一个个或大或小的圈子,弘扬正派的官场风气,建立起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能够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同时建立起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体系,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从而铲除滋生腐败圈子的土壤。
当然,说到底,山头、圈子和团伙,无论垒得多高、编得多大、结得多多,终究属于“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侠客岛”回眸历史时说得好,“王敦、王恺、桓温、庾亮等人,搞腐败的搞腐败,搞小圈圈的搞小圈圈,搞政变的搞政变,祸国殃民,下场自然也惨”。观诸现实,那些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帮的,不是都“总有一天会出事”了吗?不是终究会“害死人”吗?因为“一荣俱荣”必定昙花一现,结局终将是“一损俱损”,“只落得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只有“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铲除山头和宗派,摈绝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才能净化和纯洁党的组织和党内生活,营造出良好政治生态,“再使风俗淳”,实现清明政治。